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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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5)煤层自燃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
(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以上的矿井
根据上述条件:
(1)X矿业有限公司依据吉林省能源局文件,“关于2011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鉴定我矿相对涌出量21.1m3/t,绝对涌出量1.13m3/min因此我矿瓦斯为重大危险源之一;
(2)本矿历史上重未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经省能源局鉴定也无煤与瓦斯突出,所以煤与瓦斯突出不为重大危险源。
(3)我矿的煤尘经“东北煤炭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鉴定为无爆炸性,所煤尘也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4)我矿水文地质条件根据《X矿业有限公司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我矿水文地质条件为简单型,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5)我矿煤层经“东北煤炭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鉴定为Ⅲ级(不易自燃)所以矿井自燃发火也不列为重大危险源。
(6)根据本矿井的开采历史,及周边矿井及井田的开采现状及历史情况看从未发生过冲击地压,所以冲击地压也不列为矿井的重大危险源。
综上所述本矿的重大危险源为瓦斯爆炸。
二、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报告
1、重大危险源的检测
X矿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为瓦斯,其主要来源于采掘,生产活动中,特别是采空区瓦斯涌出和掘进的测定,并每年由上级机构做一次瓦斯鉴定。
2、重大危险源评估
由于本矿产量较小,所以造成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和绝对瓦斯涌出量偏高,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瓦斯偏高主要表现为春夏季节和初次揭露煤层时,在采掘过程中只要风量适宜瓦斯无超限现象,但如无风或造成死角会产生瓦斯积聚可造成瓦斯事故。
3、监控措施
1、加强矿通风管理,合理调配分量,尽量降低通风阻力。
2、构筑合理的通风设施,防止风流短路和风量不足。
3、各班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和矿山的各项规程进行瓦斯检查。
4、配备足够,光学甲烷检定仪和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凡入井的班组长电钳工、管理人员、流动人员必须配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5、我矿按规设置瓦斯自动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
井上采用KJ-19型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通过3×
15屏蔽电缆和井下分站相连接,井下分站是BFDZ-2型监测主机配有备用电源和KYJ-200型瓦斯传感器配套的用对各瓦斯涌出地点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所有工作地点和应设传感器地点均按要求进设置确保瓦斯监测检查不留死角。
本矿以安装东煤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KJ365-J型人员定位系统,传输分站型号:
KG365-F,电源箱型号:
KDW-12/127型。
分别在主井口、+95水平主井车场、+63水平主车场、+63水平8层采面运输顺槽、+95水平回风上山上口、监控室设在矿调度室。
三、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X矿业有限公司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X矿业有限公司属高瓦斯矿井,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特别是春、秋两季气压变化显著,更容易发生事故。
瓦斯爆炸直接造成人员伤亡,支架、设备和通风设施损坏,巷道垮塌。
并生成大量一氧化碳,并有可能引发煤尘参与爆炸,造成人员的大量伤亡。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做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矿统一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瓦斯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要认真履行安全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针对本矿井的瓦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瓦斯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矿长为主,实行各级主管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5)、灾难事故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
(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如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本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相关副矿长担任,成员由安检员组成。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安全矿长
成员:
技术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矿长、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置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各有关人员在处理事故中的职责:
(1)矿长:
是处置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工程师和副矿长的协助下,指定营救人员和处置事故所必须的人员、物资设备。
(2)技术副矿长:
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人员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救援过程中相关技术问题,提供技术保障。
(3)生产副矿长:
在矿长的领导调配,并直接参与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4)安全副矿长:
组织指挥灾区的通风系统的恢复工作,处理现场相关的重大通风问题。
(5)机电副矿长:
负责组织指挥救援过程中的相关机电运输问题。
(6)矿山救护队队长:
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
(7)井下各班组长:
按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组织灾区人员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随时按指挥部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
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主任由矿长兼任或由矿长授权副矿长、工程师兼任,副主任由相关副矿长担任,成员由有关人员共同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预信息;
(6)矿山事故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X矿业有限公司按规定设置瓦斯自动检测监控设备,并不断完善。
井上部分用KJ-19型矿用安全检测监控系统,通过3×
1.5屏蔽电缆和井下分站相连接,井下分站是BFDZ-2型检测主机和KYJ-2000型瓦斯传感器配套使用,对井下有瓦斯涌出的地点井下24小时连续监测,如有瓦斯超限现象能立刻报警断电。
并通过短信方式在第一时间内传到管理者手中,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预防措施:
(1)、做到通风系统合理,不出现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和扩散通风,做好风速风量调节工作。
(2)、做好通风设施的旬检制度,每月由测风员对全井通风设施认真细致检查。
不得任何人随意破坏通风设施。
(3)、瓦检员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区域划分、巡回检查制度、现场交接班、三人连索放炮合一炮三检制度。
