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实施意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7299333
- 上传时间:2022-12-01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20.76KB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实施意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实施意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实施意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以多途径安置转移牧民为着力点,促进牧民身份置换和所从事产业的持续发展;
以拓宽牧民增收渠道为着力点,促进牧民收入水平的持续增长;
以健全社会保障为着力点,促进牧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二、推进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的奋斗目标
到2012年,完成边境30公里禁止开发区内1331户、4367人的退牧转移工作,永久性禁牧天然草场牧828万亩;
完成边境30-50公里528户、1553人的长期禁牧,禁牧恢复天然草场552万亩;
完成边境30公里以南限制开发区内插花移民2000户、7238余人,届时我旗牧区常住牧户2548户、9900余人。
扶持建成家庭生态牧场1528户,占总牧户的60%以上。
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牧民养老、就医、子女上学问题全部解决。
民主制度健全,牧民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三、大力实施退牧转移
要按照全旗退牧转移总体规划,尽快完成边境30公里范围内禁止开发区内的禁牧转移工作,构建我旗重要的生态屏障和动物疫病隔离带。
做好转移户的安置工作,力争安置户成功一户,避免牧民返流。
同时加快限制开发区内牧民插转移安置进度,突出转移规划的科学性,转移途径的多样性,政策措施的综合性和牧民群众的自主性,统筹推进我旗牧区人口转移。
为了保障退牧转移的顺利进行,必须在制定配套政策和建立服务体系上下功夫,在营造有利于牧民转移的社会氛围和舆论导向上下功夫,在建立更加严格的草畜平衡制度和完善草原监管体制上下功夫,在多渠道解决牧民就业和增收上下功夫,着力促进牧区人口自主转移机制的形成。
四、加强草原生态的保护和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保建并举的原则,在抓好退牧转移的同时,严格推行草畜平衡制度。
以严促保,以严促转,对养殖大户严格执行以草定畜,减轻草场利用强度,发挥草原自我修复能力,改善草原生态;
对小户也要以严格的以草定畜制度促进其流转草场,转产转业,实现牧草资源的有效整合。
要因地制宜,合理推行划区轮牧和季节性休牧制度。
对于草场整合较大的牧户要实行划区轮牧,科学合理利用牧草资源。
对饲草料地较多地区,实行牧草返青季节休牧制度,使草场得到休养生息,恢复植被,提高产出。
今后政府将逐年加大轮牧、休牧方面的补贴,并建立奖励机制,以奖代补、奖补结合,推进轮牧、休牧制度在牧区广泛应用。
到2012年,我旗天然草场轮休牧面积占利用草场总面积的70%以上。
五、加快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
按照边境苏木户经营草场2万亩以上和内地苏木户经营草场1万亩以上、耕地30亩以上,户均养殖牲畜500头(只)以上,人均年收入6000元以上的标准,扶持建设新型家庭生态牧场。
从2008年起,每年扶持建设家庭生态牧场100-200户,户均补贴1万元。
同时鼓励转移牧户通过联户经营、合作经营、公司化运作等方式,适度发展规模化养殖场。
调整优化畜群畜种结构,以发展绿色、特色、精品畜产品为重点,大力发展二狼山白绒山羊和苏尼特肉羊产业,打造地方名优品牌。
大力提高母畜饲养比例,逐步实现天然草原只养母畜和种公畜、羔羊异地集中育肥的北繁南育发展之路。
到2012年,牧区冷季存栏母畜比例达90%以上,改良比重达95%以上。
深化牧业科技推广机构改革,健全和完善公益性科技推广机构,保证经费投入。
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广有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提高适用技术的推广效率和应用水平。
重点围绕划区轮牧、舍饲圈养、结构调整、合理补饲等技术开展攻关,着力提高饲草料报酬率和劳动生产率。
六、加快畜牧业产业化进程
围绕肉、绒毛大主要畜产品,抓住龙头企业培育、基地建设和利益联结机制等环节,推进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精深加工、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通过龙头带动、基地建设、产业组织创新,增强产业化拉动牧民增收的能力。
到2010年,全旗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80%以上,精深加工比重达50%;
牧户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比例达60%以上;
牧民来自产业化方面的收入占纯收入的50%以上。
七、加强牧区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抓好以水为中心的草牧场建设,限制开源,主攻节流,在节水上下功夫,扩大现在水资源的有效灌溉面积。
大力实施人工增雨工程,统筹用好地表水和天上水,不断增强防灾抗灾能力。
要解决好牧区急需解决的水、电、交通、通讯问题。
到“十一五”末期限,牧户集中的嘎查实现“四通”,即通常电、通电话、通公路、通有线电视;
居住分散的嘎查实现“五有”,即有一套供电设施、有一部电话、有一套卫生接收设施、有一套净水装置、有一部现代交通工具。
实施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彻底解决高砷高氟地区牧民饮水安全问题,使牧民用上符合国家标准的健康水。
推广使用沼气、小型风电、太阳能等安全洁净能源。
改善牧民人居环境。
引导扶持牧民逐步实现居住相对集中,生产区和生活区相对分离。
按照突出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历史文化特色的原则,搞好牧民新居设计。
解决好牧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改厨改厕等突出问题,保持居舍整洁和草原美丽。
八、加快发展牧区社会事业
教育方面,要实施牧民子女从小学到高中免费教育工程,建立民族教育专项基金,突出抓好民族教育。
对接受高等教育的牧民子女也要给予一定补贴,贫困牧民子女要提高补贴资助标准,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牧民子女大中专毕业后优先进入人才储备中心,优先安排上岗就业。
公共卫生方面,全面推行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加率为100%。
困难牧民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由旗财政负担。
参合牧民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适度提高。
建立牧民健康档案,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力度,提高牧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苏木镇卫生院和村嘎查卫生室建设,增加投入,充实队伍,提高医疗救治水平。
文化体育方面,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到2010年,广播电视和农村信息综合覆盖率达100%。
积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性文体活动内容,挖掘保护和弘扬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人文、自然旅游业。
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苏木镇文化站和嘎查村文化室。
社会保障方面,按照牧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贫有所帮、灾有所救、少有所教的总体要求,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从2008年起,最低生活保障在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逐年提高补助标准;
供养转移人数逐年增加,供养标准逐年提高。
扩大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范围,除转移转产的老年牧民加入社会养老保险外,牧区常住老年牧民也要逐步纳入养老保险范畴。
