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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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2年1月4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宝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鲁毅
各位代表:
我代表宝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常委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并对今后人大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
五年主要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民生,求真务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依法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项,其他报告85项,作出决议、决定29项;开展执法检查8项,参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2项;开展专题调研12项;对区政府33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推动了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依法履行职责,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不移地贯彻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正确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强化重点工作监督,实现了依法行使职权与支持“一府两院”开展工作的有机统一。
全力以赴推动中心工作。
2009年,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从经济运行和行政效能、公共服务和基层基础建设、司法公正和社会管理等热点难点入手,精心选题,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扎实开展监督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区的“三保”工作。
2010年,紧紧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和编制“十二五”规划的契机,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工作报告,支持和促进政府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的工作成效,找准问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并体现在“十二五”规划中。
2011年,紧紧把握大运会、特区一体化的历史性机遇,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事项的监督,加大“下情上达”力度,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努力促成一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重大项目事关民生福祉,常委会持续关注这一领域,先后对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市政道路、轨道交通、文体设施、安居房等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五年来,我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建设进度明显加快。
科学民主决定重大事项。
围绕我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十一五”规划部分目标调整、“十二五”规划编制、宝安生态区建设规划等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全局性工作,常委会深入调查研究,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使每一次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都成为一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着力保障计划、预算的综合平衡,不断提高全区经济发展的质量,实现了发展的连续性。
严格审查批准各年度本级决算、计划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增强了计划、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力。
推动政府切实加快各项财经体制改革,加强专项基金和部门预算管理,提高了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
促进政府压缩行政管理成本,将公共财政向社会事业倾斜、向民生领域倾斜、向基层倾斜,真正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严格依法进行人事任免。
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严格执行有关人事任免的法律法规,广开言路,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行使好人事任免权,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陪审员463人次。
健全任前法律考试、表态发言和任后公告等制度,开展对任命人员任后监督的探索,促进了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化。
二、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基层基础,在维护群众利益上取得新成果
常委会始终坚持察民情、听民声、聚民智,把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展监督领域,强化监督力度,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致力推进民生福利改善。
常委会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把提高民生福祉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关注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基层基础等各项社会事业。
教育发展方面,先后就新校建设、老校改造、中等教育、学前教育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对《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支持和促进政府不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改善教学环境,五年来,我区先后新建中小学19所,改扩建73所,新增学位11万个,有效缓解了读书难,促进了我区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医疗卫生方面,重点对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社康中心和大型综合医院规划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提出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加快项目建设、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的均衡发展等意见,努力推动我区医疗卫生水平的提升。
食品安全方面,先后开展《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深入食品生产、流通一线摸查情况,推动政府建立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大力整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力促进了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面,积极争取上级重视和支持,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优化调整基本生态控制线、解决“两规”处理的政策瓶颈、加快推进旧改工作等专题报告,推动了政策法规的制定完善和相关工作的加快推进;原宝安县二轻系统职工退休待遇问题,关系到一批老同志的切身利益,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精神,常委会督办组主动走访市、区相关部门,传民情、达民意、出点子,取得了明显效果。
在群众普遍关注的公共服务、基层发展、劳资关系等方面,先后对社会治安、综合执法、社区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农转居”社区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行政诉讼、企业欠薪垫付、网吧管理、贯彻实施《防洪法》等工作开展监督,使一大批社会热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坚持不懈推动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一项根本的民生事业,协调好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是发展中面临的重要课题,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五年来,连续开展了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大气污染等一系列环保专门法律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工作监督。
在充分肯定我区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指出了在循环利用、清洁生产、污染防治、执法水平等方面的不足,提出加大环保投入、合理规划布局、理顺执法体制、扩大环保宣传等意见,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重视,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明显加强。
结合代表建议的督办,切实加强对污染行业的监督,对福永南玻公司等企业废气污染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力促市、区职能部门加强实时监测和数据公开,力促企业实施减排技术改造,引导支持群众积极参与企业排污监督,推动建立了企业与居民的沟通对话机制。
紧扣热点促进司法公正。
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司法领域热点问题,是常委会对“两院”监督的重点。
五年来,先后对法院执行工作、行政审判、基层法庭建设、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民事行政监察、监所规范管理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支持司法机关履行职责。
推动法院严格依法审判与执行。
针对行政审判、民事案件执行中存在的困难,经过充分调研,从树立正确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等方面提出意见。
区法院高度重视、迅速整改,行政审判与民事执行工作均得到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对纠正行政违法、提高行政机关法律意识的积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执结案件数量、执结标的大幅度上升。
推动检察院严格依法监督。
