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寅飒汉字形义整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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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寅飒汉字形义整理
漢字字形分析、字義整理
經亨頤文科111丁寅颯2011212427
漢字字形分析、字義整理
目錄
采1
分4
男6
兄7
妻9
春10
改11
棗12
安14
官15
折17
孕19
孫20
步22
牧23
束25
國26
服28
成30
冬32
食33
塵35
並37
對38
半40
里41
危43
絲44
如45
比47
骨50
谷52
采
【字形演變】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隸書
楷書
草書
行書
【構造】
會意字。
甲骨文從爪(覆手)從木上有果形,會以手採摘樹上的果實之意。
金文省去果實。
篆文整齊化。
隸變後楷書寫作采。
【字源解說】
1.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
捋取也。
從木從爪。
倉宰切
2.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捋取也。
從木。
從爪。
此與𥝩同意。
𥝩之訓曰。
禾成秀人所收也。
則𥝩亦可雲木成文人所取也。
此采爲五采字而毛詩屢言采采與。
倉宰切。
3.從甲骨文的字形看,“采”字就像是一隻手正從樹上採摘果實。
因此,它的本義就是用手指或者指尖輕輕摘取。
在古書中,它也作為“彩”的通假字。
“采”用作名詞,意為神色、精神,如神采奕奕,形容一個人精神飽滿的樣子。
後來,該字又引申為“採集”、“搜集”,現在人們也常用其表示“挑選”、“採納”之義。
【字義解釋】
《說文·木部》:
“采,捋取也。
從木,從爪。
”本義為摘取。
采1[cǎi]
1.摘取。
《詩·周南·關雎》:
“參差荇菜,左右采之。
”
2.採擇;選取。
《史記·秦始皇本紀》:
“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
”
3.採集;搜集。
南朝梁任昉《為蕭揚州薦士表》:
“非取製於一狐,諒求味於兼采。
”
4.指捕捉。
5.採納;採用。
《三國志·魏志·陳登傳》:
“君求田問舍,言無可采。
”
6.開採。
漢桓寬《鹽鐵論·復古》:
“往者豪強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鐵石鼓鑄,煮海爲鹽。
”
7.彩色。
《書·益稷》:
“以五采彰施於五色,作服。
”蔡沈集傳:
“采者,青、黃、赤、白、黑也。
”
8.彩色的絲織品。
《漢書·貨殖傳》:
“文采千匹。
”顏師古注:
“帛之有色者曰采。
”
9.文彩。
《楚辭·九章·懷沙》:
“文質疏內兮,衆不知餘之異采。
”王逸注:
“采,文采也。
”10.光彩。
三國魏嵇康《琴賦》:
“華容灼爚,發采揚明,何其麗也。
”
11.彩飾;花紋。
《文選·左思〈蜀都賦〉》:
“其閒則有虎珀丹青,江珠瑕英,金沙銀礫,符采彪炳,暉麗灼爍。
”劉逵注:
“符采,玉之橫文也。
”
12.文飾,文過其實。
《荀子·樂論》:
“亂世之徵:
其服組,其容婦……其行雜,其聲樂險,其文章匿而采。
”
13.神色;容態。
《漢書·霍光傳》:
“初輔幼主,政自己出,天下想聞其風采。
”
14.政事;官職。
《書·堯典》:
“帝曰:
‘疇諮若予采?
’”孔傳:
“采,事也。
復求‘誰能順我事者?
