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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城市建设近期规划
湛江市城市建设近期规划(2006年-2010年)
前言
首届港澳与珠三角西部发展论坛于2006年1月11日闭幕,其中湛江市被评为港澳和海外华人眼中“最具后发优势的城市”。
2006年至2010年是湛江发展最为关键的时期,如何变内在潜力为外在优势,切实实现湛江在近期的快速发展,为实现建成现代化新兴港口工业城市和美丽的南方海滨城市的总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是极为重要的。
湛江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是实施新一轮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和近期安排,是近期城市建设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高水平编制、高标准实施近期建设规划,对于增强城市规划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对于发挥城市规划的宏观调控功能,促进多种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于发挥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科学指导近期建设项目的安排,推动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都将产生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湛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在湛江市人民政府的委托下共同承担了本次湛江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湛江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作为一种实施性规划,强调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协调和结合。
为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本次近期建设规划本着开放规划、切实为民的原则,在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方式上,采取主动开放的工作方式,将湛江市各区、各部门目前已有的或正在开展的涉及城市建设的规划、计划与相关的实施性政策,放在全市“一盘棋”的角度进行整合与统筹,并充分听取各部门和专家、公众的意见。
同时,通过《湛江日报》和网站发放公众调查问卷,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前期的意见征集向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共发出征求意见表44份,回收反馈意见40份。
并通过《湛江日报》和网站发放社会调查问卷,回收反馈意见10份)。
湛江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规划的编制工作,多次召集各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召开会议,就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2005年12月18日完成基础资料调查和意见收集工作,2006年1月25日形成《湛江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第一稿),2月6日,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就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向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作了专门汇报。
2月10日由湛江市城市规划局会同规划编制单位召集各有关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意见。
2月28日,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各有关单位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划评审稿。
3月7日,广东省建设厅在广州市组织召开了湛江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评审会,会议对《湛江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评审稿)原则予以通过,并给予较高的评价。
3月15日,湛江市第一届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湛江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
3月19日,湛江市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市城市规划局就《湛江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作的说明,会议原则同意《湛江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要求市城市规划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3月20日,湛江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情况的报告〉》,审查了《湛江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会议同意《湛江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
3月24日,湛江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湛江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
在此感谢给予本规划大力支持帮助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的各级领导、各级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各位专家。
