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讲义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5377982
- 上传时间:2022-10-29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1.30KB
公文讲义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公文讲义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文讲义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1.函;
12.会议纪要。
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函”与“请示”和“批复”的区别:
第一,行文关系不同。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体现的是专业管理关系;
“请示”、“批复”适用于直接上下级之间请示和批复事项,体现的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第二,国家对两者的公文格式规范不同。
“函”使用“函”的文头和文种,“请示”、“批复”分别使用法定上行、下行公文文头和“请示”、“批复”文种。
法定公文“函”和非正式行文“函件”的区别:
第一,“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一种正式行文,行文主体是机关或办公厅(室);
“函件”是各种非正式行文的统称,行文主体主要是机关的内设机构。
第二,“函”用于向不相隶属机关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具有与机关法定权限一致的法定效力;
“函件”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内设机构与下级机关或其内设机构之间,就机关部署的工作进行商洽,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不具有机关公文的法定效力。
第三,“函”的公文格式为国家统一格式标准的文头纸,“函件”的公文格式是各机关自行印制的“信笺”纸。
(三)公文格式
公文格式简言之是公文的表现形式。
公文各要素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公文的要素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眉首,“三密”文件还有公文份数序号);
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体);
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版记)。
1.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2.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3.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4.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5.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6.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7.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8.下发行政规章用“发布”;
下发本机关产生的其他公文用“印发”;
下发隶属机关的公文用“批转”;
下发上级、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用“转发”。
批转、转发公文,只将事由写清楚,不必照抄原标题。
9.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10.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
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该加盖印章。
11.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12.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13.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
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14.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15.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页每页排22行,每行28个字。
公文排版规格及各要素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1999)执行。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
297mm),左侧装订。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
37mm±
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
28mm±
版心尺寸为:
156mm×
225mm(不含页码)
电子公文的格式与纸质公文的格式相同,按审计署制定的模版规格制作。
(四)行文规则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审计机关的行文关系应当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请示”行文中的常见错误:
第一,向不相隶属机关(包括上级机关的内设机构)请示;
第二,越级请示;
第三,在一份“请示”中请示多个事项;
第四,请示本该自行处理的事项;
第五,用“报告”文种请示事项;
第六,用下行文的文件格式印制“请示”;
第七,没有以附注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报告”行文中的常见错误:
第一,向不相隶属机关(包括上级机关的内设机构)报告工作;
第二,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第三,用下行文的格式印制“报告”;
第四,用“报告”报送“报告”。
“通知”行文中的常见错误有:
第一,向不相隶属机关(单位)通知事项;
第二,党政工团不分,都用行政公文通知事项;
第三,用“通知”代替“批复”回答请示事项。
(五)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复核(业务文书)、签发、核查、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如果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2.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3.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4.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5.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用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6.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
(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7.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9.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公文正式印制前,文秘部门应当进行核查,核查的重点是:
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如果发现文件内容有误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应按程序复审。
(六)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七)公文归档
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由公文主办部门根据《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整理(立卷)、归档,其他机关保存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
电子公文的归档按照国家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公文管理
审计机关的文秘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制度,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略)
(九)附则
(略)
二、档案及审计档案
(一)审计档案:
是指审计机关在项目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纸质、磁质、光盘和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
审计档案是一种专业档案,它是国家档案的一部分。
档案的作用:
一是凭证作用,二是参考作用。
(二)审计机关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人员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拟定审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2.对本机关各部门审计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和统计工作;
4.定期对本机关库存审计档案进行鉴定,如期移交应由同级档案馆保管的审计档案;
5.监督和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档案工作;
6.开展审计档案工作的检查、总结、培训、研究等活动。
(三)审计文件材料立卷的要求
立卷的基本要求:
在案卷内容上,要做到“完整”与“精炼”。
“完整”是指每一年度审结的审计项目和完成的调查项目案卷要收集齐全;
每一项目所产生的审计文书材料要收集齐全;
每一案卷内重要文件的各次稿本要收集齐全。
“精炼”是指在立卷时要严格按照审计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决定取舍。
审计文件材料与行政文件材料一般不得混合立卷或重复立卷。
未经核实的或与审计事项无关的文件材料,不重要的文件修改稿不得归入审计案卷。
(四)审计文件材料的收集范围:
1.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
⑴在执行审计监督和审计调查任务中,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及审计计划制作和使用的各种审计公文;
⑵审计实施类文书,包括汇总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
⑶审计项目管理文件。
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管理具体审计项目过程中,进行立项审批,编制审计方案,审定、复核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
⑷审计项目往来文件。
审计过程中与上级审计机关,本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之间有关审计项目的请示、报告、函、批复、批示、复函等。
⑸与审计项目有关的各种举报材料;
⑹其他有关文件。
(五)审计文件材料的组卷方法和排列:
1.组卷方法:
⑴按职能分类,按项目立卷,按单元排列的基本方法。
一个审计项目可立一个卷或几个卷,多卷项目在分卷时应防止割断卷内文件材料的联系性。
一般情况下,不得把几个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合并为一个卷。
⑵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⑶行业审计项目的综合报告与子项目的审计结果报告合并立卷,各子项目的审计文件材料另行立卷;
⑷审计行政复议项目材料,可在审计案卷中设“第四单元”;
⑸专项审计调查项目,按项目立卷。
2.排列规则
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严格按照结论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和立项性文件材料三个单元进行排列。
审计案卷内的每份或者每组文件之间的排列规则:
1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2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3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4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5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6汇总性文件在前,基础性文件在后。
3.审计档案卷内主要文件排列顺序表:
第一单元结论性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对审计情况报告的批示
(2)审计情况报告
★(3)审计决定
★(4)正式行文的审计报告
★(5)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报告中建议情况的函
★(6)被审计单位缴纳罚款、没收款等款项的回执
(7)审计建议书及复函
(8)移送处理书
★(9)审计业务会议纪要
★(10)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
★(11)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文 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