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和检验分析技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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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和检验分析技术
质量管理与检验分析技术
一、质量管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1.立法宗旨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进行第一次修正。
2.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共六章七十三条,基本内容包括: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产品质量的监督
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一节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节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 损害赔偿
第五章 罚则
第六章 附则
3.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1)产品质量
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性、安全性和其他特性的要求。
或者指产品性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满足合理使用用途要求所必须具备的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性的总和。
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县以上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定的权力,对产品质量进行管理的活动。
3)产品质量的总体要求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4)质量管理监督部门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包括:
国家工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5)产品质量检验
指按照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以判明产品是否合格的活动。
检验规定:
1)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
2)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
3)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
4)对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
6)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
⏹监督抽查工作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进行。
⏹不得重复抽查——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定期公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
4.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作为义务
⏹不作为义务(禁止性规定)
5.产品质量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法律责任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责任者,因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责任形式及顺序:
⏹民事责任——生产者、销售者因其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因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生产者、销售者及相关人员因违反产品质量法需承担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于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1.立法宗旨
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88年12月29日通过并公布,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
1990年4月6日以国务院总理李鹏第53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2.标准化法的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共有五章二十六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制定
第三章实施
第四章责任
第五章附则
3.我国标准分级与制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我国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地方标准由自治区和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企业标准企业自己制定。
4.标准的实施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立法宗旨
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与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1986年7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共六章三十五条,基本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
第三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四章计量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3.相关概念
计量:
是指为实现单位制的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全部活动。
计量的特点:
准确性、一致性、溯源性和法制性。
法定的计量单位: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
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废除的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际通用单位(SI)基本单位7个,导出21个,非SI单位16个。
计量器具:
是指能用于直接或间接测出被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
标准物质:
是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好的、高稳定度的,并确定了物理、化学和计量学特征,用来校准计量器具,评价计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物质或材料。
特点:
具有量值准确性,用于计量目的。
标准物质是量值统一的重要手段,是统一全国量值的法定依据。
计量检定:
是指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包括检验和加封盖印。
按环节不同分为:
出厂检定、进口检定、周期检定、修后检定、仲裁检定。
按性质可分为:
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
计量检定机构:
是指从事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而进行的技术机构。
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一般计量检定机构。
计量认证:
⏹据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
⏹它是国家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能力的一种评价活动,也是一种资格认可,目的是保证这些检验机构为社会出具的公证数据准确可靠。
这一活动称之为计量认证。
计量授权:
是政府计量部门按程序将实施计量法所进行的计量检定、技术考核、定型鉴定、样机试验、计量认证、仲裁检定等技术监督管理权限授予经过考核合格的其它技术革新机构。
4.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
强制检定是指由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某些测量仪器实行的一种定点定期的检定。
我国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管理范围。
此外,我国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以及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也实行强制检定。
强制检定的特点,是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统管,指定的法定或授权技术机构具体执行,固定检定关系,定点送检;检定周期由执行强检的技术机构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结合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非强制检定是指由使用单位自己或委托具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强检以外的其他测量仪器依法进行的一种定期检定。
其特点是使用单位依法自主管理,自由送检,自求溯源,自行确定检定周期。
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均属于法制检定,是我国对测量仪器依法管理的两种形式,都要受法律的约束。
不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的,要负法律责任。
