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险于明火消防知识讲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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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险于明火消防知识讲座
隐患险于明火,
防范胜于救灾,
责任重于泰山。
――江泽民同志1996年5月1日为上海防火委员会题词。
作是一项科学性、社会性很强全民性的事业,只有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教育,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
易爆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中,为了有效地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损失,必须首先对物质燃烧的基本条件,着火机理,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及防火灭火基本原理等消防安全基础知识有一个必要的了解,以便在掌握火灾规律的基础上,通过控制和破坏燃烧条件,达到防火、灭火和控制火势蔓延的目的。
第一节物质的燃烧
可燃物与氧化剂(空气或氧气)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发烟现象,称为燃烧。
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叫火灾。
一、燃烧的基本条件
任何物质发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烧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
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必要的条件,即:
可燃物、氧化剂和温度(引火源)。
氧化剂
人们总用“燃烧三角形”来表示燃烧的三个必要条件,只有在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可燃物质才能发生燃烧,三个条件无论缺少哪一个,燃烧都不能发生。
进一步研究表明,用“燃烧三角形”来表示无焰燃烧的基本条件是非常确切的。
而对有焰燃烧,因过程中存在未受抑制的游离基(自由基)作中间体,因而燃烧三角形需增加一个坐标,形成燃烧四面体(见图1.2)。
自由基是一种高度活泼的化学基团,能与其他的自由基和分子起反应,从而使燃烧按链式反应的形式扩展。
因此,有焰燃烧的发生需要四个必要条件,即:
可燃物、氧化剂、温度和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图1.2燃烧四面体
1.可燃物
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称为可燃物,如木材、氢气、汽油、煤炭、纸张、硫等等。
可燃物按其化学组成,可分为无机可燃物和有机可燃物两大类。
从数量上讲,绝大部分可燃物为有机物,少部分为无机物。
按其所处的状态,又可分为可燃固体、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三大类。
对于这三种状态的可燃物来说,其燃烧难易程度是不同的,一般是气体比较容易燃烧,其次是液体,最后是固体。
有些物质在通常情况下不燃烧,但在特定条件下也能燃烧。
例如,铁和铜在通常条件下谁也不会认为它们能燃烧,但事实上赤热的铁在纯氧中能发生剧烈的燃烧,赤热的铜能在纯氯中发生剧烈燃烧。
铝本身不燃烧,把铝碎成粉末,不但会燃烧,甚至飞扬在空气中时遇火还能发生爆炸。
在这种条件下,完全可以说铁、铜和铝也是可燃物。
不过,人们一般还是把铁、铜和铝作为不燃物对待,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它们并不发生燃烧。
又如像聚氯乙烯、酚醛塑料等高分子聚合物,在强烈火焰作用下也能燃烧,但离开火焰后则不能燃烧,将这类物质就称为难燃物。
可燃物是燃烧不可缺少的一个首要条件,是燃烧的内因,没有可燃物燃烧根本不能发生。
2.氧化剂(助燃物)
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即能遇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氧化剂。
氧化剂具有较强的氧化性能。
通常我们所讲的氧化剂(助燃物)是指广泛存在于空气中的氧气。
