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后期的工业.docx
- 文档编号:12690439
- 上传时间:2023-04-21
- 格式:DOCX
- 页数:39
- 大小:57.30KB
清朝后期的工业.docx
《清朝后期的工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清朝后期的工业.docx(3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清朝后期的工业
清朝后期的工业
鸦片战争前,中国只有传统的手工业生产。
鸦片战争后,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最先在我国强行设置工厂进行机器生产。
同治年间,清廷为加强国防、改进军事装备,开始创办军事工业,随后又创办民用工业。
先军事工业后民用工业的发展顺序,反映了创办者的政治、军事需要和时代特点。
与此同时,民间兴办的机器工业也开始陆续出现。
从此,中国机器工业开始了缓慢的发展历程。
机器工业是十八、十九世纪欧美“工业革命”的产物。
它不仅迅速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而且成为人类最终战胜封建制度、确立资本主义制度的强大革命武器。
然而,西方列强在我国开办机器工业的目的则在于经济掠夺,在于将我国经济纳入其殖民地、半殖民地轨道。
中华民族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在经济条件尚不充分的条件下,开始兴办机器工业,使抵御西方列强侵略和瓦解本国封建统治基础的物质力量在日积月累中形成。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环境造成我国机器工业先天不足、后天失调。
然而,机器工业得到越来越多具有远见卓识的爱国志士的欢迎和支持。
他们纷纷将投资工业作为爱国、救国的实际行动,推动机器工业在不断排除阻力中得以发展。
其中,从咸丰十年至光绪二十年(1860—1894)大体为机器工业的产生时期;光绪二十一年(1895)至1919年则为机器工业的初步发展时期。
第一节中国机器工业的产生(1840——1894)
外资工业的入侵
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开始在我国创办便于对华经济掠夺和多方面控制所需要的船舶修造、加工工业和租界内为其生活服务的公用事业。
与此同时,还开办了一些小规模的轻工业。
(一)船舶修造业最先出现的是由英国人柯拜于道光二十五年(1845)在广州黄埔设置的柯拜船坞,专事船舶修理。
其后,西方列强相继在上海、厦门、香港、福州等沿海口岸地区建立船舶修理厂或修造厂,到光绪二十年(1894)有名可稽的厂累计约达39个,大多为英国资本家所经营。
其中,规模较大的有:
1.香港黄埔船坞公司。
该公司由英商怡和洋行与大英轮船公司、德忌利士轮船公司合伙筹资24万元,于同治二年(1863)创办于香港。
创办伊始即收买了柯拜船坞公司。
其后,该公司不断扩充实力,增殖资本。
在激烈竞争中,它先后吞并了阿白丁船坞、何伯船坞、於仁船坞公司、桑兹船台和环球船坞公司,到光绪初年已垄断了香港、九龙、黄埔地区的船坞修造业。
光绪二十年(1894)年,其资本已达156.25万元。
2.祥生船厂。
该厂由英商和记洋行于同治元年(1862)创办于上海浦东。
后在英人格兰特等人经营下,迅速发展为拥有大型船坞和机器厂的大型企业,并于光绪十七年(1891)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达80万两。
该厂不仅修理各种船舶,而且制造多种小型货轮、汽船、拖船,有时甚至为清政府承造浮江炮艇、水雷艇等军用船只。
仅据《捷报》零星记载,自光绪五年至光绪二十年(1879—1894)已造各色船只约40艘。
自光绪十七年至二十年(1891—1894),年纯利与资本的百分比达17.5%—17.9%。
①3.耶松船厂。
该厂由英商佛南于同治四年(1865)创办于上海虹口。
它长期租用浦东的两个船坞,下设若干分厂,能修理各种船舶并能制造汽船、客货船、拖船、小炮船等。
