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通论第六章债权法总论PPT文件格式下载.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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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民法的“债债”来源于来源于拉丁文拉丁文Obligatio,原意是约束、债务。
也指债权债务关系,原意是约束、债务。
也指债权债务关系,有时并称之为有时并称之为“法锁法锁”(jurisvinciulum),是古代罗马),是古代罗马法中重要的概念。
英文里也没有对应债的概念,但是法中重要的概念。
英文里也没有对应债的概念,但是credit有债权的意思,而有债权的意思,而debt有债务的意思。
有债务的意思。
(一一)定定义义:
民民法法通通则则第第8484条条债债是是按按照照合合同同的的约约定定或或者者依依照照法法律律的的规规定定,在在当当事事人人之之间间产产生生的的特特定定的的权权利利和和义义务务关关系系。
享享有有权权利利的的人人是是债债权权人人,负负有有义义务务的的人人是是债债务务人人。
债债权权人人有有权权要要求求债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债的本质债的本质民事民事法律法律关系关系特定特定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之间根据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根据约定根据约定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请求对方进行请求对方进行特定特定的行为的行为一、债的概念及理解。
一、债的概念及理解。
相对性相对性相对性相对性l主体的相对性;
主体的相对性;
l内容的相对性;
内容的相对性;
l责任的相对性;
责任的相对性;
1.1.“债债”是财产性民事法律关系(权利);
是财产性民事法律关系(权利);
债的关系是建立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债的关系是建立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表现为财产属性,债权被归入关系,表现为财产属性,债权被归入财产权财产权。
(1)平等性;
)平等性;
(2)历史发展:
民事义务)历史发展:
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买田宅,鬻(买田宅,鬻(yu)子女,以偿债者。
)子女,以偿债者。
”汉书汉书论贵栗疏论贵栗疏黄黄世世仁仁杨杨白白劳劳VS2.2.“债债”是请求权,是债权人实现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是请求权,是债权人实现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手段。
罗马法学家保罗:
手段。
“债的本质不在于我们取得某物的债的本质不在于我们取得某物的所有权,而在于其他人必须给我们某物或者做某件事情。
所有权,而在于其他人必须给我们某物或者做某件事情。
”债权是请求权债权是请求权债权是相对权债权是相对权债权的设立具有任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意性债权具有平等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相容性)(相容性)债权具有期限性债权具有期限性l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支配权l物权是对世权物权是对世权l物权的法定原则物权的法定原则l物权的排他性和优物权的排他性和优先效力先效力l物权没有期限性物权没有期限性4.4.“债债”的本质可以理解为的本质可以理解为“可期待的信用可期待的信用可期待的信用可期待的信用”。
“债债”首首先先确确认认让让渡渡商商品品和和实实现现价价值值存存在在时时间间差差距距的的合合理理性性,确确认认经经济济利利益益暂暂时时不不平平衡衡的的合合理理性性,同同时时保保证证这这种差距可以消除。
种差距可以消除。
商商业业信信用用国国家家信信用用银银行行信信用用消消费费信信用用中美贸易和人民币中美贸易和人民币“汇率汇率”:
国家的信用:
国家的信用先借钞票花,然后用贬了值的钞票还。
美国出现政府预先借钞票花,然后用贬了值的钞票还。
美国出现政府预算和经常账户的算和经常账户的“双赤双赤”。
低廉的商品低廉的商品外汇盈余外汇盈余美国人如何还债美国人如何还债美元贬值美元贬值2010年年10月月15日,美元对人民币比价突破日,美元对人民币比价突破1:
665。
实际上,。
实际上,2001年以来美元贬值超过年以来美元贬值超过50。
在美元受攻。
在美元受攻击的击的4年里,美国央行和格林斯潘却撒手不管,而锁定年里,美国央行和格林斯潘却撒手不管,而锁定美元固定汇率制度的中国中央银行,付出了相当大的代美元固定汇率制度的中国中央银行,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美元如果在未来的一年内贬值价,美元如果在未来的一年内贬值30,到时我们的,到时我们的9000亿美元外汇储备又会损失一个亿美元外汇储备又会损失一个3000亿。
亿。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克鲁格曼一针见血:
在美国高调指在美国高调指责其他国家造成它的外贸逆差时,不要以为美国真的吃了责其他国家造成它的外贸逆差时,不要以为美国真的吃了亏。
这些巨额外贸赤字是如何填补的呢?
