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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平安社区方案
肃综治委[2011]16号
肃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
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肃宁镇、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此项工作由肃宁镇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由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城管局、县文广新局和县直其他部门配合,采取有力措施,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县综治委将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记入党政领导干部实绩档案,适时予以表彰奖励。
肃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9月16日
关于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
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平安肃宁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构建平安和谐的城镇社区,由肃宁镇牵头,在全县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
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动力,以源头治理为重点,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整合统筹各种社会资源,坚持打击、防范、管理、服务、建设多措并举,进一步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坚决遏制发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顺利实现“十二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创建目标和标准
至2011年底,城镇“平安社区”建成率达到60%以上,到2012年底,城镇“平安社区”建成率达90%以上,全县社区基层组织健全,防范措施严密,治安秩序稳定、社会风气良好,全面实现“发案少、秩序好、治安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具体标准如下:
1、群防群治组织健全,做到有治保会,有信息员(3—5名),有楼院长,有调解组织,有巡逻防控队伍,有帮教组织,有专职保安人员,有业主委员会,有专职消防员。
2、防范措施完善有效,小区内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不留死角死面,消防设施完备,楼宇门、居民防盗门、防护网安装率达100%。
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管理规范,防范措施严密。
3、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业主委员会议(每月一次),根据不同时期的治安状况和发案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4、及时调解各类民间纠纷,无“民转刑”案件,工作对象等重点人员底数清、情况明,能及时帮教,无重新犯罪。
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安定因素及时化解,不发生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5、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和协管员队伍建设完善,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管理到位,登记率达100%,并能做到熟知基本情况、暂住理由、服务处所和现实表现。
6、入室盗窃、入室抢劫、盗窃机动车等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无重特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达90%以上。
7、小区文化生活健康向上,无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勇于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形成良好小区文明新风,小区环境整洁优美,群众满率达90%以上。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按照县综治委明确的职责分工,肃宁镇作为牵头单位,成立“平安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肃宁镇镇长方洪涛
成员:
肃宁镇党委副书记耿树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齐广君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瑞金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臣英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孙玉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袁树凯
县司法局纪检组长刘炳哲
县信访局副局长刘健康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于炳信
县环保局副局长刘长楷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刘杰英
县住建局副局长王铁夯
县人社局副局长付书礼
县城管局副局长闫海立
团县委副书记刘强
县妇联副主席李二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肃宁镇,由肃宁镇分管副职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平安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信息反馈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密切分工合作,严格落实责任,不断增强工作合力。
肃宁镇:
作为“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的牵头单位,要抽调公安、司法、组织、信访、民政等部门有关人员,成立“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专项办公室,并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出台工作规划,提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目标,研究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基础台账,切实承担起全县“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指导和考核验收工作。
要把“平安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与其它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创造性的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11月底之前,在创建的平安社区中,至少打造3个社区作为示范亮点平安社区。
县公安局:
要充分发挥“打、防、管、控、服”等职能作用,推动平安社区创建活动。
要发挥打击职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定不移的严打发生在城镇社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净化治安环境;要发挥管控职能,抓住实有人口管理等关键环节,围绕“人、地、事、物、组织”五要素,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要发挥安全防范的组织监管职能,立足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督促、指导居委会和治保组织,建立健全巡逻防控、邻里守护等安全防范制度机制,组建巡防队伍,开展社区群防群治工作,全面督促落实小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发挥服务职能,结合公安业务,通过走进群众,开门评警,认真落实户籍、外事、交通、消防等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积极协助推进“三位一体”矛盾纠纷排调化解工作体系建设,配合司法等部门深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县法院:
通过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惩严重危险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巩固和加强少年法庭工作,坚持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依法处理减刑、假释案件,稳定监管秩序,促进罪犯改造,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加强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的业务指导,依法调整各种法律关系,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搞好告诉、审诉审判工作,处理来信来访,为群众排忧解难,纠正冤假错案,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开展司法建议活动,促进有关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消除治安隐患;以公开审判为重心,发挥审判活动的教育作用,对公民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
县检察院:
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要加强对罪犯监外执行的检察监督,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协助党政领导机关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发动群众群防群治。
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门检查工作,坚持对其中的初犯、偶犯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
动用检察职能为群众排忧解难,通过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受理控告申诉,注意发现和化解社会矛盾。
县委组织部:
负责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整顿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使之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通过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带动和促进基层政权建设以及各种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深化基层党建工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
县委宣传部:
抓紧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规范具体的宣传内容,协调、指导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和网络等媒体认真做好“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并积极推动“平安社区”创建活动成员单位,采取在小区内张贴通告、悬挂标语、散发传单和进行法制讲座、提示预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通过开展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安全防范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动员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中来,打牢群众基础,真正打一场“平安创建”的人民战争。
同时,集中宣传表彰活动开展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先进单位和个人,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县司法局:
要认真履行法律保障服务职能,扎实深入开展城镇社区普法维权工作,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群众法制教育,提供法律援助,全面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要指导基层组织,认真做好刑事释放、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会矫正工作,减少重新犯罪;要加强矛盾纠纷排调化解工作,督促指导社区建立民调组织,积极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调化解,源头消除各类事件、案件和问题隐患。
