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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方案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方案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第一章总论1
1.1任务由来5
1.2编制依据6
1.2.1法律法规6
1.2.2部门规章、规划和文件6
1.2.3标准、规范4
1.2.4地方文件与规划5
1.3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6
1.3.1指导思想6
1.3.2基本原则6
1.4规划期限和范围8
1.4.1规划期限8
1.4.2规划范围8
第二章湿地概况11
2.1流域概况11
2.1.1自然环境11
2.1.2社会经济11
2.1.3水系及水环境12
第三章规划目的和目标13
3.5.1规划目的13
3.5.2规划目标13
第四章重点工程及建设内容14
4.1湿地保护工程14
4.1.1工程目的14
4.1.2建设内容14
4.1.3工程目标15
4.2湿地恢复工程15
4.2.1工程目的15
4.2.2建设内容15
4.2.3建设目标16
4.3净化水质型人工湿地建设工程16
4.3.1工程目的16
4.3.2建设内容16
4.3.3建设目标16
4.4保障机制建设工程17
第五章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18
5.1投资估算18
5.1.1估算依据18
5.1.2投资估算18
5.1.3资金筹措19
5.2效益分析19
5.2.1环境效益评价20
5.2.2生态效益评价20
5.2.3社会经济效益评价20
5.2.4综合效益评价21
第六章保障措施21
6.1制定湿地保护条例,把湿地保护与利用纳入法治轨道21
6.2完善湿地保护与恢复组织机构21
6.3采取综合措施,保证湿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1
6.4强化工程管理,严格项目建设及管理程序21
6.5加强科技保障工作,全面提高工程质量21
6.6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湿地保护22
6.7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23
附表:
附表一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功能分区表
附表二2010-2020年太湖流域湿地保护项目表
附表三2010-2020年太湖流域湿地恢复项目表
附表四2010-2020年太湖流域人工湿地建设项目表
附表五2010-2020年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机制建设
附表六2010-2020年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科研监测能力建设
附图:
附图1规划区位图
附图2规划范围图
附图3太湖流域湿地现状图
附图4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现状示意图
附图5太湖流域湿地公园现状示意图
附图6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规划示意图
附图7太湖流域湿地保护类工程规划示意图
附图8太湖流域湿地恢复类工程规划示意图
附图9太湖流域人工湿地规划示意图
第一章总论
1.1任务由来
湿地不仅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美化环境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同时还具有科学研究、科普教育、旅游休闲等多种社会经济价值。
湿地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资源,湿地保护与恢复是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2000年《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正式颁布实行,2003年、2005年国务院先后批准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4-2030)》、《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
江苏省在2005年完成首次湿地资源调查后编制了《江苏省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06-2030)》。
太湖作为全国第三大淡水湖,被列入《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中国重要湿地名录,是国家重要湿地。
2007年5月太湖蓝藻暴发事件后,相继编制的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与《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均将湿地保护与恢复作为太湖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十一五”以来,江苏省生态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把太湖治理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中之重,坚持“科学治太、铁腕治污”,太湖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水质富营养化状态由中度转为轻度,蓝藻发生面积和频度明显下降。
2007~2008年,江苏省林业局相继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规划(2008-2015)》与《江苏省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实施方案(2008-2020)》。
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陆续对湿地保护与恢复重点项目予以了支持。
近年来,经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太湖流域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0年10月,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指出要“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好林草植被和河湖、湿地。
”
2010年10月召开的江苏省生态省建设工作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升生态修复水平,尤其对各类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森林公园等重要自然资源以及生物物种资源,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
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实施退耕退渔退养、还林还湖还湿地工程,增强生态自然修复功能。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也提出要“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加强重要湿地等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生态修复;加强生态修复,保护修复湖泊、湿地等重要水系生态功能,加强水域保护,建设人工湿地,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
“十二五”期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将体现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并重的局面,长期的任务将是生态恢复与建设。
湿地保护与恢复是促进太湖水环境改善的重要生态修复措施之一,对于太湖流域乃至江苏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但总体来看,江苏太湖流域内湿地保护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