用白白的纸印出亏。
用白白的纸印出花花绿绿的美元出口就是。
花花绿绿的美元出口就是。
德德国国学学者者赫赫德德曼曼(Hedemam)指指出出:
债债法法是是利利已已的的交交易易法法。
这这一一论论断断道道出出了了债债权权法法的的本本质质所所在在。
具具体体言言之之,债债权权法法作作用用表表现现在在鼓鼓励励交交易易,保保证证交交易易的的实实现现。
商商品品经经济济越越是是发发达达,债法的内容就越是丰富,形式越加完备。
,债法的内容就越是丰富,形式越加完备。
1.债权法提供了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
债权法提供了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
2.随着商品交换的进一步发展。
债权法所反映的交易随着商品交换的进一步发展。
债权法所反映的交易规则呈现出标准化和国际化的特点。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规则呈现出标准化和国际化的特点。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合同公约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3.债权法中任意性规范居多,民法债权法中任意性规范居多,民法“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在在债权法中贯彻地最为彻底。
债权法中贯彻地最为彻底。
(二)对
(二)对“债法债法”的理解:
的理解:
二、债发生的根据二、债发生的根据侵侵权权之之债债合合同同之之债债无无因因管管理理不不当当得得利利债是一种债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其产生也依赖于某种,其产生也依赖于某种“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的激发。
同时,债权关系的特殊性在于的激发。
同时,债权关系的特殊性在于“特定主体之间,一方向另一方请求进行某种行为特定主体之间,一方向另一方请求进行某种行为”,那么,那么,所谓所谓“债发生的根据债发生的根据”,就是,就是“哪些情况下,特定的一方哪些情况下,特定的一方民事主体可以强制要求另外一方进行某种行为民事主体可以强制要求另外一方进行某种行为”。
l个人合伙连带债务;
个人合伙连带债务;
l代理事务连带责任;
代理事务连带责任;
l连带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责任;
l共同侵权责任;
共同侵权责任;
三、三、债的分类债的分类按份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主体按照各自确定的份额分,是指债的主体按照各自确定的份额分享债权或者分担债务的债。
享债权或者分担债务的债。
连带之债连带之债,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有数人时,各债,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有数人时,各债权人均有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连带债权),权人均有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连带债权),各债务人均负有全部给付的债务(连带债务)各债务人均负有全部给付的债务(连带债务),且全,且全部债权债务因一次全部给付而归于消灭的债。
部债权债务因一次全部给付而归于消灭的债。
连带之债连带之债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当事人约定【例例1】甲乙二人一天晚上去偷一辆汽车的汽油,因为甲乙二人一天晚上去偷一辆汽车的汽油,因为天黑,甲划着火柴,乙打开油箱盖子,结果引燃油箱,导天黑,甲划着火柴,乙打开油箱盖子,结果引燃油箱,导致车库爆炸,损失致车库爆炸,损失200万元。
万元。
问:
车库主人向甲乙主张债权,是否成立连带之债?
【例例2】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和售票员发生口角,售票员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和售票员发生口角,售票员指着赵某大叫指着赵某大叫“打小偷打小偷”,数名路人蜂拥而上打伤赵某。
,数名路人蜂拥而上打伤赵某。
【例例3】甲(甲(18岁)和乙(岁)和乙(16岁)在外玩耍,甲让乙用岁)在外玩耍,甲让乙用石头砸狗,狗暴起咬伤路人丙石头砸狗,狗暴起咬伤路人丙问:
以上两个案例是否承担连带之债?
【例例4】甲在大楼下被来源不明的烟灰缸砸成植物人甲在大楼下被来源不明的烟灰缸砸成植物人问:
大楼的全体住户是否承担连带之债?
两人侵权引发的债的种类两人侵权引发的债的种类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30条,二人以上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共同侵权造成他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广义广义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狭义的共同侵权狭义的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加害行为)l共同故意;
共同故意;
l共同过失;
共同过失;
l直接结合直接结合;
连带连带责任责任一因多果一因多果间接结合间接结合按份按份之债之债教唆帮助教唆帮助连带连带责任责任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第9条条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第87条条连带连带责任责任事事前前通通谋谋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九条第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无民事行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第二节不当得利之债第二节不当得利之债“意外之财意外之财”的归属的归属一、不当得利的概念和特征一、不当得利的概念和特征不不当当得得利利,是是指指没没有有合合法法依依据据,使使他他人人受受损损失失而而自自己己获获得得利利益益。
民民法法通通则则第第92条条:
“没没有有合合法法根根据据,取取得得不不当当利利益益,造造成成他他人人损损失失的的,应应当当将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不当当得得利利的的核核心心在在于于“当当事事人人取取得得利利益益没没有有合合法法依依据据”,所所以以即即使使已已成成既既成成事事实实也也不不能能受受到到法法律律的的保保护护,获获利利人人已已经经得得到到的的“利利益益”应应当当返返还还给给受受损损失失之之人人。
受受损失人由此获得的请求权就是不当得利之债。
损失人由此获得的请求权就是不当得利之债。
3.不当得利者不是犯罪,最多承担民事责任。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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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 法律 通论 第六 债权 总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