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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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河南省201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201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4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及数量
根据农财两部指导意见和我省2012年项目实施情况,201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在西华等48个县(市、区)实施,对152万头能繁母猪实施人工授精进行补贴。
2013年在项目县保持稳中有增的情况下,做以下调整:
(一)新增伊川、杞县、新蔡、睢阳区、永城、上蔡等6县(市、区)为201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
支持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当地养猪产业发展,新增伊川县为项目县;根据提升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在生猪调出大县范围内,选择能繁母猪存栏数在2万头以上,人工授精普及率在50%以上县(市、区),按2012年能繁母猪存栏数、猪人工授精普及率分别占70%、30%的权重进行加权平均,按顺序选择,新增杞县、新蔡、睢阳区、永城、上蔡五县为2013年项目县。
(二)调减宝丰、叶县、临颍、禹州、淮阳、长葛6个项目县(市)补贴数量。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及项目督导检查情况,对宝丰、叶县(截止到2013年5月底,仍没完成补贴任务)、临颍、禹州(2012年度项目种猪精液质量抽检不合格数量较多)、淮阳、长葛(截止到2013年1月底任务完成不足80%且种猪精液质量抽检有不合格种猪)等6个项目县(市),保留预拨2013年度项目资金,不再增拨项目资金。
(三)根据2012年项目实施进度、工作开展情况等,适当调整部分项目县的补贴任务。
调整后的201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市、区)48个,分别为西华、正阳、叶县、固始、济源、鹿邑、林州、遂平、中牟、柘城、潢川、新郑、宝丰、武陟、卫辉、内乡、偃师、开封、尉氏、辉县、临颍、禹州、通许、淮阳、汝州、浚县、汝南、舞阳、方城、郾城区、许昌县、太康、确山、滑县、长葛、唐河、邓州、南乐、渑池、平桥区、卧龙区、襄城、伊川、杞县、新蔡、睢阳区、永城、上蔡。
二、补贴对象、标准和程序
(一)补贴对象。
按照“政策公开、农民自愿”的原则,在项目县整县推进,实施生猪良种补贴。
补贴对象为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猪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小区、户)。
(二)补贴标准和规模
按照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80万元(其中已预拨资金4300万元),对48个项目县152万头能繁母猪使用良种精液进行人工授精配种给予补贴(具体补贴任务及金额详见附表1-1)。
(三)补贴程序。
按照补贴标准和核定的各项目县补贴规模,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县级财政部门;由各项目县确定供精单位;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种猪精液;项目县财政部门根据同级畜牧部门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有效凭证,及时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
项目资金以县为单位,补完为止。
三、项目供种猪场、种公猪及供精单位管理
(一)供种猪场
供种猪场的基本条件是取得省级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一级以上种猪场,或参加全省种猪联合育种的种猪场。
供种猪场供种时必须附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三代系谱资料、公猪的生产性能测定成绩及发票。
(二)种公猪品种和质量
2013年项目采精公猪品种:
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夏猪、豫南黑猪以及淮南猪、南阳黑猪、确山黑猪等地方品种。
种公猪来源于项目供种猪场,由县级畜牧部门鉴定认可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畜牧局备案。
种公猪符合本品种外貌特征,健康状况良好,耳号清楚可辨,系谱清楚,档案记录齐全,综合评定等级优秀。
优先选择使用有生产性能测定成绩、遗传评估成绩优秀的种公猪。
(三)供精单位的管理
供精单位(包括种公猪站、种猪场等生产良种猪精液的单位和组织)应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公猪存栏在30头以上,其中60%以上有性能测定成绩,评估优良;且至少有一名获得国家资格认定的技术人员从事人工授精工作。
优先选择独立建站,有必备的精液生产、检测、保存设施且管理规范,种畜系谱档案齐全的单位作为项目供精单位。
具体要求按照农业部畜牧业司《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种公猪站技术规范(试行)》执行。
供精单位及其供精品种、精液价格等,由各项目县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并于9月30日前上报省畜牧局备案(详见附件1-2)。
每县选定的供精单位数量不超过7家。
猪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站点应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有必备的精液保存、检测、运输以及输精技术力量。
四、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一)省级畜牧、财政部门
制定全省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指导项目县申报项目,对项目县进行审核、筛选;
为项目县确定的供精单位和种公猪备案;
制定工作措施和进度计划,组织技术培训和项目督导,指导全省项目实施;
及时下达补贴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二)市级畜牧、财政部门
落实项目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组织技术培训和项目检查,组织辖区内项目县实施好项目;
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三)项目县畜牧、财政部门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专家组,落实责任,组织本县项目实施;对基层技术人员和养殖者开展技术培训。
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供精单位及精液价格、人工授精服务收费内容及标准等;鉴定确认项目种公猪,报省级畜牧部门备案。
