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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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
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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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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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1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关键五年,也是体育事业发展的关键五年。
第29届奥运会将于2008年在北京举办,这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和新的动力。
为统筹规划“十一五”时期各项体育改革与发展任务,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体育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独特作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新时期体育事业面临的形势任务,制定本规划。
一、迎接体育事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1)“十五”时期体育事业取得巨大成就。
“十五”时期,在党和国家各项体育方针政策的指导下,体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受到重视,各项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体育事业发展的社会基础进一步充实,群众的体育意识明显增强。
全民健身计划顺利实施,群众体育蓬勃开展,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逐年增多。
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7~70岁人群中体育人口占该年龄段总人数的37.1%,比2000年提高了3.2个百分点,达到发展中国家靠前的水平。
体育场地和设施不断增加。
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显示,截止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各类体育场地850080个,比1995年增长38%。
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和骨干队伍发展壮大,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竞技体育实力和在国际体坛的竞争能力不断增强,中国体育健儿在一系列重要国际比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2002年盐湖城冬季奥运会实现了冬季奥运会金牌“零”的突破,2004年雅典奥运会取得了新的历史性突破,为国家争取了巨大荣誉。
“十五”时期,我国运动员共获得493个世界冠军,创98项世界纪录。
2001年,北京赢得第29届奥运会的举办权,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次获得奥运会的举办权。
体育消费日益活跃,体育市场不断发育,体育产业初具规模。
同时,体育法制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人才队伍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体育科技与体育实践不断融合,体育新闻出版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体育对外交往的领域不断扩大,我国在国际体育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十五”时期体育事业的进步,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为“十一五”时期体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重视并着力解决体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正视体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与社会所能提供体育资源不足的矛盾,仍将是体育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均体育场地、人均体育消费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仍处在较低水平。
体育场地设施等资源总量不足与现有体育资源利用率不高的现象并存,制约着群众更广泛地参与体育健身活动。
竞技体育优势项目不多,一些基础大项和群众喜爱的集体球类项目总体水平较低,综合竞争能力与世界体育强国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
对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深化,训练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体育产业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政策尚不完善,市场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化。
体育发展过程中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各主体的地位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关系有待于进一步理顺,体育改革尚需深化。
体育政策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不能灵敏反应和及时适应发展变化的体育实践。
体育发展模式还没有根本的转变,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
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体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
我国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在体育领域均有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表现。
“十一五”时期,必须认真重视、着力解决阻碍和制约体育发展的各种问题。
(3)“十一五”时期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关键五年。
当前,体育事业的发展面临着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难得的历史机遇。
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发展,产业结构和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这些发展和变化使群众对生活质量有了新的、更高的追求,参与体育、享受体育成为他们的内在需求,体育将在群众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体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成为体育发展的强劲动力。
竞技体育对提高民族自信心、增强民族凝聚力、激发民族自豪感的作用更加受到各国重视,大型国际体育赛事成为世界各国团结、交流、竞争、合作的舞台。
奥林匹克运动不断发展壮大,呈现出巨大的综合效应和特殊魅力。
各个国家和地区对竞技体育成绩高度重视,竞争日益加剧,围绕提高运动成绩的科技之争、人才之争也更加激烈。
体育产业发展浪潮席卷全球,体育与经济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态势日益明显。
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为体育的发展壮大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体育越来越明显地体现出多元价值,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产生着深刻影响。
“十一五”时期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报告将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对体育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29届奥运会在北京举办,对于中国体育的发展进步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做好“十一五”时期的体育工作,将为中国体育的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开辟更为广阔的空间。
做好“十一五”时期的体育工作,是不断促进群众身体健康、满足其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的需要,是我国全面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需要,是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需要。
