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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精神决定物质世界的存在和发展。
主观唯心主义:
认为个人的某种主观精神,是世界上一切事物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根源和基础。
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由这些主观精神所派生的,是这些主观精神的显现。
(3)唯物主义的三个历史形态:
①古代的朴素唯物主义:
其特点是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某种具体实物,认为它们是构成世界的永恒不变的“始基”。
②近代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其基本观点是认为世界万物都是由原子构成的,原子就是世界的“始基”,物质即是原子。
③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其特点是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结合起来,并运用到历史观中,形成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3可知论与不可知论
可知论:
认为物质和精神具有同一性,即精神能够认识物质世界。
哲学史上大部分的流派都是可知论者。
不可知论:
认为物质和精神不能实现同一,即我们的精神不能认识世界。
不可知论者著名的代表有康德和休谟。
4辩证法与形而上学
(1)在哲学基本问题之后,还有一个世界处于什么状态的问题,并由此而产生哲学中另一重大的派别对立——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对立。
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互相联系、变化发展的,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形而上学则把世界看作是彼此孤立、静止不变的,或者把变化看作是某种外力作用而产生的量变,否认矛盾的存在。
第二节马克思主义哲学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
1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和阶级基础
19世纪40年代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准备了社会历史条件;
而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阶级基础。
2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自然科学基础
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科学基础
(1)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理论来源,黑格尔哲学的唯心辩证法的和费尔巴哈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2)英国古典经济学。
以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为代表。
(3)英国的空想社会主义。
以欧文、法国的圣西门和傅立叶等人为代表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它的实践性,它是实践基础上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第二章物质和意识
第一节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
1列宁提出的物质概念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通过人的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
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
2列宁的物质概念的重大意义
(1)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彻底驳斥了唯心主义和二元论。
(2)高度概括出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
(3)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驳斥了不可知论。
二、运动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世界上不存在一成不变的事物,只有永恒运动着的物质。
1物质和运动的关系
运动和物质是不可分割的。
(1)物质是运动的物质。
世界上没有脱离运动的物质。
运动是物质自身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2)运动是物质的运动。
世界上也没有脱离物质的运动。
2静止
(1)静止的含义。
指的是相对静止,是物质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主要是指这样的一些特殊状态:
①相对于一定的参照系,事物的空间位置相对不变。
②事物处于量变阶段,保持质的稳定性,呈现出相对静止的状态。
(2)相对静止与绝对运动的关系。
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而运动则是绝对的和无条件的。
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是统一的,是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
①运动和静止互相依赖。
没有静止,也就没有事物的相对稳定,因而也就不可能存在任何事物及其运动;
同样,静止也离不开运动,静止只是事物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
②运动和静止相互渗透。
在事物总的运动过程中,包含着静止;
事物的相对静止,并不是绝对不动,只是个别运动形式的稳定,而事物仍存在于运动过程中,静止也包含着运动。
4物质运动的基本形式
按照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顺序分为五种基本形式:
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
5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
时间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和顺序性。
时间的特点是一维性,即只能按照一个方向加以量度。
空间指的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广延性,并存性。
空间的特性是三维性,即长、宽、高。
时间和空间是客观的,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
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无限的,作为物质存在形式的时间和空间也是无限的。
三、规律
1规律及其特征
规律:
事物运动过程中自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联系。
2规律的特点
(1)规律具有客观性。
(2)规律具有普遍性。
(3)规律具有可重复性。
3人正确认识和规律的关系
规律具有客观性,因而又称为客观规律。
任何人都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客观规律。
人具有的主观能动性,能够通过实践,能动地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从而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以满足人的需要。
第二节意识的本质
一、意识的产生
1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意识的产生:
(1)无机物的反应特性进化为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
(2)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进化为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
(3)动物心理进化为人的意识。
2意识是社会的产物
意识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更是社会的产物。
(1)社会劳动创造了人本身。
(2)社会沟通的需要产生了语言。
意识是物质世界和社会发展的产物。
意识起源的自然性和社会性,进一步证明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二、意识的本质
从本质上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主观反映。
1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2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主观反映
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但人脑不会自动产生意识。
意识来源于客观存在,其内容是客观的。
意识的形式则是主观的,是客观事物的主观映象。
三、意识的能动作用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以物质为前提和基础,意识的内容受客观现实限制。
意识具有主观能动作用。
能动地认识世界,是一个从物质到思想的过程,能动地改造世界,是一个从思想到物质的过程。
四、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
1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世界的唯一本原。
认为世界统一于物质,包含两层含义:
(1)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有差别的、多样性的统一。
(2)物质的各种属性都依赖于物质。
2物质和意识的关系
世界统一于物质,意识是物质世界的产物;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有能动作用。
:
3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的关系
客观规律是第一性,主观能动性是第二性的。
客观规律制约着主观能动性,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必须以尊重客观实际、尊重客观规律为前提,脱离实际、违背客观规律的主观能动性,只会导致实践中的失败。
第三章唯物辩证法
第一节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一、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又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
二、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形而上学认为世界上的事物是孤立的、静止的,而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并处于永恒的发展过程之中。
联系:
指的是一切事物、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事物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多样的、系统性。