建立残疾牧民救助专项基金,帮助其提高生活水平。
建立牧区救灾应急机制,及时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困难。
乡风建设方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文明乡风建设全过程,大力弘扬以受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扶贫开发方面,采取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社会扶贫和扶贫移民扩镇等综合措施,尽快改善低收入贫困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形成自我发展能力。
新型牧民培养方面。
按照“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要求,积极培养生态保护意识强、种养经营观念新、经营方式转变快、生产安排头脑活、增收致富本领大的新型牧民。
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和经费,在年富力强的牧民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转变经营方式和进城创业的能力。
到2010年,每户牧民至少有1位科技明白人,至少有1人能够实现稳定转产就业,有较稳定的增收来源。
九、积极推进牧区民主政治建设
加强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
深入推广“双链双推”活动,广泛开展“三级联创”,把苏木镇、嘎查村两级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积极选拔有文化、有进取心、事业心、责任心,创新意识强、群众信得过、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年轻干部担任嘎查干部,增强基层组织班子的生机与活力。
加强阵地建设,2010年前全面完成所有嘎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鼓励嘎查村依托地缘、资源优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建立嘎查村干部工资增长机制和苏木镇、嘎查村经费运转保障机制。
到2010年,全旗“五个好”苏木镇党委达到100%,“五个好”嘎查村党支部达到90%以上。
完善嘎查村民自治机制。
大力推进牧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嘎查村民主议事制度,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推进嘎查村民主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完善嘎查村务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把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发放救灾救济款物、嘎查村干部报酬等情况及时向嘎查村民公开,让牧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
维护牧区社会稳定。
深入开展“平安中旗”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草原110”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扎实推进牧区普法教育,引导牧民自觉营造安全祥和、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着力提高牧区基层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
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切实解决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维护连续稳固和谐。
十、进一步深化牧区改革
深化牧区综合配套改革。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鼓励和促进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草原征用占用补偿机制,保证补偿款按时足额到位,加强草场被征牧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确保被征草原牧民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巩固苏木镇机构改革成果,创新苏木镇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积极推进旗县、苏木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乡财县管”和“村财民理乡代管”工作。
巩固和发展牧区税费改革成果,加大对各类收费项目的监督和规范力度。
加强对牧区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组织和嘎查村级组织行为的监督,抓好对牧民补贴和补助资金的落实,防止牧民负担反弹。
建立健全苏木镇、嘎查村债务监督管理机制,探索化解苏木镇、嘎查村债务的有效途径,确保不发生新的举债。
十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把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
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认真研究新牧区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工作规律。
要进一步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努力增强市场意识、开放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要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指导基层解决新牧区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要把新牧区建设作为涉牧问题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科学制定建设规划。
各苏木镇要把新牧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规划先行、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生态建设、畜牧业产业化、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等方面编制规划,对不同发展地区、不同发展阶段制定不同的要求和标准,不搞一刀切,力争实现规划、项目、投资的有效衔接。
认真抓好示范点工作。
以国家、自治区、市级新牧区试点建设为重点,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不同资源条件、不同发展水平地区新牧区建设的有效途径。
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断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地稳步推进。
建立部门协调、合力推进新牧区建设的工作机制。
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搞好新牧区建设的舆论宣传,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工作;
涉牧部门要抓好技术指导、项目争取等方面的工作;
发改、财政等综合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项目和事业经费时要重点向牧区倾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发展部门要更加关注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共青团、妇联组织要通过开展“牧区青年创业行动”等活动,为新牧区建设献策出力。
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多种方式联系牧区和牧民,从牧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事情抓起,让牧民在新牧区建设中真正受益,使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牧民群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加快 推进 社会主义 牧区 建设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