临近既有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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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既有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铁道部、沈阳铁路局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规定,贯彻落实建设单位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实施集团公司施工现场“只要有人在的地方就有人管安全,只要有施工的地方就有人管质量”的安全质量管理理念;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六个方向”控制内容,全面工作争第一。
第二条主要目的:
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培训高素质安全人才;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现场安全风险受控;提高整体监控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三条临近既有线施工的含义:
凡是机械设备的水平投影能够触及到铁路轨枕头或接触网回流线的施工区域叫Ⅰ级警戒区;凡是机械设备的水平投影能够触及到铁路护栏的施工区域叫Ⅱ级警戒区。
一、二、三、四、五、六工区项目为Ⅰ级警戒区,其他工区为Ⅲ级警戒区。
Ⅰ、Ⅱ、Ⅲ级警戒区域必须由项目部和工区联合确认。
第四条临近既有线施工由项目部制订卡死制度,由各工区根据具体情况制订落实卡死制度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及指标
第五条工程概况:
中铁十九局集团盘营客运专线PYTJ-2标段(DK48+569.18~DK89+422)全线40.853km,海城联络线17.8km(单线延米)主要工程规模路基土石方137.5万方,站场路基土石方8.4万方;梁式桥46357.03延长米/7座,其中特大桥46245.13延长米/6座,大桥111.9延长米/1座;小桥4610.36顶平米;涵洞440.09横延米;制架箱梁1376孔,其中单线箱梁546孔,双线箱梁830孔,设制存梁场3处;正线铺设Ⅰ型板式无碴道床100945米,道岔区铺设无碴道床1748米,设制板厂1处;铺轨193.791铺轨公里;生产及办公房屋1239平方米。
第六条安全生产目标及指标
1、主要奋斗目标
1.1杜绝因工亡人事故,努力消灭因工责任重伤事故。
1.2杜绝影响铁路既有线行车一般以上事故。
1.3杜绝因我方责任引起的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1.4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达标率100%。
2、主要控制指标
2.1工区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工区年度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
2.2工序施工安全风险受控。
2.3工区无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2.4工区无影响铁路既有线行车一般以上事故。
2.5工区无因我方责任引起的交通亡人事故。
2.6工区无火灾事故。
第三章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化
第七条安全生产领导组织
1、项目部领导小组
组长:
项目经理于涛
副组长:
总工程师陈捷妤
安全总监张根月
副经理田慧生
组员:
吴蕴韬、殷长军、马会军、张美贵、陈国英、崔玉军、
沈欣龙、关海军、赵烨、李中成、王宏、白春涛、
樊忠祥、孙朦、李庆林、蔡培俭、李桂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张根月任办公室主任
2、各工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为工区经理,副组长及成员由工区经理确定。
3、项目部安全总监:
张根月。
4、项目部设立安质部
部长:
张根月(兼)
专职安全工程师:
崔玉军、成伟
第八条各工区必须设置安全总监和安质科(具体见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盘营客运专线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九条临近既有线施工、重点工序、关键环节必须设防护员或旁站员
1、一、三、六工区路基软基处理,桥墩台基础钻孔桩施工,管桩、CFG桩、旋挖钻、正反循环钻等大型机械作业。
按“一机一人”配防护员防护。
2、桥墩台身施工,根据开工墩台多少按“一墩一人”配防护员防护。
3、连续梁悬灌施工,根据所开的作业面(点)多少,按“一个作业面一人”配防护员防护。
4、桥梁运架作业至少配三名专职安全工程师跟班防护。
第十条远离既有线施工、重点工序施工必须配旁站员现场监控。
1、一、三、六工区路基软基处理每三台大型机械作业应配一名防护员。
桥墩台深基坑开挖和承台施工,每个作业点配一名旁站员。
连续梁悬灌施工每个作业面配一名旁站员。
2、制梁工区配1~2名专职安全员,作业班组指定一名兼职安全员。
第十一条水上作业必须配1~2名专职安全员现场监控。
第十二条工班设兼职安全员:
按照施工现场“只要有人在的地方就有人管安全;只要有施工的地方就有人管质量”的安全质量管理理念要求,每个班组应指定工班长为本班组的兼职安全员。
兼职安全员由工区认真详细登记落实,进行安全指导。
第十三条专职安全员、旁站员、兼职安全员的待遇
在执行集团公司、工程公司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给予专职安全员、旁站员和兼职安全员每人每月增加一定数额奖金奖金由各工区按月发放。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按第九至十一条的要求,每月对防护员、旁站员、专职安全员进行统计、核实,以做好督促。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见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盘营客运专线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理论概述
1、基本理念
只要有人在的地方,就有人管安全;
只要有施工的地方,就有人管质量。
2、核心内容
定岗定责到位。
责任链接到终端,从旁站员、安全员、质检工程师、项目经理,到工程公司、集团公司总经理,即从终端向上逐级逐层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
检查标准到位。
明确每个岗位责任人的工作(作业)标准要求。
