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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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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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高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高机(简称提高机)的设计、制作切合安全要乞降在施工中获得正确使用,保证施工及人身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合用于新建、整修、拆掉等工程施工中,额定起重量在2000kg以下,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沿导轨做垂直运转的高、低架物料提高机。
注:
提高升度30m以下(含30m)为低架;提高升度31~150mm为高架。
第1.0.3条提高机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除应切合本规范外,尚应切合国家现行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2.0.1条制造提高机应先提出设计方案,并有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举措。
第2.0.2条提高机应有产品标牌,注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高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第2.0.3条提高机吊篮与架体的涂色应有显然差别。
第2.0.4条提高机出厂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
第2.0.5条安装提高机架体的人员,应按高处作业人员要求,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第2.0.6条提高机在安装完成后,一定经正式查收,切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2.0.7条使用单位应依据提高机的种类制定操作规程,成立管理制度及检修制度。
第2.0.8条使用单位应付每台提高机成立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含:
查收,检修,试验及事故状况。
第2.0.9条应装备经正式考试合格拥有操作证的专职司机。
第三章结构设计与制造
第一节结构设计
第3.1.1条提高机钢结构(以下简称结构)的设计,应知足制造、运输、安装、使用等各样条件下的强度、刚度和稳固性要求,其结构计算应切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3.1.2条结构设计时应试虑以下荷载:
一、工作状态下的计算荷载。
包含:
自重、提高荷载和工作状态下的风荷载;
二、非工作状态下的计算荷载。
包含:
自重和非工作状态下的风荷载;
三、荷载的计算应切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
第3.1.3条结构资料的采纳应切合以下规定:
当使用地域的计算温度高于-20℃时,承重结构的钢材宜采纳3号钢;等于或低于-20℃时,应采纳3号冷静钢或16锰、16锰桥钢。
注:
计算温度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和空气调理设计规范》对于冬天空气调理室外计算温度确立。
第3.1.4条主要承重构件除应知足强度要求(计算方法可参照本规范附录二)外,尚应知足以下要求:
一、立柱换算长细比不该大于120,单肢长细比不该大于构件双方向长细比的较大值λmax的0.7倍;
二、一般受压杆件的长细比不该大于150;
三、受拉杆件的长细比不宜大于200;
四、受弯构件中主梁的挠度(yL)不该大于l/700,其余受弯构件不该大于l/400(l为受弯构件计算长度)。
第3.1.5条构件连结的计算应切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第七章的规定。
第3.1.6条采纳螺栓连结的构件,不得采纳M10以下的螺栓,每一杆件的节点以及接头的一边,螺栓数不得少于2个。
第3.1.7条格构式构件的连缀件应采纳缀条式。
龙门架的立柱,应每隔4~6m设置横隔板,且每个标准节不得少于2个;横隔板可采纳厚度6~10mm的钢板或截面不小于∟50×5的角钢制作,可不验算强度。
第3.1.8条井架式提高机的架体,在与各楼层通道相接的张口处,应采纳增强举措。
第3.1.9条提高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第3.1.10条提高机的天梁应使用型钢,宜采纳两根槽钢,其截面高度应经计算确立,但不得小于2根[14。
第3.1.11条提高机吊篮的各杆件应采纳型钢。
杆件连结板的厚度不得小于8mm。
吊篮的结构架除按设计制作外,其底板资料可采纳50mm厚木板,当使用钢板时,应有防滑举措。
吊篮的双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m的安全档板或挡网。
高架提高机应采纳有防备顶板的吊笼,其顶板资料可采纳50mm厚木板。