’”
15.賭博時博具呈現的花色。
南朝梁元帝《金樓子·雜記下》:
“樓上博奕者爭采而笑。
”
16.指彩頭;賭注。
《水滸傳》第一○四回:
“王慶一口氣擲贏了兩貫錢,得了采。
”
17.運氣;幸運。
宋許棐《選官圖》詩:
“縱有黃金無好采,也難平白到公卿。
”
18.方言。
拉,扯。
明湯顯祖《牡丹亭·硬拷》:
“原來劫墳賊便是你,左右,采下打。
”
19.用同“睬”。
理睬。
唐張白《武陵春色》詩:
“是非都不采,名利混然休。
”
20.藤蔓。
《後漢書·王符傳》:
“桐木爲棺,葛采爲緘。
”李賢注:
“采,猶蔓也。
”
21.木名。
參見“采椽”。
22.姓。
漢有采皓。
采2[cài]
[《集韻》倉代切,去代,清。
]
1.古九畿之一。
2.埰地,古代卿大夫的封邑。
《禮記·禮運》:
“大夫有采以處其子孫。
”
【其他引申】
1、“采”與“採”。
為了分化字義,“采”後來專用以表示神采,摘取之義則另加義符手寫作“採”來表示,如今簡化仍用“采”;顏色之義則另加義符多寫作“彩”來表示;封地之義則另加義符土或〜寫作“埰”或“寀”來表示,如今簡化仍用“采”。
參見彩。
2、“采”與“彩”。
“采”側重於描寫精神狀態,如:
神采、風采、無精打米、興高采烈等;“文采”雖也指華麗的色彩,但用於文藝方面的才華,一般不用“彩”。
“彩”用於跟多種顏色有關的事物,如:
色彩、光彩、五彩、掛彩等廣精彩”“豐富多彩”雖也指姿態,但引申自色彩,一般不用“采”。
v分
v
【字形演變】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隸書
楷書
草書
行書
【構造】
會意字。
甲骨文從八(表分背),從刀,會以刀分物之意。
金文大同。
篆文整齊化。
隸變後楷書寫作分。
【字源解說】
1.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
別也。
從八從刀,刀以分別物也。
甫文切
2.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別也。
從八刀。
會意。
刀㠯分別物也。
此釋從刀之意也。
甫文切。
十三部。
3.從字形上看,這個字正中間是一把刀,上部分左右兩邊結構相同,表示用刀子將物體分開。
“分”字的本義是將物體一分為二。
並且,這個含義一直沿用到今天。
“分”字的引申含義是區別、分辨,如《論語·微子》中:
“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為夫子?
”,意思就是一個好吃懶做、連糧食都分辨不清的人,怎麼能做別人的老師呢?
現代漢語中,分的本義沒有變,還是分開、區別之意。
【字義解釋】
分1[fēn]
[《廣韻》府文切,平文,非。
]
1.分開;劃分。
《易·繫辭上》:
“方以類聚,物以羣分,吉凶生矣。
”
2.分解;排解。
漢揚雄《法言·學行》:
“羿、逢蒙分其弓,良捨其策。
”
3.分為兩半;半。
《孫子·謀攻》:
“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
”
4.節候名。
如春分、秋分。
《左傳·昭公十七年》:
“日過分而未至。
”杜預注:
“過春分而未夏至。
”清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春分》:
“按《月令廣義》雲:
‘分者半也,當九十日之半也,故謂之分。
’”
5.分裂。
《漢書·地理志上》:
“陵夷至於戰國,天下分而爲七。
”
6.指破裂。
《素問·五常政大論》:
“其動瘍湧,分潰癰腫。
”王冰注:
“分,裂也。
”
7.辨別;區別。
《論語·微子》:
“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爲夫子!
”
8.分明;清楚。
漢劉向《列女傳·齊女徐吾》:
“徐吾自列,辭語甚分,卒得容入,終無後言。
”
9.離開;離別。
《莊子·漁父》:
“仁則仁矣,恐不免其身;苦心勞形以危其真。
嗚呼,遠哉其分於道也!
