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文件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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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地点
碧湖、南山
招标联系人
胡军、郭玲玲
电话
21298022139703
、
招标方式
×
邀请√公开
组织方式
自行√委托代理
招标代理机构
资质等级
甲级
法定代表人
陈仙琴
物业类型及规模
园区道路卫生清扫、南山园路灯维护、绿化养护及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等。
(范围详见附图)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允许分包内容
不允许
投标人主要条件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物业管理资质三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格。
招标服务期限
2008年4月1日—2010年4月1日
最高限价
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不计息)。
以现金形式于开标当天递交至招标代理人(用信封包装好并写明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
招标文件
工本费
300元(不退还)
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肆套副本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至:
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
花园路1号2幢三楼
接收人:
丽水市莲都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3月31日上午9:
00时
开标
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前附表一续表
序号
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1
本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和企业自身经营水平测算,物业管理费采取合理报价竞争方式。
2
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和经营
招标人为中标人在南山园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二间,用于日常物业管理办公场所。
3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1万元,不计息,完成合同后一周内退还。
4
其他说明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招标书、投标书和委托管理合同的约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
若管理不善,业主意见大,委托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并通报行政主管部门,在整改期限后仍无明显改善的,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按法定程序解除物业管理合同。
注:
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前附表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地点
发布招标公告
2008年3月24日起
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下同)
发放招标文件
同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
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2、书面索取:
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现场踏勘
自行前往
投标人质疑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
提交方式:
1、传真:
2、书面递交:
5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2、书面索取:
6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7
交纳投标保证金
同前附表一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
交易席位费和招标文件工本费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交纳
交纳地址:
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至:
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10
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1
预中标公示
公示3个工作日
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12
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
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
2、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
13
招标人对中标人资格复核
发中标通知书前。
拟中标人必须全面配合,提供依据,否则对其作最不利处理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向招标行政监督机构交核查报告
14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地点:
丽水市莲都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
按招标文件规定
丽水工业园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莲都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丽水工业园区前期物业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二、地点:
碧湖区块和南山区块
三、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四、招标服务期: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
2008年3月24日起,地点:
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联系人:
郭玲玲,联系电话:
2139703,招标文件每本收取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2、网上下载:
2008年3月24日起,网址:
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或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七、其他规定:
(1)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丽水市莲都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丽青路地址:
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F
电话:
2278122电话:
21298022139703
联系人:
李清联系人:
胡军郭玲玲
公告发出时间:
2008年3月24日
二、物业基本情况和管理服务内容
㈠物业概况
丽水工业园区前期物业管理分为碧湖和南山两个区块。
碧湖区块的道路卫生清扫和市政设施维护等。
南山区块的道路卫生清扫,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护及路灯维护管理等。
㈡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与服务标准:
1、基本要求:
⑴园区实行全面保洁,垃圾清扫、清运及时,整体环境舒适,绿化效果佳,环境卫生、绿化维护良好。
道路统扫后必须做到车行道净、人行道净、绿化带净,无砂、石、土,无杂草杂物,无跳扫漏扫、漏畚,无烟头纸屑,明沟等畅通无沉积物。
每天收集清运垃圾一次,按时擦洗垃圾箱、垃圾桶等;
做到垃圾箱、垃圾桶等整洁无污渍,清扫产生的沙石、土不得扫入下水道或倒入绿化带及沿路边。
⑵物业公司有完善的物管方案,质量管理、维修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服务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业务素质高,服务主动热情。
⑶园区的配套设施及水、电、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时。
⑷园区垃圾箱摆设整齐,外观整洁;
道路护栏及其它附属设施清洁;
道路标志等清洁完美。
⑸实行物业管理服务明码标价,按规定在园区的公示栏或显着位置公示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和收费标准以及所提供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项目和收费价目。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服务电话,白天专人值班接待,及时受理业主咨询、投诉,处理有关物业服务事务,并建立完整的投诉、维护和回访记录。
2、市政设施维修养护
⑴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⑵园区设施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施运行记录;
