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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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导则
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导则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树立厅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总那么…………………………………………………………………3
第二章设备置办与租赁……………………………………………………3
第三章设备装置与装配……………………………………………………5
第四章设备的验收与检测………………………………………………7
第五章设备运用与反省……………………………………………………9
第六章设备保养与修缮……………………………………………………11
第七章设备事故预防与处置………………………………………………13
第八章设备资料管理………………………………………………………13
第九章设备报废与处置……………………………………………………14
附录:
内业资料用表汇编………………………………………………16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增强我省修建起重机械平安管理,防止和增加施工现场消费平安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富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平安法»、«修建起重机械平安监视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树立部令第166号〕,制定本导那么。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一切房屋修建工地及市政工程工地的修建起重机械,其租赁、装置、装配、运用、维护和保养的全进程管理,适用本导那么。
本导那么所称的修建起重机械,是指归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修建及市政基础设备工程工地装置、装配、运用的起重机械。
第二章设备置办与租赁
第三条修建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或自购修建起重机械运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应依据市场租赁或工程施工的需求,思索本单位的实践状况,依据机械选型原那么以及修建起重机械的开展要求,确定本单位修建起重机械置办方案以及所置办设备的型号规格。
第四条修建起重机械的置办应选择契合平安技术规范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其设计文件、产质量量合格证明、装置及运用维护保养说明、监视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完全、质量牢靠、信誉高、节能环保的大型消费厂家的设备。
选购时要遵照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那么,并签署购销合同。
第五条所置办的修建起重机械到场时,应按设备清单〔或合同〕停止开箱验收。
搜集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容许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视检验证明、产品运用说明书、随机附件及工具等有关资料,并将资料存入单机技术档案内保管。
新机要严厉按产品规范停止验收。
第六条修建起重机械开箱验收合格后,应对机械设备停止分类编号、建帐,并填写«修建起重机械单机记载»〔表2-1〕、«修建起重机械总台账表»〔表2-2〕。
第七条依据«福建省修建起重机械租赁装置装配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则»〔闽建【2021】6号〕文肉体,修建施工机械承租方应当从进入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的修建施工机械租赁企业承租修建起重机械〔见第九条〕。
第八条 依据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树立厅关于我省房屋修建和市政基础设备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修建【2021】35号〕和«关于执行闽修建【2021】35号文的补充通知»〔闽修建【2021】12号〕文规则,2021年4月1日起,我省各设区市城区内依法必需停止招标的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预算价3000万元及以上,且运用修建起重机械施工的房屋修建和市政基础设备工程,必需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
2021年4月1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运用起重机械施工的房屋修建和市政基础设备工程,必需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
依法必需停止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招标人承诺运用建机一体化企业。
招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承诺本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
第九条 出省修建施工机械租赁企业,依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修建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方法〉的通知»〔建办市[2006]82号〕文和省住建厅«关于转发〈福建省修建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实施细那么〉的通知»〔闽建建函[2007]175号〕文规则,必需依照出省行业确认的应具有基本条件,取得出省修建施工机械租赁企业行业确认。
第十条修建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 出省修建施工机械租赁企业在修建起重机械初次出租或装置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树立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操持备案。
