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杨家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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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杨家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秦州区杨家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杨家寺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七年十二月
前言
《秦州区杨家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对全镇有效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土地资源宏观调控与管理,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根据《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天国土资建﹝2017﹞3号)相关工作部署和进度安排和《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要求及下达给杨家寺镇的各项指标,杨家寺镇人民政府编制了《秦州区杨家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根据秦州区调整完善方案要求,从实际出发,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城镇建设用地、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以及其他基础建设设施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目录
一、总则1
(一)调整目标1
(二)调整原则1
(三)调整依据2
(四)调整范围、期限和基数3
二、土地利用现状4
(一)区域概况4
(二)土地利用现状4
(三)土地利用特点5
三、指标调整与规划目标7
(一)上级下达指标7
(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8
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0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0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2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5
(四)生态用地布局15
五、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管制16
(一)土地用途分区16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0
六、村土地利用控制22
(一)合理扩大重点村用地规模22
(二)适当缩减一般村用地规模23
七、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24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24
(二)加强土地执法力度24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24
(四)加强土地变更登记24
附表26
一、总则
(一)调整目标
调整用地结构,落实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提出土地保护、开发、整治和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合理利用杨家寺镇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及用途管制,加强耕地保护,为全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永续利用的土地保障,对土地利用实行规划管理,强化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全部土地资源的最佳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二)调整原则
1、总量平衡原则
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局部调整完善《规划》,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2、保护优先原则
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既要保证耕地数量有增加,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
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3、节约用地原则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4、统筹兼顾原则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调整依据
(1)《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甘国土资规发〔2015〕86号);
(2)《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甘国土资规发〔2016〕97号);
(3)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指标的通知》(甘国土资规函〔2016〕115号);
(4)《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天国土资建﹝2017﹞3号);
(5)《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6)《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7)《秦州区杨家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8)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数据库;
(9)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数据库;
(10)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2010-2014年);
(11)《天水市秦州区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12)天水市秦州区统计年鉴(2010-2014年)。
(四)调整范围、期限和基数
1、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完善的规划范围不变,为秦州区杨家寺镇行政辖区范围内20个行政村和藉原林场三的全部土地,总面积124.62平方公里。
2、调整期限
本次调整完善基期年为2014年,目标年为2020年。
《规划》期限不变,为2010—2020年。
3、调整基础数据
(1)基础数据:
采用最新的二次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2)社会经济数据:
均来源于秦州区统计年鉴。
二、土地利用现状
(一)区域概况
杨家寺镇地处秦州区西南部,东接秦岭镇,南邻礼县,西与武山县、礼县接壤,北与藉口镇毗邻,距市区43公里。
秦红公路、甘什公路贯穿全境。
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在1670—2454米。
西北部分布着大片的天然林和次生灌木林地,以及成片的天然牧草地。
土壤有褐土、黑垆土、黄绵土、潮土;属典型的高寒阴湿区,多年平均降雨量683毫米,年均气温9℃,无霜期146天。
峁水河发源于刘家大庄和芦子滩村,流经全镇20公里,为礼县红河水库的主要水源。
全镇现辖20个行政村,77个自然村,主要粮食作物有小麦、洋芋、玉米、荞麦等,经济作物有胡麻、油菜、葵花等。
至2014年,全年农业总产值0.64亿元,农业总产值增加值0.39亿元,人均产量749.69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4100元。
(二)土地利用现状
全镇土地总面积12461.58公顷,其中:
农用地11047.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66%;建设用地333.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8%;其他土地1080.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7%。
1、农用地
(1)耕地面积5212.92公顷,占农用地的47.18%。
全部为旱地面积;
(2)园地面积1.91公顷,占农用地的0.02%;
(3)林地面积4515.98公顷,占农用地的40.88%;
(4)牧草地面积553.4公顷,占农用地的5.01%;
(5)其他农用地面积763.70公顷,占农用地的6.91%。
2、建设用地
(1)城乡建设用地面积323.4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96.98%。
其中:
农村居民点用地321.4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99.35%;采矿用地2.0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0.65%。
(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9.6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90%;
(3)其他建设用地面积0.4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12%。
3、其他土地
(1)水域面积69.55公顷,占其他土地的6.44%。
其中,河流水面51.94公顷,滩涂17.61公顷。
(2)自然保留地面积1010.54公顷,占其他土地的93.56%。
(三)土地利用特点
1、林牧业用地面积较大
全镇高寒阴湿区,地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在西北部分布着成片的天然次生林和天然草地,林牧用地面积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5.89%,发展林牧业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2、耕地质量差且分布不均