”
10.分散。
《孫子·虛實》:
“故形人而我無形,則我專而敵分。
”
11.分頭,各自。
《漢書·王莽傳下》:
“莽又多遣大夫謁者分教民煮草木爲酪。
”
12.分給;散發。
《左傳·昭公十四年》:
“分貧振窮,長孤幼,養老疾,收介特,救災患,宥孤寡。
”
13.分任;分派。
宋蘇軾《賜臣寮茶銀兼傳宣撫問口宣制》:
“卿等夙分邊寄,深識虜情。
”
14.量詞。
15.即“八分”。
書法字體的一種。
元偈傒斯《贈吳主一》詩:
“二碑分法古所藏,隸多分少須精詳。
”
16.猶遍。
《左傳·哀西元年》:
“親巡孤寡,而共其乏困。
在軍,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杜預注:
“分,猶徧也。
”
17.猶翻。
元錢霖《哨遍》套曲:
“一鬥粟與親眷分了顔面,二斤麻把相知結下寇讎。
”18.同“紛”。
參見“分重”。
分2[fèn]
[《廣韻》扶問切,去問,奉。
]
1.分際;合適的界限。
《商君書·修權》:
“公私之分明,則小人不疾賢,而不肖者不妬功。
”2.名分;位分。
《荀子·強國》:
“禮樂則脩,分義則明,舉錯則時,愛利則形。
”
3.職分。
《荀子·王霸》:
“相者,論列百官之長,要百事之聽,以飾朝廷臣下百吏之分。
”
4.指本分。
《晉書·邵續傳》:
“釁鼓之刑,囚之恒分,但恨天實爲之,謂之何哉!
”
5.情分;情誼。
三國魏曹植《王仲宣誄》:
“吾與夫子,義貫丹青,好和琴瑟,分過友生。
”
6.緣分;福分。
《百喻經·渴見水喻》:
“譬如外道,僻取其理,以己不能具持佛戒,遂便不受,致使將來無得道分,流轉生死。
”
7.才分;天分。
晉袁宏《後漢紀·靈帝紀》:
“古之爲士,將以兼政,可則進,不可則止。
量分受官,分極則身退矣。
”8.地分;地域。
唐賈島《晚晴見終南諸峰》詩:
“秦分積多峰,連巴勢不窮。
”9.指分野。
《漢書·地理志下》:
“自柳三度至張十二度,謂之鶉火之次,周之分也。
”
10.整體或全數中的一部分。
《百喻經·二子分財喻》:
“二子隨教,於其死後分作二分。
”
11.量詞。
《水滸傳》第五三回:
“那分麵卻熱,老兒低著頭,伏桌兒吃。
”
12.甘願;滿意。
《文選·曹植〈上責躬應詔詩表〉》:
“自分黃耇,永無執珪之望。
”李善注:
“分,謂甘愜也。
”
13.意料;料想。
晉袁宏《後漢紀·順帝紀》:
“嬰雖爲大賊起於狂暴,自分必及禍。
”
14.猶部曲,隊伍。
《禮記·樂記》:
“分夾而進,事蚤濟也。
”鄭玄注:
“分,猶部曲也。
”
15.通“忿”。
【其他引申】
如今既可單用,也可作偏旁。
不是《說文》部首。
現今歸入刀(或八〉部。
凡從分取義的字皆與分開等義有關。
以分作聲兼義符的字有:
紛、貧、頒、盼、粉。
以分作聲符的字有:
份、邠、汾、吩、芬、扮、坌、忿、攽、玢、氛、盆、酚、棼、雰、鼢。
v男
【字形演變】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隸書
楷書
草書
行書
【構造】
會意字。
甲骨文從田,從耒(犁),用以耒耕田會男子之意,因為農耕主要是男子的事。
金文繁化,加出了扶犁的手。
篆文改為從力並整齊化。
隸變後楷書寫作男。
【字源解說】
1.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
丈夫也。
從田從力。
言男用力於田也。
凡男之屬皆從男。
那含切。
2.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丈夫也。
從田力。
言男子力於田也。
會意。
農力於田。
自王公以下無非力於田者。
那含切。
古音在七部。
凡男之屬皆從男。
3.“男”是個會意字,本義是男人,與“女”字相對。
甲骨文的“男”,左邊是“田”,右邊是“力”,像犁耙的形狀,這其實是古人使用的一種農具,稱為“耒”,合起來就表現出男人在田地裡耕作時候的場景。