根据省政府相关领导指示精神,省太湖水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将进一步加大对流域内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的支持力度。
为保护与恢复流域内湿地,服务于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发挥湿地改善水质等重要生态功能,有必要系统、科学、全面地开展流域内湿地保护与恢复专项规划研究。
在此背景下,江苏省林业局委托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江苏省湿地保护站联合编制《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规划》,作为《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关于湿地保护与恢复的实施规划。
规划编制过程中,数次征求太湖流域各地的相关部门意见,并于2010年11月14日及2011年3月17日分别通过了省林业局、省发改委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评审意见详见附件),会后根据专家和各有关部门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本次正式报批稿。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9、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
11、《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0年修订)
12、《江苏省防洪条例》(1999年)
13、《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03年)
14、《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04年)
15、《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1995年)
16、《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2005年)
1.2.2部门规章、规划和文件
1、 《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1972年)
2、 《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
3、 《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2000年)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50号)
5、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2002年)
6、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89)环管字第201号)
7、 《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4-2030)》
8、 《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
9、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05]118号)
10、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林湿发[2010]1号)
1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123号)
12、 《江苏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苏政办发[2004]206号)
13、 《江苏省水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87号令,2002年)
14、《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苏政发[2007]97号文)
15、《江苏省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规划(2008-2015)》
16、《江苏省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实施方案(2008-2020)》
17、《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国函[2008]45号)
18、《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苏政发[2009]36号)
19、 《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80号,1996年)
20、《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苏水政[2004]20号
21、《江苏省太湖流域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规划(2008-2015)》
22、《江苏省省管湖泊保护规划》(2006年)
23、《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3年)
24、《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2009年)
25、《江苏省湿地资源调查报告》(2010年)
1.2.3标准、规范
1、 《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林湿综字[2010]7号)
2、 《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LY/T1755-2008)
3、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LY/T1754-2008)
4、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1993)
5、 《自然保护区工程总体设计标准》(LYJ126-88)
6、 《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指标体系》(LY/T1707-2007)
7、 《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SL201-97)
8、 《防洪标准》(GB50201-94)
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0、《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
1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1.2.4地方文件与规划
1、 《苏锡常都市圈绿地系统规划(2001-2020)》
2、 《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3、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05-2020)》
4、 《苏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2004年)
5、 《苏州太湖湖滨湿地公园规划》(2008年)
6、 《无锡市湿地资源调查报告》(2009年)
7、 《无锡市“十二五”湿地保护与恢复规划》(2010年)
8、 《无锡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年)
9、 《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10、《无锡市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规划(2005-2030)》
11、《无锡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2007年)
12、《无锡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1992年)
13、《无锡市航道管理办法》(1998年)
14、《无锡市河道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