光绪十八年(1892)改组为有限公司,资本为75万两。
其第一年度纯利与资本的百分比为13.5%,第二年即升至21%②。
这些企业,便利了英国对华经济掠夺和垄断航运业,同时又在数十年间垄断了我国的轮船修造业,攫取了高额利润,排斥、压抑了我国船舶修造业的兴起与发展。
(二)加工工业这是列强为便于掠夺原料、推销商品的产物。
在十九世纪后半叶,外资在华企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其中,以掠取原料而经营的加工工业为主,以推销商品而经营的加工工业较少。
其主要加工工业有:
1.砖茶制造业。
砖茶是俄国从中国攫取的重要商品。
早在汉口开埠后,俄国商人即在同治二年(1863)投资设立“顺丰砖茶厂”。
最初用手工制造,10年后陆续使用机器生产。
其后,机器制茶厂陆续开办,到光绪朝中期以后,汉口已有“阜昌”、“新泰”等若干大型砖茶工厂。
汉口砖茶出口量到光绪二十一年(1895)达35.4454万担,主要输往俄国。
此外,俄国还在福州、九江等茶叶出口地相继设立几个规模较小的分厂,如“九江新泰砖茶厂”、“九江顺丰砖茶厂”和福州的若干工厂等,从而基本垄断了这些地区砖茶生产。
其间,虽偶有英商等开办砖茶厂,但均无力取代俄商地位。
俄国在华砖茶业由于采取机器生产,产品成本低,又享有子口税,致使我国旧式砖茶制造业每况愈下。
①孙毓棠:
《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20—26页。
②同上书,第26—36页。
2.机器缫丝业。
生丝是列强掠购的主要商品,出口量逐年增加。
为使中国发展机器缫丝业,增加产量,以便运销欧美从事丝织,英商怡和洋行于咸丰十一年(1861)在上海创办了第一家机器缫丝厂①。
其后,光绪四年(1878)美商“旗昌丝厂”试办成功,大型机器缫丝厂“怡和”、“公平”、“纶昌”、“信昌”、“瑞纶”、“乾康”等相继在上海开办。
其间,旗昌丝厂于光绪十七年(1891)归法商接办,改名“宝昌丝厂”;“乾康丝厂”成立不久即售予华商,因此,到光绪二十年上海共有外国丝厂7家。
估计资产达530万元②。
光绪三年(1877),德商在烟台也设立“缫丝局”,从事机器生产。
3.其他。
主要包括制糖、制革、轧花、打包等业。
制糖业:
先后有英商怡和洋行于光绪元年(1875)在香港设立的“中华火车糖局”和太古洋行于光绪九年(1883)在香港设立的“太古糖房”。
中华火车糖局还于光绪四年(1878)始在汕头设立分厂。
它们从华南和南洋掠取原料,从事机器生产,产品运销欧美并部分返销中国市场。
制革业:
英商于光绪二年(1876)始在汉口开办压革厂,用机器压缩皮革,减少了运费,便利了出口。
光绪元年仅出口皮革5319担,光绪三年即增达5万担。
光绪七年(1881),英商还曾在上海设立熟皮公司进行生产,但不久毁于火。
轧花业:
日本、欧美等国商人不顾中国政府一再禁阻、抗议,强行于光绪十四年(1888)在上海浦东设立“上海机器轧花局”,英商祥生厂在浦东设机轧花等。
打包业:
有“隆茂洋行”、“平和洋行”、“德隆洋行”,自咸丰十年(1860)以来先后设立于上海、天津、汉口、重庆等地的打包厂,便利了皮革、羽毛、猪鬃、毛皮、棉花等原料出口。
此外,为出口加工蛋品、樟脑、茶叶、油料、毛绒等企业和为便于推销商品所设立的加工工业也间或出现。
如,德商瑞记洋行于光绪十九年(1893)在上海浦东修建有三个火油池,可储煤油2500吨,并附设油箱制造厂,以便销售。
此后,汕头、厦门、九龙等地继有火油池及油箱制造厂出现。
又如,为了推销鸦片,它们还在香港、厦门等地设立鸦片制造厂等。
(三)小型轻工业
这些轻工企业大部分集中在上海。
从道光二十年到同治末年,首先有一批食品加工、化学工业和印刷业问世,包括了面包制造、面粉加工、制药、酿酒、汽水、制酸及金银熔炼、砖瓦及锯木和印刷诸多种类。
其中,老德记药房、江苏药水厂、点石斋石印局等,后来都发展成规模较大的企业。
光绪六年(1880)前后,外商曾在上海形成一个投资热潮,相继有制冰、火柴、肥皂、造纸、玻璃制造、铁器制造、家具制造等企业出现。
火柴制造业中的“燧昌自来火局”、造纸业中的“华章造纸厂”、木材加工业中的“祥①采孙毓棠说。
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67页注③。
