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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不同划分的法律依据、种类、现实意义和缺陷
(2)按企业的规模大小划分企业
(3)按照企业活动的领域划分企业
(4)按企业的资产是否包含涉外因素划分企业
(5)企业法的概念与历史沿革
P7企业的分类
按照规模分类:
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
按照所有来分类就是: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私人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
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占重要的地位。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公有制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归集集体性质的单位所有或是劳动者集体所有。
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是指跨所有制界线组成的联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
私营(有)企业主要有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公司等。
从我国企业体制改革的方向观察,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将会逐步淡出企业群体,其立法也会失去存在价值。
按照企业组织形式来分类: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公司企业简称公司。
中国的公司不会有别的理解。
过去存在着半政府办企业性质的机构,现在分开了,没有了。
按企业的资产是否包含涉外因素划分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
P10企业法的概念与历史沿革
企业法是规定企业的法律地位、企业设立与组织形式、管理与运行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2章企业法律形式
P18企业法律形式的概念
企业的法律形式也叫企业的组织形式。
法律形式,就是企业依照不同的法律标准和条件所形成的组织形式。
P18企业法律形式的特征(识记)
(1)法定性。
企业的法律形式是由法律予以规定的。
(2)发展性。
企业的法律形式是可以发展变化的。
(3)配置内部组织结构。
决定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
(4)企业的法律形式表彰企业的信用基础,决定企业的法律地位和投资人的风险责任范围。
(5)企业的法律形式决定立法的体系和结构。
P19几种主要的法律形式
(1)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兴办的企业。
(最简单、最古老)
特点:
①投资人仅为一个自然人
②业主对企业事务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
③独资业主一般负税较少
④独资企业不取得法人资格
⑤企业虽业主的去世而结束
(2)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又称合伙或商事合伙),是指由二人以上按照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权益、共负盈亏的企业。
①有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合作参加组建,这同独资企业只有一位自然人投资兴办有区别
②合伙人之间在合伙之业务范围内形成法定的相互代理关系。
③普通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且合伙人要负连带责任,故法律上并无注册资本的要求。
④普通合伙企业虽然可已经债权人提起以破产方式了解业务进行清算,但法律并不免除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
(3)公司企业
公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有一个股东单独投资组建或者特定人数的股东联合投资组建,股东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公司具备法人资格,是独立的市场主体
(2)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
有限公司1-50,股份公司2-200
(3)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个人责任。
(4)公司不得接受以个人信用、名誉、企业商誉、经营管理经验和劳务的投资。
(合伙可以)
(5)公司设立、运营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章程。
(6)公司利润的分配原则是依据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公司章程没有做出另外规定的话。
(7)公司企业是独立的纳税主体,也具有破产资格。
P23企业法律形式选择(领会)
影响投资人选择企业法律形式的因素:
(1)准备经营事业的性质和规模
(2)参加经营事业的人员的数量、功能分配、责任心和其他素质,以及相互之间的信任关系状况。
(3)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的结构
(4)资本和信用的需求程度
(5)风险的大小
(6)投资利益转让的方便
大标题:
(1)税收。
我国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均不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改由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
(2)开办费用的大小与程序的繁简
(3)资本和信用的需求程度
(4)企业的控制和管理方式
(5)利润分配和亏损的承担方式
(6)投资人的责任范围
独资企业条件下,企业主对债权人的债权请求负无限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下,合伙人对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承担无限责任。
就无限责任来看,每个合伙人和独资企业主是一样的,不同之处在于合伙人对企业债务不仅负无限责任,且要负连带责任,单个的每一位合伙人可能会对企业的全部债务首先予以清偿,尔后由其再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势下,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7)投资人的权利转让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权利一般来讲也是可以转让的,但要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8)企业的存续期限
第3章企业设立法律制度
P27企业设立的概念
企业的设立称为企业的开办,指企业的设立人为了取得企业生产、经营资格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的创办企业的行为的总称。
如果设立后能取得法人资格,设立行为也可以成为创立法人行为。
P27企业设立的原则(领会)
(1)自由设立原则:
自由设立,无需批准和许可。
但有些东西是管制的,过去是盐铁管制,现在是枪支管制。
(2)许可设立原则:
设立需要得到政府的批准。
中国制度有一部分是许可设立,需要政府批准。
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银行需要经过政府批准,如果没有批准就开始收存款就成为了非法集资。
