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65讲第63讲税前扣除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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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1·
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有(
)。
(2018年)
A.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费用
B.企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C.企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资产所计算的折旧
D.企业缴纳的房产税
【答案】BC
【例题2·
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居民企业2017年度的下列支出中,不得在税前扣除的有(
A.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30万元
B.税收滞纳金3万元
C.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35万元
D.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万元
【答案】ABD
【解析】企业缴纳的税款只有2种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1)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例题3·
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2016年)
A.企业支付的合同违约金
B.企业支付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C.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
D.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答案】A
【例题4·
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2011年)
A.向投资者支付的红利
B.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
C.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D.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答案】ABCD
【例题5·
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
(2010年)
A.税收滞纳金
B.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C.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
D.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答案】ABC
考点2:
税金的扣除(★★)(P317)
情形
税种
不得扣除
(1)增值税(不得抵扣计入成本等的除外)
(2)企业所得税
可
以
扣
除
计入税金及附加在当期扣除
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口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发生当期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
车辆购置税、契税、进口关税、耕地占用税、不得抵扣的增值税
【例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中,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2012年)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资源税
D.房产税
【解析】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能在税前扣除。
考点3:
与人员薪酬有关的扣除项目(★★★)(P316)
(一)工资、薪金支出和三项经费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3.三项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019年重大调整)
【提示】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案例】甲企业为居民企业,2018年实发合理工资薪金总额10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1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2万元,工会经费30万元。
在本案中:
(1)实发合理工资薪金100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2)三项经费的详细处理:
单位:
万元
项目
税法扣除限额
实际发生额
税前准予扣除额
纳税调整额
职工福利费
1000×
14%=140
150
140
↑10
工会经费
2%=20
30
20
职工
教育经费
8%=80
12
单选题】甲公司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工资、薪金总额为40万元,全年拨缴的工会经费为2万元,且能够提供有效凭证。
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为(
)万元。
A.2
B.0
C.1
D.0.8
【答案】D
【解析】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限额=工资、薪金总额×
2%=40×
2%=0.8(万元),全年拨缴的工会经费2万元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税前只能按限额扣除0.8万元。
判断题】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在计算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据实全额扣除。
(
)(2016年)
【答案】√
判断题】某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为950万元,支出的职工福利费为150万元,在计算该公司2012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支出的职工福利费应据实扣除。
)(2012年)
【答案】×
【解析】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950×
14%=133(万元),实际发生额150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只能在税前扣除133万元,而非据实扣除。
(二)保险费
1.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2.职工基本社会保险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3.补充社会保险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4.商业人身保险
(1)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扣除。
(2)除企业依照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案例】某公司2018年度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000万元,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150万元,为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80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120万元,为公司高管购买重大疾病险缴纳商业保险费30万元。
【评析】本案发生的保险费中:
(1)基本社会保险费15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
(2)补充养老保险费的扣除限额=1000×
5%=50(万元),实际发生额80万元超过扣除限额,只能按限额扣除;
(3)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扣除限额=1000×
5%=50(万元),实际发生额120万元超过扣除限额,只能按限额扣除;
(4)为公司高管缴纳商业保险费并不属于准予扣除的“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或者“依法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该30万元不得扣除;
(5)该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上述保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数额=150+50+50=250(万元);
(6)由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和为公司高管缴纳的商业保险费未能全额扣除,如果使用间接法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需要纳税调整,纳税调增额=(80-50)+(120-50)+30=130(万元)。
单选题】某公司2013年度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000万元,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150万元,为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80万元,为公司高管缴纳商业保险费30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2013年度发生上述保险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数额为(
(2014年)
A.260
B.230
C.200
D.150
【答案】C
【解析】
(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150万元)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2)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1000×
5%=50万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3)为公司高管缴纳商业保险费并不属于准予扣除的“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也不属于“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该30万元不得扣除。
因此,该公司2013年度发生上述保险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数额=150+50=200(万元)。
考点4:
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重要扣除项目(★★★)(P316)
1.业务招待费支出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提示1】销售(营业)收入,有时会被直接称为“销售收入”,请区别于“销售货物收入”。
【提示2】从税法角度理解,销售(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前述第2单元考点2谈到的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租金收入。
通常不包括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如企业资产溢余收入、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入等)。
【案例】甲电子设备公司为居民企业,2018年销售货物收入2000万元,提供技术服务收入500万元,转让股权收入3000万元。
经税务机关核准上年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其他应收款15万元。
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
【评析】
(1)收入的处理
类型界定
是否计入
销售(营业)收入
销售货物收入2000万元
销售货物收入
√
提供技术服务收入500万元
提供劳务收入
转让股权收入3000万元
转让财产收入
×
经税务机关核准上年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其他应收款15万元
其他收入
(2)业务招待费的处理
①销售(营业)收入=2000+500=2500(万元);
②限额1=2500×
5‰=12.5(万元),限额2=50×
60%=30(万元),限额1<限额2,按限额1扣除,即税前准予扣除业务招待费12.5万元;
③纳税调增额=50-12.5=37.5(万元)。
单选题】甲公司2016年销售收入为2200万元,当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60万元,且能够提供有效凭证。
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2017年)
A.11
B.60
C.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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