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区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实施参考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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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每位完成危险度评估的居民发放2支采便器(各粘贴一张条形码编号),告知其使用方法。
每名筛查居民需间隔一周采集2次粪便,采样后48小时内送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未按时完整送回采便器的筛查居民进行2次提醒;
若2次提醒完成后一周内仍未送回采便器,则作为初筛未完成结案。
5、结果判断与通知
大肠癌危险度评估为阳性或2次便隐血试验(FOBT)中任意1次检查结果为阳性者,即为初筛阳性。
大肠癌危险度评估为阴性且2次便隐血试验(FOBT)检查结果均为阴性者,即为初筛阴性。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向所有完成初筛的居民发放书面的初筛结果通知。
6、健康宣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筛查阳性者发放《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肠镜检查建议书》(附件4),告知和动员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肠镜检查;
对筛查阴性者,建议每3年接受一次大肠癌筛查。
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宣康宣教件居民登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肠镜检查和后续诊疗
筛查阳性的居民凭《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肠镜检查建议书》,到区大肠癌筛查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区中心医院、区人民医院)自费进行肠镜检查。
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本方案和《卫生部结直肠癌诊疗规范(2010版)》要求,开展肠镜检查以及后续治疗。
(四)结案管理
对筛查参与居民进行结案管理,一般结案周期为完成初筛登记后3个月;
结案结果为初筛未完成、初筛阴性、初筛阳性已完成诊断性检查、初筛阳性但未接受诊断性检查。
(五)社区随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筛查阳性居民进行追踪随访,及时了解肠镜检查结果、病理诊断信息,并督促其遵医嘱复查或随访。
对筛查阳性且肠镜检查有异常需要进一步治疗的居民,应按照临床诊疗的要求,提醒居民接受复查;
对确诊大肠癌或癌前病变的患者,了解其手术和其他治疗信息。
对筛查阳性但肠镜检查未发现异常病变的居民,建议其每年进行一次便隐血检查。
对筛查阳性而未及时接受肠镜检查者,督促其及时检查,给予健康教育。
对于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肠镜检查的居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通过上门访视的方式,查看居民的就诊记录,详细记录居民的肠镜检查和后续诊断治疗的结果。
(六)信息管理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及时准确地将有关数据录入大肠癌筛查数据库和居民健康档案,每月8日前提交上月的筛查工作数据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有关要求将《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进度表》(附件5)于每月12日前上报至区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居民筛查资料包括危险度评估表、知情同意书、转诊单等书面资料必须妥善保管,避免信息泄露。
四、项目组织和职责
(一)区卫生局
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居民大肠癌筛查项目实施。
(二)区级专家组
组建区级专家组,为本区居民大肠癌筛查项目以及大肠癌防治策略等重大事项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并协助开展质量控制、现场指导和效果评估等。
(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辖区内居民大肠癌筛查项目的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数据管理、效果评估,并组织开展相关的宣传和咨询工作等。
(四)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本辖区实施计划;
在街道(镇)的配合下,开展辖区内大肠癌筛查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发动;
按照项目方案的要求开展社区居民的大肠癌筛查服务,包括危险度评估问卷调查、便隐血试剂盒的发放回收、筛查结果判读以及告知,筛查阳性者随访;
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和录入;
定期按时完成筛查工作进度表(附件5);
配合项目工作组开展项目总结及评估工作。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结合“60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家庭医生责任制”等工作开展本项目。
(五)定点医疗机构
区中心医院和区人民医院为我区开展居民大肠癌筛查的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定点医院设置标准》(附件6)中对于设置条件和工作职责的有关要求,为筛查阳性居民提供肠镜检查和后续诊疗服务,及时将诊断及后续治疗的信息反馈至各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定期按时完成筛查工作进度表(附件5)。
