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6168382
- 上传时间:2022-11-21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3.31KB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教育伦理,就是人们在从事教育活动的过程中所构建起来人伦关系以及人们在处理这种关系时所应当遵循的理则。
它是作用一名教师在从业过程中的“为教之理”,即我们所说的“为师之道”。
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只有有了和谐的师生伦理关系,教育活动才能顺利开展,教育效果也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要达到这一目标,就要要求我们每一教师自觉遵守教育伦理关系,通过努力为自己建构这样的和谐。
第二章主要介绍了教育法及其地位。
教育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地,“法是体现统治阶级集体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和严格程序的行为规范体系”。
它与一般法律相比较,具有形式松散性,教育领域的法律问题,既可能是教育行政问题,也有可能是教育民事法律问题;
教育对象、教育法调整范围以及法律关系的广泛性;
法律法规的复杂性;
法律纠纷解决手段的特殊性。
我们在遵循教育法的同时,一定要坚持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始终不渝地贯彻实施,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教育平等,一般包括起点上的平等,终点上的平等以及过程上的平等。
(3)坚持教育公益性原
则:
《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教育必须为国家和人民负责;
坚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时候也享受一定的权利。
(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保障每一位公民获得教育的机会。
第三章介绍了(: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
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社会责任能力。
主要体现在:
(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
(2)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
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第四章介绍了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
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位置。
这主要涉及到教师的法定身份,以教师为主体的法律关系的特征以及法律规定的教师的权利义务等问题。
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教师社会地位的具体体现。
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就要依法确定和保护教师的法律地位。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具体来说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
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
高等学校教师既不是特殊公务员,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在现阶段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拥有独特的权利义务,其职业具有公益性质。
国家应弱化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性,增强行业自律性管理。
对高校教师的救济保障主要是通过教师申诉制度解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介绍了学生的法律地位。
从法律意义上讲,高等学校是受教育者中的一个群体。
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因此,高等学校学生就是在我国高等学校接受高等学校教育的学生。
高等学校的学生也有参加教育活动权,获得学金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诉讼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组强和参加学生团体团等。
同时,高校学生基本都是已满18周岁的公民,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寻衅滋事,严重破学校教育秩序,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高等学校也实施了一些管理制度,如高校学籍管理制度、高校奖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对高校学生进行管理,切实努力为提前学生素质服务。
第六章介绍了学业证书制和学位制度。
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学业证书制度是我国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维护教育活动正常而有序地进行,保证教育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家必须建立和完善学业证书制度。
《教育法》出台的前些年,教育领域曾出现乱办学、滥发学业证书的混乱现象,一些单位乃至个人不经批准随意开办教育机
构,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对不符合招生标准、不符合教育质量要求的学生,也发给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
有些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发放超其层次、规格或职能范围的学业证书。
这些做法破坏了国家教育标准的完整统一,危害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七章介绍了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估。
多年的实践表明,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是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教育督导机构在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和依法治教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
具体体现在:
(1)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与评估体系;
(2)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是依法治教,保障素质教育顺利推进的迫切需要;
(3)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邓小平教育理论的组成部分。
此外,为了高校的发展,还要建立高校教育评估机构,对办学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实行长效的评估机制,稳抓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发展。
第八章介绍了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器,也是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和调整教育结构的要求。
成人教育制度是指按成人教育活动的目的、方针、法律性规范及组织等运行的成人教育体系。
成人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同等重要。
通过培训,提前了工作人员以及未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为建设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九章介绍了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
教育纠纷是一种新的法律纠纷类型。
过去,我们一直把教育机构作为事业单位看待,其纠纷也比照行政纠纷处理,因此,一般利用内部调解等手段解决。
主要解决的是人身纠纷和财产纠纷问题。
与此同时,学校要探索构建新的多元化的教育法律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协调、申诉、行政复议等途径的作用,又要积极创新,创建新的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
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人民教师,不光要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深刻的认识。
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高等学校作为国家的人才“生产基地”之一,也需要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其基本秩序。
通过对《高校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育政策与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后应当怎么做好职业教育工作。
此外,在学习当中,还进一步认识到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认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关的教育法规,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规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依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篇二: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依法治教,科学办学是我国进入法治社会进行教育活动的重要准绳,在平时教学活动中的方方面面都要同国家政策与法规相联系,并注意法律―政策-道义不同层次的灵活把握,努力提高自身的认识水平和觉悟。
并自觉探究新时期下教育教学改革新思路,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发展方向,并同实际联系起来,为自己所从事的高校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
(3)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
教育法的价值有三个:
一.、终极价值即公民受教育权二、核心价值即政府责任三、一般价值即教育秩序与自由。
在我国人民的受教育权并不平等,表现在:
1.区域发展不平衡。
2.城乡之间不平衡。
