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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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现场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提高工程质量和便于监督管理,按照工程管理过程中强化验收、完善机制、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完善体制强化管理。
一、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的报审制度
1、开工前施工单位将经本单位内部技术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
2、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将审核结果书面回复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审查对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否有可靠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制定质量、安全预控措施。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一经审定,即作为施工的依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各存一份。
结合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组织现场综合控制。
二、开工申请报审制度
1、在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测量放线等前期准备工作均已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开工申请报监理单位。
2、收到开工申请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按时开工。
承包人必须按图纸、招标文件、合同及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出现安全、质量问题或有隐患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严重情况,向总承包人罚款500至5000元。
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加倍罚款。
重大安全隐患在限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建设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
施工中若质量监督部门对承包人处罚后,发包人按罚款数额再次处罚,并记录其不良行为。
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原因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将该单位清出现场,不予结算工程款。
三、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凡是隐蔽工程,均必须填报《隐蔽工程验收申请》报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所有隐蔽工程均应有影视资料或照片)。
否则,不予计量,不支付工程款,造成损失自负。
报验时可按施工段、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依次填写。
所有隐蔽工程均为监理“见证点”。
监理考核一次报验合格率,并辅以经济制裁手段;两次报验不合格,罚申报单位500元,未经报验或验收不合格而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总承包单位1000元/次/项。
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未经报验而私自隐蔽的工序进行抛开检验的,施工单位必须全力配合,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
四、工程质量的巡视检查和旁站检查制度
在工程正常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接受并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
施工全过程,监理人员要进行旁站检查,进行全过程监理,施工单位应接受并配合检查。
监理旁站记录应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签字认可。
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下发后,施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毕,每一处罚款100元。
不及时进行书面回执每一份罚款100元。
同样的问题出现两次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罚总包单位500元/次。
2、施工单位必须成立质量领导班子。
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并制定质量保证措施,配备质检人员,强化自检功能。
加强职工质量意识教育,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建设单位在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后一周内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综合验收。
五、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管理制度
1、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的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
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
如果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认为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的文件以及施工单位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
2、对于进口的材料设备、半成品、构配件及关键施工部位所用的材料,则应进行全部检验。
3、凡标示不清、对质量保证资料和材料质量有怀疑、与合同规定不符、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可靠性的材料等,均应全部检验。
第四条、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标准与管理规程》的规定,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的构件和非均质材料,应酌情增加取样的数量。
4、对于某些材料及现场配制的制品,如砂浆等的配合比,一般要求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的标准后方准施工。
5、主要设备及材料订货前,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应重点检查工程上所采用的主要设备和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规格、型号和质量标准,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准定货。
6、主要装修材料及建筑配件订货前,施工单位应提供样品(或看样)和有关订货厂家情况以及单价等资料,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核查,经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订货。
7、与本工程无关的材料、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不准进场堆放。
8、甲方提供的材料,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师共同签收,签收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按原厂同质量进行购买,建设单位享有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9、各种材料进场需报验,保证资料齐全有效方可入场,报验合格(保证资料齐全,监理见证,取样检测合格)的准予用于工程当中,否则不得进场使用。
材料进场后不及时报验而用于工程当中,罚总承包单位1000元/次,该部分工程作为不合格工程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总包单位负责。
六、工程例会制度
1、每周四下午召开一次周例会,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召开一次月总结例会,每季最后一月的25号召开一次季度例会,6月30日和12月30日召开一次半年总结会,次年元月5日召开一次年度总结会。
2、组织人:
第一次周例会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参建单位参加,其余会议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各个参建单位参加。
3、参加人员:
第一次例会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资料员参加。
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员、资料员参加。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参加以及相关的参建单位负责人参加。
以后的生产例会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各单位参加人员不变。
4、会议地点:
工程项目部一层会议室
5、会议内容:
(1)、各单位汇报总结本周(月、季度、半年、年度)工作情况,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控制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并研究确定解决方案。
(2)、上报下周(月、季度、半年、年度)工作计划及要求。
(3)、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创新进行研讨和试点。
(4)、对试点情况的总结研讨。
6、会议纪律:
(1)、各单位参加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提前10分钟签到,严禁代签。
(2)、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不得代为参加。
七、现场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20元,安全帽不符合标准的每人次罚款10元,不佩戴胸牌罚10元,牌号不符的每人次罚10元,屡教不改的不予进工地。
2、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的罚1000元。
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的罚500元。
安全网未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罚500元,并责令整改。
3、每有一人末系安全带的罚50元。
每有一人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的罚30元,安全带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条罚20元,并立即停止作业,整改后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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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防护每一处无防护措施的罚200元,每一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罚100元。
防护措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罚60元。
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小于10m)少一道平网的罚100元,并责令补齐。
5、预留洞口、坑井防护每一处无防护措施,罚款200元,防护措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处罚60元。
每一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罚100元,并责令整改。
6、通道口防护每一处无防护棚,罚200元,每一处防护不严,罚100元,每一处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的罚100元。
7、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每一处临边无防护的罚200元,每一处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要求的罚200元。
防护栏杆、警示杆必须涂刷黑黄油漆。
八、施工进度计划控制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总控进度计划:
该计划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编制,根据业主方的项目总的实施规划编制该工程项目的总进度目标控制计划和各个工程节点的控制计划。
该进度计划为该项目纲领性计划。
2、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
该计划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编制,根据《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中的节点进行细化分解,编制有效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
该计划必须细化到各个分部分项的检验批验收,各个分部工程的验收时间,单位工程及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间。
施工总进度计划上报时间为土方开挖前六个工作日,月进度计划第一个月计划上报审批时间为开工前3天,以后为每月25日上报本月总结和下月工程计划,周进度计划为每周五上午上报下周工程进度计划。
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后生效。
3、工程项目材料进场计划: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施工材料的总数量及进场时间计划,应包含每种材料的总数量和每次进场的时间和数量。
甲方供应的材料要求施工单位在使用前一个月申报材料计划并注明进场时间,有生产周期的材料要求在使用前两个月申请并注明进场时间。
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后生效。
4、工程项目设备进场及安装调试计划: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工程项目的设备进场的时间和数量及安装调试时间。
甲方供应的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在使用前一个月申报设备计划并注明进场时间,有生产周期的设备要求在设备生产周期前申请并注明进场时间。
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后生效。
5、工程项目劳动力计划: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施工项目工程总劳动力计划、月劳动力计划、周劳动力计划。
细化到每个分项工程满足工期要求的劳动力人数。
以及每个施工阶段的劳动力总人数。
此劳动力计划上报时间同施工进度计划。
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后生效。
6、甲方指定分包单位进度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
7、施工进度计划未按约定时间上报的每次罚款100元,不符合进度要求的计划重新编制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
返工两次以上的每次罚款200元。
九扬尘污染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
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二、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
三、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
四、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五、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应进行绿化、美化。
六、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
七、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八、规划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应采用预拌砂浆。
施工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
九、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一十、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专业队运输,建筑垃圾严禁凌空抛掷。
十、安全文明制度
为了确保各施工单位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以便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
工程开工前,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水方案、降排水方案、基坑支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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