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桩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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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桩细则
钻孔灌注桩监理实施细则
一、专业工程特点
(一)工程概况
××路工程全线设置桥梁6座,分别为K0+109.928庙湾桥(老桥拓宽,1-6米钢筋砼空心板梁)、K0+672.543双庆桥(老桥拓宽,1-8米钢筋砼空心板梁)、K1+916潘婆桥(新建,新建1-13米钢筋砼空心板梁)、K2+525.400梁塘河桥(新建,13+30+13米,中跨为预应力砼组合箱梁,边跨为预应力砼空心板梁)、K4+223.5塘铁桥(新建,1-13米钢筋砼空心板梁)和K5+783南场桥(新建,10+3+10米预应力砼空心板梁)。
本工程梁塘河中桥上部结构采用13(m)+30(m)+13(m)预应力砼组合箱梁,预应力空心板梁桥面连续;下部采用桩柱式桥墩、桩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钻孔桩直径为150cm;桥墩桩数量为12根,长度为40米,钢筋笼长度为28米;桥台桩数量为16根,长度为25米,钢筋笼长度为19米。
。
本工程南场桥上部结构采用10(m)+13(m)+10(m)预应力空心板梁桥面连续;下部采用桩柱式桥墩、桩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钻孔桩直径为120cm;桥墩桩数量为16根,长度为25米,钢筋笼长度为20米;桥台桩数量为48根,长度为20米,钢筋笼长度为17米。
(二)编制依据
1)业主的招标文件以及有关市政、公路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规范、规程等。
2)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
3)《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
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6)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监理规划;
7)施工组织设计
(三)工程项目组织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路交通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
梁塘河中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南场桥××市政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
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质监单位:
无锡市市政质监站
二、钻孔灌注桩监理工作流程图
工序质量控制要点
钻孔灌注桩工序质量监理流程
机械钻孔灌注桩质量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三、钻孔灌注桩监理工作要点和目标
1、钻孔灌注桩施工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度。
通过首件认可,确定机具和人员的合理搭配,确定各种施工参数。
改进在机具使用和旋工管理上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
2、审核批准开工报告
在灌注桩开前,承包人应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
(1)灌注桩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具体的施工技术方案;
(2)桩位测量定位放样报告;
(3)到位的施工、检测设备清单;
(4)施工材料的检测试验报告;
(5)砼配合比设计;
(6)质量保证体系;
(7)安全保证措施。
3、施工平台、护筒检查验收。
3.1施工平台
1)场地为浅水时,宜采用筑岛法施工。
筑岛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规定。
筑岛面积应按钻孔方法、机具大小等要求决定;高度应高于最高施工水位0.5~1.0m。
2)场地为深水时,可采用钢管桩施工平台、双壁钢围堰平台等固定式平台,也可采用浮式施工平台。
平台须牢靠稳定,能承受工作时所有静、动荷载。
平台的设计与施工可按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1)钢管桩施工平台施工质量要求:
①钢管桩倾斜率在1%以内;
②位置偏差在300mm以内;
③平台必须平整,各联接处要牢固,钢管桩周围需要抛砂包,并定期测量钢管桩周围河床面标高,冲刷是否超过允许程度;
④严禁船只碰撞,夜间开启平台首尾示警灯,设置救生圈以保证人身安全。