填报修建起重机械备案央求表〔表2-3〕。
第十一条产权单位在操持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二〕特种设备制造容许证;
〔三〕产品合格证;
〔四〕制造监视检验证明;
〔五〕修建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六〕设备备案机关规则的其他资料。
一切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设备备案机关应当自收到产权单位提交的修建起重机械备案央求表和备案资料之日起7个任务日内,对契合备案条件且资料完全的修建起重机械停止编号,向产权单位核发修建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第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修建起重机械,设备备案机关不予备案,并通知产权单位:
〔一〕属国度和中央明令淘汰或许制止运用的;
〔二〕超越平安技术规范或许制造厂家规则的运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平安技术规范规则的。
第十四条修建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变卦时,原产权单位应当持修建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到设备备案机关操持备案注销手续。
设备备案机关应当收回其修建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原产权单位应当将修建起重机械的平安技术档案移交给现产权单位。
现产权单位应提供本导那么第十一条〔一〕~〔四〕款规则的资料、设备转让合同或企业重组的相关资料,操持修建起重机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出租或运用的修建起重机械应有制造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容许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视检验证明、产品运用说明书、备案证、检测合格证明、活期检测记载、设备维修记载,设备应装备完全和有效地保险及限位等平安设备和装置。
第十六条修建起重机械有以下状况之一的,不得出租或运用:
〔一〕属国度明令淘汰或许制止运用的;
〔二〕超越平安技术规范或许制造厂家规则的运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平安技术规范规则的;
〔四〕没有完整平安技术档案的;
〔五〕没有完全有效的平安维护装置的。
第十七条修建起重机械租、用双方要签署«福建省修建起重机械一体化专业分包合同»,明白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以及双方的平安责任〔见«福建省修建起重机械一体化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第三章设备装置与装配
第十九条进入施工现场运用的修建起重机械必需是契合国度有关规范、外地政府有关规则,并契合第十五、十六条之规则。
第二十条进场的修建起重机械必需经过维护保养,零部件完全完整,机体外观无严重锈蚀,结构件无严重变形,平安装置完全有效。
第二十一条修建起重机械必需随机提供特种设备制造容许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视检验证明、产品运用说明书、备案证。
第二十二条修建起重机械应有产品标牌,标明最大起重力矩或额外起重量、制造厂家、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第二十三条修建起重机械运用年限应契合省标DBJ13-89«修建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
第二十四条修建起重机械装置〔装配〕前应按«修建起重机械装置装配前反省表»〔表3-1〕的内容停止反省,并填写«修建起重机械装置装配前反省表»,契合要求前方可装置。
第二十五条依据«福建省修建起重机械租赁装置装配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则»〔闽建【2021】6号〕文第三条,我省修建起重机械装置、顶升、附着、装配等任务由进入名录的建机一体化企业提供一体化效劳。
第二十六条严禁超资质范围承揽修建起重机械装置装配义务。
严禁未进入名录的建机一体化企业和未取得起重设备装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采取挂靠、借用、套用装置〔装配〕他人的资质(资历〕从事装置、装配业务。
第二十七条修建起重机械装置〔装配〕前,建机一体化企业应依照相关平安技术规范、规范、规则及修建起重机械功用要求,编制修建起重机械装置、装配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由建机一体化企业技术担任人审批,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连同以下资料报送运用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
〔一〕修建起重机械备案证;
〔二〕装置〔装配〕资质证书、平安消费容许证正本;
〔三〕装置〔装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历证书;
〔四〕与运用单位签署的平安协议书和一体化专业分包合同;
〔五〕建机一体化企业担任修建起重机械装置〔装配〕工程专职平安消费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六〕辅佐起重机械资料及运用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修建起重机械装置和装配方案假定发作严重变化时应当重新停止审批后再实施。
第二十八条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当在修建起重机械装置〔装配〕前2个任务日内填报修建起重机械装置〔装配〕告知表〔表3-2〕和经运用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上述资料,经过书面方式、或许计算机信息系统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树立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建机一体化企业在修建起重机械装置、装配时,应当及时与运用单位停止起重机械基础交接验收,并填写«修建起重机械基础验收表»〔表3-3〕。