对设施故障及重大事件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⑶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100%。
⑷水、电、消防等设施维护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⑸道路平整通畅,停车泊位划定整齐。
⑹道路公共照明设施完好率100%。
⑺市政设施整洁,主要设施标识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⑻雨水井、窨井每月检查1次,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⑼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⑽对共用设施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及时组织修复;
道路设施的看护,发现有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的,在5小时内报告园区管委会。
3、保洁服务
(1)园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人行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
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垃圾箱等每周擦拭1次。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3)对区内主干道路的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4)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垃圾设施每天清洁1次,无异味。
(5)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绿化养护管理
(1)绿化管理养护措施,保证无破坏,践踏随意占用绿地现象。
(2)做好日常绿化养护、定期进行浇水、施肥、整形、修剪、锄草松土、防治病虫害,确保花草树木生长良好,整齐美观。
(3)绿化地内清洁卫生,无纸屑、烟头等杂物。
(4)加大宣传力度,是人人关心爱护花、草、树木。
(5)接受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技术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6)设有提示人们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5、公共秩序维护
(1)配合公安部门作好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消除隐患。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对园区重点部位每1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制定火灾、浸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4)园区箱变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做好园区的安全宣传工作,增强业主的防范意识。
6、综合管理服务
⑴建立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⑵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⑶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⑷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
⑸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竣工验收资料、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日常管理档案等),各种基础资料、台帐报表、图册健全,保存完好。
⑹提供有偿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⑺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100%,对薄弱环节进行改进。
⑻建立市政设施维修台帐,帐目清楚、准确,按规定报销市政设施设备维修材料费用,定期汇总报批使用情况。
7、如有需要(遇上级部门考察视察等原因),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实行突击保洁,保洁人应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8、碧湖区块和南山区块企业内部垃圾清运由中标人负责,费用由企业直接支付给中标人,具体事宜由招标人牵头,中标人与企业另行协商。
㈢其他注意事项
1、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设标底价,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标底价,则此项报价无效。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4、投标报价包含:
承包人对物业管理工作所安排的所有管理人员、保洁、维护、养护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保险及税收等一切费用。
承包人对物业管理工作所配备工具、材料、运输车辆等的费用以及垃圾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运输费和垃圾处置费。
③包含中标人另需解决的办公及管理用房,临时垃圾转运点。
5、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业主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各投标人不需将招标服务费考虑进投标报价。
三、考核原则
丽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实行考核制度兑现承包款,制定考核办法和奖罚标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工业区的物业管理范围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采取当场记录扣分,每月考核情况予以公布。
月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下的,每低一分扣50元人民币。
如累计三次考核分低于80分,管委会将收回物业管理权,终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该承包单位五年内不得参加本园区投标。
四、费用支付方式
招标人根据考核结果每月支付应付款,支付基数为月平均物业管理费中标价的90%,余额10%待年终考核合格后支付。
五、考核标准
丽水工业园区物业管理考核标准
类别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及扣分原则
物
业
管
理
道路路面及人行道清扫保洁
45分
道路路面进行8小时(早上8:
00—12:
00下午13:
00-17:
00)清扫保洁,每天早上8:
00点前统扫一遍;
要求路面基本清洁,无砂石、土及其它垃圾;
如果路面出现砂石、土及垃圾时,须及时跟进清扫;
招标人如有需要的,必须突击保洁,保洁人应达到招标人要求。
早上必须在8:
00前全面统扫完毕得20分;
8:
00-17:
00巡回保洁得10分。
垃圾点在8:
00时前清运干净的得10分;
垃圾按指定地点倾倒得5分。
8:
00时之前没全面清扫扣10分;
未及时巡回保洁,发现烟头、纸屑、瓦砾等垃圾一处扣1分,如出现砂石、土、垃圾的一处扣1分;
节假日未正常保洁的每次扣3分;
招标人有要求却未突击保洁的每次扣5分;
00时前未清运干净的一处扣2分;
垃圾未按指定地点倾倒扣5分。
扣完为止。
绿化带、花坛和人行道树养护与路灯维护
25分
绿化带、花坛和人行道树池必须保持干净,无废土、垃圾等5分;
绿化带、花坛和人行道树按期按规定及时养护15分;
路灯维护及时5分。
没有及时保洁每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未按期按规定及时养护一处扣3分,路灯维护不及时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雨污水沟、窨井盖洁净、畅通
10分
雨污水沟及窨井盖畅通无沉积物10分。
雨污水沟堵塞的一处扣2分,出现垃圾沉淀物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环卫人员人数及着装
安排的环卫人员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抽查少一人扣1分;
每少一辆人力三轮车一次扣1分;
没带铁锹、锄头、编织袋每少一件扣分。
环卫人员清扫、清运时没有穿戴环卫工作服的一人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园区巡查
5分
每天24小时安排园区不定时巡查得5分。
经抽查没有安排园区不定时巡查的一次扣得1分,扣完为止。
单位及市民反映的问题或媒体暴光
单位及市民反映的问题经查属清扫、清运保洁人员责任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媒体暴光一次扣5分。
总分
100分
第二章综合说明
一、总则
(一)本物业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物业管理单位。
(二)物业管理招标原则
本物业管理的招标、评标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招标人制定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标评标办法》进行。
(三)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物业管理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级及以上的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