第3.1.12条吊篮的导靴一般可用滚轮导靴或滑动导靴,但有以下状况之一的,一定采纳滚轮导靴:
一、采纳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高机;
二、架体的立柱兼作导轨的提高机;
三、高架提高机。
第3.1.13条提高机附设摇臂把杆时,立柱及基础需经校核计算,并应进行加固。
把杆臂长一般不大于6m,起重量不超出600kg。
采纳角钢制作时,中中断面不小于240mm×240mm,角钢不小于∟30×4;采纳无缝钢管时,钢管外径不小于121mm把杆支座应设置在单肢与缀件连结的节点处。
第二节结构制造
第3.2.1条提高机结构所用的材质,应切合国家标准和本规范的要求,并应依据规定进行材质试验。
第3.2.2条提高机架体的底节,宜采纳无缝钢管束作。
第3.2.3条制作前应按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编写加工工艺,并严格按工序检验。
第3.2.4条构件的制作精度,应知足安装精度要求,由多节组装的架体,应保证其标准节拥有交换性。
第3.2.5条提高机结构的制作质量,应切合现代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查收规范》等标准的规定。
第四章提高机构
第4.0.1条卷扬机的采纳或制造,应知足额定起重量、提高升度、提高速度等参数的要求。
第4.0.2条提高机宜采纳可逆式卷扬机,高架提高机不得采纳摩擦式卷扬机。
第4.0.3条卷筒两头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该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卷筒边沿一定设置防备钢丝绳脱出的防备装置。
第4.0.4条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
第4.0.5条卷扬机应切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卷扬机》的规定。
第4.0.6条滑轮组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
低架提高机不该小于25;高架提高机不该小于30。
第4.0.7条滑轮应采纳转动轴承支承。
滑轮组与架体(或吊篮)应采纳刚性连结,禁止采纳钢丝绳、铅丝等柔性连结和使用张口拉板式滑轮。
第4.0.8条以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高机,其滑轮应有防脱槽装置。
第4.0.9条提高钢丝绳的最大工作拉力应按下式确立:
S=P/(a·η)(4.0.9)
式中S——钢丝绳最大工作拉力(N);
P——提高荷载(N);
a——承载钢丝绳分支数;
η——滑轮组总效率。
第4.0.10条提高钢线绳安全系数应按下式确立:
n≥Sp/S(4.0.10)
式中n——安全系数,一般取7~9;
Sp——钢丝绳破断拉力(N);
S——钢丝绳最大工作拉力(N)。
第4.0.11条提高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
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次序齐整摆列。
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地点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许多于3圈。
第4.0.12条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当采纳绳卡时,绳卡应与绳径般配,其数目不得少于3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的一侧,不得正反交织设置绳卡。
第4.0.13条钢丝绳应切合现行国家标准《圆股钢丝绳》的规定,并有合格证。
第五章安全防备装置及要求
第5.0.1条提高机应拥有以下安全防备装置并知足其要求:
一、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
1.安全停靠装置。
吊篮运转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
该装置应能靠谱地肩负吊篮自重、额定载荷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荷载。
2.断绳保护装置。
当吊篮悬挂或运转中发生断绳时,应能靠谱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
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出1m。
二、楼层口停靠栏杆(门)。
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设置常闭的停靠栏杆(门),宜采纳联锁装置(吊篮运转到位时方可翻开)。
停靠栏杆可采纳钢管束造,其强度应能蒙受1kN/m水平荷载。
三、吊篮安全门。
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
安全门宜采纳联锁开启装置,起落运转时安全门封闭吊篮的上料口,防备物料从吊篮中滚落。
四、上料口防备棚。
防备棚应设在提高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
其宽度应大于提高机的最外面尺寸;长度:
低架提高机应大于3m,高架提高机应大于5m。
其资料强度应能蒙受10kPa的均布静荷载。