湛江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组
二OO六年三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的指导思想
1.加快城市空间结构调整,拓宽城市发展空间,拉开城市框架;
2.适度超前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3.落实重大项目的用地空间,发展城市经济;
4.加强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指导性,引导城市合理发展;
5.树立经营城市的观念,发挥城市资源最大效益;
6.城市建设突出城市特色与文化品质,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
7.保护自然生态与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8.改善旧城环境,全面提高城市整体环境质量;
9.加强区域协调,引导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二条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6.建设部等国务院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
7.建设部《关于印发〈近期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
8.建设部《关于抓紧组织开展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建规[2005]142号以及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抓紧组织开展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建规[2005]110号
9.《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10.《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1.《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
12.《广东省东西两翼地区经济发展规划意见》(2005-2010);
13.《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4.《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0),《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15.《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16.《湛江港总体布局规划》;
17.中共湛江市委八届五次全会报告和2006年《湛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18.相关规范、标准、文件及市属各部门、单位发展意图及建设项目安排。
第三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分为以下两个层次:
1.湛江市城市规划区范围
本次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区范围以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确定的为准,即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等6区,土地总面积1460km²。
2.湛江市中心城区范围
指本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预留用地以及一定面积的生态绿地的总和,总面积约160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7.4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06—2010年,着眼于更长时期的衔接,重大问题展望至2020年。
第五条规划重点
本次规划的重点是协调“工业立市、以港兴市”、城市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大项目建设四大战略布局。
第六条规划效能
本规划是湛江市近期建设工作的依据和准则。
规划期限内,在规划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的要求。
第七条本规划强制性内容,以黑体字划线标注
第二章近期发展目标
第八条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定位和发展战略
湛江市城市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设现代化新兴港口工业城市和美丽的南方海滨城市。
湛江市的城市定位是华南地区重要港口城市,区域性交通枢纽城市,粤西地区中心城市。
湛江市的发展战略是“工业立市、以港兴市”。
第九条近期发展目标
1.经济发展目标
经济增长质量明显提高,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
到“十一五”期末:
湛江市生产总值将达到1200亿元,年均增长10%,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8000元(约2200美元),年均增长8.5%。
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2.5%,累计1300亿元;外贸出口总值年均增长10%,实际使用外资年均增长10%;来源于湛江的财政总收入超200亿元,年均增长11%;全市港口货物吞吐量超1亿吨,年均增长11%,建成南方大港和西南部地区出海主通道。
2.城市建设目标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城镇化水平提高到5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城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80%;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全面发展,科技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50%以上;逐步建设“数字湛江”,信息化综合指数60%以上;小学适龄儿童毛入学率100%,初中毛入学率城区达到98%,实现免费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城区达到85%;环境综合指标达到80分以上;市区年均增加公共绿地面积100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以上;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林业生态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继续保持“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双拥模范城市”的称号,使湛江成为百姓安居乐业、人人向往的地方。
