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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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某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总那么
编制目的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防范、应付能力,操纵和减缓大范围、长时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躯体健康。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付法》、《某某省突发事件应付条例》、《某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某某市突发事件整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某某市行政区域内显现重污染天气的应付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依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21),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污染天气。
工作原那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着力强化重污染天气预防与应急处置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公众躯体健康和环境平安。
统一领导,属地治理。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实行分级负责。
各县(市)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为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污染天气应付工作。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
增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科学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方法。
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成立健全数门联动和谐机制,增强应付合力。
普遍动员和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某某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份。
各县(市)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别离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本预案一起组成某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2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要紧职责和成员单位
市政府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应付重污染天气工作,确信应急处置重大决策,和谐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指挥部指挥长由市长担任,第一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相关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和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城管局要紧负责人担任。
成员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林园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市体育局、市法制办、市国资委、市行管局、市重点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轨道办,各县(市)区、开发区。
指挥手下设办公室,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形势分析判定、会商和监测、预警等,和谐、检查各单位应急方法落实情形,对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应急工作组
指挥手下设预警工作组、污染操纵组、卫生防护组、信息公布和宣传组、专家咨询组5个应急工作组。
2.2.1预警工作组
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参加。
负责本市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预测,会同专家组及时分析污染趋势,确信预警品级。
2.2.2污染操纵组
由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林园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重点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参加。
负责全市工业、机动车、扬尘等污染源的监督检查与操纵,并指导各辖区、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启动与实施应急预案。
2.2.3卫生防护组
由市卫生局牵头,市教育局等部门参加。
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救护等工作;组织本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健康防护工作。
2.2.4信息公布和宣传组
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经信委、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参加。
负责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的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
2.2.5专家咨询组
专家组由指挥部办公室聘请大气污染防治、气象、环境监测、卫生防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负责参与预测分析,为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预警
成立市政府领导下各县(市)区、开发区分级响应的联动预测预警体系,为应急预警、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预警分级
按重污染天气的进展趋势、严峻性和紧急程度,将预警品级划分为4级预警:
(1)Ⅳ级(蓝色)预警:
当全市整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 (2)Ⅲ级(黄色)预警: 当全市整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300 (3)Ⅱ级(橙色)预警: 当全市整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400 (4)Ⅰ级(红色)预警: 当全市整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AQI>500时,且气象预报以后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预警的发布与解除 当全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AQI)大于200时,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应当即会商,结合气象数据,预测污染持续时刻、强度等。 当辖区内大气重污染达到相应预警启动条件时,由指挥部办公室报经指挥部批准后统一发布预警,并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电话短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向社会公众传播。 具体要求依照《某某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治理方法》执行。 经监测,当全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AQI)低于预警条件,且估量48小时可不能反弹时,调整或解除相应品级预警。 预警的调整、解除与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维持一致。 4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品级,实行4级响应。 当达到蓝色预警天气时,报经市政府秘书长批准,启动Ⅳ级响应; 当达到黄色预警天气时,报经分管环保工作的副指挥长批准,启动Ⅲ级响应; 当达到橙色预警天气时,报经第一副指挥长批准,启动Ⅱ级响应; 当达到红色预警天气时,报经指挥长批准,启动Ⅰ级响应。 响应程序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县(市)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重大活动组织方当即启动辖区、部门或单位的应急预案,工作组依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响应。 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5响应方法 Ⅳ级预警时的应急方法 5.1.1健康防护提示方法 (1)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动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责任单位: 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 (2)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 5.1.2建议性方法 (1)公众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责任单位: 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 (2)加大道路打扫、冲洗保洁频次。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3)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增强施工扬尘治理。 责任单位: 市城乡建委、市城管局、市重点局、市轨道办,各县(市)区、开发区。 (4)排污单位采取方法,减少污染物排放。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开发区。 Ⅲ级预警时的应急方法 5.2.1健康防护提示方法 (1)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动人群幸免户外运动。 责任单位: 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 (2)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 (3)公众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刻,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 责任单位: 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 5.2.2建议性方法 公众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责任单位: 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 5.2.3强制性方法 (1)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方法;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袒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增加1次/日);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爆破和建筑拆除作业。 责任单位: 市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重点局、市轨道办,各县(市)区、开发区。 (2)禁止冒黑烟的公交车上路行驶。 责任单位: 市国资委,某某公交集团。 (3)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黄标公事车全数停驶。 无标车禁止进入市区。 责任单位: 市行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4)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机械化道路打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增加1次/日)。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5)严禁农作物秸秆、生产垃圾、城市打扫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杂草等的露天燃烧;禁止施工现场沥青熔化作业。 责任单位: 市农委、市林园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重点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6)钢铁、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通过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所有废气不能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责令停产。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开发区。 (7)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厂地、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催促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城乡建委,各县(市)区、开发区。 