“男”也引申指代兒子,如“長男”,指的是大兒子。
“男”字的本義沿用至今,如“男生”、“男性、”男女平等”。
【字義解釋】
男1[nán]
[《廣韻》那含切,平覃,泥。
]
亦作“侽”。
1.男子;男性的人。
與“女”相對。
《易·家人》:
“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
”
2.指男性。
3.特指能從事勞動的青壯年男子。
漢班固《東都賦》:
“女脩織絍,男務耕耘。
”
4.兒子。
《左傳·昭公二十八年》:
“伯石始生,子容之母走謁諸姑,曰:
‘長叔姒生男。
’”
5.兒子對父母的自稱。
宋歐陽修《瀧岡阡表》:
“男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觀文殿學士……修表。
”
6.古代爵位名。
五等爵的第五等。
《禮記·王制》:
“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
7.指古代“五服”、“九服”之一的“男服”。
《書·康誥》:
“侯、甸、男、邦、采、衞,百工播民和,見士于周。
”
8.指具備男子的性功能。
宋洪邁《容齋隨筆·半擇迦》:
“《大般若經》雲:
梵言‘扇搋半擇迦’,唐言黃門,其類有五……四曰博義半擇迦,謂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
”
【其他引申】
如今既可單用,也可作偏旁。
是《說文》部首。
現今歸入田部。
凡從男取義的字皆與男子等義有關。
以男作義符的字有:
甥、舅。
v兄
【字形演變】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隸書
楷書
草書
行書
【構造】
會意字。
兄與祝同源。
祝的甲骨文是一人跪於示(祭台神主)前張口向天祭奠禱告求福之狀,表示祭祀時主持祭禮念頌詞的人。
省去示則是甲骨文的兄字,從兒(人),從口,會人張口向天念念有詞有所禱告求福之意。
金文大同。
篆文整齊化。
隸變後楷書寫作兄。
是“祝”的分化字。
【字源解說】
1.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
長也。
從兒從口。
凡兄之屬皆從兄。
許榮切。
2.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長也。
古長不分平上。
從兒。
從口。
口之言無盡也。
故以兒口爲滋長之意。
凡兄之屬皆從兄。
3.“兄”字上面一個口字,下面有一個人,站在那裡,手還指著地,就像是張大了嘴巴在指揮其他人做事。
古時候,人們很重視長幼尊卑,兄長比弟弟年長,所以可以指派和吩咐弟弟去做事,兄的古字形也生動地說明了這一點。
因為指示他人用的最多的便是嘴巴,所以在甲骨文的字形上,對口進行了誇張的表達。
另外,在古代典籍中,“兄”還可以代替“況”字,常常作為其簡寫。
【字義解釋】
兄1[xiōnɡ]
[《廣韻》許榮切,平庚,曉。
]
1.哥哥。
《書·康誥》:
“兄亦不念鞠子哀。
”
2.泛稱親戚中年長於己的同輩男性。
晉傅咸《贈何劭王濟》詩:
“吾兄既鳳翔,王子亦龍飛。
”何劭,傅咸表兄。
3.同輩男子間的尊稱。
《南史·韋叡傳》:
“此事大,非兄不可。
”
4.古代亦以稱姐。
《說文·女部》:
“姊,女兄也。
”
5.喻物之先生而大者。
《呂氏春秋·辯土》:
“先生者美米,後生者爲粃。
是故其耨也,長其兄而去其弟。
”高誘注:
“養大殺小”。
兄2[kuànɡ]
[《集韻》許放切,去漾,曉。
]
通“況”。
1.滋,更加。
《詩·大雅·桑柔》:
“不殄心憂,倉兄填兮。
”毛傳:
“兄,滋也。
”
2.引申為曠遠,廣大。
馬王堆漢墓帛書《十六經·立命》:
“吾愛地而地不兄。
”《釋名·釋親屬》:
“兄,荒也。
荒,大也。
”
3.何況。
《管子·大匡》:
“雖得天下,吾不生也,兄與我齊國之政也?