结合人民群众关心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检查了区检察院各项法律监督职能的运行情况,要求检察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敢于监督的理念,强化监督职能,推动法律监督工作跨越发展。
区检察院积极转变观念,从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诉讼监督等方面着手,全方位加强法律监督,有效拓展了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推动群众信访及时办结。
把信访作为畅通民意、纾解民困的窗口,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突出抓好涉法信访案件督办,力促信访案件及时办结、息诉罢访。
五年来,共办结群众信访1993件,重点督办涉法信访案件131件,有效发挥了人大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三、坚持求真务实,创新监督方法,在提高监督实效上取得新突破
区四届人大履职伊始,正值《监督法》出台之际。
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工作发展的这一历史机遇,深刻学习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创新监督制度。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财政预算的安排,关系到财政资金的规范、合理使用,常委会结合历年来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财政预算调整的审议情况,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财政预算调整监督工作规程》,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财政预算调整的次数、比例、报批时限、审查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财政预算调整的科学性。
积极探索对街道计划预算的监督、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测评等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相关工作的规范性。
完善监督方法。
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
结合监督议题的特点,分别采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跟踪监督等方式,既突出重点议题的监督力度,又统筹兼顾好热点、焦点问题的及时跟进。
创新调研形式。
在运用好视察、座谈、走访等常规调研形式的同时,积极尝试问卷调查、暗访、视频记录等方式,深入基层群众和执法一线收集第一手资料,确保调研结论客观、全面。
坚持监督公开。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建网络化代表工作平台、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将常委会行使职权与“一府两院”接受监督的情况向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注重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形成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的合力。
推动工作落实。
常委会将问题解决与否作为评价监督实效的重要标准,灵活运用专题视察、代表建议督办、跟踪督办等形式,积极探索监督的有效途径。
开展行政行为评估分析。
对政府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是四届人大常委会强化监督实效的一种尝试,先后对执行力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物业管理进社区等工作的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将意见及时反馈政府,推动了相关工作的改进。
督促审议意见落实。
通过跟踪调研、听取专题汇报等形式,抓好常委会各项审议意见的落实。
在跟踪过程中,对“一府两院”所作承诺进行对照检查,真正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
跟踪督办代表建议。
每年筛选确定大会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在此基础上,梳理四届人大历年来的代表建议,对基层反映强烈、代表多次提出的12件建议进行跟踪督办,通过调研走访、集中视察、约见承办部门负责人、召集相关各方共同研究解决办法,进一步督促办理单位强化责任,加大力度,涉及的路网改造、社区发展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坚持强化服务,完善工作机制,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取得新进展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
常委会以强化服务为着力点,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认真组织闭会期间活动,为代表发挥当政议政作用提供有效的保障。
健全代表接访制度。
认真落实“每位代表每年至少接访群众两次,每个社区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代表接访”的规定,积极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联系代表与人民群众的纽带作用,积极推行社区接访、回访、走访等多种形式,实现了代表接访常态化。
自接访制度实施以来,宝安辖区的市、区人大代表深入全区各个社区接访、走访群众,将了解到的群众意见及时反馈有关部门,或以议案建议的形式在市、区人代会上提交,推动了一批民生问题的解决。
规范代表小组活动。
通过加强统筹、规范指导,支持代表小组积极开展闭会期间活动。
法律、财经、教科文卫三个代表专业小组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常委会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前期调研,为常委会提高审议质量、强化监督实效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各街道代表小组发挥立足基层的“地域优势”,结合所在街道的实际,围绕基层群众关注的环境卫生、教育医疗、道路交通等热点问题开展视察活动,有效促进了辖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民生问题的解决。
丰富代表建议督办方式。
区四届人大共收到代表建议768件,其中涉及光明新区的建议46件,常委会在做好常规交办、督办的基础上,创新督办思路,丰富督办方式,办理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充分利用区议案建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网上交办、分办与答复,提高了工作效能。
完善重点建议办理机制,要求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制定专门办理方案,将办理情况向常委会作专题报告,有力促进了工作的落实。
对代表不满意、长期未落实的建议,通过走访座谈、实地视察、“面对面”督办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切实改进办理工作。
拓宽代表当政议政渠道。
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代表建议办理、民生热点问题等,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接听热线等活动,加深了代表对政情民意的了解,保障了代表权力的行使。
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监督工作、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渠道。
加强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集中视察、代表联络站接访等活动,支持市人大代表履行职责。
加强对公明、光明人大代表活动的指导,支持和促进了光明新区各项工作。
确保代表工作有序衔接。
2010年、2011年分别是市、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年,常委会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确保了选举的顺利进行和工作的有序衔接。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认真落实各步骤工作,先后顺利选举产生我区市五届人大代表79名、区五届人大代表288名。
及时举办新一届代表培训班,帮助新当选的代表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尽快进入角色,为代表履职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坚持素质提升,深化自身建设,在增强履职能力上取得新进步
深化自身建设是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保证,也是改革和发展对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深化思想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加强理论学习和工作研讨,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在常委会及其机关形成了廉洁自律、干净干事的良好风气。
坚持求真务实,走群众路线,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工作中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坚持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
深化队伍建设。
发扬“想干、敢干、快干、会干”精神,努力建设有激情、有活力、有作为的人大机关。
坚持岗位练兵,创先争优,塑造了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良好形象。
加强人文关怀,积极营造团结和谐、分工协作的工作氛围,增强了人大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优化人员配置,增加各工委委员人数和专业人士比例,提高了常委会的工作效能。
深化制度建设。
坚持民主集中,从重大问题的决定到具体工作的部署,都认真听取常委会委员的意见,经过讨论协商,实行“一人一票”,集体作出决策。
按照《监督法》的精神,对常委会及其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把工作实践中形成的、较为成熟的程序和方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更好地指导实践。
五年来,先后研究制定了7项规章制度,促进了人大工作的依法规范。
五年来,我们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认可,但也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跟踪监督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尚待解决,代表活动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
我们将继续坚持学习调研,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责。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地体会到,要做好人大工作:
必须依靠党的领导。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其中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
