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方案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7289533
- 上传时间:2022-11-30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1.20KB
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方案Word下载.docx
《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方案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方案Word下载.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于是,法律没有改就意味着改革不能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现在只能靠立法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在一定范围进行授权,同意在特定地区不实行部分法律的部分条款。
而这种模式的典型案例就是上海自贸区。
篇二:
透析《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方案》
这是有历史意义的“破冰之举”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和省农业厅等联合下发《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方案》,我省9县(市、区)先期试点。
这一方案有什么样的意义,种粮大户和金融机构有何反响和期待,记者进行了采访。
省社科院副院长、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郭晓鸣用“破冰之举”来形容这一政策。
记者:
在您看来,政策的出台具有怎样的意义?
郭晓鸣:
长期以来,受制于特殊的土地政策,我国农业领域一直是金融支持的薄弱地区,出现了“金融抑制”。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就规定,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但承包林地、四荒地的经营权可以用于抵押。
原因在于前者是农民生活的必需品,而后者是农民维持温饱所需之外的生产资料。
这反过来迟滞了现代农业的发展,阻碍了农民增收的步伐,扩大了城乡差距。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化农村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对一些长期以来议论较多但始终没有触及的改革有了明确提法,对一些过去虽有涉及但意见并不明确又事关重大的问题有了突破性、开创性的改革意见。
比如提出“三个赋予”,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在此背景下,新政是一项稳妥而兼具突破性意义的“破冰之举”。
首先,将有力加快土地流转的步伐,推动农业规模化进程;
其次,将加快土地
流转市场的形成,提高农村土地的价格发现,提升农村土地的市场价值;
再次,将有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确保这项政策顺利实施,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明晰的产权是交易流转、抵押贷款的前提,也是确保这项新政实施的前提。
当务之急是,我们要加快农村确权颁证的步伐,赋予土地清晰完整的产权。
其次,要完善农村土地的产权保障体系,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客观公正的土地市场评估体系,从导向上说,要保持土地承包经营的长期性,避免短期行为对土地的破坏。
再次,我们要加快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建设从市到县再到乡的多层次土地流转市场,为有可能出现的土地再流转打下基础;
最后一点,考虑到本次政策偏重于土地经营权,应该考虑为经营权颁证,以方便向银行抵押融资。
在您看来,政策出台后,下一步应该向哪些方面继续努力?
郭晓鸣:
目前政策偏重于经营权,有利于土地流转的受让方,也就是经营业主,但对于那些承包经营权合二为一的农民来说,并没有太大意义。
下一步,应该继续加大力度,争取将承包权也列为可抵押的范围。
链读
贷款政策实施种粮大户有三盼
就《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方案》,记者采访了两位种粮大户:
黄明水,广汉市连山镇坞木村种粮大户,土地流转面积1300多亩;
严一钧,长宁县桃坪乡大林村种粮大户,流转面积1200多亩。
他们对政策实施有三盼。
《方案》提出,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利率,要根据贷款申请人实际情况,综合其经营项目、信用记录、风险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限档次基准利率的1.3倍
黄明水认为,相比其他产业,农业的效益低、风险大,如果贷款利率和担保费偏高,将进一步提升贷款成本,挤压农业效益。
他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现行标准,一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为6%,10万元一年的利息是6000元,再加上担保费,资金成本将突破一万元,占到了贷款总量的十分之一左右,为此,他期待的是,政府能够通过贷款贴息和减免担保费等手段,进一步降低贷款成本。
严一钧今年向当地的一家银行贷款35万元,到年终还贷395640元,
利息达45640元,年贷款利率为13%左右。
“这是一种联合贷款形式,必须有三对以上的夫妇一起贷才行,尽管贷款利息高,但总归还是能应急。
”严一钧说,如果既能贷到款,利息又能少一点,对农民来说最好不过。
二盼:
结算周期更灵活
《方案》提出,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3年,最多不超过5年
黄明水认为,农业生产周期长,贷款期限和结息周期都应与之相匹配,由此来鼓励在农业上的长期投资,而不是一锤子买卖。
从贷款期限上看,他认为,是否可以更长一些?
在结算周期上,能否更灵活一些?
