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砂浆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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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砂浆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
预拌砂浆—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
1.0.1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我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第一版制定了砌体材料、保温材料、预拌混凝土、建筑节能玻璃、陶瓷砖、卫生陶瓷、预拌砂浆等七类建材产品的评价技术要求,适用于上述七类产品的绿色建材评价。
今后将逐步扩展其他种类建材产品的评价技术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
1.0.3绿色建材评价在符合本导则的要求和各地域特征的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定义
2.0.1绿色建筑greenbuilding
是指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绿色建材greenbuildingmaterial
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2.0.3保温材料heatinsulatingmaterial
用于提高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性能的建筑材料和产品,包括有机保温、无机保温建筑材料。
2.0.4砌体材料masonrymaterial
由烧结或非烧结生产工艺制成的实(空)心或多孔直角六面体块状建筑材料和产品,包括除复合砌块外的所有砌体材料。
2.0.5预拌混凝土premixedconcrete
由水泥、骨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楼)生产的、通过运输设备送至使用地点的、交货时为拌合物的混凝土建筑材料,包括常规品和特质品。
2.0.6建筑节能玻璃buildingenergy-savingglass
由普通平板玻璃经过深加工后,用于建筑透明围护结构用的玻璃制品,包括吸热玻璃、热反射玻璃、低辐射玻璃、中空玻璃、真空玻璃等。
2.0.7陶瓷砖ceramictile
由粘土和其他无机非金属材料经成形、高温烧成等生产工艺制成的实心或空心板状建筑用陶瓷制品,包含建筑陶瓷砖、陶瓷板、陶板、瓷板等。
2.0.8卫生陶瓷sanitarypottery
由粘土或其他无机物质经混炼、成形、高温烧制而成的用作卫生设施的陶瓷制品,包括便器、水箱、洗面器等。
2.0.9预拌砂浆premixedmortar
由水泥、砂、水、粉煤灰及其他矿物掺合料和根据需要添加的保水增稠材料、外加剂组分按一定比例,在集中搅拌站(厂)计量、拌制后,用搅拌运输车运至使用地点,放入专用容器储存,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的砂浆拌合物,包括普通砂浆、特种砂浆、石膏砂浆等。
3术语
3.0.1废水wastewater
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清洗生产设备和运输设备时产生的含有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砂等组分的可以回收利用的悬浊液。
3.0.2污水effluent
预拌混凝土企业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不能够回收利用的水的总称。
3.0.3报废混凝土scrappedconcrete
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检验过程中收集下来,已经无法直接调制后降低设计等级使用的剩余混凝土拌合物和硬化体。
3.0.4光热比lighttosolargainratio
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与太阳能总透射比的比值。
3.0.5 一般显色指数generalcolorrenderingindex
光源对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的第1~8种标准颜色样品显色指数的平均值。
3.0.6低质原料lowqualityrawmaterial
铁、钛和锰等着色元素含量较高,以及各种工业尾矿、废渣、废料等用作陶瓷生产的原料。
3.0.7灰料ashmaterial
指在预拌砂浆各工段,通过收尘、清扫所收集的材料。
3.0.8环境产品声明(EPD)environmentalproductdeclaration
提供基于预设参数的量化环境数据的环境声明,必要时包括附加环境信息。
3.0.9单位产品能耗energyconsumptionperunitproduct
在统计期内生产每单位产品消耗的能源,折算成标准煤。
3.0.10单位产品碳排放carbonemissionperunitproduct
在统计期内生产每单位产品排放的温室气体量,折算成二氧化碳。
3.0.11碳足迹carbonfootprint
用以量化过程、过程系统或产品系统温室气体排放的参数,以表现它们对气候变化的贡献。
4基本规定
4.0.1评价指标体系分为控制项、评分项和加分项。
参评产品及其企业必须全部满足控制项要求。
评分项总分为100分,加分项总分为5分,总得分按照式4.0.1-1和式4.0.1-2计算。
Q总=Q评+Q加(4.0.1-1)
Q评=ΣwiQi(4.0.1-2)
式中:
Q总——总分;
Q评——评分项得分;
Q加——加分项得分;
wi——评分项各指标权重;
Qi——评分项各指标得分。
4.0.2控制项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污水、噪声排放,工作场所环境、安全生产和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要求。
评分项是从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五个方面对建材产品全生命周期评价。
加分项是重点考虑建材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先进性、环境影响水平、技术创新和性能等。
4.0.3评分项指标节能是指单位产品能耗、原材料运输能耗、管理体系等要求;减排是指生产厂区污染物排放、产品认证或环境产品声明(EPD)、碳足迹等要求;安全是指影响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产品性能的指标;便利是指施工性能、应用区域适用性和经济性等要求;可循环是指生产、使用过程中废弃物回收和再利用的性能指标。
