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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老公主贷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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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老公主贷款人
篇一: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及买房注意事项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及买房注意事项
不管在什么时候房子都是很重要的,那是家的一个基础,尤其现在房价居高,所以人们对房子会更在意,新婚姻法出来以后不少人对于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不属于于共同财产这些相关内容是比较关注的,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我们了解下: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
购房合同老公主贷款人)财产。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
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
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
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
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
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
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依据《婚姻法》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在共同购房过
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新潮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
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
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
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专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就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
篇二:
亲戚拿他的房子作抵押,让我来贷款给他,但是要拿我的购房合同
篇一:
房屋抵押合同范本
房屋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
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
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别墅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
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
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
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
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乙方可以协商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此别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
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
年月日合同签定时间:
年月日
房屋抵押贷款应注意事项
来源:
作者:
日期:
10-05-22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一辈子也就买一两次房,接触房贷的时候自然也不多。
应网友的要求,重庆贷款网将房屋低压贷款注意事项进行整理归纳,具体如下,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方便。
新房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1、抵押房产类型;
“房贷”的第一前提是用房产抵押,所以抵押房产的类型也决定了你是否能够办理贷款。
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时要了解开发商是否已办理了《预售许可证》;是否已同资金管理中心
或商业银行签约;这些都是能否办理贷款的前提。
如开发商还没有同金融机构签约,您还想办理贷款的话,您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市房屋置来担保公司办理抵押旧房购新房的贷款担保业务。
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时,要注意外地人是不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不能办理贷款;在购买集资建房时要注意个人产权所占比例的多少,最后办理的是房屋共有权证,抵押时的面积也是个人产权的部分;购拍卖房产贷款前要了解好该房产是否能开据发票还要知道该房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能否办理房产抵押后才能参与竞拍(这种拍卖房的贷款在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可以办理);动迁户获得拆迁人的货币补偿后要求贷款的,要提前向开发商了解办理产权手续,了解开发商是否已同房屋置业担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因为一般在动迁户在交差价购房贷款时,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还没有办完,这种情况的贷款一般只有在房屋置业担保公司才能办理。
2、利率的选择:
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时,首选是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最低,但是在购房时要问清开发商是否已同资金管理中心签约,否则只能办理商业贷款。
3、签好购房合同;
购商品房签约要看清所签合同是否是由房产住宅局和工商局联合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住房合同》,否则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也不能办理贷款;
“二手房”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1、购房时注意房屋的建成年限
一般只有在10年内建成的私有房产才能办理贷款。
2、房屋基本情况
注意房屋的装修、地段、陈旧程度等情况,如果地段过于偏僻、没有进行装修并且较为陈旧的房屋是不能够进行贷款的。
换言之就是要注意房屋的变现能力和总体价值,因为一般银行对贷款金额都有限制,低于10万的较难办理。
3.注意房屋的结构是否有改变,房屋所有权证的用途是否相符,否则不能办理贷款;还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地址与实际地址是否相符,如不符还要到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开据地址变更证明后才能办理房屋贷款。
4、如所购房产是独体楼的商户用房或面积较大的商户用房,购买前还要看是否有土地证,否则不能办理房屋贷款。
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1、利率;
抵押贷款有多种形式办理方式,不同方式的利率并不相同。
2、用途
银行一般要求贷款房提供合理的贷款用途才可以办理,比如:
装修、助业、消费等。
当然,如果不能够提供合理、安全的贷款用途,一般中介公司会想办法进行处理。
3、收入证明的开据;
公积金贷款一般要求工资收入的40%用于还贷款;房屋置业担保公司的商业贷款一般要求工资收入的50%用于还贷款。
所以,购房前要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了解自己能到底能贷多少,在决定购买什么价位的房子。
4、收入不稳定的购房贷款;
如果因您的收入不稳定或信贷员不易核实您的收入,在商业银行办不了贷款时,就到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办理。
如:
个体户和出租车司机这类收入相对不稳定和职业,在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很容易办理房屋贷款,这里的政策相对宽松。
5、外地人办理商业贷款的注意事项。
外地人办理商业贷款一般银行要求借款人在本地有稳定的收入外,还要到户口所在地开据户籍证明(有的银行还要求办公证);而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对外地人的要求要在本地有收入外再
办理个暂住证即可。
“办理按揭贷款的时候,抵押权登记费到底应该谁出,银行的做法为何也不统一?
”市民徐先生向本报房友热线反映。
抵押权登记费谁买单各银行不一样
日前,徐先生到市区一家银行办理按揭贷款,银行工作人员要向他收取160元的抵押权登记费,这让他很不理解。
他说,有朋友在别的银行办理过相同业务,却没有这笔收费。
记者了解到,购房者在两家银行办理按揭贷款,都是由银行承担抵押登记费用的。
“我们是按照发改委文件办事,不收费是减轻购房者经济负担。
”一家银行相关负责人说,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该行就没有向购房者收取过抵押权登记费用。
登记费用应由申请人承担
这笔抵押权登记费该由谁出?
