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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研究成果将文化产业视为经由农业社会经济到工业社会经济转变生成的高级阶段的经济类型,并以此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认为“‘人+手→人+机→人+网’构成了文化产业演化的三种形态和三个阶段,是文化产业发展表现出来的基本规律。
”[2]其次,是从哲学形而上学的角度关注文化产业发展,具体地考察文化产业涉及的宏大叙事以及产业发展将会遭遇的哲学难题,侯亚丁的文章《基于辩证法视角的媒介产业哲学建构研究》[3]具有启发意义。
不过,当研究者开始关注文化产业的实践特性、注意劳动对人类的形塑作用,进而强调文化产业“把文化观念以艺术作品、教育活动、道德践履、文化产业等形式呈现出来”[4]时,其实已经从纯粹文化观念跨度到伦理实践的具体问题,最终目的当然是塑造人,使其成为当代“文化人”。
金元浦教授《国际文化创意产业伦理问题研究的内容与路径》一文深刻地揭示了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讨论伦理问题的必要性,“回到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伦理问题研究这一主题,问题意识的产生,即当前我们为什么要更加关注文化产业、创意产业的伦理问题,首先是问题倒逼的结果。
”[5]如此峻急的语气明确了文化产业伦理研究作为学术增长点的必要性,也标示了它的未完成性及其相应的研究空间。
而网络综艺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形态,也被学界和业界广泛关注。
大量的综述性文章对近年来网络综艺节目的发展现状和态势进行了系统的描述,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文章有付晓光、马梁英《去粗取精蓄势发力——2016年度网络综艺节目发展综述》(《电视研究》2017年第3期),周逵、何苒苒《2017年上半年国内网络综艺节目发展综述》(《东南传播》2017年第7期),等等。
张绍刚、郑石《网络直播+综艺节目创设与发展的可行性分析》一文对网络直播+综艺节目的类型化生产、节目发展方向以及相应的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了有效的探讨;
网络直播关乎伦理实体,综艺节目体现人类创造,这应当是伦理型文化主导的思考方式,本文将予以重视。
三“传播伦理”:
定义、思维与方法
(一)“传播伦理”的定义
通过学理分析可以发现,传播活动的真实内涵是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围绕信息组建有效关系,伦理则是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及处理这些关系的规则;
“传播”与“伦理”两者的共同体质是“关系”;
“关系”的存在,一方面决定了传播伦理是超越实用主义的纯粹理性,另一方面则为概括“传播伦理”的理念内涵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也可以说,“传播伦理”的本质内涵就是基于现实“关系”而超越的精神气质。
由此可见,它具有实体、关系、心情、规则等层面的理念内涵。
理想的传播伦理形态是平等的主客间性关系;
超越的传播伦理是具有形上学气质的他律道德;
传播伦理的建构应当遵循精神哲学规律。
从内容上说,传播伦理是客观的实体伦理;
据特性而论,传播伦理是在场的应用伦理;
就理论归属和学理内涵而言,传播伦理是基于关系的本质伦理。
如对传播伦理进行形上学总结,便可发现,传播伦理关注人类适时的心理感受,为传媒时代的人类构筑精神家园和灵魂安宅并有助于我们对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进行有效区分。
伦理构成社会发展基础,道德是伦理的修养,现实多变的传播活动加速了伦理与道德“同行异情”的分离状态。
在现实社会中,道德走向现代,伦理却守望传统,大众进行价值判断仍以伦理作为首要依据。
总体看来,人类处于一般的社交网络中,却又不自觉地必然地被嵌套于文化与社会、政治、经济之间的宏大关系中,成为媒介中间物;
简言之,讨论传播伦理就是在“关系”思维的范畴下讨论社会问题。
(二)关系思维
现实境况是,“‘关系’的运作实际上成为现代中国经济交换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步骤,在现实的层面上,它是一项常态的社会指标”,尽管在观念层面它经常遭遇到人们自觉不自觉的抵制。
[6]这种纠结的现实,使得关系运作中蕴含着强烈的自反性元素,如何正确而深刻地理解“关系”显得急迫而重要。
西方人讲理性,东方人重精神;
亦如梁漱溟先生所论,中国人讲究职业分途,注重伦理本位。