(2)双壁钢围堰平台,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4.2.8条的规定。
3.2护筒设置
1)护筒内径宜比桩径大200~400mm。
2)护筒中心竖直线应与桩中心线重合,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平面允许误差为50mm,竖直线倾斜不大于1%,干处可实测定位,水域可依靠导向架定位。
3)旱地、筑岛处护筒可采用挖坑埋设法,护筒底部和四周所填粘质土必须分层夯实。
4)水域护筒设置,应严格注意平面位置、竖向倾斜和两节护筒的连接质量均需符合上述要求。
沉人时可采用压重、振动、锤击并辅以筒内除土的方法。
5)护筒高度宜高出地面0.3m或水面1.0~2.0m。
当钻孔内有承压水时,应高于稳定后的承压水位2.0m以上。
若承压水位不稳定或稳定后承压水位高出地下水位很多,应先做试桩,鉴定在此类地区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的可行性。
当处于潮水影响地区时,应高于最高施工水位1.5~2.0m,并应采用稳定护筒内水头的措施。
6)护筒埋置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或桩位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一般情况埋置深度宜为2~4m,特殊情况应加深以保证钻孔和灌注混凝土的顺利进行。
有冲刷影响的河床,应沉人局部冲刷线以下不小于1.0~1.5m。
7)护筒连接处要求筒内无突出物,应耐拉、压,不漏水。
4、钻孔、清孔检查。
4.1钻孔要求:
1)钻机就位前,应对钻孔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2)钻孔时,应按设计资料绘制的地质剖面图,选用适当的钻机和泥浆。
3)钻机安装后的底座和顶端应平稳,在钻进中不应产生位移或沉陷,否则应及时处理。
4)钻孔作业应分班连续进行,填写的钻孔施工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钻进情况及下一班应注意事项。
应经常对钻孔泥浆进行检测和试验,不合要求时,应随时改正。
应经常注意地层变化,在地层变化处均应捞取渣样,判明后记人记录表中并与地质剖面图核对。
5)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钻孔,开孔的孔位必须准确。
开钻时均应慢速钻进,待导向部位或钻头全部进入地层后,方可加速钻进。
6)采用正、反循环钻孔(含潜水钻)均应采用减压钻进,即钻机的主吊钩始终要承受部分钻具的重力,而孔底承受的钻压不超过钻具重力之和(扣除浮力)的80%。
7)用全护筒法钻进时,为使钻机安装平正,压进的首节护筒必须竖直。
钻孔开始后应随时检测护筒水平位置和竖直线,如发现偏移,应将护筒拔出,调整后重新压人钻进。
8)在钻孔排渣、提钻头除土或因故停钻时,应保持孔内具有规定的水位和要求的泥浆相对密度和粘度。
处理孔内事故或因故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
4.2清孔要求:
1)钻孔深度达到设计标高后,应对孔深、孔径进行检查,符合表6.8.3的要求后方可清孔。
2)清孔方法应根据设计要求、钻孔方法、机具设备条件和地层情况决定。
3)在吊人钢筋骨架后,灌注水下混凝土之前,应再次检查孔内泥浆性能指标和孔底沉淀厚度,如超过规定,应进行第二次清孔,符合要求后方可灌注水下混凝土。
4)清孔方法有换浆、抽浆、掏渣、空压机喷射、砂浆置换等,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5)不论采用何种清孔方法,在清孔排渣时,必须注意保持孔内水头,防止坍孔。
6)无论采用何种方法清孔,清孔后应从孔底提出泥浆试样,进行性能指标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孔底沉淀土厚度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7)不得用加深钻孔深度的方式代替清孔。
附表1钻、挖孔成孔质量标准
项目
允许偏差
孔的中心位置(mm)
群桩:
100;单排桩:
50
孔径(mm)
不小于设计桩径
倾斜度
钻孔:
小于1%;挖孔:
小于0.5%
孔深
摩擦桩:
不小于设计规定
支承桩:
比设计深度超深不小于50mm
沉淀厚度(mm)
摩擦桩:
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对于直径≤1.5m的桩,
≤300mm;对桩径>1.5m或桩长>40m或土质较差的桩,≤500mm
支承桩:
不大于设计规定
清孔后泥浆指标
相对密度:
1.03~1.10;粘度:
17~20
Pa·s;含砂率:
<2%;胶体率:
>98%
注:
清孔后的泥浆指标,是从桩孔的顶、中、底部分别取样检验的平均值。
本项指标的测定,限指大直径桩或有特定要求的钻孔
5、钢筋笼检查。
钢筋骨架的制作、运输及吊装就位的技术要求
1)检查电焊工的上岗操作证,电焊条质量。
钢筋骨架的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的有关规定。
2)长桩骨架宜分段制作,分段长度应根据吊装条件确定,应确保不变形,接头应错开。