第一十条近期建设规划目标体系(见附表1)
第一十一条城市近期发展规模
近期湛江市城市人口规模为110万人;城市用地规模为107.4平方公里。
建设用地范围见近期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图。
第一十二条实现近期发展目标的五大策略
1.树立“建设老百姓的城市”的建设理念;
2.坚持规划先导的城市发展思路;
3.构筑城乡统筹的城市发展格局;
4.坚持彰显特色的城市发展导向;
5.建立依法务实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
第三章近期发展重点及策略
第一十三条城市近期发展方向
提升核心—完善功能,西扩东拓—拉开框架,北推南进—做大做强。
第一十四条城市近期建设重点
1.以城市行政中心、商务中心建设为契机,合理布局赤坎-霞山片区之间的空地,重点强化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城市对外交通联系,改善城市内外交通,重点解决疏港道路穿越城区和城市出入口交通不畅的问题;
4.强化城市的工业功能,加快建设工业园区。
抓住机遇,积极争取湛江钢铁工业基地的立项和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5.重视公园等绿地建设,加强对湖光岩――三岭山区域的保护,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文化品位;
6.调整优化用地结构,促进现状各区零星工业用地的功能转化;优化整合规模过小分散零乱的住宅区,实施旧城区、“城中村”集中成片的综合改造,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配套。
第一十五条近期建设重点区域
1.海湾西片:
①城市中心区:
近期城市中心区建设范围基本集中在体育北路、金沙湾观海长廊、体育南路、海滨大道、海田路、椹川大道、龙潮路、永平北路、龙平南路、乐怡路、长平路、绿塘路、银帆公园、乐山路以及人民大道围合的不规则地块中,另外包括海湾大桥西端的中澳友谊花园以及沿乐山路两侧发展的其他区域。
主要在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上进行用地功能调整,加大居住区建设力度,加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优先安排市级大型公共设施。
②寸金教育园区和海洋大学发展区:
近期主要在寸金学院、湛江师范学院、湛江市卫生学校的基础上建设寸金教育园区。
③体育中心以北至广湛路口一带(旧大天然片、紫荆花园地段、海田路、金沙湾一带,北站路一带,体育南路一带,大埠):
疏解赤坎旧城交通、完善赤坎旧城设施配套的重点建设发展区。
④临港、麻章、赤坎工业园区:
基础设施先行,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
⑤火车北站附近:
调整完善仓储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⑥旧城更新以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改善老城区居住生活条件,创造城市景观,发挥老城区的活力为宗旨,主要集中改造霞山洪屋、汉口、东堤片、赤坎南华片、三民路片,并选取“城中村”进行改造试点。
2.海湾南片:
即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以及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基础设施先行,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
3.海湾东片:
即坡头海东新城,基础设施先行,以大型公共设施项目为主要带动力,发展居住、商贸、高教(广东医学院新校区)(见近期重点建设区域引导图)。
第一十六条建设时序安排
按照“拉开框架,优化布局,新区先行,带动老区”的思路,坚持新区建设为主,旧城更新为辅的原则,积极实施“提升核心,西扩、东拓、北推、南进”的空间发展策略,优先推进湛江南片、西片、东片地区开发,同时积极推进北片地区的发展。
第一十七条近期城市建设发展四大策略
策略一: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适度超前发展城市交通网络。
重点建设湛江大道、奋勇大道、体育南路、站前路;加大城区支路建设力度,构成比较完善的城市道路系统网络,逐步形成“组团成网、内外分流、干线连通、环线网络”的城市交通体系;对大街小巷实施硬底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完成湛江市城市防洪工程45公里,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按照“城市一大环,组团一中环、社区一小环”的布局构建绿化带,建设绿塘河公园(二期)、南国热带花园、滨湖公园、海湾大桥桥东公园、中澳友谊花园、银帆公园、麻章公园、东海公园等8个公园;实施对霞湖、湖光岩、三岭山等公园的综合改造,增加市区亲民小绿地数量,绿地率达40%,绿化覆盖率达45%,新增绿地面积500万平方米,实现市民出门10-15分钟到达公园绿地的目标。
策略二提高城市公共服务质量
逐步更新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完成公共交通站场改扩建,新建和改造一批具有港城特色的候车亭,增加城市公共线路覆盖率,完善城市交通网络,提高城市营运能力;加强市区排水管网、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重点整治西海岸、南柳河、赤坎江,改造麻章区、霞湖片、金沙湾、百姓渠排水系统;加快建成赤坎、霞山、麻章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率80%以上;积极做好鉴江蓄淡引水工程,解决湛江东部城区长远供水问题;建设和形成节水长效机制,鼓励水循环利用,控制地下水开采,保护城郊湿地的生态环境;发展管道燃气,提高管道燃气覆盖率;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以上。