此外,还有能够提供氧气的含氧化合物和氯气等。
3.温度(引火源)
引火源是指供给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
一般分为直接火源和间接火源两大类。
了解火源的种类和形式,对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直接火源主要有:
(1)明火:
指生产、生活中的炉火、灯火、烛火、焊接火、吸烟火、撞击、摩擦打火、机动车辆排气筒火星、飞火等。
(2)电弧、电火花:
指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电气开关及漏电打火;电话、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火花;静电火花(物体静电放电、人体衣物静电打火、人体积聚静电对物体放电打火)等。
(3)瞬间高压放电的雷击能引燃任何可燃物。
间接火源主要有:
(1)高温:
指高温加热、烘烤、积热不散、机械设备故障发热、摩擦发热等。
(2)自燃起火:
是指在既无明火、又无外来热源的情况下,物质本身自行发热、燃烧起火,如黄磷、烷基铝在空气中会自行起火;钾、钠等金属遇水着火;易燃可燃物质与氧化剂、过氧化物接触起火等。
4.链式反应
大多数的有焰燃烧都存在着链式反应。
当某种可燃物受热时,它不仅会汽化,而且该可燃物的分子会发生热裂解作用,即它们在燃烧前会裂解成更为简单的分子。
这些分子中的一些原子间的共价健常常会发生断裂,从而生成自由基。
由于它处于一种高度活泼的化学状态,能与其他的自由基和分子反应,而使燃烧持续下去,这就是燃烧的链式反应。
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分链引发、链传递、链终止三个阶段。
它是维持有焰燃烧的必要条件之一。
需要说明的是,具备了燃烧的必要条件,并不等于燃烧必然发生。
在各必要条件中,还有一个“量“的概念,这就是发生燃烧或持续燃烧的充分条件。
燃烧的充分条件是:
(1)一定的可燃物浓度
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只有达到一定浓度,才会发生燃烧或爆炸。
如:
车用汽油在-38℃以下、灯用煤油在40℃以下、甲醇在7℃以下时均不能达到燃烧所需的浓度。
在这种条件下,虽有充足的氧气和明火,仍不能发生燃烧。
(2)一定的氧气含量
各种不同的可燃物发生燃烧,均有本身固定的最低含氧量要求。
低于这以浓度,虽然燃烧的其他必要条件已经具备,燃烧仍不会发生。
如:
汽油的最低含氧量要求为14.4%,煤油为15%,乙醚为12%。
(3)一定的点火能量
各种不同可燃物发生燃烧,均有本身固定的最小点火能量要求。
达到这一能量才能引起燃烧反应,否则燃烧便不会发生。
如:
汽油的最小点火能量为0.2mJ,乙醚(5.1%)为0.19mJ,甲醇(2.24%)为0.215mJ。
(4)不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对于无焰燃烧,以上三个条件同时存在,并且相互作用,燃烧即会发生。
而对于有焰燃烧,除以上三个条件外,燃烧过程中存在未受抑制的游离基(自由基),形成链式反应,使燃烧能够持续下去,亦是燃烧的充分条件之一。
二、燃烧的类型
燃烧按其形式的条件和瞬间发生的特点,一般分为闪燃、着火、自燃和爆炸四种类型,它们具有共同特征但表现形式不同。
(一)闪燃
液体都能蒸发,而且液体的蒸发温度范围非常广,既能在高温时蒸发,又能在常温时蒸发,甚至低温时也能蒸发,只是蒸发的速度不同而已。
当液体温度较低时,由于蒸发速度很慢,液面上蒸汽浓度很小,蒸汽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体遇到火焰时,是点不燃的。
随着温度的升高,液面上蒸汽浓度增大,就有可能在一定的蒸发温度下,可燃液体的饱和蒸汽与空气混合后遇火焰闪出火花并随即熄灭。
这种在液体表面上能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汽(包括可熔化的少量固体,如石蜡、樟脑、萘等),遇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叫做闪燃。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采用闭杯法测定),液体表面上能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叫做闪点(又称闪火点)。
闪燃是一种瞬间燃烧现象。
闪燃发生的原因,是因为液体在闪燃温度下蒸发速度不快,液体表面上聚积的蒸汽一瞬间燃尽,尔来不及补充新的蒸汽以维持稳定的燃烧,故闪燃一下就熄灭了。
但闪燃往往是着火的先兆,闪点是表示可燃性液体性质的指标之一。