五、质量控制
(一)业务培训
区卫生局组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区项目管理人员、社区筛查和肠镜检查等医疗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和管理、筛查技术和质量控制等。
(二)筛查质控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肠癌筛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内容包括操作流程规范性、数据录入准确性、随访工作等。
(三)肠镜及后续治疗
区卫生局组织区级专家组及项目工作人员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质量控制,内容包括肠镜检查、病理检查、手术以及辅助治疗的规范性等。
六、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由市、区财政分级负担。
市财政承担市级项目管理和人员培训、宣传组织发动和质控、部分便隐血监测试剂、大肠癌筛查登记专用数据库开发建设和管理维护等经费。
区财政承担本区项目管理和人员培训、宣传组织发动、各类通知和问卷印制、部分便隐血监测试剂、必要的人员劳务补贴。
七、项目评估
按照本市项目评估的有关要求,由区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项目评估。
八、项目阶段性进度
2013年1月至4月:
准备阶段。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项目启动会,开展人员培训,下发宣传资料。
2013年5月至9月:
实施阶段。
开展社区居民宣传动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筛查及随访管理(附件7),其中5月至6月,各社区应完成计划筛查数的60%;
8月底前,完成计划筛查数的90%;
9月底前,全面完成筛查工作。
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肠镜检查和后续治疗。
区疾控中心开展督导质控。
2013年10月至12月:
评估阶段,开展项目评估,撰写分析总结报告。
1、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整体流程
2、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知情同意书
3、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危险度评估表
4、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肠镜检查建议书
5、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进度表
6、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定点医院设置标准
7、普陀区各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样本量
附件1:
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整体流程
附件2:
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知情同意书
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是上海市一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向本市常住人口(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和本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中达到退休年龄段,并参加本市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障人员提供免费的“大肠癌危险度评估”和“便隐血试验”检查,以期尽早发现大肠癌。
大肠癌筛查的目的
大肠癌是可以通过筛查早期发现,进而治愈。
危险度评估和便隐血试验是经国内外验证有效的大肠癌筛查方法,可以降低人群大肠癌的死亡率。
您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提供大肠癌防治相关健康教育,方便您更好的了解大肠癌防治知识。
筛查服务
请到您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危险度评估和便隐血试验检查。
如果您的筛查结果发现异常,请前往二/三级医院进行肠镜检查。
参加本项筛查的风险和获益
本项筛查的检查项目均由有资质的医务人员实施。
这些检查项目不会对您造成任何伤害。
您不必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筛查服务(危险度评估和便隐血试验检查)支付费用。
但您需要支付肠镜检查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覆盖以外的部分)。
本项筛查会提高您对大肠癌的认识,帮助您尽早地发现可能存在的健康隐患。
筛查试验并非100%准确。
如果筛查后您出现任何不适或症状,建议您立刻前往医院接受进一步的检查。
就整体而言,预期通过这项筛查能够提高居民整体的大肠癌早期诊断率,降低死亡率;
就个体而言,每个人从这项筛查中的获益的程度是因人而异的。
由于癌症的成因复杂而持久,参加筛查并不意味着会降低您患其它癌症和其它疾病的风险。
个人信息会严格保密
本项筛查涉及您的所有个人信息和检查结果将和您的健康档案、医疗记录一起保存在您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会严格保密。
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将负责监督这项工作。
上述单位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向任何人和机构泄露您在该项筛查中所登记的任何个人信息。