在当代文化转型的大背景下,人心世俗之变非常快,交往和关系往来更加公开、透明,理性的元素日益增强,使得“关系”只可能在文化实践活动中才能体现出其意义。
“关系”在现实的文化实践中的一个具体反映,是“关系赋权”与传统的制度赋权和资本赋权一起成为社会资源配置的全新范式。
而“‘关系赋权’来自互惠主义的假设,并与复杂性思维紧密相关。
它认为,在这个彼此联系越来越紧密的社会系统中,处在利益和价值共同体中的个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人们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就必须在协同和妥协中共同演进。
”[7]
(三)“传播伦理”:
观察的视角和方法
在新型的网络传播和“关系赋权”逻辑下,文化实践观念将与社会思维一起转变,而文化实践和社会思维共同的转变轨迹将在创造性生产和再生产活动中展示其价值。
实践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而文化实践作为人类文化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的精神生产是紧密相连的。
它在表明物质第一性的基础上,强调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并通过凸显劳动价值来挖掘人类发展的动力。
与此同时,文化实践还强势地与政治实践、经济实践发生关联,从而展露其“媒介”属性和实践整体性。
“‘文’是一个生产实践的范畴,‘化’是一个伦理教化的范畴,两者结合在一起,才构成社会实践的整体。
”[8]教化将伦理与文化密切关联,教化的本质是作为生产实践的伦理教化,其中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以及潜在的社会教育等。
所以,齐格蒙特·
鲍曼(ZygmuntBauman)指出,“文化就是将知识和旨趣融为一体的一种人类实践的方式”[9]。
不难发现,传播伦理关联于社会发展,主要表现在文化实践层面。
文化实践是社会财富增长和社会化大生产的直接结果,并且又反向地驱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在经济领域,产能过剩和供给侧结构问题成为讨论的焦点;
它直接关联的是生产与消费的问题,其中的文化耗散和社会创造等问题应当得到重视。
而社会化的文化实践则自然驱动着文化经济化的过程。
这主要是由文化实践的特质决定的:
“一是从实践的自主性看,文化实践的主体更为多样化。
二是从实践的创造性看,文化实践具有非重复性和预见性。
三是从实践的超越性看,文化实践的目标趋向自由。
”[10]而这种文化实践,总是深层地关联着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两个层次的问题。
但面对多变的现实,我们的研究工作仍需跟进一步,一是因为纯粹的文化研究的不足够,宽泛的文化研究缺乏实体依据和现实根基;
二是西方以文森特·
莫斯可(VincentMosco)为代表的“传播政治经济学派”遭遇危机,他们所声称的研究对象是“社会关系但主要是权力关系”[11],与我们的现实大不相符。
于是,整合文化研究与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理路——传播伦理被提出和关注,因为它既能全域性地讨论社会关系,又能赋予文化研究以实体的价值。
四文化产业发展透显传播伦理特质
新媒介技术的发展带来信息传播的高度繁荣,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造成了新的道德恐慌,这就要求建构全新的伦常规则和伦理体系与之相应。
传播时代的繁荣景象带来两种文化趋势:
一是新媒介时代由社会转型向文化转型的重心转移;
二是文化实践加速由产品生产到产品加工的转换进程。
其中,伦理在众多文化元素中所占比重很大,从而赋予并决定了文化产业全新的时代内涵,而网络综艺同样遭此影响。
(一)伦理实体与伦理自生性
就发生学意义来说,“文化产业”概念的提出,就与传播现场社会生产和文化消费的失衡状态密切关联。
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学者阿多诺和霍克海默,1947年出版《启蒙辩证法》时提出“文化产业”概念并且从艺术和哲学的立场对文化产业做出否定性批判。
也可以说,文化产业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与对资本主义工业的批判性反思密切相关,其中蕴含着强大的批判特质。
同时,一般意义上的文化产业是文化事业中可大量复制的产业,因其可复制性,它也可以被替换为信息产业、媒体产业、内容产业、版权产业等概念。
但居于不同的概念界定背后的是其不变的本质特征,即实体化的生产元素,至于文化内容,版权产业、眼球经济等提法的出现,就完全是由此种实在感受所导引。
