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 文档编号:163443
- 上传时间:2022-10-04
- 格式:DOCX
- 页数:28
- 大小:24.23KB
某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某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某某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某某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某某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某某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
1.3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见附则7.2)
1.4适用范围
某某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核辐射事故之外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的预警处置、应急救援工作。
1.5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
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
1.5.2统一领导,分类管理。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不同原
因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
1.5.3属地为主,先期处置。
市、乡两级政府负责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履行先期处置义务。
1.5.4部门联动,社会动员。
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1.5.5依靠科技,规范管理。
积极鼓励环境应急科研工作,努力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积极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6预案关系说明
本预案是我市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某某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子预案,所有涉及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的专项环境应急管理预案均为本预案的子预案。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某某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专家队伍、应急监测队伍、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和乡镇区环境应急领导机构组成。
2.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
某某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是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领导机构和指挥机构,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及市环保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人武部、市政府应急办、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化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农经局、水务局、林业局、文化广电出版局、卫生局、安监局、服务业局、旅游局、地震局、供电分公司、气象局、消防大队、人保财险支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1)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见附件2)
2.2.3应急专家队伍
应急专家组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成员由有关法律、经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2.2.4应急监测队伍
依托市环境监测站及相关环境监测部门组建应急监测队伍,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监测工作,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2.2.5应急处置救援队伍
依托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和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大型化工及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应急力量,组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救援队伍,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由市环保局
组建市直属环境应急队伍,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勘查、技术评估及应急处置工作。
2.3乡镇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
乡镇政府、管理区要建立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风险防范的监督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工作。
2.4指挥关系
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指挥,原则上由事发地乡镇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市环境应急指挥机构派员指导。
当发生超出乡镇政府、管理区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时,根据乡镇政府、管理区的申请或者实际工作需要,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指挥,原则上由某某市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省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派员指导。
市政府应做好先期处置,并于某某市指挥部到位后配合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指挥,由省指挥部负责,市政府应做好先期处置,并于省指挥部到位后配合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由省指挥部负责指挥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待国家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到位后,根据上级安排继续指挥应急处置,或向国家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移交指挥权。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监控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乡镇区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监测数据开展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当发现或判断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2预防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至属地乡镇区负责环保工作的部门。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
(1)开展环境风险防范检查工作,依法组织对容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周边环保目标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2)统筹协调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的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措施,防止因其他突发事件次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环境事件;
(3)统筹安排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所必需的物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3.3预警及措施
3.3.1预警分级与预警发布
与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相对应,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分别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根据事
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市、乡两级政府应当根据收集到的信息,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
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研判,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Ⅳ级(蓝色)预警:
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政府负责发布。
Ⅲ级(黄色)预警:
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某某市政府负责发布。
Ⅱ级(橙色)预警:
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省政府负责发布。
Ⅰ级(红色)预警:
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
涉外突发环境事件由省政府提出申请并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
3.3.2预警措施
当发布预警公告进入预警期后,市政府、乡镇区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将预警公告与信息报送上一级政府;
(3)及时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渠道(电话:
12369),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4)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对突
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事件级别;
(5)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环境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6)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电话:
12369)。
另外,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命令应急救援队伍和技术支撑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对可能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4)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同时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5)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依法采取预警措施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应急义务。
3.3.3预警级别的调整和解除
发布警报的政府,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危险已经解除,发布警报的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相关措施。
4.应急处置
4.1分级响应
与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相对应,分级响应按本预案2.4指挥关系实施。
在上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接管应急指挥权之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事发地政府应履行先期处置义务。
4.2分级响应行动
4.2.1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市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同时按下列程序和内容进行响应:
(1)开通与事发地乡镇区、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和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2)调集应急物资与装备,调派相关救援和技术支撑力量赶赴现场,实施应急处置;
(3)按规定向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必要时由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向某某市环保局或其他周边市县请求支援;
(4)向市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启动相关部门应急预案。
4.2.2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指挥处置等工作由某某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某某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执行。
对于实施Ⅲ级响应后,仍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或突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省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Ⅱ级响应。
对于实施Ⅱ级响应后,仍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或突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国家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I级响应。
4.3信息报告与通报
4.3.1信息报告时限和程序
当发生或判断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生产经营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应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管理区和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市环保部门得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
环保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乡镇政府、管理区、环保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对已经发生的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可能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信息,半小时内向某某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用电话报告初步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基本情况,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并全程跟踪续报;市政府应急办向市政府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从
发现事件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当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市政府环保部门应当按照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2.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属或者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某市 突发 环境 事件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