第三十条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当依照修建起重机械装置〔装配〕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平安操作规程组织装置〔装配〕作业,每台塔机装置、装配至少装备装置装配工5名,每台施工升降机至少装备装置装配工3名,同时还应装备司机操作工1名、司索、电工1名、机械员或平安员1名。
装置前建机一体化企业现场担任人应对装置〔装配〕工停止平安施工技术交底,填写«修建起重机械平安技术交底书»〔表3-4〕并签字确认。
第三十一条建机一体化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平安消费管理人员应当停止现场监视,技术担任人应当活期巡查。
第三十二条修建起重机械在装置〔装配〕前,运用单位必需核对建机一体化企业、的装置装配作业人员«修建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历证书»,装置装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对整个装置进程实施现场监视,见证以下任务,并填写«修建起重机械装置〔装配〕监控记载表»〔表3-5〕:
〔一〕建机一体化企业技术担任人向全体装置〔装配〕作业人员,停止装置〔装配〕专项施工方案和平安技术交底;
〔二〕对所装置、装配的修建起重机械以及参与装置、装配用的工具、索具及辅佐起重机械设备停止反省;
〔三〕对修建起重机械基础的验收;
〔四〕修建起重机械装置终了,装置单位的自检任务。
第四章设备验收与检测
第三十三条修建起重机械装置终了,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当依照平安技术规范及装置运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修建起重机械停止自检、调试和试运转。
填写«修建起重机械装置自检记载表»〔表4-1〕。
自检合格后,向运用单位移交«修建起重机械装置自检记载表»并停止平安运用说明。
第三十四条运用单位收到自检表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停止修建起重机械装置质量检测。
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当法律责任。
检测所需的费用按省住建厅有关文件规则:
由运用单位支付,并列入平安施工措施费。
第三十五条检测合格后,运用单位应组织建机一体化企业和监理单位对修建起重机械停止验收,填写«修建起重机械装置验收表»〔表4-2〕,验收合格前方可投入运用。
未阅历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运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第三十六条同一工程同一台修建起重机械需求屡次检测的,原那么上应委托同一检验检测机构检测。
第三十七条修建起重机械在运用进程中,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应再次停止检测:
〔一〕上次检测后运用期满一年的;
〔二〕中止运用半年以上重新启用的;
〔三〕经改造或大修的;
〔四〕因发作机械事故影响平安运用的;
〔五〕高度每添加60米的;
〔六〕装置到最终运用高度的。
第三十八条施工升降机防坠平安器、高处作业吊篮平安锁超越其标定有效年限的应重新标定,合格前方可运用。
第三十九条运用单位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停止检测时,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技术资料,建机一体化企业应配合运用单位提供相应的资料,并对其真实性担任。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提供的证件和技术资料停止仔细核对,并确认其完全有效后,方可到现场停止检测。
委托检测应提供的资料见〔表4-3〕。
第四十条检验检测机构应严厉依照«修建施工起重机械平安检测规程»〔DBJ13-67-2020〕停止检测,不得增加检测项目。
检测原始记载应片面、真实、准确,规则采用仪器测量的项目必需采用仪器测量.检测数据应在现场照实填写。
不得出具虚伪检测报告。
未取得«福建树立工程检测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合格证»的检测人员,不得从事检测任务。
第四十一条修建起重机械检测时,运用单位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或专职平安消费管理人员停止现场监视反省,,建机一体化企业应派有关人员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必需派监理员停止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员应对检测原始记载停止跟踪核对。
第四十二条对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复检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平安隐患的修建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将检测结果告知运用单位,并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树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平安监视机构。
第四十三条修建起重机械检测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用。
检测关键项全部合格、且普通项不合格的数量在检测规程判定条件范围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向运用单位和,建机一体化企业收回«整改通知单»〔表4-4〕。
运用单位和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在规则期限内停止整改,并将整改状况书面反应检验检测机构。
经检测人员现场确认整改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方可出具〝复检合格〞的«检测报告»。
第四十四条关于检测发现的效果,监理单位应催促运用单位和建机一体化企业、依照«整改通知单»和其他相关规则仔细停止整改。
对拒不整改或自行改换其他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获取检测合格报告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树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平安监视机构。
