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深发改[2016]494号)资料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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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指引共分五章,包括总则、学校用地与校园规划、办学规模与校舍内容、校舍用房面积指标、学校主要建筑标准。
标准后附条文说明。
本标准指引由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与修订。
编制组2016年4月目目录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学校用地与校园规划.2第三章办学规模与校舍内容.4第四章校舍用房面积指标.5第五章学校主要建筑标准.19附件条文说明.211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更好地适应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需求,加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的均衡化、优质化、多元化、国际化、全民化、信息化,创造更加适合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保证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特制定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
第二条第二条本标准指引是编制、审核和审批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确定学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建筑标准的地方指导性标准。
第三条第三条本标准指引是深圳市政府投资新建普通中小学校规划、设计依据的建设标准,改、扩建学校和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学校参照执行。
第四条第四条普通中小学校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强调教育水平的先进性和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性相结合。
第五条第五条在发生重大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难场所。
第六条第六条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第二章第二章学校学校用地与用地与校园校园规划规划第第七条七条普通中小学校选址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学校选址应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地段,远离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域,远离污染源和易燃、易爆、强电磁辐射、高含氡土壤等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区域。
二、学校应建设在低噪声区域,远离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和地上轨道交通线路;
教学区、学生宿舍宜远离地下交通轨道线路布置。
当学校选址无法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时,应采取相应减震、降噪措施。
三、学校建设应远离殡仪馆、医院太平间、传染病院等建筑。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校园。
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第八条普通中小学校校园用地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学校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建筑用地、体育用地、绿化用地、道路及广场用地等,有条件时宜预留发展用地。
二、学校建设用地规模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用地指标设置,须满足学校教学、运动、生活需要,并符合绿色校园建设要求。
三、学校应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充分保障教学、体育、绿化用地需求。
四、学校建设用地容积率应结合项目用地条件、建设需求合理确定,并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第九条第九条普通中小学校校园规划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学校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布的设计规范及地区规划要求。
二、校园规划应遵循因地制宜、分区明确、布局合理、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并有效利用地下空间。
三、学校宜按照教学、运动、生活功能分区布置,减少相互干扰,并连接方便。
四、学校建筑风格和形式应体现统一的文化内涵,校园特色鲜明。
3五、学校体育设施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配置,并结合用地条件合理布置,以满足教学和学生运动的需要。
六、学校绿化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建设园林化生态型校园。
七、学校可结合用地情况,设置地下停车场。
地下停车场设置应与人防设施相结合,并不得降低学校的空气质量。
八、学校路网规划应符合交通安全要求,做到人车分流。
学校出入口不宜少于两个,主要出入口不宜紧靠交通主干道,应留有缓冲场地,以合理疏解交通。
九、学校建筑在不影响相邻建筑或设施使用、建筑基础不超过用地红线,且满足消防、日照、市政设施安全及教学声学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减少建筑退线距离。
4第三章第三章办学规模与校舍内容办学规模与校舍内容第十条第十条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应根据教育管理部门的规划、办学需求和建设条件合理确定。
一、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宜按如下设置:
(一)小学:
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45人;
(二)九年制学校:
36班、45班、54班、72班,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
(三)初级中学:
18班、24班、36班、48班,每班50人;
(四)高级中学:
(五)寄宿制高级中学:
36班、48班、60班、72班,每班50人。
二、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学校,可根据教学需求调整班额。
第第十十一一条条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用房内容包括必配校舍用房和选配校舍用房。
一、必配校舍用房包括:
(一)教学及辅助用房:
包括教室(普通教室、机动教室/选修课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相应的辅助用房。
(二)办公用房:
包括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及其他办公用房。
(三)生活服务用房:
包括总务用房、教职工和学生食堂、后勤辅助用房和其他生活服务用房。
其中,寄宿制高级中学增设学生宿舍(含卫生间、洗浴间)、宿舍管理及教师值班用房等。
二、选配校舍用房包括:
微格教室、游泳池(馆)、架空层、风雨连廊、地下停车库、地下设备用房。
5第四章第四章校舍校舍用房用房面积指标面积指标第十第十二二条条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用房使用面积系数K值按以下设置:
教学及辅助用房K=0.55,其中多功能厅、体育馆K=0.75;
办公用房及生活服务用房K=0.65,其中教职工和学生食堂K=0.75。
第十第十三三条条小学必配校舍按以下配置:
一、教学及辅助用房
(一)教室。
应配置普通教室和机动教室。
(二)专用教室。
应配置科学教室、音乐教室、器乐排练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语言)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及相应辅助用房等。
(三)公共教学用房。
应配置多功能厅、合班教室、图书室(馆)、社团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体质测试室、体育馆(含体育器材室)等。
二、办公用房应配置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室、卫生保健室、团队室、会议接待室、网络控制室、安防监控室等。
三、生活服务用房应配置总务用房、教职工和学生食堂、后勤辅助用房、厕所、传达值班室等。
四、小学必配校舍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指标按表1设置。
表1小学必配校舍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指标单位:
m2用房名称每间面积学校规模18班810人24班1080人30班1350人36班1620人间数面积小计间数面积小计间数面积小计间数面积小计一、教学及辅助用房一、教学及辅助用房443744375810581068926892804980491、教室1330182022402730普通教室70181260241680302100362520机动教室701702140214032102、专用教室1140159417371975科学教室95195219021903285科学教室辅助用房4814829629631446音乐教室190190190190器乐排练室1001100110011001100音乐器材室24124248248248舞蹈教室1571157115711571157舞蹈更衣室24248248248248美术教室97197219421942194美术器材室24124124248248计算机(语言)教室952190328543805475计算机(语言)教室辅助用房24248248248248综合实践活动室95195219021902190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241241242482483、公共教学用房1967239629153344多功能厅162216270324合班教室9019019021802180图书室(馆)405540675810社团活动室403120416052006240心理咨询室60606060德育展览室80180180180180体质测试室50150150150150体育馆(含体育器材室)1000120014001600二、办公用房二、办公用房6146147237238348349439431、教师办公室2803644495332、行政办公室841091351603、广播室301301301301304、卫生保健室404040405、团队室401401401401406、会议接待室801801801801807、网络控制室301301301301308、安防监控室30130130130130三、生活服务用房三、生活服务用房122412241622162220302030242824281、总务用房1502002503002、教职工和学生食堂648864108012963、后勤辅助用房72961201444、厕所3244325406485、传达值班室30304040四、使用面积合计四、使用面积合计62756275815581559756975611420114207五、小学必配校舍建筑面积指标按表2设置。
表2小学必配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单位:
m2用房名称学校规模18班810人24班1080人30班1350人36班1620人教学及辅助用房750498771172113702办公用房945111212831451生活服务用房1750231829023470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1019910199133071330715906159061862318623生均建筑面积生均建筑面积12.12.595912.3212.3211.11.787811.11.5050第十第十四四条条九年制学校必配校舍按以下配置:
应配置科学教室、理生化实验室、探究实验室、音乐教室、器乐排练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史地教室、计算机(语言)教室、劳动技术教室及相应辅助用房等。
四、九年制学校必配校舍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指标按表3设置。
8表3九年制学校必配校舍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指标单位:
m2用房名称每间面积学校规模36班1680人45班2100人54班2520人72班3360人间数面积小计间数面积小计间数面积小计间数面积小计一、教学及辅助用房一、教学及辅助用房892989291010959544121288464611620620441、教室2880362043605760普通教室70/80362640453300543960725280机动教室8032404320540064802、专用教室2619324438164564科学教室1002200330033004400科学教室辅助用房48148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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