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学技术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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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科学技术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和局党组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安排,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查找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思路,现制定市科技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实践特色的要求,紧密联系科技工作实际,着力提高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着力转变不利于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破解难题的能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推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科技事业的新跨越。
二、整改落实的项目、目标和措施
(一)统筹协调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科学发展
整改目标:
完善科技政策制定和落实,统筹整合全社会科技资源,建立沟通更加顺畅的科技工作联动机制,促进科技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整改措施:
1、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推动自主创新政策制定和落实
(1)落实已出台的鼓励自主创新政策。
继续做好《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以及《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宣传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抵扣等优惠科技政策。
(分管领导:
孔曙光;责任部门:
体系创新处;完成时间:
长期)
(2)加快相关政策出台步伐。
尽快出台《厦门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和《厦门市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科技平台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设,提高我市科学仪器设备资源的全面、高效利用。
(分管领导:
孔曙光;责任部门:
体系创新处;完成时间:
2009年8月31日)
(3)继续研究制定有利自主创新的政策。
根据8月份市委、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制定完善促进我市自主创新的有关政策和实施细则,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政策的落实工作。
抓紧推进《厦门市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办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分管领导:
孔曙光、李建国;责任部门:
体系创新处、社会科技处;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2、做好2007-2008年度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成立科技进步考核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全面部署我市考核工作。
按照考核工作要求,指导我市六个区做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分管领导:
李建国;责任部门:
社会科技处;完成时间:
2009年8月31日)
3、加强科学普及工作和科技宣传工作。
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科学知识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快科技重要战略位置的公众认知进程。
(分管领导:
李建国;责任部门:
社会科技处、综合处;完成时间:
长期)
4、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注意做好与市委、市政府、省科技厅和国家科技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衔接,做到加强沟通,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科技部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进一步理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渠道。
着手发挥好设立在我局的几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将其作为完善和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的重要抓手和重要的切入点,取得各部门对科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利于各项工作的推动和实施;落实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制度,加强对区科技工作的指导。
对区科技工作要多了解、多过问、多帮助和多研究,更好地发挥区科技局在宏观科技决策中的参与度。
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加大对区科技服务的能力建设,特别是对科技工作相对薄弱的区的支持力度。
局机关到各区调研时,要及时通告,取得区科技局的配合和支持。
(分管领导:
局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责任部门: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完成时间:
长期)
(二)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整改目标: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兴产业,集合科技资源和政府财政资金,建立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共性技术和技术难题,力争在具有优势和特色的领域取得突破,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整改措施:
1、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质量,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咨询、服务、申报、评审、认定管理程序,健全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强化对中介机构的辅导、评估、检查工作。
2009年,实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使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360家以上,力争实现400家。
(分管领导:
孔曙光;责任部门:
高新技术处;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2、引导和支持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走先进制造道路,推动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通过组织重大科技平台、重大产业科技创新项目、联合科技攻关、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措施,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调整产品结构、壮大研发队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电子、机械、化工等产业持续又好又快发展的后劲。
(分管领导:
孔曙光;责任部门:
高新技术处;完成时间:
长期)
3、大力发展新兴产业。
培育发展光电、软件、生物与新医药、科学仪器仪表、新材料、集成电路设计、电力电器、太阳能光伏、工业设计与创意和射频识别等十大新兴产业,着力培育完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有步骤地引导、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打造高新技术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分管领导:
孔曙光;责任部门:
高新技术处;完成时间:
长期)
4、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继续做好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的申报工作;推进我市视听通讯、钨材料、软件、半导体照明、电力电器五个国家特色产业基地以及光电显示产业集群的建设,引导重点项目和企业向特色产业基地聚集,形成具备大规模生产能力和高水平研发能力的核心区域,以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中小型企业发展,形成产业链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结构合理的产业集群。
(分管领导:
孔曙光;责任部门:
高新技术处;完成时间:
长期)
5、继续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平台。
除做好已建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外,今年要继续建立一批新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1)厦门工业设计中心。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科技合作处;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2)华侨大学厦门工程技术研究院(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科技合作处;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3)厦门食品科技孵化器(分管领导:
李建国;责任部门:
社会科技处;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4)华电研究院(分管领导:
孔曙光;责任部门:
高新技术处;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5)创新工程师培训中心(分管领导:
孔曙光;责任部门:
体系创新处;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三)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整改目标:
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创新型企业为载体,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整改措施:
1、深化创新型企业示范和试点工作。
近期重点做好第四批创新型示范企业、试点企业和种子企业的推荐评审工作(分管领导:
孔曙光;责任部门:
体系创新处;完成时间:
2009年10月)
2、不断加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工作力度。
在巩固光电子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基础上,积极做好船舶、水暖橱柜及卫生洁具和运动器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组建工作。
(分管领导:
孔曙光;责任部门:
体系创新处;完成时间:
2009年7月31日)
3、整合科技资源,全面启动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组建工作。
在完成厦门产研院装修的基础上,尽快完成产研院的组织架构设立,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研究,提升我市产业水平,增强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分管领导:
孔曙光;责任部门:
体系创新处;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4、编制产业技术路线图。
针对战略性(或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创新平台(包括各类重点实验室)、特色产业基地等,研究制定我市产业技术路线图,着重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
近期重点完成太阳能光伏产业、海洋药源和工程机械产业技术路线图的编制工作。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发展计划处;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5、推动面向中科院系统的院地合作和面向全国重点理工大学的市校合作,建设中科院厦门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承接和转化高校、科研院所的高技术成果,使其在厦产业化。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科技合作处;完成时间:
长期)
6、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推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引导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步伐,鼓励科技人员开展发明创造,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进一步增加。
(分管领导:
徐文东;责任部门:
知识产权局;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四)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整改目标:
健全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科技计划体系和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企业创新研发资金等管理办法,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协调衔接,提升管理效能和水平,提高科技的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科技资源的集成与共享。
整改措施:
1、修改完善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围绕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管理新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修订和制定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推进依法行政和计划管理制度化,保障科技计划管理的公开和公正。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发展计划处;完成时间:
长期)
2、进一步完善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建立项目通报和查询制度,加强信息共享。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发展计划处;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3、编制2010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按照科学发展的思路,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申报要求。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发展计划处;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4、进一步完善科技项目网络评审制度。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发展计划处;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5、进一步完善专家工作机制。
调整充实专家数据库,通过充分发挥包括战略专家、不同领域行业专家的论证和咨询作用,避免专家咨询的形式主义。
规范专家参与计划项目管理、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建立回避、信用和专家咨询意见反馈制度等措施,更加有效地发挥各类专家在科学化、民主化决策中的作用,使专家的论证咨询工作更加客观、公正。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发展计划处;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6、加强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的信用建设。
逐步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相关人员的信用体系,对包括管理人员、承担单位、项目承担人、中介评估机构等进行信用评估和管理,加大对“人”的评估管理,对信用度高,承担项目执行情况好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局的各类业务中给予优先支持。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发展计划处,各业务处室配合;完成时间:
长期)
7、继续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重视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开展科技项目监理工作,督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按照要求进行实施。
同时,建立健全科技经费投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加强科技投入绩效评估工作。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发展计划处,各业务处室配合;完成时间:
长期)
(五)加强对台科技交流与合作
整改目标:
发挥科技的先行先试作用,以建设“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为核心,充分利用我市对台科技优势,积极开展对台科技合作交流,力争成为两岸科技交流的试验区和台湾产业转移的首选地。
整改措施:
1、编制“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规划方案。
不久前,国家科技部发文市政府将厦门市列入建设“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首个城市,支持厦门市先行先试开展对台科技合作工作。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科技合作处;完成时间:
2009年8月31日)
2、整合全市对台科技交流合作优质资源,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资源和政策,全面推动“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科技合作处;完成时间:
长期)
3、推进与台湾光电子、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生物科技、动漫游戏等优势产业的对接,积极承接台湾产业的新一轮转移,形成与台湾产业的分工合作,进一步确立厦门市对台科技合作交流排头兵地位。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科技合作处;完成时间:
长期)
4、发挥先行优势,出台鼓励政策,重点吸引一批台资企业以及台湾工研院、资策会、拓墣研究所、台湾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台湾著名科研与科技中介机构在厦设立研发机构和办事处,提高为在厦台湾科技企业的服务水平。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科技合作处;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5、发挥试验区作用,引进台湾科技金融。
借助台湾金融资本和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建立台资或合资科技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改善我市科技风险投资业落后的局面,达到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的目的。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发展计划处、科技合作处;完成时间:
长期)
6、通过发挥厦门—台北科技产业联盟作用以及举办海峡两岸光电论坛等具有影响力的两岸产业技术和学术交流论坛,加强对台科技招商引资和学术交流,进一步促进两岸科技界和企业界的沟通合作。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科技合作处、市新兴产业促进中心;完成时间:
长期)
(六)狠抓服务企业机制建设
整改目标:
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切实帮助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解决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整改措施:
1、编印出版应对金融危机科技政策手册,以问答形式,为企业申报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惠政策兑现等科技业务申报、办理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南。
(分管领导:
李伟华;责任部门:
各业务处室;完成时间:
2009年8月)
2、加大对国家、省市技术创新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把政策要素向企业集聚,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创新政策。
(分管领导:
孔曙光;责任部门:
体系创新处;完成时间:
长期)
3、做好金融支撑服务。
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融资机制和平台,通过风险投资、担保贷款、社会融资等手段支持科技企业,改善企业发展投融资环境。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发展计划处;完成时间:
长期)
4、整合资源为企业提供特色服务。
开展科技情报咨询、查新服务,开展创新方法、产业技术路线图等培训。
(分管领导:
徐平东、孔曙光;责任部门:
发展计划处、体系创新处、市科技情报所;完成时间:
长期)
(六)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整改目标:
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吸引海内外创新人才来厦或为厦服务,重点做好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和服务等工作,切实改变创新人才不足、高层次人才缺乏的现状。
整改措施:
1、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厦门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分管领导:
孔曙光;责任部门:
综合处,配合:
发展计划处;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2、认真完成省杰出科技人才和市拔尖人才的推荐工作。
(分管领导:
孔曙光;责任部门:
综合处;完成时间:
2009年8月)
3、积极申请“科技部创新方法工作试点市”。
(分管领导:
孔曙光;责任部门:
体系创新处;完成时间:
2009年8月)
4、大力引进海内外创新人才。
依托院地合作、市校合作大平台,引进全国高校专家教授,吸引高素质大学生和研究生。
加强与中国科学院的合作,建设好中科院厦门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积极引进中国科学院的高层次人才。
抢抓国际金融危机机遇,引进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科技合作处;完成时间:
长期)
5、强化创新人才的扶持服务。
加强对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一批创新团队,给予3-5年连续稳定的创新经费支持,着力培养科技领军人物和创新型企业家。
(分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发展计划处;完成时间:
长期)
6、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和创新方法培训,为企业培养创新型人才。
(分管领导:
孔曙光;责任部门:
高新技术、体系创新处;完成时间:
长期)
(八)加强内部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
整改目标:
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形成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修改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切实提高领导班子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责任领导:
李伟华;责任部门:
综合处、直属党委办;完成时间:
长期)
2、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对局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进一步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并印发《厦门市科技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和管权。
(主管领导:
李伟华,协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综合处;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
提升改造电子政务的软、硬件环境,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主动更新科技网上各栏目内容。
(主管领导:
李伟华,协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综合处;完成时间:
长期)
4、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着力解决一些机关公务人员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精神状态不佳、服务意识不强、工作纪律松弛等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2009年我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取得新成效。
(主管领导:
李伟华,协管领导:
孔曙光、李建国;责任部门:
综合处、监察室;完成时间:
长期)
5、加强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交流、使用力度。
稳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有关制度,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建设,加大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有计划地进行干部的调整和交流,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实现我局干部的良性发展。
(主管领导:
李伟华,协管领导:
孔曙光;责任部门:
综合处;完成时间:
长期)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着力筑牢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把党的纪律作为自己言行的准则,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的模范行动维护好党的形象。
(主管领导:
李建国;责任部门:
监察室;完成时间:
长期)
7、更好地关心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和身体健康,组织开展适合老同志的户外活动;及时通报科技工作情况。
(主管领导:
李伟华,协管领导:
孔曙光;责任部门:
综合处;完成时间:
长期)
8、进一步改善局机关办公环境工作条件,修缮局乒乓球室,设立健身室。
(主管领导:
李伟华,协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综合处、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完成时间:
2009年12月)
9、改善机关大院管理,修订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为直属单位和区科技局到局机关办事提供便利条件。
(主管领导:
李伟华,协管领导:
徐平东;责任部门:
综合处、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完成时间:
2009年7月)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整改落实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李伟华同志负总责,分管局领导牵头负责,有关业务处(室)、部门具体承办。
各分管领导要整合资源,协调各方,将整改措施具体分解落实到主要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并加强督促指导。
各业务处(室)、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扎扎实实抓整改、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
要根据负责整改的内容,认真制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保证整改措施有人抓、有人管。
2、突出实践特色。
紧紧围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把整改工作放到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去谋划和推进,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要把整改工作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结合起来,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来检验整改工作。
3、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要正确处理整改工作与当前其他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到统筹兼顾,两不误、两促进。
确因特殊情况整改措施不能落实时,相关责任人、责任部门要分析原因、说明理由,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具体对策建议,以便做出调整,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4、强化督促检查。
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全面把握局机关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对局属各单位整改落实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确保科技局系统整改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5、主动接受监督。
有关整改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委第九指导检查组报告。
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及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整改落实情况由局综合处继续督促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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