3)应在骨架外侧设置控制保护层厚度的垫块,其间距竖向为2m,横向圆周不得少于4处。
骨架顶端应设置吊环。
4)骨架人孔一般用吊机,无吊机时,可采用钻机钻架、灌注塔架。
起吊应按骨架长度的编号入孔。
钢筋笼下沉过程中应尽量缩短焊接时间及严格控制焊接质量。
钢筋笼上下段应在同一直线上,下沉过程中应掌握钢筋笼的垂直、对中及控制保护层厚度。
5)钢筋笼下沉完毕后,要检查钢筋笼的项面标高和中心位置
6)钢筋骨架的制作和吊放的允许偏差为:
主筋间距±10mm;箍筋间距±20mm;骨架外径±l0mm;骨架倾斜度±0.5%;骨架保护层厚度±20mm;骨架中心平面位置20mm;骨架顶端高程+20mm,骨架底面高程±50mm。
6、水下混凝土灌注的旁站检查。
(1)本次钻孔桩砼浇筑采用商品砼,开浇前派专人去厂家检查配合比、现场控制水灰比、坍落度。
(2)灌注水下混凝土时应配备的主要设备及备用设备
1)灌注水下混凝土的搅拌机能力,应能满足桩孔在规定时间内灌注完毕。
灌注时间不得长于首批混凝土初凝时间。
若估计灌注时间长于首批混凝土初凝时间,则应掺入缓凝剂。
2)水下灌注混凝土的泵送机具宜采用混凝土泵,距离稍远的宜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采用普通汽车运输时,运输容器应严密坚实,不漏奖、不吸水,便于装卸,混凝土不应离析。
其途中运输与灌注混凝土温度有关时,可参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第11章、第14章有关规定执行。
3)水下混凝土一般用钢导管灌注,导管内径为200~350mm,视桩径大小而定。
导管使用前应进行水密承压和接头抗拉试验,严禁用压气试压。
进行水密试验的水压不应小于孔内水深1.3倍的压力,也不应小于导管壁和焊缝可能承受灌注混凝土时最大内压力P的1.3倍,P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P——导管可能受到的最大内压力(kPa);
——混凝土拌和物的重度(取24kN/m3);
——导管内混凝土柱最大高度(m),以导管全长或预计的最大高度计;
——井孔内水或泥浆的重度(kN/m3);
——井孔内水或泥浆的深度(m)。
4)首批灌注混凝土的数量应能满足导管首次埋置深度(≥1.0m)和填充导管底部的需要,见图6.5.4,所需混凝土数量可参考公式(6.5.4)计算:
(6.5.4)
式中:
V——灌注首批混凝土所需数量(m3);
D——桩孔直径(m);
H1——桩孔底至导管底端间距,一般为0.4m;
H2——导管初次埋置深度(m);
d——导管内径(m);
h1——桩孔内混凝土达到埋置深度H2时,导管内混凝土柱平衡导管外(或泥浆)压力所需的高度(m),即H1=
/
;
、
、
——意义同上式
5)混凝土拌和物运至灌注地点时,应检查其均匀性和坍落度等,如不符合要求,应进行第二次拌和,二次拌和后仍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
6)首批混凝土拌和物下落后,混凝土应连续灌注。
7)在灌注过程中,特别是潮汐地区和有承压力地下水地区,应注意保持孔内水头。
8)在灌注过程中,导管的埋置深度宜控制在2~6m。
9)在灌注过程中,应经常测探井孔内混凝土面的位置,及时地调整导管埋深。
10)为防止钢筋骨架上浮,当灌注的混凝土顶面距钢筋骨架底部1m左右时,应降低混凝土的灌注速度。
当混凝土拌和物上升到骨架底口4m以上时,提升导管,使其底口高于骨架底部2m以上,即可恢复正常灌注速度。
11)灌注的桩顶标高应比设计高出一定高度,一般为0.5~1.0m,以保证混凝土强度,多余部分接桩前必须凿除,残余桩头应无松散层。
12)在灌注将近结束时,应核对混凝土的灌人数量,以确定所测混凝土的灌注高度是否正确。
四、钻孔灌注桩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认真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
施工场地布置、施工顺序、工程数量、施工方法、机械调配、工程进度、材料供应等,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钻孔灌注桩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文件,特别是桥位处工程地质、水文资料进行仔细研究和核对,必要时应进行补充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理组和设计单位汇报。
审查承包人的场地布置时应包括泥浆池的设置、料场的设置和泥浆的排放处理。
位于旱地施工时,灌注桩施工场地内应进行清理,整平夯实。
水上施工时,可进行围堰或搭水中工作平台。
并应根据工程地质情况、钻机性能和工程规模大小,做好泥浆循环系统的设置。
泥浆循环系统的设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注意环境保护。
水上施工也可以采用驳船作泥浆循环系统使用。
料场和拌和场地均应进行硬化处理,四周应设置排水沟。
拌和机后台应设置地磅和防雨设施。
(二)认真进行测量放样复核工作
施工单位在钻孔灌注桩施工前,每桥至少应引设两个以上相互通视的导线和水准点,便于进行校核。