由县级以上树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平安监视机构按有关规则停止处置。
第五章设备运用与反省
第四十五条运用单位应当自修建起重机械装置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修建起重机械装置验收资料、修建起重机械平安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树立行政主管部门操持修建起重机械运用注销。
注销标志置于或许附着于该设备的清楚位置。
第四十六条运用注销须填报修建起重机械运用注销央求表〔表5-1〕,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修建起重机械备案证;
〔二〕«福建省修建起重机械一体化专业分包合同»;
〔三〕修建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装置验收记载;
〔四〕运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历证书;
〔五〕修建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六〕修建起重机械平安消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运用注销机关规则的其他资料。
第四十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修建起重机械,运用注销机关不予运用注销并有权责令运用单位立刻中止运用或许撤除:
〔一〕属于本导那么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
〔二〕未经检验检测或许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
〔三〕未经装置验收或许经装置验收不合格的。
第四十八条 运用注销机关应当在修建起重机械操持装配告知手续时,注销修建起重机械运用注销证明。
第四十九条修建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树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历证书方可上岗,应严厉遵守平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按规则执行班前、班后的反省和维护保养任务。
并填好«设备运转记载表»〔表5-2〕、«设备润滑记载表»〔表5-3〕和«交接班记载»〔表5-4〕。
第五十一条每台塔机至少装备司机2名、信号司索工1名;每台双吊笼施工升降机至少装备2名司机。
修建起重机械运用前,运用单位应对操作人员停止平安技术交底,填写«修建起重机械平安技术交底书»〔见表3-4〕。
修建起重机械要做到〝三定〞即:
定人、定机、定岗位,并实行机长担任制。
严禁操作工私自调整平安限制、限位开关。
严禁无证人员上机操作。
第五十二条运用单位应当按规则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与年度平安教育培训或许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
树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对特种作业人员被查处存在违章行为的要记载在档,并填写«特种作业人员教育注销表»〔表5-5〕、«施工现场违章违纪注销表»〔表5-6〕。
第五十三条修建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作危及人身平安的紧急状况时,立刻中止运用设备或许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风险区域。
第五十四条运用单位现场应装备满足工程需求的设备管理人员。
修建起重机械1~10台,应装备1名设备管理员;10台以上,应至少装备2名设备管理员。
第五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增强修建起重机械日常平安管理,应停止包括巡检、月检、季检等反省任务。
运用单位应和建机一体化企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平安员、机械员等人员组成的反省小组,对在用的修建起重机械以及吊具、索具等停止平安反省,并校验各种平安维护装置,做好记载,反省中发现存在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并有反应记载,并填写«塔式起重机活期反省表»〔表5-7〕、«施工升降机活期反省表»〔表5-8〕和«隐患整改通知单»〔表5-9〕、«隐患整改反应表»〔表5-10〕、«隐患整改及复查结果注销表»〔表5-11)。
第五十六条运用单位应当做好修建起重机械的平安防护措施,如平安防护棚等,在修建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清楚的警示标志、对作业范围内的设备、设备做好平安防护。
第五十七条运用单位应制定经本单位技术担任人审核〔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审核〕的修建起重机械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十八条修建起重机械在运用进程中需求顶升加节的,运用单位应当委托建机一体化企业依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方可投入运用。
制止私自在修建起重机械上装置非原制造厂制造的规范节,或不同消费厂家、不同型号规格规范节混装运用。
修建起重机械在运用进程中需求附着的,运用单位应当委托建机一体化企业依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依照规则组织验收,填写«修建起重机械附着验收表»〔表5-12〕。
验收合格前方可投入运用。
第五十九条现场修建起重机械附墙杆不契合运用说明书要求的,其附墙杆计算书、设计图以及制造资料,由制造厂家确认或建机一体化企业技术担任人审核、专家论证后〔专家应由3名及以上机械专家组成〕,按设计图纸制造验收合格方可装置。
严禁随意加工制造附着装置, 制止私自运用非原制造厂家制造的附着装置。
第六十条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运用单位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平安措施,不同运用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运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树立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平安措施。