当可燃液体加热到闪点及闪点以上时,遇有火焰或火星的作用,就不可避免地引起着火。
在消防管理中,对这种燃烧现象应引起注意。
几种易燃液体的闪点见表1-1。
液体名称
闪点(℃)
液体名称
闪点(℃)
汽油
-46
煤油
28
酒精
9~11
苯
-14
二硫化碳
-30
乙醚
-45
(二)着火
可燃物质在空气中与火源接触,达到某一温度时,开始产生有火焰的燃烧,并在火源移去后仍能继续燃烧的现象,叫做着火。
着火就是燃烧的开始,并且以出现火焰为特征,这是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常见的燃烧现象。
例如,用火柴点燃柴草,就会着火。
一种物质燃烧时放出的燃烧热使该物质能蒸发出足够的蒸汽来维持其燃烧所需的最低温度叫做燃点。
通俗讲就是能引起着火的最低温度。
物质的燃点越低,越容易着火,火灾危险性也就越大。
部分常见可燃物的燃点见表1-2。
物质名称
燃点(℃)
物质名称
燃点(℃)
黄磷
34
橡胶
120
布匹
200
硫
207
纸张
130~230
木材
250~300
蜡烛
190
棉花
210~255
烟叶
222
豆油
220
炭黑
180
无烟煤
280~500
一切可燃液体的燃点都高于闪点。
其一般规律是:
易燃液体的燃点比闪点高1~5℃,而且液体的闪点越低,这一差值越小。
例如,汽油、丙酮等闪点低于0℃的液体,这一差值仅为1℃;闪点在100℃以上的液体,这一差值可达到30℃以上。
时实际上,在敞开容器中很难把易燃液体的闪点和燃点区别开来。
因此,在评定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时,一般以闪点为参数。
但是,燃点对可燃固体和闪点比较高的可燃液体,则具有实际意义。
根据可燃物的燃点高低,可以衡量其火灾危险程度,以便在防火和灭火工作中采取相应的措施。
例如,控制这些物质的温度在燃点以下,就可以防止火灾的发生;灭火中用冷却法灭火,其原理就是将着火物质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使火熄灭。
(三)自燃
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积热不散引起的燃烧称为自燃。
根据热的来源不同,物质的自燃可分为受热自燃和自热自燃(即本身自燃)两大类。
1.受热自燃
可燃物质在没有明火接触而靠外部热源作用下,达到一定温度时发生自行着火现象,称为受热自燃。
例如,可燃物在加热、烘烤、熬炼、热处理中,或者受摩擦热、辐射热、压缩热、化学反应热的作用而引起的燃烧,均属于受热自燃。
2.自热自燃(即本身自燃)
由于物质内部发生生物、物理、化学等作用造成积热不散而引起的自行着火现象,叫做自热(或蓄热)自燃,也叫做本身自燃。
例如:
湿稻草、油棉纱、褐煤等在没有外来热源作用下的燃烧均属于自热自燃。
在规定的条件下,物质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叫做该物质的自燃点。
在这一温度时,物质与空气(氧)接触,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发生燃烧。
物质的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
几种常见物质的自燃点见表1-3:
物质名称
自燃点(℃)
物质名称
自燃点(℃)
黄磷
34~35
汽油
280
煤油
240~290
柴油
250~380
赤磷
200~270
石油沥青
270
乙炔
180
硫磺
207
涤纶纤维
390
硫化氢
270
(四)爆炸
爆炸是指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
广义上讲,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为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巨大能量,或是气体、蒸汽在瞬间发生剧烈膨胀等现象,叫做爆炸。
爆炸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爆炸点周围发生剧烈一力突跃变化。
爆炸通常分为物理爆炸和化学爆炸两大类。
1.物理爆炸
装在容器内的液体或气体,体积迅速膨胀,使容器压力急剧增加,由于超压力和(或)应力变化使容器发生爆炸,并且爆炸前后物质的化学成分均不改变,这种现象称为爆炸。
例如,蒸汽锅炉、压缩或液化气钢瓶、油桶、轮胎的爆炸等,都属于爆裂。
爆裂能直接或间接地造成火灾。
2.化学爆炸
由于物质急剧化学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而形成的爆炸现象,称为化学爆炸。