策略三拓宽城市发展空间
进一步提升主城区的核心地位,重点加强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配套;利用建成海湾大桥的时机,东拓港湾东岸,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海东新区,形成环海式的城市格局;利用建设疏港公路及湛江大道的时机,西扩麻章工业基地;利用改造旧城区和整治城中村的契机,北推进赤坎城区建设,疏解旧城区压力;利用建设湛江钢铁基地及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的契机,南进东海岛,拓宽城市发展空间,拉开城市框架。
策略四: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实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全覆盖;坚持新区开发与旧区改造并重以及协调发展的原则,加速对城市布局调整;严格控制城区民房建设,坚持小区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智能式管理的原则,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构建科学民主管理机制,把城市管理理念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发展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对城市健康有序发展的综合调控作用;坚持建管并重,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职责到位,全面实行城管责任监督;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度,坚决拆除违法建筑。
第四章近期城市建设用地供应安排
第一十八条建立供给—需求均衡、政府—市场互动的、有计划的、相对集中的土地资源配置机制,改善管理体制,调整开发政策,建设用地保持合理储备;规范房地产市场,盘整城市建设用地,重点盘活已出让的土地;严格控制重要地区的建设用地后备资源。
第一十九条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
2010年湛江城市建设规模控制在107.4平方公里,不含特殊用地以及湛江钢铁工业基地及其配套设施等用地。
第二十条耕地占补平衡
坡头、麻章、东海岛因城市建设占用的耕地,原则上由本辖区组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土地,确实无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由市国土资源局统筹安排;赤坎-霞山(含临港工业基地、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因城市建设占用耕地,造成耕地总量减少的,则分别在各县(市)开发整理补充,以实现全市的耕地动态平衡;耕地保有量必须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
第二十一条土地供应
土地供应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和消化存量土地两方面,规划期内,土地供应控制量为24-25平方公里,包括新增建设用地19-20平方公里,消化存量土地5平方公里;存量土地包括纳入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城郊村、已批未建土地以及可通过土地整理新增利用的用地(见附表2、附表3和近期中心城区建设用地供应导向图)。
第二十二条城市近期用地平衡表(见附表4、附表5)
第五章近期居住用地规划
第二十三条建立完善以商品住宅供应为主体,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供应为补充的多层次住宅供应体制,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基本生活目标。
第二十四条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近期共建设商品房400~500万平方米,到2010年城市人均居住面积达25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00~150万平方米(根据国家及广东省有关政策,严格控制准购条件,加强管理)。
第二十五条新建大中型居住区(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高档商品房等)主要集中在目前城市存量闲置用地内安排,以充实各组团用地,改善用地结构。
第二十六条通过建设低成本廉租房方式,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难问题,并通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2006年底前,解决204户特困户的廉租房问题,以后每年解决200-300户特困户的廉租房,并配套建设廉租商场(见附表6)。
第二十七条2006年起,各区选取1-2个村进行改造试点,稳步推进“城中村”的改造。
第六章近期城市公共设施规划
第二十八条规划目标
1.逐步推进湛江市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市级、区级配套服务系统;
2.根据城市建设时序进行平衡,提出近期建设的大型公共设施类别、数量和空间布点;
3.公共设施的建设应与组团模式相配合,依据组团功能特性进行配套。
第二十九条行政办公
近期建设湛江市行政中心和赤坎区行政办公楼。
第三十条商业和商务办公
规划建议在商业、办公、居住综合用地内,商业服务和商务办公的建筑量占40%左右;在商业、居住综合用地内,商业服务的建筑量占15%左右;在商业、办公综合用地中,商业服务的建筑量占15%左右,商务办公的建筑量占85%左右。
近期建设一批商贸服务的物流中心、批发市场以及旅游接待设施;改造广州湾宾馆为四星级酒店,建设开发区金福来五星级酒店,在行政中心区周边建设两个四星级以上酒店;建设旅游服务中心等。
现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严格控制工业项目的进入,原有工业用地逐步置换为商贸、居住为主的用地,新的工业项目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内选址建设。
第三十一条教育
2010年,全市实现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实现“教育强市”目标,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居全省中上水平。