(3)准则设立原则:
设立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例如要有相应的人员、资金、名称等等,一旦符合即可前往登记设立,不需要获得政府的许可。
期货、金融、典当、信托、保险等公司,需要特别的批准准则。
又如有重污染的行业由环保局设立了需要符合的环保准则。
(4)特许设立原则:
政府特别批准设立公司,需要由政府给出特别的许可。
例如东印度公司。
我国,中石油等或许可以理解作特许设立。
“中国”前缀的添加必须有国务院的批准——特许设立。
P33企业设立登记的意义(识记)(试卷)
定义:
企业设立登记,即由企业的设立人自己或全体设立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企业设立登记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作法律审查和形式审查后予以注册,并向登记企业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
(1)可以从法律上认定企业成立的事实,确认满足法人条件的企业设立法人的事实。
(2)确立企业的司法管辖所在地,进而确认企业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通常以企业为被告时的司法管辖。
一般企业的住所地就是其所在地。
(3)确认企业的投资关系,以便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工商登记可以查询公司的股东到底是谁。
巩固营业部门。
)
(4)可以使国家了解企业的分布、状态等资料。
(5)可以通过登记实现对于非法经营活动的打击。
P33企业设立登记管辖(领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大型企业集团的登记主管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级(地区)、县级工商局
P3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会)
企业名称是一个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和各类民、商事主题的标识符号,不允许混同。
为防止企业名称发生混淆并提高企业注册的效率,许多国家和地区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我国也不例外。
P40企业名称管理的相关规定(应用)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区域中可使用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应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登报记主管机关注册。
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字样,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第4章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P48独资企业的概念(识记)
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也称个人独资企业,指由一个自然人单独投资并经营,不取得法人资格,法律上不要求有注册资本,业主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P48独资企业的特征(识记)
(1)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仅为一个自然人,与合伙企业要有两人以上的人联合投资形成区别;
已经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单独投资设立企业的,无论其设立的是分公司(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是全资子公司(法人单独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因该设立者是法人而非自然人,所设的分公司、子公司在法律上均不是独资企业。
同理,由自然人设立的一人公司,以及在我国由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均不是独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中由一个境外的自然人或者公司来我国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也不是独资企业。
(2)业主对企业事务有绝对的控制与支配权,他就企业事物作出个人决定时在法律上没有义务去征求别人的意见,完全按自己的意志去经营所开办的企业。
(3)企业的全部资产,包括企业经营中以企业之名义(或者说以商号名义)所获得的利润归业主所有。
(4)企业有自己的名称和商号,但是无独立的法人资格。
(5)业主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个人独资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改为由业主缴纳个人所得税
(7)独资企业由于企业的存在与业主个人的民事人格不可分割,企业随业主的去世而结束。
P49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识记)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要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满足其经营业务开展需要的从业人员
P52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异同(领会)(第二节重点)
独资企业无限责任,一个公司有限责任。
共同点:
(1)这两种类型的企业的投资者均为一个主体,公司企业全资控有另一个公司的情况虽不同于自然人但也属于一人公司范畴;
国有独资公司在我国公司法上有特别规定,不属于一人公司。
(2)它们都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不同点:
(1)一人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个人投资人只对公司以投资额负责,股东的风险大大降低了。
(2)法律主体上,独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则相反,一经设立便具有法人资格。
并且,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只能是一名自然人,而一人公司的股东既可以是一名自然人,也可以是一家公司。
(3)财产关系上,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没有法律意义上的企业的财产;
一人公司按公司法要求得有注册资本(如今也不需要了),公司独立拥有财产。
(4)责任形式上,独资企业的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只负有限责任。
(5)税收征纳体制上,独资企业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业主应当将各种收入包括来自于独资企业的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人公司则是独立的纳税主体,股东的股利收入要接受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次征收。
(笔记)比较:
一个自然人设立的公司和企业的比较
个人独资企业的问题:
一个自然人单独设立的企业叫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有独资所有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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