加强供精单位、猪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站点、人工授精技术员管理,规范配种服务收费,防止违规加价。
指导供精单位、人工授精技术员和农户做好猪精液生产、发放和配种记录,如实填写母猪基本情况登记卡,建立健全配种、产仔等相关信息记录档案。
做好补贴母猪佩戴畜禽标识及建档立卡工作,建立本县生猪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
组织力量进行项目实施情况抽检,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结算补贴资金。
(四)供种猪场、供精单位和猪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站点
项目供种猪场应按照计划提供种公猪,价格不得高于同期该场销售种公猪的市场价格;同时出具种公猪有关材料。
供精单位按照项目区精液需求组织生产和运送,并做好生产检验记录;在良种猪精液包装上加施省畜牧局统一设计的良种补贴标识,确保项目区需要的良种猪精液数量和质量。
供精单位在开展生猪人工授精时,按照规定建立精液发放使用登记册,发放通知书(或明白卡),收取有关费用。
猪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站点要对生猪人工授精服务做出承诺,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做到随时送配。
五、项目监督与检查
要加大对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协调、监督和管理,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一)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要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补贴政策、补贴区域、补贴标准等。
省畜牧局要公布补贴的项目县名单,确保生猪养殖户知情、受益。
项目县有关部门要在县级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供精单位名单、种公猪耳号及精液价格。
供精单位要适时在项目村张榜公示该村享受补贴政策的详细信息,包括受益养殖户姓名、享受补贴畜种及数量、财政补贴标准及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各级财政部门和畜牧部门,要设立、公开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开展项目督查,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畜牧、财政部门将组织督导和不定期随机抽查,重点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协调解决。
随机抽查的重点是良种猪精液使用情况、配种记录、母猪耳号和仔猪情况等。
在检查中发现种公猪精液质量不合格或者价格高于同期市场价格的,对弄虚作假的、违反服务规定的,畜牧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罚,并将出现问题的项目供精单位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今后参与政策落实的资格。
地方财政部门要根据畜牧良种补贴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严禁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三)进行精液质量检查
省畜牧局将对项目区使用的种公猪精液质量进行定期抽检、监测,并在有关媒体公布检测结果,对提供猪精液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供精单位,取消其项目实施资格。
(四)建立项目情况上报制度
项目县畜牧部门要在保证项目效果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财政部门要及时结算补贴资金。
不能按进度要求实施的项目县下一年度调减任务或取消资格。
项目县要按月定期向省畜牧局、省财政厅上报项目执行情况(详见附表1-3),并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本县2013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省畜牧局。
附件:
1-1河南省201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计划分配表
1-2河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情况备案表
1-3河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
附件1-1
河南省201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计划分配表
县(市)名称
核定补贴母猪数(万头)
补贴金额(万元)
西华县
5
200
正阳县
7
280
叶县
4.2
168
固始县
4.5
180
济源市
3.5
140
鹿邑县
3.5
140
林州市
3.6
144
遂平县
6
240
中牟县
6.5
260
柘城县
4
160
潢川县
3
120
新郑市
2.4
96
宝丰县
2.5
100
武陟县
3.2
128
卫辉市
3
120
内乡县
6
240
偃师市
4
160
开封县
3
120
尉氏县
3.5
140
辉县市
3.2
128
临颍县
2.2
88
禹州市
2.5
100
通许县
3.5
140
淮阳县
2.1
84
汝州市
3.6
144
浚县
3.2
128
汝南县
3
120
舞阳县
2.4
96
方城县
3.2
128
郾城区
2.2
88
许昌县
3
120
太康县
3.2
128
确山县
3.2
128
滑县
2
80
长葛市
1.4
56
邓州市
3.7
148
唐河县
3.5
140
南乐县
2
80
渑池县
2
80
襄城县
2
80
平桥区
2
80
卧龙区
2.5
100
伊川县
2
80
杞县
2
80
新蔡县
2
80
睢阳区
2
80
永城市
2
80
上蔡县
2
80
总计
152
6080
附件1-2
河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情况备案表
上报单位:
县(市)畜牧局上报日期:
供精单位名称
种公猪情况
配种价格
通讯地址
负责人
电话
品种
头数
(头)
有测定成绩的头数
(头)
耳号
(有测定成绩的加下划线)
补贴后精液价格(元/剂)
配种收费(元/胎)
杜洛克
长白
大白
地方品种(豫
南黑猪、淮南
猪、南阳黑猪、
确山黑猪等)
备注:
此表可以扩展。
附件1-3
河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
市畜牧局统计时间:
年月
项目县
补贴任务(万头)
配种母猪数(万头)
任务完成比例(%)
补贴资金(万元)
已结算资金(万元)
资金完成比例(%)
供精单位(个)
存栏采精种公猪(头)
技术培训人次(名)
受益农户(人)
备注
合计
注:
1.本表可扩展
2.配种母猪数=配种胎次数/2=发放精液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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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 生猪 良种 补贴 项目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