也可采纳50mm厚木板架设或采纳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应不小于600mm。
五、上极限限位器。
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同意提高的最高工作地点。
吊篮的越程(指从吊篮的最高地点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m。
当吊篮上涨达到限制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
六、紧迫断电开关。
紧迫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地点,在紧迫状况下,应能实时切断提高机的总控制电源。
七、信号装置。
该装置是由司机控制的一种音响装置,其音量应能使各楼层使用提高机装卸物料人员清楚听到。
第5.0.2条高架提高机除应知足第5.0.1条规定外,尚需具备以下安全装置并应知足以下要求;
一、下极限限位器。
该限位器安装地点,应知足在吊篮遇到缓冲器以前限位器能够动作。
当吊篮下降达到最低限制地点时,限位器自动切断电源,使吊篮停止下降。
二、缓冲器。
在架体的底坑里应设置缓冲器,当吊篮以额定荷载和规定的速度作用到缓冲器上时,应能蒙受相应的冲击力。
缓冲器的型式,可采纳弹簧或弹性实体。
三、超载限制器。
当荷载达到额定荷载的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荷载超出额定荷载时,切断起升电源。
四、通信装置。
当司机不可以清楚地看到操作者和信号指挥人员时,一定加装通信装置。
通信装置一定是一个闭路的双向电气通信系统,司机应能听到每一站的连系,并能向每一站发言。
第六章电气
第6.0.1条采纳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一定切合提高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证书。
第6.0.2条提高机的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的主回路上,应同时装设短路、失压、过电流保护装置。
Ω;运转中一定大于1000Ω/V。
第6.0.4条提高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其接地电阻不该大于10Ω。
第6.0.5条当提高机高度高出相邻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施工现场暂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中第4.4.2条规定的条件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该大于10Ω。
第6.0.6条携带式控制装置应密封、绝缘,控制回路电压不该大于36V,其引线长度不得超出5m。
第6.0.7条工作照明的开关,应与主电源开关互相独立。
当提高机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不该断电。
各自的开关应有显然标记。
第6.0.8条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
第6.0.9条电动机应切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机基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书。
第6.0.10条提高机的电气设备的制作和组装,应切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暂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电气装置安全工程施工及查收规范》和《控制屏(台)技术要求》、《低压配电屏技术要求》等的规定。
第七章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
第一节基础
第7.1.1条高架提高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基础应能靠谱地蒙受作用在其上的所有荷载。
基础的埋深与做法,应切合设计和提高机出厂使用规定。
第7.1.2条低架提高机的基础,当无设计要求时,应切合以下要求:
一、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应不小于80kPa;
二、浇注C20混凝土,厚度300mm;
三、基础表面应平坦,水平度误差不大于10mm。
第7.1.3条基础应有排水举措。
距基础边沿5m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振动的施工时,一定有保证架体稳固的举措。
第二节附墙架
第7.2.1条提高机附墙架的设置应切合设计要求,此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一定设置1组。
第7.2.2条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纳刚性件连结,并形成稳固结构,不得连结在脚手架上。
禁止使用铅丝绑扎。
第7.2.3条附墙架的材质应与架体的材质同样,不得使用木杆、竹杆等做附墙架与金属架体连结。
第7.2.4条附墙架与建筑结构的连策应进行设计。
当无设计规准时,可采纳附录三中的图示做法。
第三节缆风绳
第7.3.1条提高机遇到条件限制没法设置附墙架时,应采纳缆风绳坚固架体。