②孙毓棠:
《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238—341、244页。
泰本行”等规模较大。
自光绪朝中后期,外资企业再次大幅度增加。
其中,以生产多种饮料著称的“泌药水厂”、制药业中的“屈臣氏药房”、生产啤酒的“福利公司酒厂”,以及“美国烟草公司”、“上海水泥公司”等,在当时都颇具规模。
这些企业的产品不仅供销上海,而且销往我国各口岸、城镇,并深入到广大农村。
与此同时,外国资本还先后在汉口、牛庄、厦门、福州、广州等地兴办过制冰、铁锅制造、豆饼加工、金银提炼等工业,并多次强烈表现出在我国投资棉纺织业和采矿业的企图。
到甲午战争之前,外资在华投资的轻工业种类日渐增多,并呈现逐渐扩大的趋势。
(四)租界中的公用事业
这类企业主要集中在上海。
同治三年(1864),英商在“公共租界”始设“大英自来火房”从事煤气生产。
最初资本10万两,至光绪二十年(1894)已增至20万两。
煤气出售量达4889万多立方英尺。
1866年,法商在“法租界”也建立“自来火行”,规模较小,后因经营不善,于光绪十八年(1892)被大英自来火房吞并。
光绪九年(1883),英商在公共租界建成上海自来水公司,最初资本7.5万英镑,到光绪二十年增至14.4万英镑。
该公司不仅对租界供水,并延伸到上海县城边,一昼夜可供1675万加仑。
光绪八年(1882),英商创设上海电光公司,开始架设电灯。
后因经营不善,于光绪十四年(1888)改为新申电气公司,光绪十九年(1893)又由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接办,改为工部局电气处。
此外,天津开辟租界后,英商集股于光绪十五年(1889)也开办了一个煤气公司。
外商在租界开办公用事业,目的在于改善其生活、工作环境,使其享受到在本国同样的优越条件。
但同时由于自来水、电灯、煤气灯等设施的建立,也开始改变了旧城市的面貌。
到甲午战争前夕,外国资本在我国开办的企业达191个,其中船舶修造和各种加工工业占到总数的60%①,且大多分布在以上海为中心的东南沿海口岸和长江流域的汉口。
外资企业投资总额估计约达2800万元②,利润一般在10%至24%之间,雇佣工人约达34000人,占当时我国工人总数的34.6%至37%③。
应当指出,外资在华设厂是没有任何法律或条约依据的侵犯我国主权的行为。
愚昧、软弱的清政府初则放任、迁就;继则在民族工业初步发展之际试图阻抑外资在华设厂。
但这种阻抑除少数成功外,大多失败。
列强仍蛮横设厂,我行我素,并进而图谋攫取在我国设厂的法律权利。
外资企业依靠其种种特权和先进的技术设备,残酷剥削中国人民,攫取丰厚利润,阻碍与压抑着我国民族工业的兴起与发展。
但在它的企业中却产生了我国最早的产业工人。
它依靠机器生产迅速提高生产率和成品质量、获取高额利润、改善人们生活的现实,又在相当大程度上激起中国人民学习西方、投资近代工业的愿望和热情。
①汪敬虞:
《十九世纪外资对中国工矿企业的侵略活动》,《经济研究》1965年第12期。
②孙毓棠:
《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247页。
③同上书,按第1201页统计表计算。
中国机器工业的兴起
自同治初年,清政府开始主持创办军事工业;同治末年倡导兴办民用工业,与此同时,民间机器工业也陆续出现。
此后二三十年间,我国机器工业逐渐发展,至甲午战争前已初具规模。
(一)清廷创办的军事工业
嘉、道之际,我国制造军器、火药、战船的技术已大大落后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
鸦片战争爆发后,领导抵抗英国侵略的开明官员林则徐等人已明确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思想,并在爱国官绅、知识分子支持下试造新式船炮,进行了可贵的实践。
不幸,由于战争的失败,腐朽的封建统治集团奢靡苟安,中断了它的发展。
咸丰末年,清廷遭受到人民革命的沉重打击,尤被英法联军所重创,乃至出现京师沦陷,皇帝北逃的惨剧。
为加强封建国家机器,扑灭人民革命,提高国防实力,清皇朝中一部分正视现实的官员,倡导仿制西方船炮以自强,开始着手创办军事工业。