我们必须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和更加宽广的视野,迎接新时期体育事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和需求出发,顺应时代,符合民意,把握规律,筹划未来。
二、“十一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4)“十一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以筹办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把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作为根本目标,积极开创体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5)“十一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以举办和参加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使全民族的健康素质明显改善。
不断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增强我国竞技体育的总体实力,努力在2008年奥运会等国际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争光。
不断深化体育改革,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努力创建各种社会力量竞相参与、充满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
进一步提高体育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水平,努力实现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十一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体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促进。
体育的发展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立足体育,服务全局,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
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为实现国家在“十一五”时期现代化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服务,实现体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
——坚持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明确政府在发展体育事业中的基本责任,强化政府的政策规划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兴办体育事业的积极性。
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尊重并保护不同主体的利益,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处理好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各项体育工作之间的关系。
协调城市与农村以及不同区域之间的体育发展,加大对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体育的支持力度。
协调促进夏季运动项目和冬季运动项目、奥运项目和非奥运项目、现代新兴体育项目和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的体育文化需求,创造百花齐放的发展局面。
处理好眼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重点与一般、目标与路径、规模与效益等各种关系,实现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断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以改革促发展。
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各项体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实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
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
加快体育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体育管理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
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体育法制建设。
提高体育法律意识和体育法制观念,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体育事务的能力和水平,重视和发挥法律法规在调整体育社会关系、建立和维护体育发展秩序、处理体育发展的矛盾和纠纷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把体育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科教兴体、人才强体。
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重视和发挥科技、教育、人才队伍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营造崇尚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
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体育科技的进步,依靠体育教育的发展,依靠体育人才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发展和壮大体育事业。
——发挥奥运会的综合影响和带动作用。
高度重视奥运会等重大体育竞赛的综合功能,从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的高度认识办好北京奥运会的重大意义。
关注奥林匹克精神和理想对大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影响,通过筹备和举办奥运会,培养和树立公众的人文意识、环境意识、科技意识、法制意识、市场意识、开放意识、竞争意识和合作意识,在全社会倡导和培养志愿者精神。
重视、加强北京奥运会的遗产研究和知识管理。
树立抢抓机遇的意识,围绕北京奥运会的筹备和举办,认真学习、借鉴国际体育组织的先进理念和运作方式,使中国体育在观念、体制和机制上更好地与国际接轨,更加适应国际体育竞争的要求,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和体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基本建成全民健身体系,提高群众的健康素质
(7)“十一五”时期群众体育的发展目标是:
坚持群众体育与奥运同行,抓住筹备和举办北京奥运会的历史机遇,提高群众的体育意识,培养群众的健身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健身氛围;本着亲民、便民、利民的原则,让更多的人享受体育发展的成果。
“十一五”时期要实现公共体育设施明显增多,群众体育组织进一步健全,群众的健康素质显著提高,形成政府领导,体育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社会力量积极兴办,群众广泛参与的格局,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
(8)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
做好全民健身计划第二期工程第二阶段的实施工作。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坚持以地方为主、社会参与、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扶持、资助建设一批适应农民需求和当地特点的体育设施,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农村体育场地建设,改善以村为主体的农村基层体育设施条件。
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和“雪炭工程”。
积极探索体育场馆建设和综合利用的新模式,加强与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快向公众开放学校体育设施的步伐,缓解城乡居民体育健身设施不足的压力。
充分利用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适宜的自然区域建设全民健身活动设施,力争到2010年,人均体育设施场地面积达到140平方米,城市社区和农村村镇的公共体育设施条件有明显改善。
(9)加强对群众体育的组织和指导。
在城市街道、农村乡镇建立一批社区、乡村体育俱乐部或体育活动站(体育活动中心)。
扶持基层体育社会团体发展,改善基层体育社会团体的工作条件,鼓励兴办各种类型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对青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的重视和保障。