3.校校之间不平衡。
如:
重点院校与非重点院校。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有:
一.保护教育权利的原则二.有利于培养人才的原则三.维护教育公益的原则四.综合为治的原则。
教育法的功能:
1.有利于教育管理决策过程有序化。
2.有利于教育管理权利集中和分散的平衡。
3.有利于教育管理中机构的自治。
4.有利于对教育管理控制的程序性。
5.有利于科学规范教师职业。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主要探讨了教育法学的原理、高等学校法律的重要性、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以及权利与义务、学生的法律地位以及基本权利义务、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制度、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估、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以及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
(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
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以及权利和义务1.法律地位《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2.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地位
(1).法律地位高校学生是宪法的权利主体。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代表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享有人身和财产权利;
享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保护的权利;
公民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权利;
享有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等文化权利;
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学生是宪法权利主体,在于高校的学生首先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
(2)学生是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
学生是行政相对人,是指高校学生作为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对象,是与高校这个行政主体相对应的一方,是学校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利的个人。
作为行政相对人,学生主要享有申请权、参与权、了解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权等抵制不法行政行为的权利。
(3).学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形成的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学
生和学校、学生和教师之间的民事主体地位是完全平等的,都平等地享有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财产权和人身权。
校园生活中,学校有义务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民事权利不受侵害。
(4).学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
学生缴纳学费,是购买教育服务的消费者。
作为消费者,则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经济关系法律法规所确认和保障的基本权利。
我国教育基本制度:
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在这个部分,主要对于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
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关于学业证书制和学位制度。
《教育法》出台的前些年,教育领域曾出现乱办学、滥发学业证书的混乱现象,一些单位乃至个人不经批准随意开办教育机构,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对不符合招生标准、不符合教育质量要求的学生,也发给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
多年的实践表明,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是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的有效机制,教育督导机构在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和依法治教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
对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通过对课本第八章的学习对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含义、发展历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都有所认识。
简单的说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等第一线实用人才的教育是指在高等教育阶段进行的职业教育。
纵观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初创、发展和提高三个阶段。
通过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与政策的学习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管理与职责、经费来源、职业资
格证书制度等都有所了解了。
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对成人教育的定义为成人教育是专指学校教育以外领域展开的、以成人为对象的、且又以各种非正规或非正式教育活动为主的专用术语。
成人高等教育的重点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高层次岗位培训、大学后继续教育。
进一步了解了高校领域中常见的法律纠纷和相应的权利救济问题。
这属于课本第九章的内容讲述了高等教育法律纠纷概述并通过真实案例介绍了高等教育法律纠纷的类型。
通过一个个常见的热点问题和法律争议的真实案例,生动的展现了当前凸显的主要问题以及高校教育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不足之处。
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也有了较为清晰的思路。
我认为要想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合格教师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
这就需要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较为深刻的认识。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育的政策与法规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后如何做个合格的人民教师。
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
爱与责任,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立业之基石、兴业之根本。
要从师德建设的领域中做起,着力塑造深切的教师之爱,培养教师的责任意识。
“爱”,就是要立足于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关爱每一个学生;
“责任”,就是要着眼于为民族复兴、国家未来、学生终生幸福负责。
“工作就是服务”。
这句话很有理论深度,高屋建瓴,是对我们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态度的高度概括,是本次活动的具体实践,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指南。
我们的工作必须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需求出发,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愿望。
对学生的全面负责就是全面服务,只有服务到位,学生和家长才能满意。
作为一名准备从事高等教育及相关工作的知识分子,不光要学会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深刻的认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关的教育法规,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规化、规范
化的轨道,不断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依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实践是检验真真理的唯一标准。
作为高校教师的我们,一定要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同时,担负起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历史重任,全身心投入到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伟大实践过程中。
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也要加强自我约束能力,用相应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树立法制观念、拓展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加强自我修养,努力磨炼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从而为推进我国教育法制的建设和实施工作尽一点自己的微薄之力。
篇三:
下面就《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谈谈我自人的心得体会。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
二、教育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
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
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位置。
国家应弱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高等教育 政策法规 学习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