此前,银行要求按季结息,甚至按月结息,而小麦和水稻的生产周期通常都超过半年,这为他们带来很多麻烦。
《方案》提出,贷款额度照土地流转的实际面积、流转收益评估价值、贷款期限、贷款申请人经营状况、信用条件、还款能力以及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金额
在此之前,成都、德阳等地也曾试点过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但从实际运作的情况来看,部分农民反映一个很大的问题是,贷款额度普遍不高,部分地区一亩地一年只能贷款100元,1000亩地也只能贷10多万元,这样的资金量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所以经营者兴趣不高。
为此,农民普遍反映,能够加大贷款支持力度,提高贷款额度。
严一钧今年的小春备耕费用在200多万元,但唯一的贷款途径只贷到35万元,“其他大多是找亲戚朋友借的,化肥、农药有的还是赊账。
”他表示,希望试点之后,贷款的力度能更大。
担保公司有三难
刘进,成都市农村产权流转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该公司XX年5月成立,但运行至今,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方面依然有一些困难,总结起来有三难:
一是承包经营权的价值认定难。
承包经营权不同于其他有形资产,目前没有任何一家评估公司能对其进行科学的评估。
二是金融机构的风险化解难。
一般来说,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按年支付租金,如果在流转期内发生变化,需要再流转,那剩下的租金谁来付?
土地上的附着物如何进行评估或者管护?
三是在具体操作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独立的,前
者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后者属于农户个人。
但按照现行办法,如果要对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必须要经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双方确认,这样下来,工作量会很大。
(记者梁现瑞许静)
篇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附件1
XX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的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拓宽农民融资渠道,提高土地利用率,解决农民贷款融资担保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转移土地占有和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种养物和相关附着物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种养物和相关附着物并由处分所得的价款用于偿还所欠债务。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单独设立抵押担保(必要时可追加其他担保方式),也可以作为其他担保方式的有效补充。
在有其他物权担保前提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其他物权担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作为担保补充。
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信贷业务坚持审慎拓展、择优准入、严控风险、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准入条件
第六条借款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银行对其信用等级要求。
(二)合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承包经营的存续期限必须在5年以上。
(三)具备专业种养殖经营的成熟技术和相关设施条件,具备有效的市场渠道,且从事种养殖及加工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2年。
(四)种植粮食面积不低于200亩;
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
养殖面积不低于20亩。
(五)企业及农村专业合作社依法注册,且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符合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产业,需参加农业保险。
第七条借款申请人为自然人或家庭农场主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60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种植粮食面积不低于100亩;
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30亩;
养殖面积不低于10亩;
价值1万元以上的农业设施大棚不低于2个。
(三)合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经营的存续期必须在5年以上。
(四)从事种植业2年(含),养殖业3年(含)以上,有
较丰富的种养殖经验和成熟的种养殖技术,种养殖设施条件完善,产品适销对路,
(五)符合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产业,需参加农业保险。
第八条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清晰。
(二)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
(三)承包经营流转手续符合国家法规政策。
(四)经营土地没有改变农业用途。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提供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
2.未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的。
3.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受其他形式限制的。
第三章贷款用途、额度、期限及利率
第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用途必须为借款人从事种养殖的短期流动资金。
第十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由银行根据借款人资金需求、承贷能力及抵押物的评估价值综合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所提供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评估认定价值的50%。
第十一条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实际经营需求和综合还款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单独设立抵押担保的贷款,不得设定为最高额抵押循环。
单笔贷款期限要根据农产品生产周期合理设定,且期限不得超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使用期限,原则上不得办理展期。
第十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利率按照银行利率定
价办法,根据借款期限、风险状况等综合确定贷款利率,参照同档次抵押类贷款利率给予适当优惠。
第四章贷款流程
第十三条贷款申请。
(一)借款人为企业法人或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1.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公司章程、验收报告、股权证明等;
3.有权部门颁发的贷款卡(证)。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对委托办理信贷业务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企业公章与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样本。
5.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应由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提供的同意申请贷款及抵押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6.对有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上年及近期财务报表。
7.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证明材料。
8.《XX县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证》(并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XX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鉴证书)。
9.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借款人为自然人或家庭农场主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财产共有人有效身份证明。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3.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证明材料。
4.《XX县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证》(并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XX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鉴证书)。
5.借款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
6.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贷款受理。
银行接到客户申请后,采用面谈或电话联系,收集客户相关基本信息,做出是否符合贷款准入的基本判断,确认是否受理。
确认受理的,与客户约定贷款调查的时间和方式。
第十五条贷款调查。
调查的主要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客户从事种养殖生产经营经历,生产场所、生产技术等情况。
2.客户种养殖产品的市场状况,是否适销对路,是否有固定销售市场或订单。
3.承包情况和各项费用的情况、自有资金情况;
4.种养殖设施条件及生产经营情况。
5.贷款用途等。
6.银行受理申请后认为明显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终止信贷程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贷款审查、审批。
审查岗对信贷基本要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信贷政策、信贷风险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对调查资料不全、内容不完整的贷款业务,可要求补充完善。
有权审批人根据调查、审查结论等因素对贷款事项予以审批。
第十七条调查、审查、审批环节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终止信贷程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在签订《个人借款合同》或《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后,必须由贷款银行和抵押人共同向登记机关办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成都市 农村土地 承包 经营权 抵押 贷款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