在“纯网综艺”的生产过程中,不唯所播出内容、网络直播平台是实体存在物,制作团队、生产企业也一定是实体机构,甚至连相应的生产逻辑都是实体、脉络清晰可见的。
诸如乐视影业、合一影业、腾讯的企鹅影业以及马东的米未传媒等企业,是网络综艺生产经营活动的实体;
与实体明确相关的现实逻辑也明确可见,即资本—效率—竞争力,文化产业发展的竞争力则表现为将资本、生产原料、劳动力、信息、土地等资源按预定目标产出能力。
文化产业围绕资源开发和产业转化两部分内容展开,产业化的目的就在于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
在具体的生产和制播活动中,网络综艺话题为年轻化的观众而设,受众又是年轻的“95后”“00后”的“网络原生代”群体,内容的生产、传播、消费之间形成一种“互联网专业生产内容”的生产模式。
所以,网络综艺之所以发达,源于其一切从网络中来,依照网络展开,主要得益于其强大的“网络原生”伦理属性。
总之,生产活动是伦理实体的,发展类型是伦理自生的,生产商、传播商、媒介物地位突出,自我蕴含的生产—消费逻辑脉络清晰可见,网络综艺因其强大的实体伦理性获得了伦理自生性,从此获得了强大的生命力。
(二)经济文化的伦理共生性
传播伦理具有的纯粹理性元素决定了文化产业发展高端融合的趋势。
回到当代社会发展的宏大格局中,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逻辑即经济文化化和文化经济化。
媒介传播时代的工业生产形态不再是经济生产与文化艺术的分离与对立,而是“‘文化的经济化’和‘经济的文化化’”相结合,由此产生的“经济文化一体化”的趋势,具体呈现为符号经济与空间经济的结合,娱乐功能增强等发展趋势。
在此过程中,大量的既有文化力需要得到释放,并且亟须转换成产业动能。
经济文化化,是指“现代经济发展中文化的、科学技术的、信息的,乃至心理的要素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12]而符号—经济—文化之间形成良好的递进关系,特别是审美追求加快了这种转换升级的速度;
所谓的眼球经济,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奇葩说》《奇葩大会》等“爆款”综艺节目就因此赚足流量。
于是,关于审美体验在经济转型中的比重增大,文化消费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体验式、娱乐化的大众消费将成为市场主流”[13]。
野外生存、户外体验、婚恋相亲等网络综艺的选题、策划、剧本写作往往对文本进行深入挖掘,进行现实贴标,努力拓展单一文本符号的文化空间。
所以,在全民参与、个体权力空间扩张,使命感“爆棚”的年代,解决如何利用产能过剩刺激文化消费,在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又在客观上助推文化转型的问题,重要举措之一便是文化产业的高端融合和产品精良化,其现实基础在于经济文化的共生伦理特性。
(三)关系联动的伦理派生性
在当今时代,媒介观念与传播伦理是一体同构的关系。
在生动活泼的传播现场,伦理是现实传播活动凝结而成的实在物,但它的本质是关系,而传播伦理通过对传播与伦理进行双重提炼后,“关系”精髓得到重视,万物互联以及感知的延伸也就变得自然而然。
而与文化产业关联对应凸显了其自身所具有的中介属性。
这种伦理所带来的关系特性,首先造就了网络综艺的极强的“网感”体验和高度的互动性体验。
既然伦理是文化与社会、政治、经济的中介物,那么,它必然刺激文化产业内在或者与外部的关联度。
产业关联是控制能力的体现,而加强产业关联“就是通过一个上下游联动的产业链条,利用文化资源的投入,对内容进行深入开发而达到反复产出,包括为相关产业提供丰富的市场附加值”。
[14]比如漫画产业延伸到服装、礼品行业,再如体育商品制造业、娱乐业、广告业、电子游戏机行业等,无不如此。
比如马东在《奇葩说》的基础上开始制作《饭局的诱惑》《黑白星球》等网络综艺,就是在同一主题上的继续延伸,这应当归类于产业复制的范畴,因为后期的发展需要前面成功的范本。
又比如在《吴晓波频道》基础上产生的微信公众号、音频、书友会,就属于同一网络综艺节目的自然延伸的范畴。
自然,网络综艺中形成的“创意植入+随视购+周边产品”的创新营销模式[15],应当得到推广和重视。
在此,传播的控制论传统发挥作用,文化散漫的自组织方式遭到挑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外部的强化的信息组合能力。
它不仅强化内部驱动层次下的自我生长,而且突出“自我媒介化”基础上的外部关联,并将文化产业的功能性特征转化为文化附加值。
(四)个体选择与制度伦理
建构的传播伦理要求当代文化体制制定合理适度的文化政策。
传播伦理发展的高级阶段是建构出结构严整、组织严密,具有现实意义的当代伦理体系。
“文化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离不开政策的引导与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政策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