进行逐桩坐标的复核计算,绘制桩位平面布置图,实地正确放出桩位,并设置好定位控制桩,测量监理要对测量资料进行复核,对桩位要进行复测。
(三)原材料和混凝土配合比的确定
l、水泥、细集料、粗集料、水和外加剂等原材料必须经检验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过程中应按批次抽检频率要求进行抽检,合格后才能进场。
若使用商品混凝上.则需要对提供商品混凝士厂家的料场提前进行原材料的抽检,合格后方能使用。
2、试验室应做好水下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配合比设计应在保证水下混凝土顺利灌注的条件下,按有关规程计算和试验确定,并报监理组审核批准。
3、应向监理组提交钢筋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并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原材料抽样试验和焊接质量试验.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才能投入使用。
4、水泥和钢筋应按要求入库堆放,石料应有冲洗设备。
(四)机械设备的选择和要求
1、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桩的孔径、孔深)、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机具设备、材料供应以及劳力来源等因素。
结合当地具体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和备用设备。
并应采用多机同时作业,加快工程进度。
承包人配备的机具设备除满足工程需要外,还必须配备足够的备用设备(特别是发电机和保证水下混凝士灌注的相关设备),并且必须保证设备的完好。
施工期间机修和电工应派专人进行值班。
项目监理组应审查承包人的机具设备、材料、人员和检测设备是否满足要求,重点加强对钻孔机与拌和能力、备用设备、储料斗的容量、导管,地磅的设置、人员配置(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以及工地常用检测设备等方面的检查。
2、灌注水下混凝土的拌和设备,应能满足桩孔在规定时间内灌注完毕,灌注时间不得长于首批混凝土初凝时间的要求,并至少有一台拌和机备用,严禁使用一台拌和机灌注水下混凝土。
(1)储料斗容量应能满足首批灌注混凝土所需要的储备量。
(2)主要机具设备使用前要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和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3、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
承包人应建立健全质保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明确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和相应的施工操作人员,建立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岗位职责。
组织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熟悉钻孔灌注桩施工的工艺过程。
(五)护筒埋设
l、内径宜比桩径大200mm左右。
平面允许误差为50mm,竖直线倾斜不大于1%。
水中埋设护筒应采用导向架正确定位。
护筒顶端高度宜高出地面0.3m及地下水位或孔外水位1.0~2.0m。
护筒埋置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或桩位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一般情况宜为2~4m,有冲刷的河床应沉入局部冲刷线以下1.0~1.5m。
(六)泥浆制备
钻孔泥浆一般由水、粘土(塑性指数大于25,小于0.005mm的粘粒含量大于50%)(或膨润土)和添加剂按适当配合比配制,其性能指标应符合《桥规》表6.2.2规定。
对孔径1.5m以上,孔深30m以上且地层松散易坍孔(如淤泥、流砂等)时,宜使用膨润土掺添加剂,按适当配合比调制高质量泥浆使用(具体参照《桥规》附录c-1)。
(七)钻孔
1、开钻以前,应对各项准备工作再重新检查一遍。
2、钻孔桩的施工,应在中距5m内的任何混凝土灌注桩完成后24h,软土地段进行地基加固处理后,才能开始。
3、钻孔时,应接设计资料给制的地质剖面图,选用适当的钻机和泥浆。
4、现场应配备常用的检测设备(包括密度仪、粘度仪、含砂率计和测深锤),
5、钻机就位后,底座和项端应平稳(调平),保持在钻机过程中不产生位移和沉陷。
钻杆应具有导向架固定,并始终保持钻杆垂直钻进。
6、钻头直径,应根据锥头导向和扩孔性能等实际情况进行选用。
7、开钻时,孔位必须准确,转盘中心与护筒中心位置差.不得大于2cm。
8、开钻前期应慢速钻进,待导向部位进入地层后.方可加速钻进。
采用正循环钻孔(含潜水钻)应减压钻进,
9、钻孔作业应分班连续进行,填写的钻孔施工记录,交接班时应详细交待钻进情况及下一班应注意事项。
