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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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
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鲁政发〔2012〕49号、鲁政办字〔2013〕126
号等系列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加强内涵建设,以精品课程建设为抓手,大力提高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通过搭建课程平台,实施资源共享、示范引领,带动我省职业教育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培养大批与市场相匹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条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是:
校企合作,组建团队。
引导代表行业水平的先进企业共同开发课程,把先进的生产实践资源引入精品课程建设,并参与教学过程。
鼓励跨校组建课程团队。
参与单位(包括参与企业)都承担有具体建设任务。
服务产业,课程衔接。
专业核心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
搭建平台,共建共享。
建设“山东省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平台”,探索以用促建、共建共享、开放建设、动态更新的精品课程建设、使用与管理的有效模式。
加强管理,过程监控。
对立项的精品课程建设实施项目化管理,获得省财政支持的精品课程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建设任务,并申请验收,也可根据建设进展提前申请验收。
通过验收的精品课程应保持更新建设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建设目标
第四条从2014年至2020年,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立项建设2000门左右精品课程,其中,公共基础课立项建设100门。
使与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型产业相对应的优势、特色专业都拥有多门省级精品课程作支撑,以此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第三章建设内容
第五条实施课程体系与教学方法改革。
改革课程体系。
根据整体提升学生职业能力、人文素质和职业素养的培养目标要求,按照企业真实的技术和装备水平设计理论、技术和实训课程,系统构建专业课程体系。
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
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
改革教学内容。
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
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建立专业教学标准与国家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
按照科技发展水平、胜任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和职业资格标准设计课程结构和内容;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以真实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序化教学内容。
鼓励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工学结合特色教材。
创新教学方法。
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突出能力培养主线。
推动教学流程改革,依据生产服务的真实业务流程设计教学空间和课程模块;推动教学方法改革,通过真实案例、真实项目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探究兴趣和职业兴趣。
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
第六条加强课程团队建设。
组建课程开发团队。
课程开发团队校企融合、跨校组合、专兼结合、优势互补,能够代表全省先进水平。
团队带头人应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参与校企合作或相关技术服务,并在行业企业有一定影响。
团队成员(包括企业参与人员)都承担有具体建设任务。
实施课程负责人制度。
课程开发团队分工明确、协作有序,执行力强。
团队负责人要以高职高专院校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建设的整体规划、组织与实施。
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承担适当比例的教学任务,特别是主要的实践教学任务。
第七条加强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整合实践教学资源,建设精品课程生产性实训或仿真实训基地。
按照“理实一体”原则,建设真实、仿真的项目教室、现场教室等。
专业核心技能的训练项目都有对应的实训基地,按照真实环境真学真做掌握真本领的要求开展教学活动。
实训项目开出率达100%。
校企合作建设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
校外实习基地与校内实训基地统筹规划,布点合理,功能明确,为课程的实践教学提供真实的工程环境,能够满足学生了解企业实际、体验企业文化的需要。
第八条加强教学资源建设。
教学资源丰富,架构合理。
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设计、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学习测评、教与学互动等教学相关资料。
教学资源包含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全程授课录像,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依据课程标准建设包括案例、素材在内的数字化教学资源。
在专业课程中广泛使用计算机仿真教学、数字化实训、远程实时教育等技术。
建立虚拟企业、虚拟车间、虚拟项目等仿真教学环境,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课程建设可参考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建设理念。
第九条加强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建设。
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
建立以学生作品为载体,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为核心,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课程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多元质量评价机制。
完善由校外专家、行业企业专家、校内督导组及学生共同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
课程对应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获取率高,相应技能竞赛获奖率高。
第四章项目申报
第十条申报条件
1、精品课程建设计划面向全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学校。
2、精品课程建设立项优先面向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且我省应用范围较广的领域。
依托该课程获得技能大赛较好成绩、高职本科贯通培养专业的核心课程优先立项。
3、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学校均可申报精品课程建设:
申报课程具有建设基础。
建设方案体现高水平的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改革成果。
课程建设初具规模和成效,课程标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材料基本完善。
数字化教学资源在教师授课、布置作业、学生学习、复习等方面实际应用。
引入行业、企业标准,自主编写新教材,或具有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发、共建的专业课程和教材。
课程开发团队具有较强实力。
团队负责人教学效果好,具备双师素质;近五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主持教学改革项目、精品课程等。
专任教师有到相关行业、产业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经历。
具有较好的实践教学条件。
初步建成较为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或与社会、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共建紧密合作型实践教学基地,有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指导教师,每年接纳一定数量的学生实习实训。
近五年在使用中央财政、省财政支持资金中无异常现象,项目验收合格;使用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效率好的,优先予以支持。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包括“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精品课程申报书”和教学录像、课件、课程标准、校本教材、试题库、习题库、案例库等各类课程资源。
申报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精品课的学校从“山东省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平台”网站下载并安装“申报工具”。
课程申报团队通过“申报工具”,上传精品课程申报书、分类上传各种课程资源,完成课程资源的网络申报。
第五章项目管理
第十二条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负责精品课程建设的立项、检查、验收等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与承担精品课程建设任务的学校签订建设任务合同书,明确工作任务、建设进度和质量要求等。
立项课程开发团队负责人负责项目建设规划、任务落实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学校负责保障建设经费投入,督促课程建设进程,检查课程建设质量。
第十四条专项经费支持。
省财政给予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经费支持,工科类精品课程建设经费每门5万元,其它类精品课程3万元。
项目院校要切实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项目检查与结项验收。
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
实施项目建设中期检查,对达不到预设要求的项目,敦促学校落实整改。
建设期满,根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验收合格的授予“山东省精品课程”称号,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撤销项目,追回支持经费。
第十六条除省财政拨发的精品课程建设支持经费外,项目院校要承诺投入配套课程建设经费,保证精品课程的维护与共享。
第十七条省级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
凡申请省级精品课程评审的高职高专学校和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山东省高职高专学校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全省职业院校,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免费开放课程资源。
省级精品课程的课程标准、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资源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向全省职业院校免费开放,保证正常使用。
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同时职业院校和主讲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十八条精品课程建设是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各学校要按照方案要求,高度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认真规划,精心组织,保证精品课程的可持续发展,把精品课程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教学工作抓紧抓好。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精品课程申报表
2、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3、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精品课程网络教学资源建设技术要求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
2014年7月10日
附件1:
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精品课程申报表
课程名称
所属学校
所属专业大类
所属专业类
申报日期
山东省教育厅制
2014年7月
填写要求
一、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二、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三、涉密内容不填写,有可能涉密和不宜大范围公开的内容,请在说明栏中注明。
四、除课程负责人外,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填写每位主讲教师的详细信息。
五、本表栏目未涵盖的内容,请在“其他情况说明”栏中注明。
1.课程负责人
1-1
基本
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最终
学历
专业技
术职务
电话
学位
执业资
格证书
传真
所在
院系
通信地址(邮编)
教学与技术专长
社会兼职
工作简历(含在行业、企业的工作经历和当时从事工作的专业领域及所负责任)
1-2
教学
情况
近五年来承担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
1-3
技术
服务
近五年来承担的技术研发或技术服务(培训)项目及效果(含项目/培训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相关专业技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表彰/奖励或获得的专利(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
2.主讲教师情况
2⑴-1
基本
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最终
学历
专业技
术职务
电话
学位
执业资
格证书
传真
所在
单位
通信地址(邮编)
教学与技术专长
工作简历(含在行业、企业的工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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