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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
垣曲县基础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工程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垣曲县基础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工程”名校长和卓越教师培养对象的管理,确保培养工作有效运行,激发培养对象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培育出一批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厚实的专业素养、开阔的教育视野的校长和教师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培养对象的选拔
名校长和卓越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具体条件如下:
一、名校长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
1、任职两年以上(含两年)的现任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及具有培养潜力的中层干部。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和大局观。
3、具有一定的学科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组织能力、执行力和较高的社会影响力。
4、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能够承担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课题的研究任务,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5、任职期间学校教学成绩与同类学校相比较为突出,社会认可、家长信任、学生评价高。
6、进取意识强,能积极参加学习、培训。
二、卓越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
1、工作满三年(含三年)以上,年龄45周岁(含45岁)以下的骨干教师。
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
2、学科素养扎实,教学理念超前,教学手段先进,教学能力强,教学质量在全县名列前茅。
3、爱岗敬业,有一定的影响力,是师生公认的骨干教师。
4、有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承担公开课、学科讲座等任务,能团结带领教师完成教学教研任务。
5、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近三年来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发表、获奖或交流。
6、进取意识强,能积极参加学习、培训。
培养对象的权利
1、优先参加北师大培训中心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教师培训和本专业学科教学的各级各类科研等活动。
2、优先接受北师大专家教师的指导和安排外出学习考察。
3、每学年可享用由学校出资订阅的一份教学业务杂志或报刊。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或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5、三年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受聘为名师或名校长,享受相关待遇。
培养对象的义务
一、名校长培养对象的义务
1、积极参加北师大项目组相关的培训任务,认真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按时保质完成作业。
2、在教学管理、校本教研、课堂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等方面积极探索,三年内至少在本校承办一次校际交流或观摩活动。
3、制订学校特色建设三年规划,按计划积极开展学校特色创建,基本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
4、每学年撰写一篇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论文,并力争在正规刊物上发表。
5、结合本校实际,依托本校资源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6、积极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工作。
二、卓越教师培养对象的义务
1、积极参加北师大项目组相关的培训任务,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按时保质完成作业。
2、充分发挥学科骨干和引领作用,承担学校学科教学计划、教研计划制定,在备课、讲课、作业、辅导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使任职学校和年级的学科成绩在全县稳中有升。
3、每学期校内评课不少于二十节,上示范课不少于四节,至少有两节县级以上示范课或举行两次学术讲座。
4、每学年指导培养两名以上(含两名)青年骨干教师,且成绩突出。
5、每学年撰写一篇学科教学调研报告或论文,并力争在正规刊物上发表。
6、积极开展学科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并取得显著成效。
7、积极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工作。
培养对象的考核
一、考核范围
1、参与“中小学校长领导力提升工程”的29所基地校的63名名校长培养对象。
2、参与“卓越教师发展工程”的90名培养卓越教师培养对象。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分常规管理考核、学年综合考核和培养期综合评定三种形式,实行“一年一考,三年一定”的考核办法。
2、常规管理考核由垣曲县项目办负责,学年综合考核和学期综合评定由垣曲县项目办公室和北师大项目组共同负责,各种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垣曲县项目办公室负责解释。
3、“一年一考”包括常规管理考核(30%)和学年综合考核(70%),“三年一定”是指2014年11月—2017年9月的综合评定。
三、考核内容
1、常规管理考核
(1)考勤(5分)按时参加各种培训活动(讲座、座谈、研修等),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2)培训过程考核(5分)对培养对象的培训笔记,培训体会、感悟等过程性资料进行检查评价。
(3)提交作业情况(20分)根据北师大项目组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按时完成并提交相应的作业(如校长的学年规划、特色发展实施方案、活动记录表、读书心得、学年总结等;教师的学年工作计划、个人发展规划、教学设计、读书心得、个人年终总结等)不交者一次扣1分,受到北师大项目组表扬的加2分,受到北师大项目组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分。
2、学年综合考核
(1)每学年结束前,由北师大项目组和垣曲县项目办公室根据一年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分别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分别按100分打分,然后取二者平均数的70%)。