高架提高机在任何状况下均不得采纳缆风绳。
第7.3.2条提高机的缆风绳应经计算确立(缆风绳的安全系数n取3.5)。
缆风绳应采纳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
提高机高度在20m以下(含20m)时,缆风绳许多于1组(4~8根);提高机高度在21~30m时,许多于2组。
第7.3.3条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使其在结构上惹起的水均分力,处于均衡状态。
缆风绳与架体的连结处应采纳举措,防备架体钢材对缆风绳的剪切破坏。
对连结处的架体焊缝及附件一定进行设计计算。
第7.3.4条龙门架的缆风绳应设在顶部。
若中间设置暂时缆风绳时,应在此地点将架体两立柱做横向连结,不得分别牵拉立柱的单肢。
第7.3.5条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该大于60°,其下端应与地锚连结,不得拴在树木、电杆或堆放构件等物体上。
第7.3.6条缆风绳与地锚之间,应采纳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栓拉紧。
缆风绳垂度不大于0.01l(l为长度),调理时应付角进行,不得在相邻两角同时拉紧。
第7.3.7条当缆风绳需改变地点时,一定先作好预约地点的地锚,并加暂时缆风绳保证提高机架体的稳固,方可挪动原缆风绳的地点;待与地锚拴牢后,再拆掉暂时缆风绳。
第7.3.8条在安装、拆掉以及使用提高机的过程中设置的暂时缆风绳,其资料也一定使用钢丝绳,禁止使用铅丝、钢筋、麻绳等取代。
第四节地锚
第7.4.1条缆风绳的地锚,依据土质状况及受力大小设置,应经计算确立。
第7.4.2条缆风绳的地锚,一般宜采纳水平式地锚,当土质坚固,地锚受力小于15kN时,也可采纳桩式地锚。
第7.4.3条当地锚无设计规准时,其规格和形式可按以下状况采纳:
一、水平川锚。
水平川锚可按表7.4.3采纳。
注:
本表系按以下条件确立:
木材允许应力取11MPa;填土密度为1600kg/m3;土壤内摩擦角为45°
二、桩式地锚。
1.采纳木单桩时,圆木直径不小于200mm,埋深不小于1.7m,并在桩的前上方和后下方设两根横档木。
2.采纳脚手钢管(φ48)或角钢(∟75×6)时,许多于2根;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的防滑举措。
第7.4.4条地锚的地点应知足对缆风绳的设置要求。
第八章安装与拆掉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8.1.1条安装与拆掉作业前,应依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状况编制作业方案。
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交底,确立指挥人员,划定安全戒备地区并设监护人员,清除作业阻碍。
第8.1.2条提高架体实质安装的高度不得高出设计所同意的最大高度。
第8.1.3条安装作业前检查的内容一般包含:
一、金属结构的成套性和完满性;
二、提高机构能否完好优秀;
三、电气设备能否齐备靠谱;
四、基础地点和做法能否切合要求;
五、地锚的地点、附墙架连结埋件的地点能否正确和埋设牢靠;
六、提高机的架体和缆风绳的地点能否凑近或超越架空输电线路。
一定凑近时,应保证最小安全距离,并应采纳安全防备举措。
其最小安全距离见表8.1.3。
第8.1.4条安装精度应切合以下规定:
‰;多次使用过的提高机,在从头安装时,其误差不该超出3‰,其实不得超出200mm;
二、井架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出最大边长的名义尺寸的3‰;
三、导轨接点截面错位不大于1.5mm;
四、吊篮导靴与导轨的安装空隙,应控制在5~10mm以内。
第8.1.5条拆掉作业前检查的内容一般包含:
一、查察提高机与建筑物及脚手架的连结状况;
二、查察提高机架体有无其余牵拉物;
三、暂时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的设置状况;
四、地梁和基础的连结状况。
第二节架体的安装与拆掉
第8.2.1条安装架体时,应先将地梁与基础连结坚固。
每安装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应采纳暂时支撑或暂时缆风绳固定,并进行初校订,在确认稳准时,方可持续作业。
第8.2.2条安装龙门架时,两边立柱应交替进行,每安装2节,除将单肢柱进行暂时固定外,尚应将两立柱横向连结成一体。
第8.2.3条利用建筑物内井道做架体时,各楼层进料口处的停靠门,一定与司机操作处装设的层站标记灯进行联锁。
灰暗处应装照明。
第8.2.4条架体各节点的螺栓一定紧固,螺栓应切合孔径要求,禁止扩孔和开孔,更不得漏装或以铅丝取代。
第8.2.5条装设摇臂把杆时,应切合以下要求:
一、把杆不得装在架体的自由端处;
二、把杆底座要高出工作面,其顶部不得高出架体;
三、把杆应安装保险钢丝绳,起重吊钩应装设限位装置;
四、把杆与水平面夹角应在45°~70°之间,转向时不得遇到缆风绳;
五、随工作面高升把杆需要从头安装时,其下方的其余作业应暂时停止。
第8.2.6条在拆掉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暂时缆风绳或支撑,保证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
第8.2.7条拆掉龙门架的天梁前,应先分别对两立柱采纳坚固举措,保证单柱的稳固。
第8.2.8条拆掉作业中,禁止从高处向下投掷物品。