继续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创建工作,积极发挥其聚集效应和示范效应。
(10)不断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到2010年,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65万人。
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交流,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意识培养、活动组织、知识传播、技术指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
(11)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和竞赛。
抓住北京奥运会的机遇,掀起群众体育活动的高潮,为奥运会营造浓厚的体育氛围。
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扎实开展以青少年为重点的“五个亿万人群健身活动”和“全民健身周”活动,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因人、因地、因时制宜地组织开展各类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科学、文明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积极倡导和推广公园体育、广场体育、街头体育、家庭体育等活动形式。
体育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好第6届全国农民运动会、第10届中学生运动会、第8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第7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第4、第5届全国特奥会等,促进各行业、系统和各类人群体育活动的开展。
办好第3、第4届全国体育大会。
(12)关注特殊人群的身体健康。
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体育活动的指导,发挥老年人、残疾人体育协会的作用,并为其开展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
倡导老年人经常参加锻炼,举办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身展示和交流活动。
关注下岗失业人群、城镇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的身体健康。
创造必要条件,开展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健身活动,帮助他们丰富体育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13)完善全民健身的科学标准和规范体系。
加强对群众体育发展状况、群众健康状况的研究监测和统计工作,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育锻炼标准、群众体育现状调查等各项制度以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制度。
做好第三次中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和第三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群众体育的要求,研究、探索“小康体育”的指标体系。
到2010年,体育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40%左右,其中城市达到45%左右。
不断提高《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人数比例。
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标准的学生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
(14)发展非奥运项目和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
重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继承和创新,做好挖掘、整理、保护和推广工作,在民族地区广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
办好第8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加强政策指导和扶持,加强对非奥运项目和新兴的健身休闲体育项目的研究和推广。
四、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和综合实力,在国际体育竞赛中创造优异成绩
(15)“十一五”竞技体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在奥运会等重要国际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争光。
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总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夏季项目继续保持亚洲领先和奥运会上金牌数排名前列地位;冬季项目在原有的基础上稳中有升。
优化项目布局结构和人才队伍结构,形成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和中国实际的竞技体育体制,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竞技体育发展格局,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16)做好第29届奥运会的备战参赛和竞赛组织工作。
贯彻实施《2001—2010年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2008年奥运争光行动计划》,充分发挥举国体制优势,国内练兵、一致对外,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建立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具体、管理规范、竞争有序、奖罚分明的工作机制,确保奥运会备战工作的顺利进行。
力争奥运会成绩有所突破,获得更多的奖牌和更多项目进入前八名,取得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做好奥运会竞赛组织工作,为各国运动员搭建良好的竞技平台,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
(17)完成好“十一五”时期举办和参加其他重大赛事的任务。
办好2007年第6届全国城市运动会、2009年第11届全运会、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等国际、国内重大赛事。
组织好2008年奥运会前各单项国际赛事并完成参赛任务。
完成好2006年第20届冬季奥运会、2006年第15届亚运会、2010年第21届冬季奥运会等重要国际大赛的参赛任务。
(18)不断完善项目结构和布局。
努力促进竞技体育各项目协调发展,水平全面提高。
优势项目继续保持世界领先。
对潜优势项目加大投入,重点突破。
继续实施“119项目工程”,不断提高基础类大项和集体球类项目的水平,提高我国运动员在奥运会等国际大赛上的综合竞争能力。
鼓励并指导各地方、行业重点发展适合自身条件和特点的运动项目,优化布局,提高效益,形成地方优势和地方特色。
(19)加强各级国家队建设。
不断完善国家队竞争和激励机制,完善国家队的组建、选拔、训练、管理等各项制度。
建立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奥运会、亚运会等国际大赛的运动员选拔制度。
建立健全责、权、利统一,进出有序、科学合理的国家队管理体系。
建设复合型国家队教练团队,充分发挥管理人员、教练、医务人员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0)深刻认识竞技体育发展的特点和规律。
重视对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深入研究竞技体育的发展规律、运动项目的制胜规律、体育竞赛的备战参赛规律、运动队伍的管理和训练规律等,密切关注和分析世界竞技体育发展的动向和趋势。
重视对国内、国际先进训练经验的总结、整理和借鉴,加强竞技体育训练理论建设。
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大运动量训练”的科学训练原则。
根据项目运动规律、运动员成长规律和奥运会备战规律,编制好4年一个周期的备战奥运会综合训练大纲。
(21)改革、完善各级国家队的训练体制。
建立健全以国家队为龙头、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训练体制。
充分调动地方、解放军和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承担国家队的训练任务。
改善训练基地的设施条件,积极推进科研、训练、教学一体化进程。
建设4~8个具有世界水平的综合训练基地和10~15个奥运项目单项训练基地。
(22)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竞赛制度。
初步建立以奥运战略为目标,以推动训练体制改革和人才培养工程建设为重点的竞赛服务体系。
完善各项政策,充分发挥全运会等国内赛事的杠杆作用,使地方竞技体育发展目标与国家奥运战略紧密结合。
实行竞赛分级管理,调动社会力量办赛的积极性。
(23)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
实施“全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建设。