考核评比到位。
对不同层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按日、旬(周)、月(季)考核检查,定期组织一次评比。
奖罚兑现到位。
按考核评比结果,对照奖罚标准,奖罚到人。
尤其是对落实责任不达标的要责任追究到人。
3、运行流程
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根据不同工程专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工程风险级别→划分专项作业单元,确定管控重点环节→从终端开始向上定岗定责、建立责任链,对岗位责任人员进行尽职培训→明确考核奖罚标准→组织检查评比→兑现奖罚→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整改实施并跟踪验证→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六条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
1、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表式样(见附件1)。
2、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框图(见附件2),框图在集团公司项目部上墙展示。
第十七条工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的建立
1、建立工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表,形成责任链。
2、工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框图上墙展示。
3、责任链以外的责任人员安全职责以书面确定(见安全生产责任制)。
4、桥梁墩台与悬灌梁施工、梁片预制与起重吊装施工、拌合站(含安全和质量)、临近既有线施工责任划分明细表到现场。
5、架梁、轨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划分明细表由项目部汇同铺架工区另行制订。
第十八条终端责任制落实
1、工区必须按照前述第九条有关要求配备旁站员。
2、旁站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记录。
旁站员记录式样。
3、项目部和工区经理、总工、安全总监、副经理、工程部(科)长、安质部(科)长、专职安全工程师等主要安全责任人员的终端责任制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二是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或监控,三是对下级考核监督。
牢记自己的安全职责,定期组织考试考核。
第十九条安全质量责任书
逐级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
项目部经理同项目部安全总监、副经理、总工程师、各工区经理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工区经理同下级责任人员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
责任书的内容应根据工程实际具体确定。
安全目标应明确,具有针对性;承诺人员要交风险抵押金,根据安全业绩兑现承诺。
项目部经理同下属分管人员签订的安全质量责任书式样见附件3。
第六章施工方案的制定与报批
第二十条工程施工坚持“方案先行,批后施工,过程控制,工区落实”的原则做好方案的制定、审批和落实。
第二十一条路基软基处理、大型机械施工、桥墩台基础施工、深基坑开挖与承台施工、桥墩台身施工、连续梁施工、桥梁提运架施工、水中桥墩施工等必须制定施工方案。
第二十二条一般项目施工方案由工区研究制定后上报审批,重点项目施工方案由项目制定,上报审批后由工区实施。
第二十三条方案的审批程序
Ⅰ级警戒区项目:
工区→项目部→监理→建设→路局(设备管理部门);
Ⅱ级警戒区项目:
由工区→项目部→监理→建设;
Ⅲ级警戒区项目:
由工区→项目部→监理。
第二十四条各施工方案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五条凡是参加盘营客运专线Ⅱ标建设施工的干部、技术人员、工人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六条领导层、管理人员培训
项目开工前,由集团公司会同项目部组织对项目部全体人员、工区领导层根据项目工程类别特点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由各工程公司安质科会同工区组织对工区全体人员、工程队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内容:
党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程,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的意义、目的和任务等;企业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项目各类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重点等。
第二十七条作业人员培训
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工区两级安质部门或工程公司安质科会同工区组织对本项目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按专业工种分别进行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内容:
主要介绍施工生产任务、工程特点及安全管理要求;讲清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危险场所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应掌握的安全常识;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采用的施工工艺,机械设备的基本性能,易出现事故的部位和防范事故的措施;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人员分工负责的内容;个人劳动保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等。
开工前教育培训结束后,由相应安质部门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参与施工管理和现场作业。
第二十八条施工过程中安全培训
1、专项培训。
根据工程的进展按分部工程进行培训。