例如,可燃气体、蒸汽和粉尘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的爆炸、炸药的爆炸等都属于化学爆炸。
实际上,化学爆炸就是可燃物与氧化剂混合后的混合物(或者本身是含氧的炸药),遇到引火源而发生的瞬间燃烧。
这种爆炸的速度很快,每秒可达到几十米到几千米,爆炸时产生大量的热能和气态物质,形成很高的温度,产生很大的压力,并发出巨大的响声。
这种爆炸能够直接造成火灾,因此具有很大的火灾危险性。
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遇到引火源才能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叫做爆炸极限浓度,通常用体积百分比(%)范围来表示。
爆炸极限的最高浓度叫做爆炸上限,最低浓度叫做爆炸下限,均用体积百分比来表示。
几种可燃气体、蒸汽、粉尘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见表1-4。
爆炸极限可用于评定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大小。
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越低,爆炸浓度范围越大,火灾危险性就越大。
例如乙炔的爆炸极限为2.5%~80%,氢气的爆炸极限为4.1%~74%,氨的爆炸极限为16%~27%,其火灾危险性乙炔>氢气>氨;而且,爆炸极限可用作可燃气体分级的标准,如氢气、乙烯、氯甲烷等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为一级;氨、一氧化碳、城市煤气等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为二级。
此外,爆炸极限还可用于评定气体生产、贮存的火险类别(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见附录三)和作为选择防爆电器种类的依据等。
三、物质燃烧的特点
(一)气体燃烧
可燃气体的燃烧不需要像固体、液体那样需经熔化、蒸发过程,所需热量仅用于氧化或分解,或将气体加热到燃点,因此容易燃烧,速度也快。
其燃烧方式根据燃烧前可燃气体与氧混合状态不同可分为两大类:
1.扩散燃烧:
可燃气体从喷口(管口或容器泄漏口)喷出,在喷口处与空气中的氧边扩散混合、边燃烧的下限,其燃烧速度取决于可燃气体的喷出速度,一般为稳定燃烧。
如容器、管路泄漏发生的燃烧,天然气井的井喷燃烧属于此类。
2.预混燃烧:
可燃气体与氧在燃烧之前混合,并形成一定浓度的可燃混合气体,被火源点燃所引起的燃烧,这类燃烧往往造成爆炸。
影响预混燃烧速度的因素有气体的组成、可燃气体的浓度、可燃混合气体的初始温度、管路直径、管道材质等。
(二)液体燃烧
易燃液体的燃烧是液体蒸汽进行燃烧,因此燃烧与否、燃烧速率等与液体的蒸汽压、闪点、沸点和蒸发速率等性质有关。
某些液体在贮存温度下,液面上的蒸汽压在易燃范围内时遇到火源,其火焰传播速率快。
易燃液体的闪点高于贮存温度时,其火焰传播速率较低。
因为火焰的热量必须足以加热液体表面,并在火焰扩散通过蒸汽之前形成易燃蒸汽-空气混合物。
影响这一过程的有诸如环境因素、风速、温度、燃烧热、蒸发潜热、大气压等。
易燃液体燃烧时,通常会因类别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火焰颜色及燃烧特点。
如液态烃类燃烧时,通常具有透明的蓝色火焰,这类物质的火灾难以扑灭。
在不同类型油类的敞口贮罐的火灾中还有特别注意三种特殊现象――沸溢、溅出、冒泡。
尤其是突沸现象,即液体在燃烧过程中,由于向液层内不断传热,会使含有水分、粘度大、沸点在100℃以上的重油、原油产生沸溢和喷溅现象,造成大面积火灾和巨大的危害。
这类油品称为沸溢性油品。
(三)固体燃烧
固体可燃物必须经过受热、蒸发、热分解过程,使固体上方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燃烧极限,才能持续不断地发生燃烧。
其燃烧方式通常分以下四种:
(1)蒸发燃烧:
熔点较低的可燃固体,受热后融熔,然后与可燃气体一样蒸发成蒸汽燃烧,如硫、磷、沥青等。
(2)分解燃烧:
分子结构复杂的固体可燃物,在受热后分解出其组成成分与加热温度相适应的热分解产物,这些分解产物再氧化燃烧。
例如:
木材、纸张棉、麻、丝、合成橡胶等
(3)表面燃烧:
蒸汽压力非常低或者难于热分解的可燃固体,不能发生蒸发燃烧或分解燃烧,当氧气包围物质的表层时,呈炙热状态发生无焰燃烧。
表面燃烧属于非均相燃烧,现象为表面发红,而无火焰,如木炭、焦炭等。
(4)阴燃:
没有火焰的缓慢燃烧现象称为阴燃。
一些固体可燃物在空气流通不畅,加热温度较低或含水量较高时会发生阴燃,如成捆堆放的棉、麻、纸张及大堆垛的煤、草、湿木材等。