咸丰十一年十一月(1861年12月),两江总督曾国藩在安庆创办“安庆内军械所”,用手工制造洋枪洋炮及子弹、火药。
没有雇佣外国人,只是招募了一批有志于近代科技的知识分子,探讨西方科技,研究新式船炮并制成一艘小轮船。
不久,即派容闳赴美国购办机器,准备建立近代军事工业。
同治元年(1862),江苏巡抚李鸿章委派英国人马格里在松江城外创办“上海洋炮局”,用手工仿制炮弹、火药。
不久,形成由马格里和刘佐禹、韩殿甲、丁日昌分别主持的三个洋炮局。
同治二年(1863),马格里主持的洋炮局迁往苏州,改为“苏州洋炮局”。
马格里协助李鸿章从遣退的“阿思本舰队”上购回一批制造军火的机器设备,使炮局开始机器生产,仿制长炸炮、短炸炮和炮弹、枪弹。
安庆内军械所和上海洋炮局规模小、设备简陋,除马格里主持的炮局曾采用一些机器外,其余仍为手工生产,生产能力有限。
如安庆内军械所仿制的轮船“行驶迟钝,不甚得法”①,“新制之坐劈上炮,不甚合式”②。
尽管如此,但这却是中国经营近代军事工业的开端,体现了由手工业生产向机器大生产的过渡。
同治三年(1864),湘军攻陷太平天国首都天京,清朝统治暂时趋于稳定。
为了发展军事工业,清廷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引进机器设备、招揽技术人才,近代军事工业于是迅速兴起。
从同治三年以后的30年中,由清廷直接拨款或各省督抚自筹经费,共建立了规模不同的近代军用企业共22个之多,它们的简况如下表:
清廷创办近代军事工业简表(1864—1894)①
①《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27,第7—10页。
②《曾文正公手书日记》卷15,同治元年十一月十二日日记。
①资料来源:
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4册。
局名创办年创建人主要产品所在地江南制造总局1865曾国藩李鸿章枪、炮、子弹、火药、水雷、兵轮和机器。
设有炼钢厂。
上海金陵制造局1865李鸿章枪、炮、子弹、火药。
南京福州船政局1866左宗棠修造轮船。
福州天津机器局1867崇厚李鸿章枪、炮、子弹、火药、水雷,设有炼钢厂。
天津西安机器局1869左宗棠子弹、火药。
西安福建机器局1869英桂子弹、火药。
福州兰州机器局1872左宗棠枪、子弹、火药。
兰州云南机器局1872?
岑毓英炮、子弹、火药。
后停办再建。
昆明广州机器局1874瑞麟子弹、火药、水雷,修造小轮船。
广州广州火药局1875刘坤一火药。
广州山东机器局1875丁宝桢枪、子弹、火药。
济南湖南机器局1875王文韶枪、开花炮弹、火药。
长沙四川机器局1877?
丁宝桢枪、炮、子弹、火药。
成都吉林机器局1881吴大澂枪、子弹、火药。
吉林金陵火药局1881刘坤一火药。
南京浙江机器局1883刘秉璋子弹、火药、水雷。
杭州神机营机器局1883奕譞炮、枪、子弹、水雷等。
北京山西机器局1884张之洞火药。
太原广东机器局1885张之洞枪、炮、小轮船。
广州台湾机器局1885刘铭传枪、炮、子弹、火药。
台北湖北枪炮厂1890张之洞枪、炮、子弹、火药。
汉阳奉天制造局1894依克唐阿不详。
沈阳这22个局厂,规模较大的5个,即江南制造总局、金陵制造局、福州船政局、天津机器局、湖北枪炮厂。
除福州船政局专造轮船外,其余都能造枪、炮、子弹、火药,有的还能造轮船、机器,并设有炼钢厂;中型的有5个,即广州机器局、山东机器局、四川机器局、吉林机器局、神机营机器局,一般能造枪、子弹、火药,有的也能造炮。
其他12个厂局,规模较小,一般只能造子弹、火药,有的时开时停。
下面简要记述前4个较大的企业:
1.江南制造总局(简称“沪局”)。
曾国藩、李鸿章创建。
同治四年(1865)夏,由海关道丁日昌出面以6万两白银买下设在上海虹口的美商旗记铁厂及铜、铁、木料,再将丁日昌、韩殿甲主持的两个洋炮局和容闳买回的机器设备归并一处,成立“江南制造总局”。
局址初设虹口,同治六年(1867)迁至城南高昌庙,随着购、造机器增多,先后建成机器厂、木工厂、铸铜铁厂、轮船厂、锅炉厂、枪厂、炮厂、黑色火药厂、枪子厂、炮弹厂、水雷厂、炼钢厂、栗色火药厂、无烟火药厂及广方言馆、翻译馆、操炮学堂(后改为炮队营)和10余个附属机构。