”郭沫若等集校引劉績雲:
“兄,故況字。
”
【其他引申】
如今既可單用,也可作偏旁。
是《說文》部首。
現今歸入兒部。
凡從兄取義的字皆與禱告等義有關。
以兄作義符的字有:
咒、兢。
以兄作聲符的字有:
況、況、怳、貺。
v妻
【字形演變】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隸書
楷書
草書
行書
【構造】
會意字。
甲骨文從又(手),從婦女以手梳理長髮形,用婦女梳理長髮會盤發成婚為妻之意,俗稱“上頭”。
金文上改為結髮插笄形,下改為從母,意更明顯。
篆文整齊化。
隸變後措書與作妻。
【字源解說】
1.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
婦與夫齊者也。
從女從屮從又。
2.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婦與己齊者也。
從女從屮從又。
七稽切。
十五部。
釋從又之意。
屮聲。
古文妻,從肖女。
肖,古文䝿字。
〖注〗𡜌,古文。
𡝣,𡜈字之譌。
3.“妻”是個會意字,本義是男子的配偶。
甲骨文的“妻”,字形左邊是一個長髮的婦女,正跪在地上,右邊是個“手”形,表示要將這個女子抓回去,這和上古的搶婚風俗有關。
小篆的“妻”,和甲骨文相近。
“妻”後來也引申為將女兒許配給他人。
現在,妻子這種稱呼,口語中已經不多見,常常用“老婆”來代替。
【字義解釋】
妻1[qī]
[《廣韻》七稽切,平齊,清。
]
1.舊指男子的嫡配。
《易·小畜》:
“九三,輿説輻,夫妻反目。
”
2.今泛指男子的合法配偶。
3.周代宮中女禦。
《禮記·曲禮下》:
“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
”
妻2[qì]
[《廣韻》七計切,去霽,清。
]
1.嫁給。
《左傳·桓公六年》:
“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大子忽。
”
2.謂娶為配偶。
《孟子·萬章上》:
“好色,人之所欲也,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憂。
”
3.謂姦淫。
清薛福成《庸盦筆記·述異·桃花夫人示夢》:
“吳入郢,昭王亡,吳王闔閭盡妻其後宮,次至伯嬴。
伯嬴持刃曰:
‘君王棄儀表之行,縱亂亡之欲,犯誅絶之事,何以行令訓民……妾以死守之,不敢承命。
’”
【其他引申】
如今既可單用,也可作偏旁。
不是《說文》部首。
現今歸人女部。
凡從妻取義的字皆與做妻子等義有關。
以妻作聲兼義符的字有:
棲(棲)。
v春
【字形演變】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隸書
楷書
草書
行書
【構造】
會意兼形聲字。
甲骨文從日,從艸(草),從屯(草木萌發),會在太陽照耀下草木萌發、花草繁茂的春天之意,屯也兼表聲。
金文大同,結構稍變。
篆文承接金文並整齊化。
隸變後楷書寫作春。
【字源解說】
在甲骨文中,這個字是由“日”、“”、“屯”三部分組成的,春最早的寫法就是“屯”。
三者組合在一起,意味著春回大地、萬物生長。
春還可泛指一年,如高適的詩中就有“一臥東山三十春”的詩句。