由工区组织或由项目部联合工区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1.1软基处理、钻孔桩施工、大型机械施工对操作手、防护员、安全员、工程队长等进行临近既有线安全防护、大型机械抗倾覆的安全教育培训。
1.2深基坑开挖与承台施工时,对作业人员进行防坍塌教育培训。
1.3桥梁墩台身施工时,对作业人员进行临近既有线安全防护和模板与脚手架施工防倾覆以及防坠落安全教育培训。
1.4连续梁的悬灌施工,对作业人员进行既有线安全防护、抗倾覆和高处坠落安全教育培训,
1.5提运架梁施工,对架梁人员进行既有线安全防护和抗倾覆与反“三违”安全教育培训。
1.6水上作业施工时,对作业人员进行防坠落、防淹亡安全教育培训。
1.7起重与吊装作业施工时,对作业人员进行防倾覆、防进入既有线电气化接触网和临近高压电警戒区以及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2、工前安全讲话。
一个工班或一个工程队在每天上工作业前,员工列队由工班长或队长进行工前安全讲话,对当天施工重点和安全重点提出要求。
第二十九条对安全关键岗位的人员培训
1、临近既有线施工的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带班员、工班长的安全培训,由项目部安质部门统计工区人员数量后,填写培训需求计划表,报请上海铁路局主管部门接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其它工程专职安全员培训,由项目部安质部门统计人员数量后,填写培训需求计划,报请集团公司、总公司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旁站员培训由项目部安质部门按集团公司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4、特殊工种人员培训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三十条及时完成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印刷“盘营客运专线Ⅱ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卡”。
凡是接受过安全意识教育,安全专项教育培训的员工,其培训内容和成绩均要及时记录。
考卷留存备查。
2、根据工程进展和安全工作阶段重点,机械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卡死制度、施工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印成小册子发给操作手、防护员、安全员等终端责任人,人手一份进行学习,做到会背、会讲、会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等。
3、印刷安全质量旁站员记录本,认真进行过程记录。
项目部和工区经理、总工、副经理、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旁站员、操作手等安全责任链人员,要做好自己的安全工作记录。
4、项目部和工区两级安全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要及时下发落实,并存档备查。
第八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第七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安全责任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必须执行逐级负责制,因此要求队以上单位必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个人(全员)可根据情况分阶
段或签订全年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责任状分级存放备查。
2、各项经济承包要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
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项目部对施工队将按所施工项目的风险程度预留一定额度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对安全事故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将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
第三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凡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有效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
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2、工区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知识教育和反“三违”、反习惯性违章教育。
3、登高作业人员需每年组织一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项目部、工区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习惯性违章行为以及无证上岗者立即进行教育或经济处罚,坚决刹住违章行为。
5、项目部和工区安质部门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工区要全面掌握特种作业人员的流动变化情况,每月统计一次,即时更新台帐。
第三十四条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为了施工人员熟悉工程,了解设计意图,掌握安全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杜绝违章行为,防范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凡是工序施工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既有线的安全防护措施、大型机械抗倾覆、深基坑的支护、模板与脚手架、大型吊装、挂蓝施工、水上作业、运架梁等重大危险源由工区总工和安全总监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用电、临边防护、大型机械操作规程等一般危险源由工区安质、工程技术等部门具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可组织作业人员在现场示范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是:
危险源存在部位及危险性、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注意事项及工艺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
4、安全技术交底一式三份(一份工区留存,一份交施工队,一份交作业班组)。
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审核人、被交底人”必须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并将交底书编号登记,留存的技术交底装订成册。
5、施工队和班组在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要采取“三工”形式,对作业人员宣讲落实。
即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讲评。
由施工队长或工班长负责实施。
6、项目部工程部和安质部对工区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通报情况。
第三十五条项目经理、工区经理请销假制度
1、项目经理离开岗位24小时及以上时,必须向京沈客专辽宁公司总经理和集团公司有关领导请销假。
2、工区长离开现场12小时及以上时,必须向项目经理及工程公司有关领导请销假。
3、项目经理、工区长离开现场超过上述时间,必须委托一名项目领导和工区领导代行主持施工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
4、请销假记录由项目部、工区办公室落实。
第三十六条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与控制制度
1、危险源辨识
1.1辨识范围
1.1.1所有作业人员,包括内部员工、企业外用工、合同方人员,主要针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辨识。
1.1.2所有施工现场,包括正常的施工生产和偶然发生的临时抢修、抢险等非正常生产活动。
1.1.3所有设备设施,包括大小临工程、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物资材料等。
1.2辨识内容
1.2.1工作环境:
包括施工终端危害因素、地质地形地貌等对施工安全的影响与危害和交通风险、抢险救灾的危害。
1.2.2施工工序:
重点工序、重点环节的风险可能出现的失稳失控状态。
例如软基处理工序、大型机械设备作业环节,临近既有线的各环节等。
1.2.3特殊场所:
如锅炉房、乙炔瓶、氧气瓶、临时油库等。
1.3辨识方法:
辨识采用开会讨论、询问交流、现场观察、查阅记录等方法,项目部由安全总监组织相关部门辨识,各工区由工区长、总工、安全总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辨识,填写《危险源辨识清单》,建立台帐。
1.4辨识频次:
项目部每月一次,工区每周一次。
并根据工程进展结合施工现场随工辨识。
1.5风险评估
采取经验法进行风险评估,由项目安全总监主持,安质部长组织实施。
危险源辨识完成后马上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对重大和较大风险建立危险源清单,向项目经理报告,在工程例会上明确监控重点。
1.6风险控制
1.6.1风险控制原则:
针对评价出的重大、较大危险源必须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对一般危险源,进行员工安全意识方面的培训教育,主动消除风险。
1.6.2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后,由工程技术人员逐级进行技术交底,直至施工作业班组和操作者。
1.6.3对重大危险源要制定安全卡控制度。
第三十七条安全旁站监理制度
1、为确保施工过程危险源受控,项目施工终端实行内部安全旁站监理制度,根据风险大小确定现场旁站人员及防护人员。
2、旁站员配备的标准:
见第三章第九条。
3、各工区作业现场旁站员或防护员名单必须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备案,项目各级管理人员按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要求考核旁站员、防护员履职情况。
4、旁站员和防护员旁站过程中必须按要求随工填写当班旁站记录。
5、除一般危险源施工由现场旁站员随工旁站外,重大、较大危险源施工由工区工程部长、安置部长以上领导到现场监控组织施工;风险特别大的工序施工,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安全总监要到现场监控施工。
第三十八条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1、安全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1.1定期检查、考核。
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考核。
由项目领导带队,各工区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现场进行综合检查和评比。
1.2经常性检查。
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经常对施工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督促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1.3专项检查考核。
结合项目实际,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部位、场所,如既有线施工、铺轨架梁、水上作业、高处作业、施工用电、吊装作业、机械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现状是否符合规定。
1.4季节性检查。
根据本地区的季节性特点,主要对夏季施工的防暑降温、防雨、防洪等工作的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考核的一般方法
2.1查记录。
主要是查各工区施工方案、安全教育、会议活动、检查整改、奖惩的记录;检查工区长、总工、安全总监、安质部长、安全员、防护员、旁站员记录。
2.2召开座谈会。
听取各工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安全工作重点和今后打算,对安全检查讲评,听取工区对安全检查结果得意见。
2.3查施工现场。
主要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有无事故隐患。
3、安全检查考核的要求
3.1检查中对好的典型事例,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
3.2定期检查要与项目劳动竞赛结合起来,检查结果纳入项目月度劳动竞赛考评,奖励先进,处罚落后。