4.0.4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获得分值或不得分。
4.0.5绿色建材等级由评价总得分确定,低到高分为“★”、“★★”和“★★★”三个等级。
等级划分见表4.0.5。
预拌砂浆
11.1控制项
11.1.1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符合表11.1.1的要求。
11.1.2设备设施选配等全过程管理应满足当地预拌砂浆绿色(清洁化)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11.1.3生产企业应具备详细、可行的应用技术文件。
11.1.4 普通砂浆、干混陶瓷砖粘结砂浆的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预拌砂浆》GB/T25181的要求;EPS外墙外保温系统用粘结砂浆、EPS外墙外保温系统用抹面砂浆的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材料》GB/T29906的要求;其他预拌砂浆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1.2评分项
11.2.1评分项各指标权重见表11.2.1。
Ⅰ节能
11.2.2原材料运输能耗。
评分为以下两条得分之和,但总分不超过100分:
1累计运输半径不大于500km的原材料重量比例不小于60%但小于70%,得40分;不小于70%但小于80%,得60分;不小于80%但小于90%,得80分;不小于90%,得100分;
2500km以外的原材料采用铁路、轮船运输的重量比例不小于70%但小于80%,得20分;不小于80%但小于90%,得40分;不小于90%,得60分。
11.2.3近三年单位产品能耗水平持续改进,评分为以下各条得分之和:
1有能源分级计量20分;
2能源计量器具具备在线采集、上传等功能20分;
3建立能效管理信息系统30分;
4根据能效管理信息系统分析结果进行持续改进30分。
11.2.4通过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得100分。
Ⅱ减排
11.2.5厂区二氧化硫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表2规定的二级,得60分;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相关的各地方标准规定,得100分。
11.2.6厂区大气颗粒物排放,评分为以下各条之和:
1有组织排放中,自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的规定,得40分;符合各地方标准对当地大气颗粒物排放规定,得60分;
2无组织排放中,大气颗粒污染物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的规定,得20分;符合各地方标准对当地大气颗粒物排放规定,得40分。
11.2.7普通砂浆的散装率,特种砂浆的袋装率。
评分规则如下:
1普通砂浆年度散装率达到70%,得60分;达到80%,得80分;达到90%,得100分;
2每吨特种砂浆对包装袋的平均消耗量不小于40个,得0分;不小于25个但小于40个,得60分;不小于20个但小于25个,得80分;小于20个,得100分。
11.2.8通过产品认证或评价,提交环境产品声明(EPD)、碳足迹报告。
评分为以下各条得分之和:
1通过产品认证或评价,总分40分,由专家评分;
2提交环境产品声明(EPD)报告,总分30分,由专家评分;
3提交产品碳足迹报告,总分30分,由专家评分。
Ⅲ安全
11.2.9强度评分规则如下:
1普通砂浆抗压强度实测值与设计值的比值大于2.0,得50分;不小于1.0但小于1.15,或不小于1.5但小于2.0,得75分;不小于1.15但小于1.5,得100分;
2EPS外墙外保温系统用粘结砂浆、EPS外墙外保温系统用抹面砂浆的原始拉伸粘结强度的实测值与设计值的比值不小于1.0但小于1.2,得50分;不小于1.8,得75分;不小于1.2但小于1.8,得100分;
3干混陶瓷砖粘结砂浆的原始拉伸粘结强度的实测值与设计值的比值不小于1.0但小于1.5,得50分;不小于2.5,得75分;不小于1.5但小于2.5,得100分。
11.2.10 连续10个批次产品强度的离散系数评分规则如下:
1不大于30%但大于20%,得40分;
2不大于20%但大于10%,得60分;
3不大于10%,得100分。
11.2.11耐久性能评分规则如下:
1普通砂浆冻融循环后抗压强度损失率的设计值与实测值的比值不小于1.0但小于1.5,得50分;大于1.5但不大于2.0,得75分;大于2.0,得100分;
2EPS外墙外保温系统用粘结砂浆、EPS外墙外保温系统用抹面砂浆、干混陶瓷砖粘结砂浆的耐水、耐冻融拉伸粘结强度实测值与设计值的比值不小于1.0但小于1.2,得50分;不小于1.8,得75分;不小于1.2但小于1.8,得100分。
11.2.12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规定的二级,得80分;符合一级,得100分。
11.2.13通过GB/T1902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00分。
Ⅳ便利
11.2.14施工便利性评分规则如下:
1普通砂浆保水率的实测值与设计值比值不小于1.00但小于1.05,得50分;不小于1.10,得75分;不小于1.05但小于1.10,得100分;
2EPS外墙外保温系统用粘结砂浆、EPS外墙外保温系统用抹面砂浆的可操作时间不小于1.5h时,拉伸粘结强度的实测值与设计值的比值不小于1.0但小于1.2,得50分;不小于1.8,得75分;不小于1.2但小于1.8,得100分;
3干混陶瓷砖粘结砂浆分别晾置20min后的拉伸粘结强度的实测值与设计值的比值不小于1.0但小于1.2,得50分;不小于1.8,得75分;不小于1.2但小于1.8,得100分。
11.2.15适用性与经济性,评分为以下两条之和:
1与应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产业配套等相匹配,总分50分,由专家评分;
2与应用区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匹配,总分50分,由专家评分。
Ⅴ可循环
11.2.16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评分规则如下:
1不小于30%但小于40%,得40分;
2不小于40%但小于50%,得55分;
3不小于50%但小于60%,得70分;
4不小于60%但小于70%,得85分;
5不小于70%,得100分。
11.2.17 消纳生产过程产生的灰料。
配备自动回灰设备、计量配料系统,可操作性强,回收利用合理,总分100分,由专家评分。
12其他
12.0.1其他建材产品在符合绿色建材定义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参照本导则的评价方法和技术指标进行评价。
12.0.2满足本导则评分项要求的进行评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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