“春”還可以表示男女情欲的意思,如《詩經·召南》中就有詩句“有女懷春”。
“春”字的這種含義一直沿用至今,記錄著少男少女們情竇初開的美妙時刻。
【字義解釋】
春1[chūn]
[《廣韻》昌脣切,平諄,昌。
]
亦作“旾”。
“萅1”的今字。
1.春季;春天。
2.年;歲。
三國魏曹植《雜詩》之三:
“自期三年歸,今已歷九春。
”
3.指草木生長;花開放。
常喻生機。
唐劉禹錫《酬樂天揚州初逢席上見贈》詩:
“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
”
4.情欲;春情。
《詩·召南·野有死麕》:
“有女懷春,起士誘之。
”南唐牛希濟《臨江仙》詞:
“弄珠遊女,微笑自含春。
”
5.春色;喜色。
南朝宋陸凱《贈範曄》詩:
“折梅逢驛使,寄與隴頭人。
江南無所有,聊寄一枝春。
”
6.北斗指向東方為春,故以春指代東方。
《尚書大傳》卷一上:
“春,出也,故謂東方春也。
”
7.唐人呼酒為春,後沿用之。
唐李白《哭宣城善釀紀叟》詩:
“紀叟黃泉裏,還應釀老春。
”
8.方言。
廣東稱禽魚卵為春。
清屈大均《廣東新語·蝦》:
“粵方言,凡禽魚卵皆曰春。
魚卵亦曰魚春子。
唐時吳郡貢魚春子,即魚子也。
”
9.姓。
明有春又邰。
見明顧起元《客座贅語·僻姓》。
春2[chǔn]
[《集韻》尺尹切,上準,昌。
]
“萅”的今字。
1.振作。
《周禮·考工記·梓人》:
“張皮侯而棲鵠,則春以功。
”鄭玄注:
“春讀爲蠢。
蠢,作也,出也。
天子將祭,必與諸侯羣臣射,以作其容體。
”
【其他引申】
如今既可單用,也可作偏旁。
不是《說文》部首。
現今歸入日部。
凡從春取義的字皆與春天萬物萌動等義有關。
v改
【字形演變】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隸書
楷書
草書
行書
【構造】
會意字。
改與攺同源。
甲骨文左邊從巳(蛇,有血水滴下),右邊從攴(手持棍),會驅鬼避邪之義。
金文簡化。
侯馬盟書大同。
篆文分為二體:
一形仍從支,從巳(蛇),二形改為從支,從己(來回紀物狀)隸變後楷書分別寫作改與改,表義有分工。
參見改。
【字源解說】
1.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
更也。
從攴己。
李陽冰曰:
“已有過,攴之卽改。
”古亥切
2.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更也。
雙聲。
從攴。
已聲。
或無聲。
誤。
古亥切。
一部。
3.在甲骨文中,“改”字的字形為:
有一個小孩跪在地上,而旁邊有一隻持棍棒的手。
這個字的形狀表示手拿棍棒要打小孩,目的是要孩子改正以往的錯誤。
所以,這個字的本義是“改變”、“更正”。
後來,這個字引申為修改、修訂。
此外,“改”用作副詞,還有另外、另行的意思,如“改聚”,意思是另外增加民眾。
現在,“改”常使用本義,如我國正在實行的改革開放政策。
【字義解釋】
改1[ɡǎi]
[《廣韻》古亥切,上海,見。
]
1.變更;更改。
《逸周書·常訓》:
“天有常性,人有常順。
順在可變,性在不改。
”
2.指更換。
《左傳·成公三年》:
“齊侯朝於晉……晉侯享齊侯,齊侯視韓厥。
韓厥曰:
‘君知厥也乎?