耕地面积小,仅占农用地面积的47.18%,主要分布在东南部。
由于杨家寺镇地处林缘区,地势较高,耕地质量较差,粮食产量低,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大部分14等和13,处于较低水平。
3、土地利用方式落后
全镇地处边远,交通不便,无区位优势,经济发展滞后,没有强有力的经济带动能力。
自然条件制约了经济的建设发展,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比重达到96.35%,而现状没有城镇建设用地,集镇规模小,集镇缺乏统一规划的可供发展建设的集中区和功能区,粗放用地现象突出,用地方式亟待转变。
三、指标调整与规划目标
(一)上级下达指标
根据《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下达杨家寺镇的指标:
1、农用地指标调整
(1)耕地与基本农田指标调整
全镇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指标调整为4864.39公顷。
全镇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为4688.22公顷,全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率为96.38%。
(2)园地、林地、牧草地指标
至2020年,区级下达杨家寺镇园地指标为1.87公顷,林地的指标为4909.29公顷,牧草地指标为781.22公顷。
2、建设用地指标调整
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02.30公顷。
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33.58公顷。
2015—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的净增量为-31.28公顷。
(1)城乡、城镇工矿指标调整
到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87.21公顷。
2014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23.49公顷。
2015—2020年期间,城乡建设用地净增量为-36.28公顷。
到2020年,全镇城镇用地规模为3.19公顷。
2014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2.09公顷。
2015—2020年期间,城镇工矿用地剩余指标为1.10公顷。
(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调整
到2020年,全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15.09公顷。
2014年全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0.09公顷,2015—2020年剩余量为5.0公顷。
(3)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调整
秦州区下达杨家寺镇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7.61公顷,2015—2020年建设用地净增量-31.28公顷。
规划期内新增量与净增量存在38.89公顷的存量建设用地压减量。
对于存量建设用地压减量,通过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等进行落实。
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5.0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5.05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23.26公顷。
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1.5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总规模为16.3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规模为9.56公顷。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总任务量为23.26公顷。
(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期内,必须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确保上级下达的任务量。
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864.39公顷,确保4688.22公顷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规划期内,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力度。
规划至2020年全镇落实补充耕地23.26公顷。
2、促进建设用地理性增长
本着“严控总量、合理增长”的原则,保障必要的、合理的发展用地,促进集镇建设用地的理性增长,逐步缩减偏远山区农村居民点用地,保证中心镇区、中心村等重点地区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加快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缩减为284.02公顷,城镇用地增加1.1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达到15.09公顷。
3、生态保护目标
规划期内,加强藉源林区和峁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建设,严格保护土地生态环境,充分利用荒山荒坡植树造林,扩大林地面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对25°以上的坡耕地进行退耕还林,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荒山造林种草和天然林保护。
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按照土地利用的主要指标、空间布局、重点建设项目等安排,结合全镇发展战略,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增加林地面积,适度发展果园,开发牧草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
《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11047.91公顷,调整后至2020年,农用地面积11079.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91%。
规划期内农用地面积增加31.28公顷。
1、耕地调整与布局
——调整
2014年,耕地总面积为5212.92公顷,到2020年,耕地总面积达到4864.39公顷,占农用地的43.91%。
规划期内耕地面积减少348.53公顷。
——布局
耕地主要分布在镇域的东南部,主要涉及浅山区郑宋、白家沟、王赵、三湾、田家庄等村及其峁水河川区的杨家寺、王家磨、马家山、松树、中川、士子等村。
为合理调整耕地布局,把北具、土盆、立志等村25°以上耕种条件差的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将中心集镇和中心村等城乡建设规划区内耕地归为建设用地,合理调整农业结构以补充耕地。
全镇以“川区种植蔬菜,林缘区发展药材”的产业布局,重点保证峁水河流域的杨家寺、士子、中川、石马等村蔬菜种植规模;扩大北部林缘区北具、郑宋、彭文等村的以中药材种植为主和东山梁一带白家沟、三湾、王赵等村以油料作物种植为主的用地规模,使全镇耕地呈现“一乡三品”的格局,既稳定了耕地,又大力发展了特色产业。
2、基本农田调整与布局
——调整
2014年,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为4691.47公顷,调整后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688.2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96.38%。
——布局
以“数量符合上级要求,质量不降低”为原则,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
规划期间,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全镇各村均有分布。
3、园地调整与布局
——调整
2014年,园地总面积1.91公顷。
到2020年,园地总面积1.8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02%。
规划期内园地面积减少0.04公顷。
——布局
全镇园地面积较小,主要分布在中部杨家寺村、郑宋村和林缘区的北具村。
规划期内,加强浅山干旱区核桃园的建设,保障东山梁一带的北具村、郑宋村和峁水河川道区的杨家寺村以核桃种植为主的种植规模。
4、林草地调整与布局
——调整
2014年,林地总面积4515.98公顷。
到2020年,林地总面积4909.2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4.31%。
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增加393.31公顷。
2014年,牧草地总面积553.40公顷。
到2020年,牧草地总面积781.2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05%。
规划期内牧草地面积增加227.82公顷。
——布局
林草地主要分布在镇域西北部藉源林区、草坪沟、小洞子沟、芦子沟、熊子沟、冯家沟、鹿湾圈、土盆、立志等村,主要以集中连片的天然次生林和天然牧草地为主,其中西南部以荒草地为主。
规划期内,以“恢复和保护天然林地”为主,全面封山育林,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受损林牧地的恢复和重建,同时,依托合作造林项目,对北具、土盆、立志等村25°以上坡耕地实行退耕还林,加强秦红、甘什公路两旁防护林建设,严格保护西部集中连片的牧草资源。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扩大城镇、交通水利用地规模,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333.58公顷。