(4)、临时停风地点必须撤人,设置栅栏、井标,有毒、有害气体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的要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
(5)、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瓦斯限度作业。
(6)、局扇必须设风电闭锁装置,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
(7)、主要扇风机的使用管理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规定执行。
(8)、临时出现的瓦斯积存要立即处理掉启封密闭合遇旧巷必须制定严密的措施并严格执行。
(9)、杜绝一切高温、火电及其它各种原因造成的火花,防止将瓦斯引燃、引爆。
(10)、搞好电气设备的防爆工作,井下电气设备消灭失爆。
(11)、加强瓦斯排放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级瓦斯排放制度”。
(12)、井下使用电焊、火焊必须制定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执行。
(13)、严禁在井下开启矿灯。
(14)、在井下处理高温、火点时必须检查好附近的瓦斯。
(15)、严禁在井下使用“糊炮”和“明火点炮”。
(16)、加强自救器的管理和使用,做到统一发放、集中管理、定期检查、专人负责,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17)、在作业规程中对瓦斯管理编制针对性的措施,重点区域有专项措施。
4.2预警行动
(明确具体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发布程序)
1、根据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顶板事故的预报和预测结果,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将采取以下措施。
⑴下达预警指令。
⑵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提出相关整改措施。
⑶连续跟踪事态的发展,采取防范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⑷矿应急机构进入应急准备时,采取相应防范控制措施。
⑸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启动《煤矿重大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信息的发布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发现事故的第一人应立即报告调度室,调度室应立即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汇报,得到总指挥批准后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
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一小时内向上级汇报。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信息报告程序
1、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一旦发生瓦斯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使用灾区电话,通告调度室,立刻启动报警电话,按应急级别,事故性质实施程序,启动应急反应组织、并向上级通告。
通告必须说明事故类别、时间、地点、原因、目前的程度。
2、确定现场报警方式:
有线电话
3、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和联络方式,通讯联络方式为有线电话和无线电话。
a、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矿调度室设有专人全天值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b、保持24小时与井下通讯畅通。
c、应急小组成员24小时与矿调度室保持通讯联系。
相关部门、有关人员联系电话
单位
电话
联系人
矿调度室
永盛矿业投资集团
总经理
监管局行管办
值班员
救护队
王炎双
董兴国
技术矿长
李云达
生产矿长
刘立国
机电矿长
龚德荣
4、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井下发生顶板事故后,附近干部或工人在第一时间通过最近的电话向调度室报告,报告内容:
出事地点、现场破坏情况、受困人员位置、人数等。
5、明确应急反映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求援方式:
通过电话、灯光、敲击管路、铁道向外传递求救信号。
为保证求援人员对应急反映人员发出的报警信号做出正确反映,应急指挥部应定期向有关人员发布报警方式及联络方式。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按照瓦斯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对事故的可控性要求,应急响应原则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具体如下:
⑴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Ⅰ级响应。
⑵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⑶发生较大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为Ⅲ级响应;
⑷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为Ⅳ级响应。
6.2响应程序
(1)凡发生生产事故必须启动专项应急预案,调度立即通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其它相关人员,指挥机构按照事故性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立即做成响应级别,按照程序汇报,并逐级上报省及国家安全局。
(2)根据事故现场条件,按照避灾路线,现场人员由检查员负责组织人员避灾或及时升井。
(3)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下设6个小组和其它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调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时间、人员伤亡及出现的其它情况。
(4)随时进入工作状态,减少事故扩大的发生。
(5)准备调集各类急需物资,入井人员劳动服50套、矿灯50台、水龙带200m、自救器100台、水泥50吨、木板1000块、铁钉50kg等急需物资,井上、下所有非常仓库物资随时调取使用。
6.3、处置措施
(1)、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要立即采取自救与互救措施。
(2)、立即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3)、按事故应急预案报警程序进行报警,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调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人员伤亡及出现的其它情况。
(4)、做好灾区侦查、寻找爆炸点、灾区区封闭的准备工作。
(5)、进入灾区要带有干粉灭火器材,以便发现火源时能及时灭火。
扑救明火时动作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
(6)、待不再有爆炸危险时进入灾区作业,进入灾区首先认真检查各种气体成分。
(7)、进入灾区支护损坏地点应及时恢复,以保证救护队员往返安全。
(8)、确认灾区没有火源不会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恢复通风工作。
恢复通风系统应尽量加快速度,加大风量排除瓦斯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
(9)、清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通风和救人。
7、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1、确保通讯、救援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启用方便可靠,为保持应急反应能应急设施必须保证处于准备状态,确保具有充足物质供应和设备。
2、要对应急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测、检修、定期更换、补充建立设备物资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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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 重大 危险源 检测 评估 监控 措施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