’齊侯曰:
‘服改矣。
’”
3.改正;糾正。
《易·益》:
“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
4.修改;修訂。
《左傳·襄公九年》:
“荀偃曰:
‘改載書。
’公孫舍之曰:
‘昭大神要言焉。
若可改也,大國亦可叛也。
’”
5.重新,再;另。
《左傳·成公九年》:
“鄭人圍許,示晉不急君也,是則公孫申謀之曰:
‘我出師以圍許,爲將改立君者,而紓晉使,晉必歸君。
’”
6.姓。
秦有大夫改產。
見《通志·氏族五》。
【其他引申】
如今既可單用,也可作偏旁。
不是《說文》部首。
現今歸入支部。
凡從改取義的字皆與變更等義有關。
以改作聲符的字有:
𥦄。
v棗
【字形演變】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隸書
楷書
草書
行書
【構造】
會意字。
古文從二朿(帶刺的樹)相重,會高大帶刺的喬木棗樹之意。
篆文整齊化。
隸變後楷書寫作棗。
如今簡化作棗。
【字源解說】
1.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
羊棗也。
從重朿。
子皓切
2.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羊棗也。
從重朿。
3.“棗”字是一個會意字,在金文中,“棗”字由上下兩株帶刺的樹木組成。
因為棗樹一個很明顯的特徵,就是枝上有刺兒,所以“棗”字的本義就是棗樹。
在小篆文和隸書中,“刺兒”的表現形式也發生了一定的變化。
“棗”不僅指棗樹,也指棗樹上結的果實。
現在,棗成了人們喜歡的養生保健食品。
【字義解釋】
棗1[zǎo]
[《廣韻》子晧切,上晧,精。
]
亦作“栆”。
“棗”的繁體字。
1.木名。
2.棗樹的果實。
《詩·豳風·七月》:
“八月剝棗,十月穫稻,爲此春酒,以介眉壽。
”
3.姓。
晉有棗據。
見《晉書》本傳。
【其他引申】
如今可單用,一般不作偏旁。
不是《說文》部首。
現今歸人木部。
v安
【字形演變】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隸書
楷書
草書
行書
【構造】
會意字。
甲骨文、金文和篆文皆從女坐在宀(房子〕下之狀,表示靜如處女之意。
隸變後楷書寫作安。
【字源解說】
1.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
靜也。
從女在宀下。
烏寒切
2.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竫也。
從女在宀中。
烏寒切。
十四部。
3.從字形上來看,“安”字就是一個女子面向右跪坐在屋子裡,表示很安全,不會遇見危險,所以本義就是安定、安全。
做動詞則是“使安定”,如“治國安邦”就是“使邦國安定”的意思。
安還可做疑問詞,意思是“怎麼,如何”,如“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
在現代,“安”字越來越重要。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食品安全、安全施工……有了安全,才有其他。
【字義解釋】
安1[ān]
[《廣韻》烏寒切,平寒,影。
]
亦作“侒”。
1.安居;居處。
《左傳·文公十一年》:
“郕大子朱儒自安於夫鍾,國人弗徇。
”杜預注:
“安,處也。
”
2.謂對某種環境、事物感到安適或習慣。
《韓非子·南面》:
“凡人難變古者,憚易民之安也。
”
3.安定;平靜。
《詩·小雅·常棣》:
“喪亂既平,既安且寧,雖有兄弟,不如友生。
”
4.使安定,平靜。
《論語·憲問》:
“修己以安百姓。
”《呂氏春秋·仲春》:
“是月也,安萌牙,養幼少,存諸孤。
”高誘注:
“萌芽諸當生者,不擾動,故曰安。
”
5.安撫。
宋曾鞏《故太常博士吳君墓碣》:
“既自力學問充其業,又率其弟務刻苦養其親,入其門內,尊安其卑,卑慕其尊,一時皆稱之。
”參見“安民”。
6.安樂;安適;安逸。
《左傳·僖公二十三年》:
“懷與安,實敗名。
”
7.安穩,穩固。
《墨子·修身》:
“君子戰雖有陳,而勇爲本焉。
喪雖有禮,而哀爲本焉。
士雖有學,而行爲本焉。
是故置本不安者,無務豐末。
”
8.謂妥善;穩妥。
漢王充《論衡·自紀》:
“世書俗説,多所不安;幽處獨居,考論實虛。
”
9.安全,平安。
與“危”相對。
《易·繫辭下》:
“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可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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