1联系的普遍性
世界上没有任何孤立存在的事物。
一切事物、一切现象都是互相联系的。
整个物质世界就是以多种形式相互联系的整体。
2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3联系的多样性
联系是复杂和多样的。
就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4联系的系统性
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之间总是处于联系和互相作用之中,构成一个开放的系统。
系统:
由相互联系的若干要素按一定方式所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并同其周围环境互相作用的统一整体。
三、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又是永恒发展的。
发展是指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运动变化过程。
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3发展的永恒性、普遍性和过程性。
事物的普遍联系构成事物的永恒发展,使任何事物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
整个世界就是“过程的集合体”。
第二节唯物辩证法的一般规律
一、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度
所谓“质”,是指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所谓“量”,是指事物的数量、规模、大小、速度、程度等方面的外在规定性。
质是与事物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
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所谓“度”,是质与量的统一,是保持事物质的规定的量的限度。
2量变和质变
量变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上的增减变化。
在量变阶段,事物保持质的稳定性,处于相对静止状态。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在质变发生时,事物的稳定被破坏,处于剧烈的变化中,事物的性质发生变化,转化为其他事物
3质量互变规律
(1)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任何事物的变化总是从量变开始,当量变发展到突破原来事物的度,就会发生质变。
(2)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创造了条件。
事物通过质变,产生新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
(3)事物的运动变化呈现出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
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事物无限多样的发展过程。
事物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也是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二、对立统一规律(矛盾律)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联系的基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矛盾:
是指客观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双方既互相依存又互相对立的关系。
1矛盾的属性
矛盾有两种属性,即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
是指矛盾的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及互相转化的性质。
矛盾的斗争性:
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性质。
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对立双方又同一又斗争,使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引起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2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内因是指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即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外因是指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即事物外部的矛盾性。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
内因是第一位的,外因是第二位的,内因是发展的根据,外因是发展的必要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3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简单地说,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2)矛盾特殊性是指,不同的事物及其各个侧面,在不同发展阶段上,其矛盾各有其特点:
第一,不同质的事物的矛盾有其特点。
第二,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矛盾有其特点。
第三,同一事物矛盾的各个侧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各有其特点。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二者既相互联系,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寓于个性;
矛盾的特殊性包含普遍性,个性包含共性。
4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主要矛盾,是指事物诸矛盾中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制约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决定着该事物的发展趋势。
其他处于从属地位的矛盾就叫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事物矛盾双方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方面。
处于被支配地位的一方面就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及其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既相互联结,又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首先,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注意全面分析研究矛盾的具体状况,坚持两点论。
即任何矛盾都有两个方面。
其次,坚持重点论。
就是要找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找出矛盾的重点,把握好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的联系与转化。
第三,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反对形而上学的否认事物矛盾有两个方面的“一点论”和矛盾两个方面没有主次的“均衡论”,以重点带全局,做好工作。
5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核心和实质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辩证法的根本内容。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阐明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第三,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之中。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1肯定与否定
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
肯定方面,是保持事物自身存在和性质稳定的方面。
否定方面,则是事物否定自身存在,促使自我否定和质变的方面。
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是事物内部固有的相互依存、相互排斥的两个方面。
任何事物都是肯定和否定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但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的否定是辩证的否定,即事物的自我否定,是发展和联系的环节。
具体说,它包含三个方面的意思:
(1)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
(2)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和联系的环节。
(3)辩证的否定是“扬弃”。
是继承和发扬旧事物内部积极、合理的因素,是抛弃和否定旧事物内部消极的、丧失必然性的因素,是发扬与抛弃的统一。
2事物发展的过程
事物运动的总体过程,是一个从肯定到否定,从否定到否定之否定的辩证的进程。
辩证法所揭示的事物发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而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四、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一)、原因和结果
1、定义。
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是原因,由原因所引起的现象是结果。
2、特点。
原因在先,结果在后。
3、辩证关系。
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是即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首先,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
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二者不能混淆和颠倒。
其次,原因和结果又是统一的。
第一,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存的。
因果双方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
第二,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第三,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作用的。
4、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因果规律(必然性)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决定论。
