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新合村村庄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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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新合村村庄规划
中山市坦洲镇新合村村庄规划
中山市坦洲镇新合村村庄规划
编制项目
询价文件
中山市坦洲镇规划管理所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五、本次报价在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
六、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采购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中山市坦洲镇规划管理所采购单位联系人:
谢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0760)86638100
中山市坦洲镇政府采购网:
中山市坦洲镇规划管理所
2009年6月12日
附件一询价项目报名表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编号
单位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证编号
其它证明
报价单位联系人
姓名
手机、电话
传真
其它联系方式(E-mail)
采购人审核意见
200年月日
报名经办人签名及单位盖章
200年月日
备注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一)概述
一、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的内容:
中山市坦洲镇新合村村庄规划的编制。
2、项目完成时间: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全部规划成果。
(不包括送审时间)
3、委托单位:
中山市坦洲镇规划管理所。
4、本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29.1万元(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即是包括调研费、资料费、编制费、评审费、车旅费、打印费及采购代理费等在内的含税价格)。
二、范围和面积(详见附图)
1、规划村域面积:
本次规划村域总面积为1767.13公顷,其中包括新合村全部用地,面积为1529.38公顷;联一村部分用地,面积为190.2公顷;坦洲村社区部分用地,面积为47.55公顷。
2、村域内建设用地面积:
本次规划村域范围内的全部建设用地,总面积约为167.79公顷。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4、《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试行)
5、《中山市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6、《村镇规划标准》
7、《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
8、《坦洲镇总体规划(2002-2020年)》
9、《坦洲镇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
10、中山市及坦洲镇的其它有关的专项规划和上位规划
11、国家、省、市其它相关规划编制管理法规和规章、要求
四、项目工作内容
该项目分为村庄总体规划(村域)和村庄建设规划(建设用地)两个类别。
1、村庄总体规划编制内容,详见《中山市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第二章。
2、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内容,详见《中山市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第三章第一节。
五、成果要求和深度
1、村庄总体规划编制成果应符合《中山市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第四章第一节要求,且应提供规划成果12份,内容包括图纸和文字资料两部分。
2、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成果应符合《中山市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第四章第二节要求,且应提供规划成果12份,内容包括“一书”(规划说明书)、“两表”(项目实施一览表、项目验收一览表)、“三图”(建设现状图、建设规划图、管线综合图)。
六、工作进度
1、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全部规划成果(不包括送审时间)。
2、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时间推迟,上述时间也相应向后顺延。
(二)有关规定
1.在签订工程编制合同之前,建设方可随时要求报价人充实、更新或完善以前已提供的报价文件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2.本次采购不接受以联合体的方式进行的报价。
3.本工程严禁转包和分包。
4、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有常驻服务机构;如果没有,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成立服务机构,且在合同履行期间,常驻人员不少于3名。
5、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以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外泄,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6、附:
《中山市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三)付款办法
1、合同签定后,编制方提交初稿时支付合同款的30%。
2、初稿完成,并报送中山市规划局审查时,支付合同款的40%。
3、编制成果经中山市规划局审核通过,并报送中山市人民政府时,支付合同款的20%。
4、编制成果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编制方按要求提供成果时,支付余下10%的合同款。
5、双方可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6、编制方在开具等额正式发票给委托方后7个日历天内,委托方将款项支付给编制方。
(四)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询价文件
(五)询价文件的内容
1.本项目的询价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询价邀请函
●报价人须知
●合同条件
●格式文件
2.报价人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规定,如果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和要求,责任由报价人自负。
根据本须知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凡获得询价文件者,无论报价与否,均应对询价文件内容进行保密。
4.报价人应认真检查询价文件是否完整,如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要求予以补齐。
(六)勘察现场
采购人不组织勘察现场,但在编制报价文件前,报价人可以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其他不利情况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七)询价文件的澄清
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采购人对其在报价截止时间3日以前收到的对询价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询价文件的报价人(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八)询价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日前3天,可因任何原因,以发出带编号的修改(或补遗)书的方式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
这种修改可能是采购人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报价人要求澄清的间题而作出的,这些修改书应视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修改(或补遗)书将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尽快地发给所有获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并起约束作用。
报价人收到修改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
3.为了便于报价人能够根据修改书(或补遗书)的内容编制报价文件,采购人可以发出酌情延长递交报价文件时间的通知,采购人和报价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4.修正(或补遗)书将按发出的先后编号顺序发布,如按先后发出的修正(或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编号最后的修正(或补遗)书为准。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九)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人准备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按先后顺序排列装订):
(1)报价函(表4-1);
(2)编制费用报价表(表4-2);
(3)报价人基本情况表(业绩、信誉)(表4-3、表4-3-1);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表4-4);
(5)法人代表授权书(如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进行报价并签署相关报价文件)(表4-4);
(6)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表4-5);
(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编制人员汇总表(表4-6);
2.报价文件统一为A4纸幅大小。