日前,记者向市房管处了解情况,市房管处工作人员相告,他们也接到过不少类似的电话。
“其实这笔费用应该由银行承担的。
”房管处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的有关文件,文件指出,“房屋登记费向申请人收取。
但按规定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
”
该工作人员相告,购房者和银行一旦发生房屋抵押关系,对于房管部门来说,收费对象是银行,发票也是开具给银行的。
只要办理抵押权登记,登记机构就会向房屋他项权利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房屋他项权利人登记为抵押权人,对应登记为房屋权利人,即为银行。
“有的银行说他们是替购房者办理按揭,这种说法不成立。
即使只有银行一方前来办理,只要提供的资料是银行与购房者双方的,就视为共同申请。
”确实,根据新的《房屋登记办法》规定,购房者首先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管处进行预售合同备案。
合同备案后,购房者与开发商共同到房管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这一环节购房者需支付80元(非住宅为550元)的预告登记费用。
接下来,购房者与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产生的80元(非住宅为550元)登记费用由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通常情况下为银行)承担。
商品房竣工交付后,开发商到房管处申请初始登记,由开发商承担初始登记费用。
之后开发商与购房者进行商品房交接,由购房者支付80元(非住宅为550元)的转移登记费用。
最后,购房者还需与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
按新收费标准,由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通常情况下为银行)支付80元(非住宅为550元)的登记费用。
从以上流程可以看出,这笔抵押权登记费应该由申请人承担的。
有的申请人已经按规定承担了这笔费用,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承担了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房屋抵押权登记的两项费用,有两家银行也承担了这笔费用,但有的银行却还没有按规定执行,而是将这笔费用让购房者承担。
银行业内称收费出于无奈
为什么有的银行不肯承担抵押权费用呢?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业人士表示,银行与购房者签订的按揭协议是双方面的,购房者一旦签字,就表示愿意按照协议办事,银行即使向购房者收费,也是合理的。
也有银行认为抵押权登记收费太高,银行承担这一费用损失较大,收费也出于无奈。
“非住宅的两项抵押权登记费用加起来就有1100元,初步估算,一家银行一年的损失恐怕有100多万元。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说。
市区一家房开公司的销售经理相告,银行把抵押权登记费转嫁到购房者身上的做法不可取,但是多数购房者不知情,所以莫名其妙地多承担了一笔费用。
篇二:
按揭房产作抵押按揭房产作抵押,借款人有何法律风险?
我的朋友最近资金周转困难想向我借款20万,并主动提出以他的一处房产作抵押并和我签定借款合同。
可我了解到朋友的那套房产虽然已经和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合同,但该房是向银行
按揭贷款买的,到目前为止还未拿到房产证,用这样的房产作借款抵押是否存在风险呢?
若我在借款合同中写明,若朋友到期还不起钱,该房产直接归我所有可以吗?
湖南吴先生吴先生您好!
第一,未拿到房产证的房产可以用作抵押。
依据《物权法》第180条之规定,债务人或者
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是可以用作抵押的财产。
因此,只要是抵押人有处分权的房产即可用作抵押,并未规定一定要拿到房产证。
但该房是以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因此,该房产早已抵押给了银行。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在同一个抵押物上设立多个抵押权,但抵押权之间是有先后受偿顺序的。
《物权法》第199条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本案中,若您的朋友万一到期无法还款,银行有优先受偿权。
您只能就银行优先受偿后的剩余价款主张权利。
第二,您在借款合同中写明,若朋友到期还不起钱,该房产直接归您我所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因为该条款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流质条款”。
我国《物权法》和《担保法》都明文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否则,该条款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篇三:
房屋抵押合同范本及抵押贷款应注意事项
房屋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
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
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
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
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
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
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
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
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向公证处公证,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年月
房屋抵押贷款应注意事项
来源:
作者:
日期:
10-05-22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一辈子也就买一两次房,接触房贷的时候自然也不多。
应网友的要求,重庆贷款网将房屋低压贷款注意事项进行整理归纳,具体如下,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方便。
新房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1、抵押房产类型;
“房贷”的第一前提是用房产抵押,所以抵押房产的类型也决定了你是否能够办理贷款。
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时要了解开发商是否已办理了《预售许可证》;是否已同资金管理中心或商业银行签约;这些都是能否办理贷款的前提。
如开发商还没有同金融机构签约,您还想办理贷款的话,您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市房屋置来担保公司办理抵押旧房购新房的贷款担保业务。
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时,要注意外地人是不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不能办理贷款;在购买集资建房时要注意个人产权所占比例的多少,最后办理的是房屋共有权证,抵押时的面积也是个人产权的部分;购拍卖房产贷款前要了解好该房产是否能开据发票还要知道该房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能否办理房产抵押后才能参与竞拍(这种拍卖房的贷款在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可以办理);动迁户获得拆迁人的货币补偿后要求贷款的,要提前向开发商了解办理产权手续,了解开发商是否已同房屋置业担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因为一般在动迁户在交差价购房贷款时,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还没有办完,这种情况的贷款一般只有在房屋置业担保公司才能办理。
篇三:
购房合同上面要写贷款吗
篇一: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一样吗?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一样吗?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
如果是贷款的话,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跟合同上的名字一致的,但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你可以申请以共有人名义加入,在领证的时候再领一个共有权证。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
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
可能的例外是:
如果婚前购买商品房是全额付清的话,当提出产权共有时,可以在合同上写上两个人的签名,办理房产证时,就可申请共有产权证;但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
房产证的产权人是根据购房合同的主体来定的,所以必须是同一个人,或者是几个人共同共有。
得看具体情况,尤其是合同网上备案的。
要在房产证上增加共有人,需要换新合同。
如果原合同已备过案,应由开发商申请撤回,改签新合同后重新备案篇二:
购房合同范本合同中有蓝色下划线部分可点击察看详解
合同中有红色下划线部分为核心内容,请务必详查
购房人在购置商品房时,尤其是其购置期房的时候,往往是看了开发商印制的《售楼书》,才决定是否购买。
售楼书中往往列明了该楼盘的特点、交通、规划设计、房型、配套、装饰、设备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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