第8.2.9条拆掉作业室宜在白日进行。
夜间作业应有优秀的照明。
因故中止作业时,应采纳暂时坚固举措。
第三节卷扬机稳装
第8.3.1条卷扬机应安装在平坦坚固的地点上,宜远离危险作业区,视野应优秀。
因施工条件限制,卷扬机安装地点距施工作业区较近时,其操作棚的顶部应按第5.0.1条中防备棚的要求架设。
第8.3.2条固定卷扬机的锚杆应坚固靠谱,不得以树木、电杆取代锚桩。
第8.3.3条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地点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不然应设置协助导向滑轮,并用地锚、钢丝绳拴牢。
第8.3.4条提高钢丝绳运转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
一定穿越主要干道时,应挖沟槽并加保护举措,禁止在钢丝绳穿行的地区内堆放物料。
第四节低架龙门架的整体安装与拆掉
第8.4.1条架体的拼装应在平坦的场所长进行,各节点螺栓应紧固,拼装精度应知足安装精度要求。
第8.4.2条拼装后架体应进行暂时加固,除沿立柱纵向绑扎梢径不小于80mm的木杆外,两立柱之间尚应以横杆和剪刀撑进行横向加固,其方法可见附录三。
第8.4.3条整体吊以前,应在架体顶部四角系牢缆风绳。
第8.4.4条架体的吊点应采纳设计制造吊点。
用把杆起吊时,应在起吊(或放倒)架体的相反方向,用协助缆风绳加以保护。
起吊(放倒)要安稳,不得斜吊。
第8.4.5条架体吊立就位时,应在栓牢缆风绳和固定架体底脚后,方可摘除吊钩。
第8.4.6条拆掉作业时应先挂好吊具,拉紧起吊绳,使架体呈起吊状态,再排除缆风绳和底脚螺栓。
第8.4.7条龙门架整体安装和拆掉工作属起重作业,一定由持证的起重工和有经验的指挥人员配合进行。
第九章检验规则与试验方法
第一节检验规则
第9.1.1条新设计的提高机,一定经产品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第9.1.2条批量生产的提高机,在出厂前应进行抽检试验。
抽检的台数为年产量的6%,但不得少于2台。
试验项目应包含:
空载试验、额定荷载试验、超载试验和安全装置的靠谱性试验。
第9.1.3条单台生产的提高机,应按相关规定经工业性查核试验,在确认切合设计技术指标后附产品合格证书,方可投入生产性使用。
第9.1.4条老产品转产试制、长久停产后恢复生产以及产品有较大变动的提高机,均应制作样机并进行性能试验。
第9.1.5条新设计的传动、安全、电气等装置,一定分别考证其靠谱性后,才能进行整机试验。
第9.1.6条提高机在第一次投入使用前,应按设计与制造技术文件及使用说明书进行试验。
试验内容同第9.1.2条规定。
第9.1.7条凡有以下状况之一的提高机,应从头进行试验,除不做超载试验外,其余内容同第9.1.2条规定。
一、正常工作状态下的提高机,作业周期超出1年的;
二、闲置时间超出半年从头恢复作业的;
三、经过改良和大修后的;
四、从头安装后,使用前的;
五、遭到自然灾祸(如狂风、大地震等)可能使结构和提高机构以及安全防备装置遭到伤害的。
第二节试验方法
第9.2.1条试验前的准备应切合以下规定:
一、试验前应编制试验方案,采纳靠谱举措,以保证试验及试验人员的安全;
二、对试验的提高机和场所环境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切合要乞降具备试验条件;
三、试验样机应按设计所规定的所有装置和附件进行安装,当高架提高机的架体组装不具备一次组装全高的条件时,可随建筑的增高按架体每接高30m为一试验阶段,分阶段进行。
第9.2.2条试验条件应切合以下要求:
一、架体的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地锚等应切合本规范规定;
二、环境温度:
-15℃~35℃;
三、地面风速:
不大于11m/s(六级);
四、电压颠簸:
±7%;
五、荷载与标准质差:
±3%;
第9.2.3条空载试验应切合以下要求:
一、在空载状况下以提高机各工作速度进行上涨、下降、变速、制动等动作,在全行程范围内,频频试验,不得少于3次;
二、在进行上述试验的同时,应付各安全装置进行敏捷度试验;
三、双吊篮提高机,应付各单吊篮起落和双吊篮同时起落,分别进行试验;
四、空载试验过程中,应检查各机构动作能否安稳、正确,不一样意有振颤、冲击等现象。
第9.2.4条额定载荷试验应切合以下要求:
吊篮内施加额定荷载,使其重心位于从吊篮的几何中心,沿长度和宽度两个方向,各偏移全长的1/6的交点处。
除按空载试验动作运转外,并应作吊篮的坠落试验。
试验时,将吊篮上涨3~4m停住,进行模拟断绳试验。
第9.2.5条超载试验应切合以下规定:
取额定荷载的125%(按5%逐级加荷),荷载在吊篮内均匀部署,做上涨、下降、变速、制动(不做坠落试验)。
动作正确靠谱,无异样现象,金属结构不得出现永远变形、可见裂纹、油漆零落以及连结破坏、松动等现象。
第9.2.6条试验报告应切合以下要求:
一、写明试验日期、场所环境、参加单位(部门)以及负责人;
二、审察必备的技术文件及外购件的合格证书;
三、记录试验状况和结果;
四、对所试验的提高机作出结论。
第十章使用与管理
第一节使用
第10.1.1条安装后使用前的查收应切合以下规定:
提高机安装后,应由主管部门组织依照本规范和设计规定进行检查查收,确认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交托使用。
使用前和使用中的检查宜包含以下内容:
一、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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