只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自觉围绕区委的各项部署开展工作,保证区委决策在人大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才能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必须严格依法办事。
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牢固树立宪政观念和法律意识,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才能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才能更好地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法律权威。
必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大及其常委会受人民重托,为人民掌权,必须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作为一切工作的最高价值追求,时刻关注民生福利,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准确反映基层诉求,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
必须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
人大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就要深刻理解监督与支持的辩证关系,就要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既通过监督来纠正行政、司法工作中的偏差,又真心实意地帮助“一府两院”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在支持中实施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实现人大与“一府两院”的良性互动、共同提高。
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认真贯彻区五届一次党代会的精神,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把宝安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示范区、特区一体化先行区和深圳西部城市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根据这一目标要求,建议新一届常委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凝聚力量助转型
区五届一次党代会提出要立足新起点、明确新坐标、担负新使命,深刻分析了我区面临的战略机遇和严峻挑战,指出了发展质量和效益有待提高、资源约束更加趋紧、社会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确立了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低碳发展、和谐发展的思路,明确了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任务。
常委会要发挥联系群众的工作优势,团结动员全体代表和全区人民,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决策部署上来,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支持政府抓住机遇,共同迎接挑战。
要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审查,确保“十二五”规划以及区委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围绕建立现代产业体系、自主创新、扶优汰劣、载体建设和大项目带动等课题开展监督,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基地、区域性服务中心和创新中心的建设;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划设计、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等工作的监督力度,大力推动特区一体化进程;努力推动农转居社区资产确权,完善资本形态,支持和引导社区集体经济由“租赁型”向“投资型”、“管理型”转变;积极倡导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为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突出民生增福祉
民生是社会和谐之本。
常委会要围绕区委“建设民生幸福城区”的部署,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社会关注的普遍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紧迫性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进民生福祉。
积极推动普惠型项目建设,督促政府加大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供应,实现公共资源的公平、均等配置。
在坚持教育优先的同时,更加关注卫生事业,推动完善医疗网点布局,提升软硬件服务水平。
针对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污染治理等执法监管机制开展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利和生命财产安全。
开展社会建设领域专题调研,向市人大提出有关立法建议,加快社会建设的法制化进程。
开展文化建设领域的监督,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和文化产业的加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
推动城市公共文明提升,共同培育“以阳光心态面对人生、以辛勤劳动创造生活、以感恩情怀融入社会”的文明风尚。
重视发挥非深户籍人大代表的桥梁作用,尊重外来务工人员的利益诉求,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园意识和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
三、扩大参与促民主
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本质和核心。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越来越强。
常委会要丰富代表联系群众方式,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扩大民众有序政治参与,让群众的意愿在法定的框架内得到有序传递;建立沟通对话机制,协调各社会群体的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探索人大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进一步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平台;认真总结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经验,将选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向上级反映,提出有关建议,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要为代表履职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使代表能够更加专注于联系群众、服务基层。
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不断提高常委会的依法履职能力和议事决策水平。
四、创新方法抓落实
创新是人大工作进步的重要动力。
常委会要在实践中解放思想,积极推进预算审查、任后监督、代表活动等方面的制度创新,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督促政府细化财政预算科目,逐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建立和完善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执行情况的跟踪督办机制,探索对“一府两院”的专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保障监督工作效果。
在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审议议案和报告过程中,开展专题询问,提高审议质量。
继续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促进“一府两院”更好地履职尽责。
完善代表接访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增强代表的群众意识和履职意识;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强化建议督办力度。
积极探索新区人大工作机制,支持和推动光明、龙华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的工作方向已经确定,常委会将按照区委的部署,围绕既定目标,奋发有为,扎实推进,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2012年,常委会要支持政府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推进各项工作,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专项监督方面,针对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围绕产业园区的加快建设、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学前教育、保障性住房建设、居民就业创业、社区自来水管改造等方面工作,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项调研、专题视察等多种方式,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
执法检查方面,对《律师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律师执业环境改善,引导律师积极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对《校车安全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校车成为安全无忧的绿色通道;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电单车管理等工作的落实。
代表工作方面,开展区四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活动,推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妥善解决。
举办代表学习培训班,科学划分代表小组和专业小组,制定代表活动的指导意见,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服务。
自身建设方面,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研讨班,充分发挥组成人员在常委会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通过多种形式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切实加强常委会的各项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科学履职、民主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重任在肩,使命光荣。
让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新宝安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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