这些机构和设备,使江南制造局成为能汲取西方科技知识、培养科技人才,具有综合生产能力的新式军工企业。
其产品主要分五类:
一枪支。
初期仿制旧式前膛枪。
同治十年(1871),开始仿制林明敦中针后膛枪。
光绪九年(1883),又加造黎意枪。
不久,林明敦式已陈旧,遂于光绪十七年(1891)改制快利新枪。
粗略统计,至光绪二十年(1894)共产各类枪51295支。
二大炮。
初期制造旧式劈山炮和生铜炮,同治十三年(1874)试制成功12磅前膛来福炮。
光绪四年(1878)设炮厂,开始仿制40磅子前膛快炮。
光绪六年至七年(1880—1881)又先后造成120磅子、150磅子乃至180磅子前膛大炮。
光绪十七年(1891)开始仿制全钢后膛大炮。
快炮重2吨多,炮弹重40磅;大炮短式的重48吨、长式重52吨,炮弹重800磅,大大提高了攻坚能力①。
到光绪二十年,共生产新旧各类炮共585尊②。
三弹药。
生产枪弹、炮弹种类甚多,既有本厂所造枪炮配套成品,也为从国外购进的枪炮配制弹药。
火药方面,先后试制成黑色火药、栗色火药和无烟火药。
此外还生产地雷、水雷。
到光绪二十年(1894),共生产各种炮弹枚;各种火药.5磅;各种水雷563具及大量子弹③。
四轮船。
同治六年(1867)始建轮船厂和船坞。
次年,造成第一艘木壳兵轮“恬吉”号(后改名“惠吉”)。
至光绪十一年(1885)先后造成兵船8艘及小型轮船7艘④。
其中,8艘兵船的动力逐渐由400马力上升到2000马力,并造成两艘铁甲船,标志造船技术日益提高。
但由于经费不足,光绪十一年(1885)后,停止制造轮船,只从事修理南北洋各省船舰。
五炼钢。
光绪十六年(1890)前,钢材全靠进口。
为避免洋商哄抬物价,乘机敲诈及保证战争急需,遂于光绪十六年开始设炼钢厂,逐步建成15吨西门士炼钢炉和三吨炼钢炉各一座。
前者可日出钢20吨,后者日出钢3吨。
虽然所出钢材有限,但开我国自行炼钢、自产钢材之先河。
此外,到光绪二十年(1894)还生产车床、刨床245台,各种机器316具,并翻译了大量西方科技、文化书籍,培养了一批科技及企业管理人才。
2.金陵机器局(简称“宁”局)。
李鸿章于同治四年(1865)将苏州洋炮局迁至南京扩建而成,规模不大。
初期,仍由马格里主持。
马格里并非内行,且专横跋扈。
光绪元年(1875),他主持制造的大炮在大沽炮台连续爆炸。
他却对事故百般抵赖,遂被撤职。
此后,金陵机器局一直由中国人主持,不再任用洋人担任监督。
金陵机器局建立后,逐渐增添机器,并于光绪五年(1879)合并了乌龙山机器局,下设机器厂3座,翻砂厂、熟铁厂、木作厂各2座和火箭分局、枪子机器厂及铁汽锤厂、拉铜机器厂等机构。
主要生产过山炮、后膛炮等多种口径大炮、炮弹、前后膛各种抬枪、枪子、水雷及炮车和其他军用品。
生产数量不详。
据刘坤一在光绪二十五年依据当时机器设备和产量计算“每年可造后膛抬枪一百八十枝,两磅后膛炮四十八尊,一磅子快炮十六尊,各项炮弹六万五千八百颗,抬枪自来火子弹五万粒,毛瑟枪子弹八万一千五百粒”
①孙毓棠:
《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299—303页。
②同上书,据第293页表统计。
③同上书,据第293页表统计。
④同上书,第286页。
①。
此外,还造成2艘小轮船。
3.福州船政局(简称“闽”局)。
左宗棠于同治五年(1866)创办于福州马尾山下。
亦称马尾船政局。
左宗棠调任陕甘总督后,由沈葆祯接办。
该厂机器设备购自法国,先后建成铁厂(包括锤铁,拉铁二厂)、水缸厂、轮机厂、合拢厂、铸铁厂、铜厂、储材厂、钟表(仪器)厂、打铁厂、转锯厂、木模厂、砖窑、铁肋厂、鱼雷厂等②。
此外,还建有船坞、学堂、绘事院和艺圃,培养轮船制造和驾驶人员及技术工人,并向欧洲派遣留学生。
初期,聘法国人日意格、德克碑为正副监督,及多名法国技师进行技术指导。
同治七年(1868)初,开始兴造轮船。
同治八年,第一号轮船“万年青”号下水。
其后到同治十三年(1874)在日意格任职期间,共造船15艘,均为木质轮船。
其中,除“扬武”号马力较大(250匹)、配炮多(13门)外,其余马力均在70匹左右,火炮3至6尊不等,且舱位较大,实为武装商船。
光绪元年(1875),按约遣退洋人,开始自行设计制造兵舰,至光绪二十年(1894)共造成轮船18艘。