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近就地进行。
在检定结果中,必须有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出具证书或加盖印记。
从事检定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并持有有关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员证。
随着改革开放及经济发展,在强化检定法制性的同时,对大量的非强制检定的测量仪器,为达到统一量值的目的,应以校准为主。
过去,一直没有把校准作为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主要方式,而常用检定取而代之。
这一观念目前正在改变中,校准在量值溯源中的地位已逐步确立。
(四)中国石化质量管理制度
1管理制度的目的
为不断提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化油田、炼油、化工、销售、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等部门及所属企业的质量管理与监督。
2中国石化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
《中国石化质量管理制度》共有六章三十一条,基本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质量管理与监督
第四章质量统计、考核和质量事故报告
第五章经费与奖惩
第六章附则
3中国石化质量管理的任务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颁布的其它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采用现代科学方法,控制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努力生产品质优良、适销对路、用户满意、在国内外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产品。
4企业职责
企业的最高管理者为本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企业应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满足质量管理需要的人员。
各企业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和配备质量管理人员过程中要做到:
必须满足本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必须有利于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必须明确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必须严格质量考核。
5质量管理与监督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国石化标准化管理制度》。
2)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增强中国石化在国内外市场的整体竞争能力。
3)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产品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企业标准应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质量发展规划。
5)努力学习和研究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全员质量教育和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提高干部职工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改进、质量成本和质量信息等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质量工作的实效性。
6)企业应宣传贯彻GB/T19001—ISO9001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或总部认可,通过持续改进体系的有效性,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实物质量水平。
7)加强对采购物资的质量控制。
对涉及健康、安全、环保和质量要求严格的重点产品,应实行产品质量准入证制度。
对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和获得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应予以优先采购,对采购物资实施进货验收制度。
8)加强对工程施工、原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重点要加强施工规范、质量计划、原材料质量、生产过程控制、分析检验、产成品(中间产品)质量、文件资料、产品贮运与防护和售后服务等过程的质量管理。
9)对需要重点控制和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的产品,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可分为企业自查、互查、职能部门检查和中国石化监督抽查四种方式。
10)企业应根据用户需要,为其提供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指导用户正确使用产品,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11)凡根据用户要求组织生产的产品,必须保证产品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12)企业应规范用户质量信息反馈流程,认真研究用户意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
若与用户发生质量纠纷,应通过沟通、协商妥善解决。
意见不一致时,可通过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通过法律程序仲裁解决。
13)企业应积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工作。
14)军工产品的管理,按《军工配套石油化工产品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中国石化标准化管理制度
1管理制度的目的
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的标准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管理制度的内容
《中国石化标准化管理制度》共有七章三十八条,基本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第四章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第五章经费
第六章奖惩
第七章附则
3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的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受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委托,完成归口管理的石油和石油化工专业领域内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任务;根据中国石化生产建设、经营管理、新产品开发、市场销售和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组织制定和修订中国石化企业标准;贯彻实施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研究,逐步建立与国际上主要石化企业标准技术水平相当的中国石化企业标准体系。
4企业职责
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据本制度和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并申报备案;
(3)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中国石化企业标准;
(4)监督检查本企业执行标准的情况,解决标准实施中的问题;
(5)参与工程作业、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中的标准化工作,提出标准化要求、做好标准化审查;
(6)负责本企业标准化知识普及教育和业务培训;开展标准化效果的评价,总结标准化工作经验;
(7)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建立标准档案,搜集国内外标准化信息资料;
(8)承担上级标准化主管部门下达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5标准制定与修改
石化标准分国家标准(含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协议标准。
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石油化工产品的技术要求(含测试方法,以下均同),应当积极推动和组织制定国家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石油化工行业范围内统一的石油化工产品技术要求,可以制定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企业可以制定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更先进的产品技术标准。
根据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可以对某一具体产品或服务签订协议标准。
中国石化企业标准分为两级:
第一级,需要在中国石化统一的标准(以下简称一级企业标准),由科技开发部统一组织制定和管理。
第二级,在企业范围内适用的标准(以下简称二级企业标准),由企业标准化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中国石化企业标准实行统一编号;企业产品标准只有经过备案,才能作为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验以及质量仲裁等项活动的依据。
6制定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有利于保障人身安全、身体健康和保护环境;