与唯物主义决定论相对立的是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它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因果规律(必然性)。
(二)、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一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趋势。
偶然性则是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向。
偶然的东西可以出现,也可能不出现;
可以这样出现,也可能那样出现。
2、辩证关系
首先,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事物发展的两种不同趋向,它们产生的原因以及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
其次,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
二者的统一表现在:
第一,必然性总是通过大量的偶然现象表现出来,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必然性。
第二,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必要补充,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其制约,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的偶然性。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可以相互转化。
3、必然性和偶然性是辩证的统一,把二者割裂开来就会导致形而上学的机械决定论和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两种错误观点。
(三)、可能性和现实性
现实性(或现实)是指一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事物和现象的种种联系的综合。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首先,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对立。
现实性是业已实现了当下的客观实在,可能性则是目前尚不存在,以后才会出现(或并不一定能出现)的东西。
其次,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
一方面,二者相互依赖,不可分离。
另一方面,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四)、内容和形式
内容指构成事物的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
形式指事物内在要素的结构或表现方式。
2、辩证关系
(1)内容和形式是对立统一的。
(2)内容和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对内容有重大的反作用,内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构成两者的矛盾运动。
(3)内容和形式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五)、本质和现象
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指组成事物的各个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
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外部联系。
首先,本质和现象是有区别的、对立的。
主要表现在:
第一,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暴露于事物外部,可以为人们的感官直接感知;
本质则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深藏于事物内部,是不能直接感知的,只有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有把握。
第二,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是多种多样的;
而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东西。
第三,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
本质则是相对平静、相对稳定的。
其次,本质和现象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
一方面,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赤裸裸的本质。
另一方面,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本质,真象从正面直接地表现本质,假象则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纯粹现象。
第四章认识论
第一节认识和实践
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坚持思维与存在、意识与物质的同一性,是可知论;
坚持认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是唯物主义的反映论。
可知论和能动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的基本立场。
1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
2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革命的反映论。
3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引入实践的观点。
4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辩证法贯彻到认识过程中。
5实现了自然观与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
二、实践及其特点
实践:
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
实践活动的基本特点是客观物质性、社会历史性和主观能动性。
三、实践的基本形式
生产实践、社会实践、科学实验。
1生产实践
生产实践活动,是处理社会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一种实践形式。
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也是其他实践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2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处理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实践形式
3科学实验
科学实验,即自然科学实验,指的是根据一定目的,运用仪器、设备等手段,在人为的控制的条件下模拟自然现象以进行研究的方法。
四、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决定作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3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五、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
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认识和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总之,认识和实践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既要反对否认实践决定认识的唯心主义认识论,又要反对否认认识对实践具有能动作用的形而上学认识论。
六、认识的过程
认识的发展过程包括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从理性认识到实践,认识过程的这两个方面、两次飞跃。
1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
是主体对客体表面现象的反映,是来自客体的各种刺激和主体的感觉系统的相互作用的产物。
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具有直接性、具体性的特点。
理性认识:
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主体运用人所特有的抽象思维能力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形成对客体的本质和内在联系的认识。
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
具有间接性、抽象性的特点。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一定条件下是相互转化的。
第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第二,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到理性认识。
第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
2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1)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
(2)实现第二次飞跃的条件。
要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第一,用来指导实践的理性认识必须是正确的。
第二,必须把理性认识即理论同具体实践相结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统一。
第三,要将理性认识转化为指导人们实践的计划、方案、办法。
第四,要将理论、计划、方案等交给群众,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3认识是一个辩证的发展过程
认识的有限性与无限性、现实性和可能性是辩证统一的。
在认识运动中,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是认识发展的基本过程和发展规律。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从理性认识到实践,认识过程的这两个方面、两次飞跃,是辩证统一的。
一方面,实践决定理论。
另一方面,理论对实践有指导作用。
割裂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必然导致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两种错误倾向。
第二节认识和真理
一、真理及其特性
1真理的概念
真理:
指客观事物的本质与规律在人头脑中的正确反映。
谬误:
对客观事物的歪曲反映。
2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的客观性,是指在真理中包含着不依赖于主体的客观内容。
客观性是真理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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