随着阴燃的进行,热量聚积,温度升高,此时空气的导入可能会转变为明火燃烧。
第二节防火防暴原理
根据物质燃烧原理和爆炸形成的基本条件,为了有效地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必须针对物质的火灾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控制燃烧爆炸条件的形成和相互作用,达到预防火灾的目的。
同时还要控制燃烧蔓延的途径和爆炸冲击波的扩散,避免更大范围内的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具体讲有以下四项措施:
1、排除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物质条件。
排除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物质条件。
即控制可燃物,防止形成爆炸介质。
(1)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中搞好消防安全管理,防止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泄漏、扩散或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2)在可能积聚的可燃气体、蒸汽、粉尘的场所,要设值良好的通风除尘装置,降低空气中可燃物质的浓度,使其含量在爆炸极限范围以下。
2、控制和消除一切点火源。
(1)消除明火。
如危险场所严禁携带烟火,不得使用明火作业和用电炉做饭等。
(2)消除电火花。
如易燃易爆场所应选用防暴型或封闭式电气设备和开关;线路应穿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拉电线和使用普通电器。
(3)防止静电火花。
严禁穿化纤衣物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保持设备静电接地良好。
(4)防止雷击。
即安装必要的防雷设施,避免雷击或雷电感应打火。
(5)防止摩擦撞击打火。
如易燃易爆场所禁穿带钉的鞋,严禁使用铁制。
(6)避免暴晒、高温烘烤、故障发热或化学反应发热。
3、控制火势蔓延的途径。
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仓库、油罐之间要留适当的防火间距;设值防油堤、防液堤,隔火水封井,防火墙等,都是为了避免火灾情况下因火势的扩大蔓延,造成相邻危险品的储罐、仓库的燃烧或爆炸,酿成更大的事故。
4、限制爆炸冲击波的冲击、扩散。
设置防爆门,防爆板,高压容器顶部设置放空管等
第三节火灾的分类和灭火剂的选择
一、火灾的分类
根据我国现行标准规定,将火灾分为A、B、C、D四类。
A类火灾:
指固体火灾。
B类火灾:
指液体火灾或可熔性固体物质火灾。
C类火灾:
指气体火灾。
D类火灾:
指金属火灾。
根据国家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按照一次火灾树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把火灾危害等级划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类。
二、灭火剂的选择
灭火剂选择的主要依据火灾的类型。
下面介绍常用灭火剂的使用范围。
1、水
直流水和开花水(滴状水)可用于扑救固体物质的火灾,还可以扑救闪点在120℃以上,常温下呈半凝固状的重油火灾。
但不能用于扑救闪点低于37.8℃以下的可燃液体火灾。
雾状水降温快,灭火效率高。
水渍损失小,可扑救闪点较低液体火灾。
也可以用于粉尘或带电设备的火灾。
若火场物与水发生反应,则不能用水灭火。
2、泡沫灭火剂
包括化学泡沫、蛋白泡沫、氟蛋白泡沫、水成膜泡沫、高倍数泡沫和抗溶性泡沫灭火剂。
其中抗溶性泡沫灭火剂主要用于扑救水溶性液体火灾。
如甲醇。
其余5种泡沫灭火剂主要用于扑救非溶性液体火灾及一般固体火灾。
3、干粉灭火剂
4、卤带烷灭火剂1211
这类灭火剂具有灭火效率高,灭火后不留痕迹,药剂本身绝缘性好等特点,适应于扑救各种易燃液体、气体、精密仪器和电气火灾。
但存有污染,目前正逐步停用。
5、二氧化碳灭火剂
由于二氧化碳是一种性质稳定的气体,对绝大多数物质没有破坏作用,灭火后能很快逸散不留痕迹,又没有毒性,所以最适用于扑救各种易燃液体和易受水、泡沫、干粉等灭火剂侵蚀的固体的火灾。
另外二氧化碳是一种不导电的物质,故又能扑救电气火灾。
第四节灭火的基本原理
火灾通常都有一个从小到大,逐步发展,直至熄灭的过程。
这个过程一般可分为初起、发展、猛烈、下降和熄灭五个阶段。
灭火的基本原理
1、冷却灭火
2、隔离灭火
3、窒息灭火