调整后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302.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3%。
规划期内减少31.28公顷。
1、城乡建设用地
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23.49公顷。
调整后至2020年为287.2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5.01%。
规划期内减少36.28公顷。
其中:
规划至2020年,城镇用地规模为1.10公顷,规划期内净增加1.1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为284.02公顷,规划期内减少37.38公顷;采矿用地为2.09公顷,规划期内稳定不变。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合理安排镇政府所在地杨家寺村的建设用地,以杨家寺村、三湾村、郑宋村等9个中心村建设为重点,以其他11个一般村为纽带,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中心村集中,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推进全镇城乡一体化进程,形成农村居民点布局紧凑、人口集中的用地格局。
对大庄村、芦子滩村、水滩坪村、立志村、煤湾村、土盆村等村的废旧宅进行复垦。
到2020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缩减37.38公顷。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杨家寺中心小学项目和杨家寺镇农贸市场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的落地,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引导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等环保项目用地实施,完善社会公共机构的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
2、交通水利用地
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为9.69公顷。
2020年调整为14.6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86%。
规划期内净增加5.0公顷。
规划期间,大幅增加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尽快解决制约全镇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以大力实施的通村公路为抓手,努力构筑纵横交错的交通网络,更好地为全镇经济发展服务。
规划期间,全镇以秦红公路和甘什公路为支撑,重点保障大湾—杨家寺公路和磐安镇—杨家寺公路等县级公路和乡镇汽车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加强通村公路建设,确保“双通”(通达、通畅)工程的实施,形成全镇“人”字形交通网络格局。
规划期内,确保杨家寺汇能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甘肃省天水秦州区杨家寺35千伏输电工程电力项目用地,支持加油、加气、加电站和农村天然气建设项目等能源产业项目用地。
规划期内提高现有水库的蓄水能力,保证秦州区芦子沟水库等重大水资源配置项目的落实,以缓解目前生活和生产用水紧张状况。
重点保障杨家寺镇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落实,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水利用地以西汉水峁水河杨家寺段堤防工程重点,对堤防、灌渠、水库等用地进行重点保障,不断提高防洪能力,大力实施农田水利设施等工程。
3、其他建设用地
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为0.40公顷。
2020年保持不变,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13%。
规划期内,扩大风景旅游基础设施用地,合理安排风景名胜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和布局。
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2014年其他土地面积为1080.09公顷。
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1080.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7%。
规划期内保持不变。
规划期内,适度开发自然保留地,引导非农建设合理利用未利用地,适当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生态用地布局
严格保护全镇土地生态环境,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依托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严格保护乍草坪沟、草坪沟、小洞子沟、芦子沟、熊子沟、冯家沟以及鹿湾圈、土盆、立志等村的天然林保护,加强峁水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
到2020年,全镇林草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达到51.36%。
五、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管制
(一)土地用途分区
1、基本农田保护区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5332.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2.79%。
基本农田保护区全镇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后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
2、一般农地区
划定该区域土地面积508.2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08%,全镇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土地。
3、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1.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只分布在杨家寺村。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有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287.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0%,全镇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村居民点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村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有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5、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是为独立于城镇村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
调整后该区域面积2.0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2%,只分布在杨家寺村。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6、风景旅游用地区
调整后该区域面积0.4公顷,,划定的风景旅游用地区分布在杨家寺村。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浏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宜的旅游设施建设。
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7、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2702.6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1.69%。
划定的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主要包括西汉水峁水河流域和藉原林场。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8、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该用途区面积为1017.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6%,全镇除煤湾村和水滩坪村外其余各村均有分布。
主要包括境内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城镇生态绿地等。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9、林业用地区
调整后该区域土地总面积2181.6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7.51%。
林业用地区主要包括现有林地,为林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运输、水土保持等设施用地及其他零星土地,全镇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10、牧业用地区
牧业用地区主要包括现有成片的人工草地、改良草地和天然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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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州区杨家寺镇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