(十)报价说明
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报价不是固定价的询价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十一)报价价格
本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29.1万元(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即是包括调研费、资料费、编制费、评审费、车旅费、打印费及采购代理费等在内的含税价格)。
报价人所报总价不得超过该限价。
(十二)报价与支付货币
报价文件的单价和金额应全部以人民币报出,为完成本规划编制服务而进行的合理支付均以人民币形式结算。
(十三)报价有效期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后的60天内保持有效。
报价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
(十四)报价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报价人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请按本单位提供的报价资料的格式填写。
2.报价文件须使用中文,如需使用非中文资料,供应方须提供中文翻译资料,并以中文资料为准。
3.报价人应准备报价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报价文件应清楚地注明“正本”“副本”等印记。
如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报价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
5.报价人将报价文件的所有资料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和标记后,按询价邀请函注明的地址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专人送至采购单位,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6.报价文件应编制流水页码,不能有重页或缺页。
报价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准改动,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
除非出现的删改是根据采购人已发布的修改(或补遗)书的指示进行的所作的改正,但都应由报价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有报价人名称的改正章。
7.采购单位将拒绝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十五)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封装,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封套上应注明:
“收件人:
中山市坦洲镇规划管理所
报价项目名称:
坦洲镇新合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在规定的开封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封套上应写明报价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报价被宣布为“迟交”报价时,能原封退回。
(十六)报价文件递交与报价截止时间
1.本次询价的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见本询价文件“询价邀请函”。
采购单位收到报价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
2.报价截止后如报价人少于3名,采购单位将宣布本次询价失败,报价无效,并原封退回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推迟了报价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人和报价人受报价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十七)迟到的报价文件
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刻后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十八)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采购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包括替代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能要求更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
2.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报价人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亦不得撤回。
五、评审
(十九)询价小组和评审方法
1.本次询价采购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组建询价小组。
2.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取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即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并能较好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二十)评审原则
1.询价小组将依据有关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
2.在评审中,评审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本项目评审有关的其他报价人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报价的校核及对其错误的处理与修正原则如下:
(1)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十一)保密
1.直到签订合同时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报价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2.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过程中,对采购人或有关人员采用行贿、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工程都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二十二)报价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个别报价人澄清其报价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传真的方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报价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内容。
凡属询价小组人在评审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二十三)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中,将首先对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如发现报价文件与询价文件的规定有重大偏离,特别是在合同条件、编制服务范围等方面有重大改变,或是限制、影响了采购人的权力或报价人的责任和义务;而调整这些偏离后将置其他符合报价原则的报价人于不公正平等竞争地位,其报价将被拒绝。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即
a)有效期不足的;
b)报价人不符合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c)报价文件主要资料不齐全或签署不及格、关键部分模糊无法辨认的;
d)报价不是固定价的;
e)报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而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
f)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又不接受询价小组修正的总价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人报价而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的;
g)报价超预算且采购人认为不可以接受的;
h)报价文件拒绝承担部分工程项目,提出与询价文件相悖的要求,或对询价文件有重要的保留;
i)询价小组认为其它构成报价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
(二十四)成交单位的确定
询价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人进入价格排序。
询价小组将校核后的各报价人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
选取最低的报价单位为成交单位,成交价为其报价。
若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根据服务质量、业绩信誉等确定成交单位,成交价为该报价单位的报价。
(二十五)询价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将询价成交结果在中山市坦洲政府采购网
六、合同的授予
(二十六)成交通知书
1.评审结束后,在报价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将在评审结束后5日内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确认其报价被接受,成交单位必须在7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单位保留拒绝所有报价单位的权利。
(二十七)合同的组成
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询价文件
2.报价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编制合同(含补充条款)