坚持“科教兴市”战略,大力拓展科教发展空间,加快高校及职业高中、示范中学建设,重点发展“寸金教育园区”,适时建设广东医学院新校区,加快旧城区教育设施的改造、扩建工作,改造“麻雀”学校,改变居住区教育设施的建设方式,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加强新开发地区教育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应按照国家规范同步配套中小学教育设施(见规划图则:
近期公共设施规划—教育布点规划)。
第三十二条文化娱乐
近期在加强原有文化设施维护、管理基础上,建设湛江市文化艺术中心、新档案馆等工程。
第三十三条医疗卫生
加强和完善城乡三级医疗卫生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重大疾病远程救治中心,推进优势卫生资源配置,形成若干较高知名度的医疗机构,建设成为粤西区域医疗中心。
第三十四条体育
推进区级体育中心(场馆)等规划建设;加强群众性健身场地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市一区(县)—街(镇)—居委会(村)四级体育设施网络体系;适时推进湛江公众高尔夫球场的重新选址与建设(建议在东海岛、南三岛或湖光岩交椅岭进行选址);完善市体育中心、全民健身广场的建设等。
第三十五条旅游
快速提高湛江在各级旅游市场的知名度,加大投入力度,推行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力争在五年内成为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热点旅游区。
近期重点加大对湖光岩风景区的投入,加强景区的建设与管理力度,完成创建世界地质公园的工作;积极发展以热带观光游、海上环岛游、新农村观光游为主体的特色观光旅游;加强城市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建成3个旅游专用码头,以保证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十六条劳动保障
近期重点抓好技工学校建设以及市工伤康复中心等项目建设,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见附表11、附表12)。
第七章产业发展与产业用地布局引导
第三十七条重大产业建设安排
产业建设分为工业园区建设和物流园区建设,必须控制污染,以生态型产业区为建设模式,发展集中集约的大型工业园区。
第三十八条重要工业基地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充分利用区内存量土地资源和盘活物业资源,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规划在东海岛开发试验区,主要接受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转移和布局新型大工业。
临港工业基地:
主要布局临港型工业,发展石化、机电装备制造、新材料、海洋运输配套工业、仓储物流业和船舶修造业。
东海岛工业基地:
结合深水港口的开发,规划大型沿海钢铁基地和配套的能源及相关的装备制造业、修造船业、石化和港口物流业。
麻章工业基地:
主要布局音像制品、水产品、食品、饲料加工和花卉种植加工等。
赤坎区大埠、调顺工业基地:
发展农海产品加工、建材、机电产品、环保装饰材料等工业和中小型修造船业。
第三十九条物流服务业用地
在发展工业的基础上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高附加值服务业。
一是要构建以港口为核心、面向东南亚、辐射大西南的物流平台, 优化物流基地布局, 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企业;二是围绕建设良好投资、经营和生活环境的核心目标,发展金融、旅游、房地产、信息等服务业。
建设霞宝、东海岛、城北、北站仓储四个重要物流园区(见附表11、附表12)。
第八章近期城市综合交通设施规划
第四十条对外交通规划
1.规划目标
①以适度超前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以支持主城区经济发展和提高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增强主城区辐射和带动作用,建成布局合理、结构完善、设施配套、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城市对外交通体系,巩固和发挥湛江作为粤西地区交通枢纽的地位和作用;
②要适应现代交通运输发展趋势,根据客运高速化、货运物流化的发展要求,整体规划主城区对外客货运交通系统,形成互通互联、联结成网的主城区内外交通衔接关系;
③要充分重视利用铁路、公路、水运联运条件,增强集散和中转能力,以内贸为主,发展区域物流,将湛江物流中心建成区域物流中心之一(见近期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
2.建设项目
①铁路:
重点建设茂湛铁路、东海岛疏港铁路、合河铁路湛江段;续建黎湛铁路复线湛江段;建设湛江铁路枢纽,加快规划建设粤海铁路湛江西站的配套设施;
②公路:
建成湛江海湾大桥和湛江疏港一级公路;新建湛徐高速公路和海湾大桥连接线;新建南三大桥;配套建设中心城区到茂湛高速公路连接线和国道325市区改线;建设东海岛贯岛和环岛公路,拓宽东海岛堵海大堤;建设疏港公路二期、坡头至麻斜公路、坡头至塘缀二级公路;
③航空:
扩建现有湛江机场,建成航站楼二期和进出境候机楼,增加航线航班,提高服务质量。
同时按4D级严格控制场址周边建设和净空条件,控制预留用地;
④港口:
近期重点调整霞山港区散货码头布局和建设30万吨级航道;近、中期重点建设宝满港区集装箱专用码头、东海岛矿石码头、件杂货码头以及东海岛港区的东头山原油码头,同时建设东海岛港区作为接卸大宗原材料和能源物资为主的综合性港区;
⑤管道运输:
建设湛江奥里油电厂奥里乳化油管道工程,将湛江油库的奥里乳化油通过管道输送到湛江电厂,为湛江奥里油电厂提供奥里乳化油燃料,管道全长33.2km。
第四十一条交通站场设施
加快湖光路、坡头、东海、火车南站、火车西站汽车客运站(二期)5个公路主枢纽客运站和霞山、坡头、东海岛、塘口(九东)、火车西站货运站(二期)5个主枢纽物流货运站的新(扩)建;加快椹川大道客运站、火车北站客运站、官渡货运站的建设。
第四十二条近期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1.规划目标:
①结合外环路的建设,处理好公路与城市道路的衔接关系,使之具有屏蔽城区外部过境交通的功能;
②在组团边缘形成剥离组团外部交通的疏导道路,使组团内外交通有序分流,以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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