重视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努力改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训练设施和师资等各方面条件。
鼓励社会力量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进一步探索体教结合的模式,拓宽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渠道。
(24)加强区域协作,优化竞技体育资源配置。
围绕奥运战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完善竞技体育的综合评价、奖励机制,完善运动员注册交流等各项制度,引导运动人才合理流动,使大城市、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在管理、科研、保障、人才、区位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有机结合,提高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益。
加大支援西部地区竞技体育人才工作的力度,帮助、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水平运动员。
(25)完善运动队文化教育和保障体系。
确保运动员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努力开展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提高运动员的文化水平,增强就业能力。
进一步采取各种方法为退役及现役运动员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条件,继续落实和完善退役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各项政策,实施工伤保险和运动员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重视、加强对运动员劳动、医疗等各方面权益的保障工作。
继续通过有效的经济补偿措施,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加强对退役运动员就业的支持和指导,并鼓励、引导其通过市场自主择业。
继续实施老教练员、老运动员关怀基金计划。
(26)加强运动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进行积极有效的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作风建设,加强对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中华体育精神,对运动员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把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运动队伍相结合,全面提高运动队伍的素质。
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以运动员为核心,从内容、形式、机制等方面努力创新,加强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
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运动队伍管理的新模式,引导和规范运动队、运动员的经济活动。
(27)狠抓赛风赛纪,净化赛场风气,加强体育行业作风建设。
赛风是体育行业作风的集中体现,要不断完善竞赛规则和规程,建立健全体育赛事的仲裁制度和赛风赛纪的监督、检查、认定和处置机制,加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执裁不公、扰乱赛场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做好反兴奋剂工作,坚持“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反兴奋剂工作方针,提高抵制兴奋剂的自觉性和反兴奋剂工作水平,加强反兴奋剂的国际合作。
五、大力发展体育产业,积极培育体育市场
(28)“十一五”时期体育产业发展的目标是:
初步建成与大众消费水平相适应,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多业并举、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规范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兴办的格局。
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明显提高,城镇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拉动消费、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就业中的作用,把体育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29)积极引导体育消费,培育体育市场。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群众的体育需求为目标,积极引导群众进行健康文明的体育消费。
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资本投资体育产业,保障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
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市场,为群众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健身服务。
积极开发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努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
积极培育体育人才、信息、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
推动市场分工,发展体育中介组织,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体育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体育经纪人在人才流动、赛事推广等方面的作用。
(30)加强体育健身服务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规范体育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不同项目的经营活动进行分类管理。
对于一般性的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降低门槛,不设立前置性审批,同时加强对服务质量和安全等的日常监管;对于专业性强、技术性强、危险程度高的体育项目的经营场所,应当确定严格、规范的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对于可能对自然资源、环境带来影响的体育项目要认真评估,避免和减少对资源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推行体育服务认证和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31)提高中国体育用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在进一步发挥行业指导作用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体育用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营销手段创新。
加强体育用品标准体系建设以及产品质量监管和认证工作,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打造体育用品世界品牌。
发展体育用品会展业,以专业化、国际化为目标,努力创办具有国际影响的体育用品博览会。
(32)促进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
加大各类体育组织和体育赛事无形资产的开发力度,提高整体开发水平和效益。
探索体育赛事运作的新模式,推进体育赛事的市场开发。
推进全运会等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的市场开发工作。
进一步探索和推动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市场开发工作。
加强对体育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
(33)完善体育产业政策。
积极研究、制定有利于体育发展的经济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体育服务业,鼓励企业和个人对体育事业,特别是对群众体育活动、体育赛事和相关体育公益活动、体育社会团体的捐赠和赞助。
加强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研究、建立规范的体育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为规范体育产业管理、加强对体育产业的指导奠定基础。
(34)理顺体育产业活动的管理体制。
进一步转变政府对体育产业活动的管理方式,改进宏观调控手段,努力建立以间接管理为主的体育产业管理体制。
要切实把办体育产业的职能交给社会和市场。
加快适合市场运作的体育领域的产业化进程,推进经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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