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6.其他附件
(二十八)合同协议的签定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前往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成交人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拒绝成交人以任何理由拖延及拒绝签订合同。
如成交人不在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则采购人视为此次采购行为失败,重新组织采购。
附表2—1: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报价人
报价人符合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报价
有效期
报价文件主要资料齐全
报价文件签署合格
报价不高于本次项目由采购方核准的预算金额
报价无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商务无重大保留或偏差
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
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1
2
3
4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2、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3、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是”或“否”
评委签名:
日期:
第三部分合同格式
规划编制合同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编制方编填)
编制证书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
编制方(乙方):
[]
委托方委托编制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编制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委托方给编制方的委托书或编制中标文件
2、委托方的项目需求
3、编制方采用的主要规划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4)、《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试行)
5)、《中山市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6)、《村镇规划标准》
7)、《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
8)、《坦洲镇总体规划(2002-2020年)》
9)、《坦洲镇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
10)、中山市及坦洲镇的其它有关的专项规划和上位规划
11)、国家、省、市其它相关规划编制管理法规和规章、要求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合同书
2、中标函(文件)
3、报价文件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划范围及规划内容要求:
项目名称:
《中山市坦洲镇新合村村庄规划》
规划范围:
(详见附图)
1、规划村域面积:
本次规划村域总面积为1767.13公顷,其中包括新合村全部用地,面积为1529.38公顷;联一村部分用地,面积为190.2公顷;坦洲村社区部分用地,面积为47.55公顷。
2、村域内建设用地面积:
本次规划村域范围内的全部建设用地,总面积约为167.79公顷。
规划内容:
该项目分为村庄总体规划(村域)和村庄建设规划(建设用地)两个类别。
1、村庄总体规划编制内容,详见《中山市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第二章。
2、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内容,详见《中山市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第三章第一节。
第五条规划成果要求和深度
1、村庄总体规划编制成果应符合《中山市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第四章第一节要求,且应提供规划成果12份,内容包括图纸和文字资料两部分。
2、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成果应符合《中山市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第四章第二节要求,且应提供规划成果12份,内容包括“一书”(规划说明书)、“两表”(项目实施一览表、项目验收一览表)、“三图”(建设现状图、建设规划图、管线综合图)。
第六条工作进度安排
1、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全部规划成果(不包括送审时间)。
2、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时间推迟,上述时间也相应向后顺延。
第七条 项目费用
1、根据此次公开招标的评标结果,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总金额为[ ]万元。
本合同总金额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即是包括调研费、资料费、编制费、评审费、车旅费、打印费及采购代理费等在内的含税价格。
2、合同签定后,编制方提交初步方案时支付合同款的30%。
3、编制方案完成,并报送中山市规划局审查时,支付合同款的40%。
4、编制成果经中山市规划局审核通过,并报送中山市人民政府时,支付合同款的20%。
5、编制成果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编制方按要求提供成果时,支付余下10%的合同款。
6、双方可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7、编制方在开具等额正式发票给委托方后7个日历天内,委托方将款项支付给编制方。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委托方责任
①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编制费。
②委托方应为编制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委托方概不负责)
③委托方应在编制方提交编制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评审有关费用由编制方负责),确定审查意见送交编制方。
④协助编制方进行以下工作:
协助编制方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及搜集资料;协助收集城市规划已有的规划资料。
规划系统以外资料费用由编制方负责。
2、编制方责任
①编制方应独立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不得以转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交由任何第三方履行。
②编制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编制,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编制文件。
并对提交的编制文件的质量负责。
③由于编制方原因,延误了编制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编制费的千分之一。
④合同生效后,编制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编制方须补偿委托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⑤编制方交付编制文件后,应按规定接受委托方组织的评审并参加有关上级的方案审查,编制方根据评审意见或审查结论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予以修改。
⑥本项目成果产权属委托方人所有,中标人负有保密义务。
第八条合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如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编制方承担赔偿责任:
1.编制方在指定的期限届满后30天仍然不能提交编制成果。
2.连续3次不能通过评审或者不能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规划编制合同发生争议,委托方与编制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委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双方不应停止执行合同中未受争议影响的部分。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编制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并经审核批复通过,付清编制费后终止。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不可抗力发生后,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及时提供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文件。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正本一式6份,其中委托方3份,编制方2份,中山市坦洲镇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1份。
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
编制方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第四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表4-1报价函
致:
坦洲镇规划管理所
根据贵方坦洲镇新合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的询价采购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报价人(报价人名称)参加本项目报价。
据此函,本人宣布在此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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