4、抑制灭火(化学反应中断法)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为了便于储存、运输和使用,人们用加压法和降温法将气体压缩或液化后储存于钢瓶内。
有的气体很容易液化,如氨气,在常温下,只要加压至0.709~0.810MPa或冷却到-33.4℃时即冷凝为液体,但有些气体在常温下,无论给它加多大的压力也很难液化而必须同时降低其温度才能液化,例如:
氢气就需要1.316MPa的压力同时温度降到-239℃时才能液化,而某些气体由于热力学不稳定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向其他气体那样装在普通的压力容器中储运,而只能以加压溶解的方式储运。
因此,我们把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并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气体称为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汽压力大于0.249M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温度在21.1℃,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0.275M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0.715MPa的压缩气体
一、分类
根据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性质将其分为三类:
1、易燃气体:
此类气体燃烧性很强,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如氢气、一氧化碳乙炔等
2、助燃气体:
此类气体并不燃烧,但其氧化性很强,能加剧可燃物的燃烧性能和爆炸性能。
如氧气、一氧化氮、空气。
3、可燃的毒性气体:
此类气体不仅有毒而且易燃。
如煤气、一氧化碳、氨。
二、火灾的危险特性
1、物理性爆炸:
储存于钢瓶内的压力较高的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受热膨胀后,压力升高,当超过钢瓶的耐压强度时,即会发生钢瓶爆炸。
特别是液化气体,这种气体在钢瓶内是以液态、气液两态的形式存在,在运输、使用或储存过程中,一旦受热或撞击等外力作用,钢瓶内低临界温度的液化气体就会全部气化;高临界温度液化气体除了瓶内气体的饱和蒸气压增大以外,瓶内的液体体积也要膨胀,从而使钢瓶内的压力急剧增高,导致钢瓶爆炸。
钢瓶爆炸时,易燃气体及爆炸碎片的冲击能间接引起火灾,带来更大的灾害。
为此,应避免钢瓶的超量罐装。
在储存、运输、使用中应远离热源,轻装轻卸,避免钢瓶受到震动、冲击和碰撞。
2、易燃易爆性: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中易燃气体较多,由于气体燃烧,无需物态的变化,且可燃物与氧化物接触面积大,因此具有比液体和固体更易燃烧且燃烧速度快等特点。
当扩散到空气中的易燃气体浓度达到一定量即到爆炸极限范围内时,遇明火即会发生急剧的化学反应,产生具有极大破坏性的爆炸。
因此,为了防止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燃烧爆炸,就必须阻止燃烧条件的形成,首先要防止气体泄漏、杜绝火源。
同时要防混装、错装。
常见气体钢瓶的漆色
钢瓶名称
外表颜色
字样
字样颜色
色环
氢气
深绿
氢
红
黄色
氧气
天蓝
氧
黑
白色
氨
黄
液氨
黑
氯气
草绿
液氯
白
空气
黑
空气
白
白色
硫化氢
白
液化硫化氢
红
氮气
黑
氮
黄
白
二氧化碳
铝白
液化二氧化碳
黑
黑
煤气
灰
煤气
红
乙炔
白
乙炔(不可进火)
红
惰性气体
灰
气体名称
深绿
白色
其他
灰
气体名称
可燃的红
不燃的黑
3、氧化性
氧气瓶禁油,瓶阀为铜质材料。
4、扩散性
一般说,气体的扩散系数越大,其扩散速度就越大,易燃气体引起的火灾蔓延、扩展的危险就越大。
掌握易燃气体的相对密度和扩散性,对于评定其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和选择通风口的位置、可燃气体探测,确定防火间距和防止火势蔓延都有实际意义。
5、带电性
这里讲的气体带电,实际上是指高压气体喷出带电(主要是静电)
6、毒害、腐蚀和窒息性
在处理和扑救此类火灾时应注意自身防护。
易燃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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