(2)培训期间,荣获县级荣誉的,凭证书加1分,市级荣誉的加2分,省级荣誉的加3分,国家级荣誉的加5分(不累计,计最高级别)。
(3)培训期间,发表市级、省级、国家级论文的(正式刊物)凭原件或证书,分别加2分、3分和5分。
(4)培训期间,完成市级、省级、国家级课题并结题的分别加3分、5分、7分。
3、培养期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包括个人成长、学科发展、学校变化及在学科组、共同体中的作用。
(1)三年培训期满后,每位参训校长和教师(包括教研员)进行述职总结,由北师大项目组和垣曲县项目办公室根据三年来的培训情况及形成的成果进行打分。
满分为100分,然后取二者平均值。
(2)北师大项目组和垣曲项目办公室根据培训学员三年表现及在学校(校长)和学科中(教师)产生的作用及带来的变化确定垣曲县知名校长和卓越教师。
(考核表见附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培养资格。
(1)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等方面犯有严重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能按时完成相应培训任务,或不再担任本学段本学科的教学、教科研工作的。
(3)放松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对教改缺乏热情,墨守成规,教学质量明显下降的。
(4)不接受教育局和学校安排的教学教研任务,或不能履行相关义务的。
(5)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6)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管理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项目管理,成立垣曲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并下设三个子项目管理组。
一、项目管理办公室
主任:
张斌
副主任:
胡晓泉、王斌奇、燕冬生、张伍林
邢至颖、谷银环
成员:
姚玉良、吉红卫、杨云萍、张丽静
王素花、张雪梅、马亚群、赵开莉
职责:
(1)协调北师大项目组开展各项活动;
(2)负责北师大专家来垣曲活动的安排;
(3)负责参加培训对象的选拔工作;
(4)负责组织对培训对象的培训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培训对象的考核及鉴定工作。
二、子项目管理组
1、垣曲县中小学校长教育领导力提升工程
组长:
胡小泉
成员:
赵开莉
职责:
(1)协调北师大项目组落实中小学校长的培训任务。
(2)安排好各位专家在垣曲的报告、讲座及座谈等活动。
(3)负责培养对象的日常培训管理工作。
(4)通过组织讲座,举办论坛等,积极为培养对象的成长创造条件。
(5)负责收缴培养对象的方案、总结、经验交流等作业。
(6)建立校长个人成长发展档案。
(7)择机组织述评会,对培养对象的培训表现进行点评,对培训工作进行安排。
(8)做好校长年终考核评价。
2、垣曲县卓越教师发展工程
组长:
王斌奇
副组长:
燕冬生张伍林
成员:
邢至颖姚玉良杨云萍张丽静吉红卫
王素花张雪梅谷银环马亚群
职责:
(1)协助北师大项目组落实好我县语文、数学、英语教师的培训工作。
(2)安排好各位专家在垣曲的报告、讲座及座谈等活动。
(3)负责培养对象的日常培训管理工作。
(4)组织培养对象上公开课、示范课,开展讲座,参加教学竞赛等,积极为培养对象的成长创造条件。
(5)负责收缴各位学科教师培训的作业。
(6)建立培养对象成长发展档案。
(7)每月组织一次述评会,对培养对象的培训表现进行点评,对培训工作进行安排。
(8)做好培训对象考核评价工作。
3、垣曲县名师名家教育经典领读工程
组长:
邢至颖
成员:
姚玉良杨云萍
职责:
(1)协助北师大项目组落实名师名家教育经典阅读任务;
(2)安排北师大项目专家在垣曲的各项活动;
(3)建立垣曲县名师名家教育经典阅读机制,定期召开读书汇报会、交流会等活动;
(4)对学校和个人读书情况进行评价;
(5)召开年终项目落实总结会。
垣曲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行三级管理,即北师大项目组、垣曲县教育局、各学校。
各学校也要加强对培训项目和人员的管理,成立管理机构,责成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档案。
垣曲县教育局
2015年2月28日
附件1:
北师大垣曲项目学年考核标准
考核共包括四个部分:
1、日常学习,2、活动实施,3、学习态度,4、学校/个人成长。
四个部分的成绩相加得到总分。
1、日常学习部分。
分为项目网站发表文章数(数量分)和入选快讯文章数(质量分)
(1)发文数量的得分部分,根据个人文章数除以项目组要求的发文数量(N),并按照以下规则打分。
项目要求的总数说明附表在各组数据下面。
0分:
1篇文章都没有
1分:
N<20%
2分:
20% 3分: 40% 4分: 70% 5分: N>=100% 例如: 个人发文数量是50,项目组要求是30,那么N=1.6,就打5分;个人发文数量是10,项目组要求是30,那么N=0.3,就打2分。 (2)入选快讯的文章数,得分N=个人入选文章数*子项目组实验人员总数/全年快讯文章总数。 例如: 中学组一学校入选2篇,全年文章200篇,中学组10个人,那么N=2*10/200=10%,那么得1分。 2、活动实施部分,对每个人参加的每场活动进行打分。 (1)每个活动以序号标注,参考学年大事记。 (2)评分标准为五点,对实验人员在活动中的综合表现予以评价,亦即0: 没有人参加活动,1: 不积极参与,不认真完成作业;2: 不太积极,较为被动,作业质量数量都一般;3: 表现一般,基本完成活动任务;4: 表现较为积极,较有水平地完成活动任务;5: 表现突出,在团队中有领导或者组织发言的经验,积极有效地完成活动任务。 3、学习态度: 综合个人在日常沟通交流、与导师协调交流等多方面的学习态度和积极性打分。 4、学校/个人成长: 根据学校/个人提交的学年总结(校长组结合校长论坛汇报),对其这一年的活动效果进行打分。 5、总分 将前面4个部分的分数相加,得总分。 例如,一共有10个活动,每个都是5分,所有的评价也都是5分,那么总分就是80分。 附件2: 垣曲县基础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工程年度考核表 考核 内容 项目 得(扣)分记录 得分 常规管 理考核 考勤 (5分) 按时参加各种培训活动(讲座、座谈、研修等),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培训考核过程 (5分) 对培养对象的培训笔记,培训体会、感悟等过程性资料进行检查评价。 提交作业 (20分) 按要求提交作业(校长的学年规划、特色发展实施方案、活动记录表、学年总结、读书心得等;教师的个人发展规划、教学设计、读书心得、个人年终总结等),不交者一次扣1分,受到北师大项目组表扬的加2分,受到北师在项目组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分。 学年综 合考评 北师大项目组 垣曲县项目办 (70分) 每学年结束前,由北师大项目组和垣曲县项目办公室根据一年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分别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分别按100分打分,然后取二者平均数的70%)。 附加分 荣誉 培训期间,荣获县级荣誉的,凭证书加1分,市级荣誉的加2分,省级荣誉的加3分,国家级荣誉的加5分(不累计,计最高级别)。 论文 培训期间,发表市级、省级、国家级论文的(正式刊物)凭原件或证书,分别加2分、3分和5分。 课题 培训期间,完成市级、省级、国家级课题并结题的分别加3分、5分、7分。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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