”[16]张维迎与林毅夫两位经济学家围绕产业政策而爆发的“林张之争”,便与产业政策的存废有关,前者认为产业政策可有可无,后者则强调产业政策的制定势在必行。
争论双方各有道理,但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政策是一定会相伴而行的,主要是因为伦理所具有的规则内涵,自然会透显出文化发展的规制和规则元素,制度规训应当被重视,至于它所发生的效力,则有待于在具体的文化实践中进一步证实。
更为紧要的是,传播时代的遭遇增强了社会发展的风险性因素,国家层面的政治、法律规制经常滞后于生动的传播活动现场。
而网络综艺的生产和发展就需要全新的文化管理体系,第一是生产的原生属性赋予了它顽强的生命力,使其自然转化变得可能;
第二是网络本身监控的难度;
第三是受众群体的广大;
第四是因为其内容的混杂。
传播伦理的现实统摄力要求文化管理体系化,也鞭策文化产业政策系统化,而诸如对网络平台、个人媒体等外在规划,也比如弹幕跟帖、评论发言等专门的管理举措,意味着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必然依赖于政策,只不过依赖的程度不同罢了。
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7年6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提出的“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网台“同一标准、同一尺度”等要求便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综上可见,当代文化产业发展透显传播伦理特质,其中包括彰显时代特质,强化实体观念,凸显媒介力量并且刺激了思想文化交流的可能性,使得行业呈现出从自组织到自我规制的发展态势。
五伦理建构激发文化产业发展动能
侯亚丁从辩证法视角思考媒介产业建构问题,提出“媒介产业存在形态的实体性过渡”的观点,与我们从传播伦理视角关注文化产业研究的路径具有相似性。
[17]自然,这也是我们可资借鉴的学术资源。
(一)主体革命与伦理教化功能
首先,传播伦理突出产业生产主体的创造精神以及相应的主体思维。
在网络综艺等文化产业中,人类的知识与人的身体,心情感受都是社会生产的原动力。
创客和工匠精神成为热词,也是对文化生产主体的褒扬。
同时,文化产业中的生产机构、制播团队也能赚足受众,而其中间渠道——媒介技术同样受到重视。
除了对创作主体的重视外,对知识产权和版权的保护、打击盗版,目的也是尊重创作主体精神,“知识产权保护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最重要保障;
建设共同参与的维护知识产权的伦理氛围和法律保护体系,是全球共同努力的目标。
”[18]其后,在伦理的框架下,文化产业活动加快完成产业与人的同化,而这种同化过程实质也是主体革命的过程,而其最终目的是实现其实体性目标,正所谓“媒介产业是信息与人的中介环节。
媒介产业是信息的集约运动形式”。
[19]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资源造就人际关系的高度融合,新的资源重组,产业积聚产能,如此种种在现实关系中表露无遗,文化实践层面与伦理关怀会让“主体”重新获得认识现实的机会。
在网络综艺节目中,“明星+素人”的平等互动,“精英+草根”的同屏对话,人的智慧和现实感受镶嵌其间,而爱奇艺的剧情沉浸式网络综艺《千面英雄》等则意在培育参与青年的生活韧性,这些有意的举措让主体的创造力得到突显。
文化艺术的精神消费,需要培育社会环境,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建设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提升国民文化素质,养成精神消费的审美能力,是突破文化消费瓶颈的必要前提。
”[20]除此而外,急速变动的新媒体环境要求创作主体对人心世俗的变动、网络生态发展的趋势有精准的预判,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因此,网络综艺的生产、传播和接受也是通过伦理实体对“不道德的个体”实施教化的过程,也就是社会教育的实施过程。
总之,在网络综艺与文化产业的生产发展过程中,唯有凭靠主体清醒的自我认识、高度的自律、知识分子的热忱,才能坚守网络综艺的底线,防止无下限的“污文化”,以确保网络综艺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
(二)伦理空间与组织结构功能
文化产业发展加强了社会中层组织的能力。
文化产业“有它作用于社会伦理、国家凝聚力、文化普及程度、国际影响等而具有的特殊性”。