问题咨询
您在参加此次活动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上海市公共卫生公益热线12320。
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制
知情同意
1.我已经阅读过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了解到大肠癌筛查的目的、内容、风险和获益。
2.我同意参加这项筛查。
我参加这项筛查是完全出自自愿的,我也知道在活动期间我随时都可以退出,而且不会遭到来自任何方面的歧视或不公正待遇。
3.我有权知道这项筛查中的各项筛查结果。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登记我的个人信息、检查结果、相关的健康档案和医疗记录。
如需要,我同意将这些信息用于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和癌症研究而不索取任何报酬。
我的个人信息将被严格保密,未经我同意不会泄露给任何个人和机构。
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3:
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危险度评估表
ID编号:
判定结果:
阳性
阴性
姓名
性别
男
女
户籍地址
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市(地区)____县(区)
_____街道(镇、乡)_____路(街、村等)____弄____号____室
实际居住地址
上海市____区(县)_____街道(镇、乡)_____路(街、村等)____弄
____号____室
出生日期
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婚姻状况
已婚
未婚 ③离婚 ④丧偶
未说明的婚姻状况(打“√”,下同)
文化程度
文盲
小学
中专、中学 ④大学、大专 ⑤研究生
从事最长职 业
政府机关
事业单位
国营企业④民营企业⑤农民⑥自由职业⑦无业⑧其它
说明:
请在下述相应的栏目打“√”或填写内容
一、有无慢性腹泻史①有 ②无
二、有无慢性便秘史①有 ②无
三、有无粘液和或血便史①有 ②无
四、有无慢性阑尾炎或阑尾切除史①有②无
五、有无慢性胆囊炎或胆囊切除史①有②无
六、近10年来有无经历过对精神造成较大创伤或痛苦的事件①有②无
七、有无癌症史①有 ②无 ③如有,请具体描述
什么癌:
发病时几岁:
诊断医院:
八、有无肠息肉史①有 ②无
九、一级亲属(父、母、兄弟姐妹、子女)肠癌史①有②无③不详
谁:
发病时几岁:
在世与否:
发病时几岁:
在世与否:
评估员签名:
评估日期年月日
十、第一次大便潜血检查
+②-第二次大便潜血检查
+②-
检验人签名检验日期检验人签名检验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慢性腹泻指近2年来腹泻累计持续超过3个月,每次发作持续时间在1周以上。
2.慢性便秘指近2年来便秘每年在2个月以上。
3.粘液便指粪便表面有肉眼可见的无透明、稍粘稠粘液,或脓性黄白色不透明粘液。
附件4:
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
肠镜检查建议书
尊敬的:
您的筛查结果为阳性,提示您具有大肠癌危险因素,或者您的粪便中检出血液。
为了明确您阳性结果的原因,我们强烈建议您前往医院接受进一步的检查。
您居住地附近的医院是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肠镜检查的指定医院,请携带本建议书前往上述指定医院接受肠镜检查。
并可享受等便民措施。
您也可以选择去非指定医院就医。
如果您对建议书上相关内容有任何疑问,请拨打上海市公共卫生公益热线12320咨询。
感谢您的参与!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年月日
附件5:
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进度表
填报区(县):
月份
筛查数
筛查
阳性数
阳性率(%)
肠镜
检查数
肠镜检查
率(%)
癌前期
病变数
癌前期病变
治疗数
大肠癌
病例数
早期数
早期率(%)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合计
填报人:
填报日期:
附件6:
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定点医院设置标准
为给参加大肠癌筛查的居民提供便利、优质的服务,各区县在辖区内指定1至2家二/三级医院作为筛查的定点医院,承担筛查阳性对象的肠镜检查和进一步的诊断治疗。
定点医院的条件和职责:
1.具有大肠癌诊断能力和大肠癌诊治多学科团队;
2.组成大肠癌筛查院内技术支持小组,由内镜、病理、大肠外科、消化内科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
3.组成大肠癌筛查质控组,定期对筛查对象的肠镜检查、病理检查和诊断治疗规范性进行评估和监督;
4.每周确定2-3个半天,集中向参加社区大肠癌筛查的患者提供肠镜检查服务;
5.参照《本市市民社区就诊和定向转诊普通门(急)诊诊查费减免试行办法》等,对参加社区大肠癌筛查的居民提供预约检查、减免挂号费等便民服务;
6.按照项目方案要求收集、妥善保管、按时上报筛查对象的诊断治疗信息。
附件7:
普陀区各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样本量
社区
目标人群数
计划完成筛查数
长寿
27600
6900
长风
14400
3600
白玉
12400
3100
宜川
24400
6100
甘泉
24800
6200
曹杨
石泉
27200
6800
真如
32400
8100
长征
28800
7200
桃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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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 普陀区 社区 居民 肠癌 实施 参考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