10、钻孔过程中每隔1~2小时应经常对孔口和孔底泥浆的性能指标进行测定,随时注意地质情况的变化,调整泥浆的比重和稠度,并保持孔内一定的水头高度,防止坍孔等事故的发生。
应经常注意地层变化,在地层变化处均应捞取渣样.辨明后记入记录中与地质剖面图进行核对。
一般情况下要保持孔内有不小l.5m的水头高度,防止坍孔。
11、钻孔过程中发现阶段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理。
因故停钻须将钻头提出孔外。
12、废弃泥浆或沉淀物应进行处理,不允许随地排放.污染周围环境。
(八)清孔
1、钻孔深度达到设计标高后,应采用专用仪器对孔径、倾斜度、孔深进行检查,当缺乏专用仪器时,可采用外径为钢筋笼直径加100mm(不得大于钻头直径),长度为4-6倍外径的钢筋检孔器吊入钻孔内进行检测。
终孔检查合格后,应立即进行清孔,不得隔时过久。
2、清孔的办法应根据设计要求,钻孔方法,机具设备条件和地层情况决定。
具体设备条件和地层情况决定。
具体可选择使用换浆,抽浆,掏渣,空压机喷射,砂浆置换等清孔方法。
3、清孔时,应将孔底钻渣及泥砂等沉淀物清除干净。
清孔时问不宜过长,注意保持孔内水头在地下水位或流水位1.5m~2.0m以上防止坍孔。
4、终孔后现场监理应对成孔情况进行检查。
5、清孔符合要求后(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二次清孔)应在最短时间内灌注水下混凝士。
不得用加深钻孔深度的方式代替清孔。
(九)钢筋骨架和导管吊放
l、钢筋骨加的吊放
钢筋制作时,严禁在雨天室外焊接。
钢筋骨架制作完毕应进行检查,钢筋的种类、钢号及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长桩骨架应根据吊装条件分段进行制作。
分段焊接时,钢筋焊接接头应错开。
为尽量缩短焊接时间,可采用几台焊机同时进行,焊接质量(应经监理检查)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钢筋骨加在运输和吊放过程中要采取措藏防止变形。
如果刚度不足,可在骨架内每隔4m设置一个可拆卸的十字形临时加劲絮。
钢筋骨架外四周设置控制保护层厚度的垫块,竖向间隔2m。
垫块可采用预制混凝上穿心圆垫块来控制保护层厚度。
发现保护层块掉落.在下放前要及时补上。
顶端可焊四个吊环(吊环钢筋采用未经冷拉的I级钢筋)与钻架固定,并采取适当措旌防止灌注过程中骨架的整体上浮,钢筋骨架标高戍符台设计要求。
骨架入孔应采用吊机,应按骨架长度编号入孔。
下放时,要确保位置正确,缓慢平稳地进行.防止扭曲变形和碰撞孔壁,并注意观察孔内水位的变化。
2、导管的吊放
导管在使用前应进行水密承压、接头抗拉和过球试验。
(2)灌注水下混凝土采用钢导管,内径为250~350mm,导管应采用螺口连接,连接处应垫橡胶环。
(3)导管应进行试拼,并经过仔细检查,发现变形和磨损严的不得使用。
并遂段编号,标明尺度。
导管下放过程中,每隔5m用铅丝将导管和钢丝绳捆扎在一起.并注意居中稳步沉放,防止卡止挂钢筋骨架。
导管上口应满足混凝土灌注高度大干(井孔水面或桩顶)4~6m,导管下口距离孔底一般为30~40cm。
(十)灌注水下混凝土
1、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应再次对孔底沉淀厚度进行检测,如超过规定,应进行第二次清孔。
2、混凝土拌和物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在运输和灌注过程中应无显著离析、泌水现象。
混凝土拌和物运至灌注地点时,应测定其坍落度,并及时做好记录。
如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二次拌和,二次拌和后仍不符台要求时,不得使用。
当掺用外加剂时,应按《桥规》第11章有关规定办理。
3、应根据现场砂、石料的含水量确定施工配合比。
4、首批灌注混凝土的数量应能满足导管首次埋置深度(≥l.0m)和填充导管底部的需要。
计算公式见《桥规》第44页。
首批砼拌和物下落后.应连续快速地进行灌注,中途不应停顿.要尽量缩短灌注时间,满足在首批砼初凝前灌注完的要求,否则易导致砼顶升困难。
5、在灌注过程中,应经常用标有尺度的测绳挂圆锥形测深锤.测探混凝土面上升高度,及时提拔导管,调整导管的埋置深度控制在2-6m范围内。
任何时候,都应确保埋置管不小于2m的要求。
6、在灌注过程中.应经常注意观察管内混凝土上下降和孔内水位升降情况,并注意保持孔内水头。
7、当灌注到钢筋骨架底时,要注意防止钢筋骨架整体上浮(可采取在钢筋骨架上口四周用钢管套上,顶在钻架上固定等措施来阻止其上浮)。
当灌注到钢筋骨架底部lm左右时,应降底灌注速度。
当到达钢筋骨架度部4nI以上时,应提升导管,使其底口高于钢筋骨架底部2m以上,可恢复正常灌注速度。
8、导管提升过程中要注意居中缓慢提升,防止挂卡钢筋骨架。
并尽可能缩短导管的拆除时间。
9、灌注的桩顶标高应比设计高出一定的高度,一般为0.5~1.0m,以保证混凝土强度,多余部分接桩前必须凿除,保证桩头无松散层。
10、当灌注完的混凝土开始初凝时即割掉挂环。
11、灌注混凝土的同时,应按每根桩抽检l组的频率制作混凝土试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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