15、《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举全市之力开展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的决定》(2007年)
16、《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全社会东苑全民动手开展环保优先“八大”行动的决定》(2007年)
17、《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锡政办发[2007]106号)
18、《无锡市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规划(2008-2020)》
19、《无锡市五里湖(蠡湖)保护规划》(2006年)
20、《太湖(梅梁湖、贡湖)无锡市退田(渔)还湖专项规划》(2005年)
21、《常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6-2020)》
1.3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3.1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建设美好江苏的要求,坚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的方针,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强自然湿地的保护以及近年来已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的维护,进一步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同时注重湿地的可持续利用、科研和宣教、保障措施及能力建设等方面,逐步恢复湿地自然特性,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功能和效益,促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的改善。
1.3.2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持续利用
在对太湖流域自然湿地进行严格保护和有效恢复的基础上,加强对近年来已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的保护和维护,同时进一步有效开展湿地恢复,适当开展一些可持续利用活动,如建设湿地公园,开发湿地生态旅游,充分处理好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实现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2、生态修复,净化水质
顺应自然规律,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对太湖流域的湿地生态系统进行保护与恢复。
从当前改善太湖流域水质这一最紧迫的任务出发,增加湿地修复的面积、优先考虑其水质净化功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根据各地湿地类型特点,增加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3、科学评价,合理布局
客观分析太湖流域湿地特点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构建指标体系,对湿地敏感性、水质情况和植被覆盖度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流域内湿地重点保护、一般保护、重点恢复、一般恢复的功能分区,构建“环、带、片、组团”的格局,有所侧重的开展湿地保护和恢复。
4、因地制宜、重点突出
太湖流域湿地类型多且复杂,上下游、地区间生态现状、环境压力各有不同,按照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先急后缓的原则开展湿地保护和恢复。
近期侧重点是重点保护区域和重点恢复区域的湿地,重点对成片湿地进行抢救性的保护与恢复、对已实施项目进行保护,并对重要湖体、湖滨、主要河流开展湿地恢复;远期通过加强全流域湿地的保护和恢复,最大限度地实现流域内湿地的各项功能,使规划具有较强的地域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湿地保护是重要生态公益事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精神,权利与义务并举,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同时多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的意识。
6、科技先导,技术创新
加大对湿地科研的扶持力度,加强湿地恢复技术、湿地生态过程、湿地价值、湿地可持续利用等重大问题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以科技为先导,强化科技支撑和创新,实现科学规划和决策。
7、强化保障,长效管理
推进湿地保护立法、导则规范制定、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等法律、制度保障;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导,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补助,并广开募资渠道,保障资金投入;重视并完善各级组织机构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等能力建设;同时加强科研、监测与宣教。
通过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将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长效管理。
1.4方案期限和范围
1.4.1方案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
规划期限2010~2020年
近期2010~2015年
远期2016~2020年。
1.4.2方案范围
1、行政范围
本次规划现状调查范围与《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范围相一致,也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江苏省行政区太湖流域范围,包括太湖水体,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和丹阳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句容市、高淳县、溧水县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所在区域。
基于规划期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在湿地保护与恢复总体布局、分区与重点工程规划中,重点考虑位于太湖流域重点治理区范围区内的苏州、无锡、常州三市。
第二章湿地概况
2.1流域概况
2.1.1自然环境
太湖流域地跨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三省一市,是长江三角洲的核心区域,总面积3.69万km2。
太湖流域区位图及本次规划范围图见附图1和附图2。
江苏太湖流域包括太湖水体,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和丹阳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句容市、高淳县、溧水县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总面积约1.94万km2,占太湖全流域的52.6%,其中陆地面积约1.37万km2,水面面积0.57万km2。
全流域地势平坦低洼,西南高,东北低,地形以平原水网为主,少量低山丘陵分布于流域西部,流域内水网交错,湖泊众多,水流流速缓慢。
太湖是我国第三大淡水湖,水面面积2338km2,位于江苏行政区域内,环太湖岸线全长约370km,其中江苏约230km,占62%,其中苏州岸线约150km,无锡约70km,常州约8km。
太湖流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区内气候温和湿润,雨水丰沛,四季分明,夏季炎热。
年平均气温14.9~16.2℃,年日照时数1870~2225小时,无霜期平均为220~240天,多年平均降水量1177mm,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822mm,降水总量414亿m3,年水资源量167亿m3。