3.3对查出的事故苗头或隐患,要立即限时整改,填发《安全质量监察通知书》,做好跟踪验证,控制隐患复重发生,对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按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奖励(暂定)
1.1沈阳铁路局检查时通报表场的工点,每次奖励相应工区50000元,其中奖励工区经理10000元;京沈客专辽宁公司检查时通报表场的工点,每次奖励相应工区30000元,其中奖励工区经理6000元;总监办、盘营指挥部检查时通报表扬的工点,每次奖励相应工区20000元,其中奖励工区经理4000元。
1.2集团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评比前两名的:
第一名奖励工区10000元,其中奖励工区经理2000元;第二名奖励工区5000元,其中奖励工区经理1000元。
1.3特殊奖:
对发现问题和隐患,果断处置避免事故的,根据贡献大小,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每起给予相应人员10000元以上的特殊奖励。
1.4样板奖:
对现场文明施工程度较高,作为本标段样板,其经验和做法被全线推广或参观学习的施工现场,每个给予10000元以上的样板奖,其中奖励工区经理2000元以上。
2、罚款(暂定)
2.1沈阳铁路局检查时通报批评的工点,每次对相应工区罚款50000元,其中对工区经理罚款10000元;京沈客专辽宁公司检查时通报批评的工点,每次对相应工区罚款30000元,其中对工区经理罚款6000元;总监办、盘营指挥部检查时通报批评的工点,每次对相应工区罚款20000元,其中对工区经理罚款4000元。
2.2集团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评比后两名的工区:
对最后一名工区罚款10000元,其中对工区经理罚款2000元;对倒数第二名的工区罚款5000元,其中对工区经理罚款1000元。
2.3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每次罚款2000~5000元。
具体按《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盘营客运专线二标段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处罚标准》执行。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工程开工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作为集团公司监控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保障情况的依据。
2、安全生产资金是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实施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如下几个方面:
2.1安全防护工装设备:
主要包括为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采取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工具。
主要有安全警示牌、八牌一图、标识牌、用电装置、安全检查专用交通工具、防护与围护结构、警戒绳、三宝防护用品、检验检测设备、设备检验、救生衣、消防等设施。
2.2职业健康卫生:
主要包括以改善劳动环境、防止职业危害为目的的一切措施。
如照明、防署降温、防潮、防寒、防尘、防毒、防噪、减震、体检防疫等。
2.3安全加固与设施:
主要包括保证生产卫生方面所必需的设施及一切措施。
如工地值班室、为工人所设的淋浴设施、车库、设备的基础加固和稳定性加固措施、应急物资与设施设备。
2.4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包括购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宣传品、教育卡、防护员培训、全员培训所用教材、现场宣传用品、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板报、文明施工投入等。
3、项目部、工区建立专项财务安全生产资金科目,按《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结合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来支配使用,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4、项目部、工区安质科收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发票、有效收据等凭证以备检查和核实,并提供给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之用。
5、项目部和工区按集团公司要求建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实施情况台帐》备查。
第四十一条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配戴劳动保护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必须购买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经专业产品检验站检验发给合格证的产品。
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厂家相关资质材料、发票复印件等必须报工区安质部备查存档。
4、劳动保护用品不宜超过其规定的使用年限,对到期的防护用品,应按规定期限抽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抽检不合格者,该批立即全部作废。
5、劳保用品的发放部门必须按集团公司要求建立《劳保用品发放记录台帐》,并做好签发手续备查。
第四十二条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项目部每月例会
1.1月度例会参加人员:
项目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工区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工区经理。
根据议题,随时通知其它有关人员参加。
1.2每月例会召开时间:
约在每月25~27日之间召开。
具体时间由项目部办公室通知。
1.3例会内容根据工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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