除前4艘仍为木肋兵轮外,其他均为铁肋或钢甲;马力由150匹上升到75O匹,最高达2400匹;速度由每小时4O里逐渐上升到110里①,提高了船舰战斗力,显示了造船水平的提高。
其中,光绪十四年(1888)下水的双机铁甲兵舰“龙威”号(后更名“平远”),配置“康邦式”轮机两副,马力2400匹,标志该局造舰技术和工艺达到了更高水平。
光绪十二年(1886),始设鱼雷厂,由出洋归国学生陈才鍴开始试造鱼雷。
4.天津机器局(简称“津”局)。
是清皇朝急于建立由中央直接控制的军工企业的产物。
由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于同治六年(1867)创建于天津。
初称“军火机器总局”,同治九年改称“天津机器局”。
是年冬,由直隶总督李鸿章接管。
光绪二十一年(1895),改称“北洋机器局”。
光绪二十六年被八国联军毁坏。
津局经历年扩充,逐渐建成铸铁厂、熟铁厂、锯木厂、机器房、碾药厂、洋枪厂、枪子厂、电气水雷局、火药库、栗色火药厂和炼钢厂等机构,成为北方最大的军火工厂。
津局分东、西两局。
西局在城南海光寺,规模较小;东局在城东8里大直沽东北,规模较大。
以上诸机构分隶于两局。
其中,东局以制造火药、洋枪、洋炮、各类子弹、炮弹和水雷为主,并附设有水师学堂、水雷学堂和电报学堂。
光绪十七年(1891),始设炼钢厂,两年后投产。
西局则以制造军用器具和开花子弹为主,也制造炮车器具、电机、电引及挖河船等,并于光绪七年(1881)制成两艘130马力的布雷艇。
天津机器局生产状况无系统资料,据近人统计,从同治九年(1870)李鸿章接办至光绪八年(1882)已生产火药610万磅,枪子1607万多粒,炮弹40多万枚,铜帽29746万颗①,各式大小水雷、地雷3000具②。
光绪十二年(1886)时人记载:
机器局“每年可制枪炮火药一百万磅,铜帽五千万粒,大小炮子数万颗,毛瑟枪子五百万粒,其余各种水雷、电线及轮船机器之属,无不兼制”③。
于此可见一斑。
①《刘忠诚公遗集·电奏》卷1,第58页。
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34页。
②孙毓棠:
《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95—399页、443页。
①据孙毓棠:
《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422—423页统计表。
①王尔敏:
《清季兵工业的兴起》,第88页。
②引自李时岳、胡滨:
《从闭关到开放》,第87页。
各地兴办的军事工业,经费全部由官方支出,管理人员由官方任命,企业所有权、管理经营权归之官府,是典型的封建官办企业。
它们生产的产品基本上不是商品,不进入市场,而是由政府调拨。
生产中虽然不能不考虑成本,但基本是以满足封建统治集团的军事、政治需要为前提,价值规律不起主导作用。
但是军事工业已普遍采用大机器生产,开始实现由手工生产向机器生产的重大变革,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这些企业虽然还没有近代意义的资本家,却已采用雇佣劳动,产生了一批进行大机器生产的工人,并锻炼、培养了中国第一批近代科学家和技术人员,并翻译、传播了西方科学文化。
军事工业制造的枪、炮、弹药、军舰等武器、装备,开始改变我国武器、装备陈旧、落后局面,逐步实现了军队由冷兵器向热兵器的转变。
这固然加强了封建统治集团控制的国家机器,便于镇压人民革命,却也增强了国防实力,在近代反侵略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清廷倡导与控制的民用工业
鸦片战争后,外国廉价工业品依持特权大量倾销中国,造成“进口洋货日增月盛”,“出口土货年减一年”①的严重局面。
抵制洋货倾销,维护民族权益的需要,呼唤着民用工业的诞生。
与此同时,正在兴办的军事工业也不可能长期单独存在与发展。
它既需要获得原料、燃料的供应以及交通运输业的配合;也需要巨额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清朝 后期 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