2.1.2社会经济
江苏太湖流域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地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以约占全国0.23%的国土面积和1.26%的人口,创造了约占全国4.8%的国内生产总值(数据来源于《江苏统计年鉴2010》)。
江苏太湖流域自然条件优越,水陆交通便利,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越,工业发达,经济基础雄厚,劳动力素质高,科技力量强,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良好。
据《江苏统计年鉴2010》统计资料,江苏省太湖流域人口1681.33万人,占江苏全省总人口的21.8%;GDP为16373.69亿元,占江苏全省GDP总量的47.5%,在全省乃至全国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2.1.3水系及水环境
1、水系
太湖流域为典型的平原河网地区,水系发达,河渠交错,湖泊众多,是我国水资源量最丰富的区域之一。
河道总长约12万km,密度达3.3km/km2,0.5km2以上的大小湖泊189个。
太湖是全流域的水利中枢,太湖西南部上游来水主要有来自浙江天目山脉的东、西苕溪和来自苏皖界山和茅山山脉的荆溪。
荆溪主流由宜兴大浦口注入太湖,洮湖、滆湖地区来水则由宜兴百渎流入太湖,另有一部分经京杭大运河直接东泄。
吴江沿湖诸溇港和宜兴百渎均有横塘连接,水量可以互相调节。
太湖东北面出水主要有梁溪口、沙墩口、胥口、鲇鱼口、瓜泾口、南厍等,越过京杭大运河入阳澄、淀泖湖群,再通过黄浦江、吴淞江和太仓、常熟间众多港浦入长江、入海。
京杭大运河纵贯太湖北、东、南三面,沟通了众多东西向的排水河道,起着相互调节的作用。
就江苏境内而言,太湖流域共有227条河流,其中包括望虞河、漕桥河、武进港、社渎港、太滆运河、梁溪河、直湖港、陈东港、乌溪港、太滆南运河、大浦港、洪巷港、大港河、小溪港及官渎港等15条重要的入太湖河流。
2、水环境
(1)太湖湖体水质整体情况
根据江苏省环保部门统计数据,2009年,太湖湖体的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为4.2mg/L,达到Ⅲ类;总磷平均浓度为0.083mg/L,属Ⅳ类;总氮平均浓度为2.64mg/L,劣于Ⅴ类。
全湖平均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8.4,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2010年1~10月份,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为4.3mg/L,稳定在Ⅲ类;氨氮浓度为0.38mg/L,稳定在Ⅱ类;总磷浓度为0.076mg/L,属Ⅳ类;总氮浓度为2.84mg/L,为劣Ⅴ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8.8,属轻度富营养状态。
2010年太湖流域应急预警期间(4~10月),太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太湖蓝藻水华共发生78次,较2009年和2008年分别减少了30次和22次。
(2)太湖流域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情况
根据江苏省环保部门统计数据,2009年,太湖流域国家考核断面中,有41个水质达标,达标率为78.8%,较2008年提高10.9个百分点。
2010年1~10月,53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平均达标率为88.5%,较2009年同期提高10.1个百分点。
太湖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大港河、小溪港、望虞河、梁溪河等4条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8条河流水质为Ⅳ类;太滆运河和武进港为Ⅴ类,直湖港受氨氮影响水质劣于Ⅴ类。
与2008年相比劣Ⅴ类河流数减少2条,漕桥河和社渎港由劣Ⅴ类改善为Ⅳ类。
2010年1~10月,主要入湖河流平均水质处于Ⅰ~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的河流数分别为4条、8条、2条和1条。
第三章规划目的和目标
1.5.1规划目的
在《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江苏省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规划》与《江苏省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细化、深化全省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的规划研究。
在对列入省太湖治理实施方案中的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的建设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对已实施的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进行评价和分析,总结经验和教训,结合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的现状,对近、远期流域内湿地保护与恢复进行科学、系统、全面的规划。
本规划编制完成后,可作为省太湖治理实施方案的专项规划指导相关项目的实施,也可同时作为省太湖治理实施方案相关内容修编调整的依据,并可为后期太湖治理专项资金及重点项目的安排提供依据。
1.5.2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
结合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通过规划的实施,逐步保护与恢复太湖流域湿地群,充分发挥湿地水质净化生态功能,削减N、P等污染物,改善流域内水体的水质及区域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湿地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作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近期目标(2010~2015年):
优先考虑水质净化功能,主要集中于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太湖湖滨、上游主要入湖河流及入湖河口、上游重要湖泊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净化水质型人工湿地示范区的建设;通过相关工程的建设及后期运营、维护和管理,使太湖流域湿地面积减少、生态质量下降、生态工程退化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削减N、P等污染物,初步改善太湖及太湖流域内其它水体的水质及区域生态环境。
同时初步建立湿地保护与恢复保障机制,开展湿地相关科研、宣教和监测,初步建立湿地生态系统监测体系。
具体建设目标(2010~2015年):
设立湿地自然(物种资源)保护区1处;设立省级以上湿地公园13处;设立3个市级湿地植物种苗培育基地;进一步实施湿地恢复项目;建设净化水质型人工湿地示范点11处;开展湿地立法、能力建设、标准设立、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等保障机制建设;建设市级湿地监测站3座,省级湿地科普基地1座。
到2015年,共保护与恢复湿地约40万亩。
远期目标(2016~2020年):
在完善和巩固前期湿地恢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流域内湿地的保护与恢复,范围扩大到全流域。
从景观生态学角度、生态旅游开发角度、资源循环利用角度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通过相关工程的建设及后期运营、维护和管理,进一步发挥湿地生态功能,改善水质,提高生物多样,改善生态环境。
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与恢复保障机制,完善湿地生态系统监测网络体系,最终实现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和谐统一,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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