Ⅱ级预警时的应急方法 5.3.1健康防护提示方法 (1)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动人群停止户外运动。 责任单位: 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 (2)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运动。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 (3)一样人群应幸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要增强防护。 责任单位: 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 5.3.2建议性方法 (1)公众减少出行或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责任单位: 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 (2)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利用。 责任单位: 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 (3)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延长工作时刻。 责任单位: 市卫生局。 5.3.3强制性方法 (1)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方法;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袒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增加2次/日);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爆破、建(构)筑物拆除、路基工程施工等作业。 责任单位: 市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重点局、市轨道办,各县(市)区、开发区。 (2)禁止渣土车、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等运输车辆、冒黑烟的公交车上路行驶。 责任单位: 市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某某公交集团。 (3)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黄标公事车全数停驶。 无标车和其他黄标车禁止进入市区。 责任单位: 市行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4)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道路打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增加2次/日)。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5)严禁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城市打扫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杂草等的露天燃烧;禁止施工现场沥青熔化作业。 责任单位: 市农委、市林园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重点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6)钢铁、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减少10%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所有废气不能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责令停产。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开发区。 (7)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厂地、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催促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城乡建委,各县(市)区、开发区。 (8)城区露天烧烤排档停止经营。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9)从严查处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 Ⅰ级预警时的应急方法 5.4.1健康防护提示方法 (1)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动人群停止户外运动。 责任单位: 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 (2)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当适时调整作息时刻。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 (3)一样人群应幸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要增强防护;停止组织所有大型户外集体活动。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 5.4.2建议性方法 (1)公众减少出行或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责任单位: 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 (2)公众停止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利用。 责任单位: 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 5.4.3强制性方法 (1)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方法;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袒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增加3次/日);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爆破、建(构)筑物拆除、路基工程施工、路面整修施工等作业;禁止物料码头、堆场和搅拌站作业;禁止矿山企业露天开采。 责任单位: 市城乡建委、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重点局、市轨道办,各县(市)区、开发区。 (2)禁止渣土车、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等运输车辆、冒黑烟的公交车上路行驶。 责任单位: 市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某某公交集团。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黄标公事车及30%以上公事车停驶。 无标车和其他黄标车禁止进入市区。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行管局。 (4)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道路打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增加3次/日)。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5)严禁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城市打扫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杂草等的露天燃烧;禁止施工现场沥青熔化作业。 责任单位: 市农委、市林园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重点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6)钢铁、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行业及利用涂料、油漆、溶剂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中的重点排污单位减少20%大气污染物排放,所有废气不能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责令停产。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开发区。 (7)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厂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催促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城乡建委,各县(市)区、开发区。 (8)停止无除尘脱硫脱硝发电机组发电;停止利用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和柴炉;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设施应利用优质低硫煤。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各县(市)区、开发区。 (9)城区露天烧烤排档停止经营。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10)从严查处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 (11)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责任单位: 市交通局、市国资委,某某公交集团。 (12)卫生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24小时值班。 责任单位: 市卫生局。 (13)采取人工降雨、降雾等可行的气象干与方法。 责任单位: 市气象局。 6信息公布 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发布由市政府新闻办统一组织,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电话短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形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发布。 信息公布内容应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刻、潜在的危害及防范方法、应付工作进展情形等。 7责任追究 重污染天气应付工作中,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给予公布曝光并问责;对组成违法犯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8应急保障 人力资源保障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应急队伍建设,成立专家库,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培育应急力量。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为应急能力建设和设备保护、应急物资储蓄、应急演练和重污染天气事件的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物资保障 各单位、各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能,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沛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增强日常治理和保护保养,维持良好工作状态。 通信与信息保障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各成员单位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其他保障 相关部门依照应急工作需求,制定技术、交通运输、信息发布、治安、后勤等相关保障方法,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预案治理 本预案依照《某某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治理方法》及《某某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治理方法》有关规定,进行编制、修订、审批、发布、演练和宣传。 本预案由市环保局负责说明。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10名词说明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简称AQI(AirQualityIndex),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 要紧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一氧化碳和臭氧指标。 本预案中AQI指全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 无标车 无环保查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的简称,是指未领取环保标志或经机动车年检尾气不合格的车辆。 黄标车 黄色环保查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的简称,是指经查验合格的国Ⅰ(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天然气汽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挥发性有机物 简称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是指在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Pa、常压下沸点在260℃之内的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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