[21]文化产业发展的要义在于在整体创新、市场拓展、成本控制、可持续发展层面提升出综合实力。
传播伦理从整体上强化了实用主义目标,但这种实用主义明显遭遇现实挑战,因为更为现实的“‘中等收入陷阱’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严峻的文化发展问题。
‘修昔底德陷阱’对于中国文化发展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意义也同样如此”。
[22]而中层崛起,强调需要跳出中等收入陷阱,产业结构亟须调整,理想的状态是文化产业成为社会中层的组织结构。
因为文化实践带来的产业转换,产业通过社群,进入国家形态,“媒介产业通过人、社群、国家进入环境,实现其普遍性目标。
”[23]同时,网络综艺通过不断的制度规训打开伦理空间,知识精英和“意见领袖”(诸如吴晓波、马东、汪涵、高晓松等)发挥能人效应,通过全网互动激活民间力量,激发青春活力,从而打破代际隔膜促进代际融合,最终彰显时空纵横的组织结构功能。
网络综艺等文化实践以及对产能的转化,增强了社会中层的框架组织,使得民间活力更加得以彰显。
中层崛起意味着社会整体文化水平正在不知不觉提高,变化带来新的社会景象,主要反映为社会思维方式更加现实,个人思考更加社会化,观察视角更为切实,文化实践、道德践履更加笃实,中层的社会空间无形扩大,使得“社会稳定器”发挥重要功能。
(三)创造本能与精神家园功能
精神哲学规律指导的伦理建构创构当代文化空间,而文化产业发展增进了当代人的道德修养并提升了当代人的精神境界。
网络综艺生产采取集约化的信息处理方式,信息企业对社会信息进行甄别处理,做出严格把关,“在保持信息物质形态的同时发现并建构信息内容的精神价值”。
[24]传播刺激大众的现实感应,伦理搭建精神家园,“现象学中的个体与群体以‘回到生活’来回归自然人性,生活哲学以‘宽容’面对诸种日常生活样态的对立与相向”[25]。
回到生活,其本质就是在回到传播现场,而宽容的心态,则是伦理关怀所呈现出的特质。
事实上,文化产业与传播伦理同构下的思想空间更为广阔。
当今世界,哲学更加趋向科学,但其本质仍是一种哲学,而万物互联的趋势激发哲学形上之思。
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文化实践,它的真实本质是人类的生产实践。
这一切将人类的目光聚焦到现实生活和生活实践。
“回归生活,不是沉溺于生活的感性而忘却沉思,而是以生活的丰盈化解民俗产业中的工具理性,在文化生态中重拾人类的感性价值。
”[26]网络综艺节目在节目内容上“目标用户小众化,深耕垂直领域”[27],而喜剧、偶像养成、婚恋相亲等诸多类型的多元覆盖,就是注重人类的生活实践和正常体验,激发人类的自然潜能和生命活力,从根本上融合了社会发展的多元动力。
现实的文化实践让被城市化进程遗忘的家庭得到重组,文化想象不断累积,形成社会文化传承。
如何将“网络流行语”这种灵光闪现的诗意碎片整合为当代网民的集体智慧,是网络综艺要解决的表达问题。
而如何避免若无所思的灾祸,如何突破自娱自乐的狭隘、目光短视、整体浅薄,则是网络综艺发展必将遭遇的时代命题。
事实上,唯有最初的情感,最深刻的理性,高端的形上学,才能激发人类纯粹的创造、真实的体验、普遍伦理、永恒价值以及实践的真实感受,并在文化产业哲学中得到同构。
六结语
伦理作为基础,道德系其修养,文化产业逐步发展,伦理精神重新凝聚,边缘的活力即将得到激发,而这一切都受益于伦理的空间价值。
其中,伦理空间突破地域限制,商品消费塑造审美伦理,传播伦理强化了中层社会组织架构,社会生产力在伦理精神的催化下得到了整体提高。
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产业哲学的工作任务“是针对不同产业构成因子以及因构成因子的巨大差别而带来的运行机制的千变万化予以理解,以期寻求更为具备合理性和现实性的产业存在形式和发展道路,构造人格上更为健全的人工自然状态”。
[28]网络综艺等文化产业发展的理想状态是取得文化向度和社会向度的传播力平衡,从而让人们的生活有满足感和幸福感。
通过不断地生产公共产品和体验式服务消费,转移过剩的产能,从而消除社会心理恐慌,建构更为宏大的伦理空间,“为社会公平和公民精神健康提供价值体系和价值观支持,将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新的价值取向和衡量标准”[29]。
关系重塑伦理,伦理革新文化,发展的整体水平需要更全面的新层级的提高,而这个发展,只能是文化发展,它的现实阶段就是文化产业发展。
而在互联网时代,传播伦理激发文化产业的自生动能,也就决定了文化产业发展在哲学层面的合理性。
[本文为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微信与媒介生态环境建构研究”(项目编号:
14BXW010)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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