第六十一条修建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平安距离应契合«施工现场暂时用电平安技术规范»〔JGJ46-2005〕第4.1.4条的要求,达不到要求时,必需采取经有关部门同意的架空输电线平安防护方案。
第六章设备保养与修缮
第六十二条运用单位和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当共同担任对在用的修建起重机械停止活期反省、维护和保养任务。
建机一体化企业担任维护和保养效劳,并做好«设备维修保养记载»〔见表6-3〕。
由运用单位担任组织活期反省和监视整改任务,
运用单位在修建起重机械租期完毕后,应当将活期反省记载移交给建机一体化企业。
修建起重机械的反省、维护、保养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第六十五条修建起重机械的保养、修缮任务要坚持〝养修并举、预防为主〞的原那么,依照修建起重机械保养规程,坚持例保、活期保养、预期检修和缺点检修制度。
第六十六条日常反省和维护保养由机械员组织维修工、机长、司机等相关人员共同停止,并做好记载存档。
6台以上〔含6台〕修建起重机械必需装备1名以上维修工。
修建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当仔细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
第六十七条修建起重机械的各级保养内容〔修建起重机械保养规程略〕:
〔一〕例行保养〔日常保养〕
任务前、中、后停止的保养任务,主要内容是仔细反省设备,以清洁润滑为主。
〔二〕初级保养〔每月一次〕
在清洁、润滑的基础上,对设备停止调整紧固,加注润滑剂〔油〕,改换大批的易损零件。
〔三〕初级保养〔任务一年内一次或配合设备转场时〕
除停止初级保养的内容外,要停止局部总成解体清洗、反省传动机构、制动机构,改换或修复不契合要求的零件。
第六十八条修建起重机械活期反省,应结合各级保养作业停止,并填写以下记载«设备点检记载表»〔见表6-1〕:
〔一〕日常点检。
由操作人员依照«设备点检记载表»逐点逐项停止反省,依照«设备点检记载表»〔见表6-1〕要求以各种符号停止记载。
反省中发现效果,应立刻消弭。
〔二〕活期点检。
活期点检是在机械运转一定时间后停止的逐点反省,以专业维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参与,活期对机械停止反省,反省发现机械出现异常、损坏及磨损等状况停止修缮,并在«设备点检记载表»〔见表6-1〕上作出记载。
〔三〕专项反省。
专项反省是活期点检的补充和完善,经过活期反省尚不能掌握的状况,有必要作进一步反省的机械关键部位由机械技术人员组织维修和操作人员参与,依据反省状况,填写专项反省记载〔见表6-2〕,并有针对性地布置维修防止事故发作。
第六十九条修建起重机械的修缮,除停止各级保养或活期反省外,还要视状况停止机械设备的小修,项修和大修,到达降低缺点率,保证机械完整率,并依据检修的状况填写记载。
〔一〕小修。
机械设备运用和运转中突然发作的或日常点检和活期反省发现的有缺点部位和零件,停止改换或修缮,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
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载»〔表6-3〕
〔二〕项修。
对机械设备修缮和保养中,对机械零件磨损接近极限而不能正常任务的一般总成,停止修复或改换不合格的零部件。
填写«平安维护装置活期检验、检修记载»〔表6-4〕、«修建起重机械活期维护、保养记载»〔表6-5〕。
〔三〕大修。
设备的主要零部件磨损或损坏到达大修规范,必需停止零件或部件的大修。
大修必需送到有专业维修资历的维修单位修缮,要仔细做好机械设备送修和出厂检验任务,并要搜集技术资料,做好归档保管任务。
填写«修建起重机械维修和技术改造记载»〔表6-6〕
第七章设备事故预防与处置
第七十条修建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运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树立健全平安消费责任制,并仔细组织落实。
应制定各项平安施工技术措施、严厉执行修建起重机械平安技术规程、展开平安技术教育和机械平安消费反省任务,预防和根绝事故的发作。
第七十一条在反省中对违犯操作规程及存在平安隐患不及时整改或私自调整各种平安限制、限位装置的操作人员或有关单位,应立刻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则给予处分。
第七十二条运用单位应树立修建起重机械事故报告制度。
一旦发作平安消费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应按规则及时报告下级有关部门。
第七十三条发作事故后应立刻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展,增加人员伤亡和财富损失。
本着事故〝四不放过〞的原那么,停止事故缘由剖析和责任清查,对责任人停止相应的处分,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教育全体员工和操作人员。
并填写«修建起重机械事故记载»〔表7-1〕和«修建起重机械事故报告单»〔表7-2〕。
第八章设备资料管理
第七十四条修建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运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增强修建起重机械平安、技术管理资料和设备管理资料的编制、汇总、整理、移交和归档任务。
第七十五条修建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应当树立修建起重机械平安技术档案。
修建起重机械平安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购销合同、制造容许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视检验证明、装置运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活期检验报告和活期反省表〔表5-7、5-8〕;
修建起重机械活期维护、保养记载〔表6-5〕;
修建起重机械维修和技术改造记载〔表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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