3)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技成果,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经济效益;
4)适应市场需要,符合使用要求,与相关标准协调配套,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5)有利于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六)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内容介绍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国际标准之一,在1994年提出的概念,是指“由ISO/TC176(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所有国际标准”。
该标准可帮助组织实施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是质量管理体系通用的要求和指南。
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将ISO9000系列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随后,各行业也将ISO9000系列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
1ISO9000认证
ISO9000认证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zation,简称ISO)在1987年提出的概念,延伸自旧有BS5750质量标准,是指由ISO/TC176(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国际标准。
ISO9000不是指一个标准,而是一组标准的统称。
根据ISO9000-1:
1994的定义:
“ISO9000族是由ISO/TC176制定的所有国际标准。
” ISO9000是ISO发布之12000多个标准中最畅销、最普遍的产品。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该组织是世界上最主要的非政府间国际标准化机构,成立于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
该组织成立的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促进标准化及有关工作的发展,以利于国际贸易的交流和服务,并发展在知识、科学、技术和经济活动中的合作,以促进产品和服务贸易的全球化。
ISO组织制定的各项国际标准是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该组织的100多个成员国家和地区的认可。
质量保证标准,诞生于美国军品使用的军标。
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国防部吸取二次世界大战中军品质量优劣的经验和教训,决定在军火和军需品订货中实行质量保证,即供方在生产所订购的货品中,不但要按需方提出的技术要求保证产品实物质量,而且要按订货时提出的且已订入合同中的质量保证条款要求去控制质量,并在提交货品时提交控制质量的证实文件。
这种办法促使承包商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1978年以后,质量保证标准被引用到民品订货中来,英国制订了一套质量保证标准,即BS5750。
随后欧美很多国家,为了适应供需双方实行质量保证标准并对质量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在总结多年质量管理实践的基础上,相继制订了各自的质量管理标准和实施细则。
ISO/TC176技术委员会是ISO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往来中民品订货采用质量保证作法的需要而成立的,该技术委员会在总结和参照世界有关国家标准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协商,于1987年发布了世界上第一个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际标准—ISO9000系列标准。
该标准的诞生是世界范围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的一个新纪元,对推动世界各国工业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供需双方的质量保证,促进国际贸易交往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ISO认证特点
1)标准特点
随着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和标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服务业在世界经济的比重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ISO/TC176分别于1994年、2000年对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进行了两次全面的修订。
由于该标准吸收国际上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采用PDCA循环的质量哲学思想,对于产品和服务的供需双方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指导性。
所以,标准一经问世,立即得到世界各国普遍欢迎,到目前为止世界已有70多个国家直接采用或等同转为相应国家标准,有50多个国家建立质量体系认证/注册机构,形成了世界范围内的贯标和认证“热”。
全球已有几十万家工厂企业、政府机构、服务组织及其它各类组织导入ISO9000并获得第三方认证,在中国截至2004年底已有超过13万家单位通过ISO9000认证。
ISO组织最新颁布的ISO9000:
2000系列标准,现在最新标准为2008年执行标准,有四个核心标准:
(1)GB/T19000/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标准表述了IS09000族标准中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确定了80个相关术语及其定义。
标准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质量管理八项原则,强调这八项质量管理原则是IS09000族标准的基础。
标准第一次提出了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鼓励采用过程方法管理组织。
(2)GB/T19001/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以证实组织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进顾客满意。
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可供组织内部使用,也可用于认证或合同目的。
在满足顾客要求方面,该标准关注的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是认证机构审核的依据标准,也是想进行认证的企业需要满足的标准。
(3)GB/T19004/ISO9004《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标准提供了超出GB/T19001要求的指南,以便组织考虑提高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进而考虑开发组织业绩的潜能。
与GB/T19001相比,该标准将顾客满意和产品质量的目标扩展为包括相关方满意和组织的业绩。
对于最高管理者希望通过追求业绩持续改进而超越GB/T19001要求的那些组织,GB/T19004推荐了指南。
标准强调实现持续改进,适用于组织的各个过程。
标准不拟用于认证、法规和合同目的,也不是GB/T19001标准的实施指南。
(4)GB/T19011/IS019011《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标准为审核原则、审核方案的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实施提供了指南,也对审核员的能力和评价提供了指南。
标准第一次明确了审核原则,提出了与审核员有关的三项原则和与审核活动有关的两项原则,强调标准所给出的指南是建立在这些审核原则基础上的,审核的特征就在于其遵循这些原则。
标准适用于需要实施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或外部审核、或管理审核方案的所有组织。
标准原则上适用于其他领域的审核,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在这种情况下需特别注意识别审核组成员所需的特定能力。
2)认证的益处
公司通过取得ISO9001认证能带来如下的益处:
(1)强调以顾客为中心的理念,明确公司通过各种手段去获取和理解顾客的要求,确定顾客要求,通过体系中各个过程的运作满足顾客要求甚至超越顾客要求,并通过顾客满意的测量来获取顾客满意程序的感受,以不断提高公司在顾客心中的地位,增强顾客的信心;
(2)明确要求公司最高管理层直接参与质量管理体系活动,从公司层面制定质量方针和各层次质量目标,最高管理层通过及时获取质量目标的达成情况以判断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绩效,直接参与定期的管理评审掌握整个质量体系的整体状况,并及时对于体系不足之处采取措施,从公司层面保证资源的充分性;
(3)明确各职能和层次人员的职责权限以及相互关系,并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等方面明确各类人员的能力要求,以确保他们是胜任的,通过全员参与到整个质量体系的建立、运行和维持活动中,以保证公司各环节的顺利运作;
(4)明确控制可能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各个环节,对于产生的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处置,并通过制度化的数据分析,寻找产生不合格产品的根本原因,通过纠正或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发生或再次发生,从而不断降低公司发生的不良质量成本,并通过其他持续改进的活动来不断提高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从而实现公司成本的不断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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