县信访局:
要妥善处置城镇社区信访案件,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做好信访当事人的思想政治工作,严防各类信访问题,消除不安定因素。
县民政局:
要指导街道办事处,大力规范群众代表会议制度,认真组选,加强引导,力争选举强有力的居委会。
要充分发挥好社区“两委”班子的主导“平安创建”工作基层战斗堡垒的作用,尽快搭建起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管理社区的工作平台,使其切实承担起群防群治组织、专职巡逻队、义务巡逻队、民调组织、民防救助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落实社区物防、技防等各项安防措施的责任。
县环保局:
要具体负责对城镇大气、水体、土壤等的环境污染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城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生态破坏事件及环境污染纠纷问题。
县文广新局:
要充分发挥电视、电影和广播等传播手段的优势,经常不断地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宣传“平安社区”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组织制作、播放健康有益的音像节目,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坚决制止反动、色情、淫秽、暴力、凶杀、封建迷信等电影、电视和音像节目的制作和播放。
团县委:
要重点开展社区青少年思想、道德、纪律、法律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的自身素质。
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县妇联:
要帮助妇女提高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主动参与调解和疏导婚姻家庭纠纷,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与赌博、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吸食毒品、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组织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自治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防群治和安置帮扶失足妇女的工作。
县住建和规划局:
根据“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工作需要,将城镇小区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设施纳入住宅设计范畴,严格监督落实,并完善各项保障工作,大力规范物业收费和维修基金、物业费收支管理,指导小区物业公司加强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县人社局:
会同相关部门通过为社区下岗、无业、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解除少管人员创造就业条件、安置就业服务和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人员保险金按时足额拨付等方式,维护社区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定因素。
县城市管理局:
负责社区内县政安全设施的健全完善,督促相关单位、企业抓好环境改造和环境清洁卫生工作;以提升社区管理品位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社区公共秩序的管理,突出抓好社区脏、乱、差面貌的整治;深入社区开展各种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和创建平安社区的需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以社区综治站、治保会、调委会和治安巡防队为主体的群防群治组织建设。
重点抓好治保会、调委会和治安巡防队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楼院长和单元长制,要根据新变化、新要求,赋予的新内容,努力形成进户到人的综治组织网络,充分发挥网络作用。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及时掌握本辖区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抓早,抓小,及时化解。
工作中,努力做到“三快”,即接访群众赶往现场快,发现纠纷介入快,重大纠纷上报快。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不过夜、不扩大、不激化、不上交,努力形成家庭邻里和睦互助、崇尚文明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落实好各项防控制度,把好基层治安防线。
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控工作规划,积极指导群防群治组织,切实落实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做到“五个不出问题”,即管住社区周边,封住“边”不出问题;管住交通要道,控制“线”不出问题;管住要害部位,守住“点”不出问题;管好居民楼院,护住“院”不出问题;建好封闭式小区,看住“门”不出问题。
(四)加强法制、道德宣传教育。
定期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开展法制、道德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活动,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民警、联防队员进家入户分发宣传教育明白纸,在居民小区内设立普法宣传栏,努力提高居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激发社区居民参与创建平安社区的积极性。
(五)加强居民区内实有人口的管理。
重点加强对外来人口、暂住人口和重点人口管理,搞好出租房屋的管理、登记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要加强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落实家庭、社区、学校三结合的预防措施,努力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
加强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减少社区不稳定因素。
(六)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经济犯罪,下大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公安机关要及时开展各项打击整治行动,不断提高侦查破案能力,增强打击效果;检察院对影响重大、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要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要依法快审快判,执行到位,使犯罪分子能够及时受到法律的应有惩罚。
五、工作方法
肃宁镇和相关部门要采取宣传发动、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运行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拓宽“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的覆盖范围。
(一)精心准备,周密部署。
从现在起至2011年9月底,肃宁镇要认真做好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
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到居民小区进行调查、走访,认真了解社情、民情,全面掌握各类情报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通。
要建立和完善各类档案、台帐、登记等资料,将相关信息资料逐一登记在册,录入信息系统,使创建活动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
(二)按照标准,组织实施。
自2011年10月至2011年年底,肃宁镇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办下发的《意见》的具体要求和创建标准,对2011年计划达标的“平安社区”组织实施创建活动。
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全面加强创建社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类治保、联防组织机构,壮大群防群治、减少各类案件、事件的发生,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局面。
(三)树立典型,全面推动。
要适时组织召开“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工作现场会,观摩创建活动中的典型单位,推广创建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事迹。
同时,选拔出一批典型社区作为展示创建成果的示范单位,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从而使“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四)完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2012年和2013年,县“平安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在本年底认真总结创建活动中的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和具体步骤,确保“平安社区”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平安创建活动是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办着眼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设平安和谐肃宁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平安创建活动抓紧抓好。
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立即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平安创建活动的开展,全面铺开各项工作。
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平安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握全局,亲自研究部署,并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情况,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二)多措并举,精心组织。
各部门要将创建活动与日常正在开展的主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的优势,主动上门了解情况、提供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
同时,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对面地向群众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群众自觉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日常工作,不断改善自身形象和作风,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加强协作,培树典型。
平安创建活动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各部门对所承担的具体任务,既要做到分工负责,又要做到主动配合,加强联系沟通。
各部门要分别明确专人,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信息,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动态、成绩、效果和典型经验做法,确保各项平安创建工作无缝连接。
对于创建活动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各部门要定期研究总结创建活动情况,及时挖掘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利用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报道,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大力培树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我县的平安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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