2、参加投标的物业管理单位必须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资格审查时提供使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所提供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
(四)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文件以及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发出的补充通知和招标答疑会议记录。
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4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招标答疑会后以书面形式将答复发放至所有投标单位。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天前,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约束作用。
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文件内容及编制要求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1、物业管理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投标文件应提供正本1份、副本4份。
3、投标文件采用中文编制,在《投标文件格式》明确的部位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名)。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需交纳附前页规定的金额,逾期不缴,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2、自始自终参加投标的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无息)。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单位中标后不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
(十)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单位将被邀请对物业管理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2、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在收到招标文件2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
3、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召开招标答疑会,会议邀请物业主管部门、投标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参加,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书面问题。
4、会议纪要(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将在会后2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单位,由招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应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十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1、各投标单位可根据服务期限和服务内容并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2、投标文件必须用A4纸装订密封包装,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3、在封套外应写明:
(1)投标单位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2)丽水工业园区前期物业管理投标文件。
(3)开标前不得启封。
四、投标文件递交
(十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单位规定的截止日期时间前送达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2、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函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投标单位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书份数的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4、提交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四)投标文件的封存
招标单位在收到投标函时,应办理查验、登记手续。
(十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以后,投标单位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3、投标书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30天内有效。
五、开标
(十六)开标
1、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投标单位代表在规定的开标会议时间后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判定为废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标志的;
(2)规定加盖而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印鉴;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4)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评标的;
(5)投标截止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情况,并宣读有效标的投标单位和名称。
4、按投标文件送达先后的逆顺序开启标书,招标单位将公开宣读投标报价、质量、服务期限等主要内容。
开标后,投标单位应对各自的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进行确认。
六、评标
(十七)评标
1、招标单位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评标专家组,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
2、开标后,评标专家组将对各投标书的内容和格式复核审查,确认投标书是否合格。
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书,将不给予评审。
3、在评标阶段,对投标书中的疑问,评标专家组将对投标单位进行询标,或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对此,投标单位不得拒绝。
4、有关询问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作为投标书的补充文件。
投标单位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原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提出修改,但在评标中对发现的算术差错所进行的核实、修正,则不在此列。
5、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附后)。
评标专家组根据公平、公正、科学原则择优确定中标人。
七、授予合同
(十八)中标通知书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于5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九)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5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采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浙江省推荐文本)。
3、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十)招标结束
1、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署的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即为招标结束。
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定后一周内进驻实施物业管理前期介入管理。
八、其他事项
(二十一)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规,不得互相打听,互相串通,互相勾结,干扰招投标正常秩序,否则视为投标违纪行为。
(二十二)各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书时,要认真理解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的有关规定及其他各种需要了解的情况。
凡在本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由此而导致不中标等不利因素,其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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