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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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黑恶势力,杜绝做大成势;
全年现行命案破案率达到85%以上,实现命案发案数下降、命案逃犯数下降、命案破案率上升的“两降一升”的目标。
3、交通秩序整顿方面:
“三车”乱停车候客现象明显减少;
交巡警执法水平和管事率、纠违率明显提高,路面管控和疏导工作得到加强,交通管理实现畅通有序,“交通事故四项指标”稳中有降,畅通工程各项等级指标再上新台阶,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显著减少。
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市政道路建设投入进一步加大,城市支路、断头路建设进程加快,交通梗阻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道路绿化改造、绿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区绿化档次有明显提升。
5、环境保护方面:
城市工业企业噪声、废气扰民投诉量大幅下降;
餐饮、娱乐业噪声、油烟污染投诉显著减少。
6、中小餐馆管理及卫生防疫工作方面:
降低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重大传染性疾病得到预防和控制,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保障。
7、市场秩序整顿方面:
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市场流通秩序规范有序,力争全区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定点屠宰率达到85%以上,上市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上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区食品卫生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市场供应丰富。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200x年城市管理工作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和巩固、提高的工作思路,重点突出四项环境整治,抓好五大工程,即:
突出整治环境卫生,整治乱摆乱放、乱贴乱挂,整治店牌店招、户外广告,整治违法建设;
抓好“平安晋安”工程、“畅通工程”、“食品放心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市民素质工程。
突出四项环境整治
1、整治环境卫生。
第一季度:
解决主次干道、重点部位路面保洁问题。
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卫长效管理实施意见》,重新确定环卫工人清扫保洁的工作职责,明确各段、点与具体人的关系,确保全区主次干道和火车站、长途汽车北站等重点部位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环卫作业实行“日巡查、周评比、月讲评”的考评制度。
解决“门前三包”落实问题。
各镇完成与辖区单位、店面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工作任务,签订率达到95%以上。
解决主次干道临街暴露垃圾问题。
区执法局、环卫处、卫生局、疾控中心、爱卫办与各镇、街配合,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全面完成城市垃圾定点收集和集中运转工作,规范主次干道两侧餐饮店面废弃物摆放,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
解决内河保洁问题。
加强巡查和清理密度,制止和查处内河沿岸“三直排”,乱扔、乱倒、乱搭等违章行为。
加大沿街乞讨人员的劝导救助力度。
区民政局与各镇配合,加大敏感地带、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做到重点地段每日检查一次,一般地段每周巡查一次,发现一个劝导一个,救助一个。
解决居民聚集区、学校周边等重点部位餐饮业、娱乐业的噪声扰民、油烟污染问题。
由区环保局牵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居民合理投诉率有明显下降。
解决工业企业噪声、废气污染问题。
责令被投诉的正达管道、铜浪化工建材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自行进行整改,限上半年整改完毕。
第二季度:
解决背街小巷、村主干道路面保洁问题。
按照《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卫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加大清扫力度,保证背街小巷、村主干道路面整洁。
解决城乡结合部的乱倒垃圾、卫生死角问题。
镇、村全面完成垃圾定点收集和集中运转工作,并设专人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和垃圾的收集清运,消除“垃圾围城”现象。
解决环卫设施建设问题。
修复破损环卫设备,定期清理保洁、消毒环卫设施,保洁率达100%。
运输车辆做到外表洁净,运输过程加盖、不滴撒漏。
街面果皮箱配置合理,做到定期清洗、清掏。
解决环境综合整治问题。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实现“周未卫生日”活动常规化。
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餐馆、超市、农贸市场、公共场所等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导,抓紧抓好春季除害防病工作,落实福州市“除四害”条例,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解决全区范围内餐饮业、娱乐业的噪声扰民、油烟污染问题。
加强巡查,提高投诉案件办理率,保证全区噪声扰民、油烟污染投诉率有明显下降。
同时开展禁煤和“白色污染”集中治理。
正达管道、铜浪化工建材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噪声、废气污染问题整改完成。
第三季度:
进一步巩固路面卫生保洁工作成果。
抓好环保社区创建工作。
在香槟路、晋连路、茶会东区、南湖社区开展无油烟街社区创建活动。
巩固工业企业噪声、废气污染整治成果。
巩固春季“除四害”工作成果,继续开展夏季“除四害”工作,预防控制霍乱、登革热、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非典疫情。
第四季度:
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回头看”,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巩固长效管理机制。
2、整治乱摆、乱放、乱贴、乱挂。
整顿店外店。
规范主次干道临街门店经营项目,开展取缔店外店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不符合经营条件的门店,严禁超店堂经营。
整顿早夜市。
严格按照《福州市市区临时占道摊点审批及管理若干规定》,由有关镇与摊主重新签订责任书,做好早夜市规范化管理,按时上市、收市,划线就市。
市场垃圾有专人管理,实行袋装化、容器化收集。
严禁私宰肉等禁卖品上市。
整顿“两车”停放秩序。
区执法局与各镇配合,重新对“两车”停放点进行科学划线,规范“两车”停放点管理,落实管理人员责任制,劝导机动车不上人行道,做到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组织环卫工人和专业清洗人员全面清洗临街店面、电杆、卷帘门、护栏、灯箱广告等乱涂写、乱张贴,清除乱挂标语问题。
整顿占道摊点。
采取联合冲击和定人定岗、定段定责相结合的办法,杜绝违章摊点反复回潮现象,对屡劝不改的违章占道摊点坚决予以重罚,确保全区所有主次干道,特别是华林路、六一北路、福飞路、福马路、福新路、长乐路、火车站、鼓山下院、大型超市、商场门前等重点地段、重点部位无成片占道摊点出现。
组织街道、社区对辖区住宅楼及周边地区乱涂写、乱张贴进行清洗,清理乱挂乱晒,确保立面整洁,着力整治城市“牛皮癣”。
第三、四季度:
整顿夜间大排档。
全面取缔辖区内的夜间大排档。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争取政策,适当开辟一些对市容市貌、群众生活没有影响的地点,清理安置早夜市周边的流动摊点,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屋,摊点归场。
3、整治店牌店招、户外广告。
凡在辖区主次干道沿街店面、各专业市场经营者发布、设置户外店牌广告全部纳入区工商部门登记审批范围,禁止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店牌店招、户外广告。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广告行为,采取先重点,后一般,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新建一批的做法,对辖区主次干道沿街店牌店招、灯箱广告进行全面整顿。
对火车站站前地区店牌广告,严格按照市里的统一规划进行全面整治规范,并认真做好10层以上建筑物的楼体业主宣传动员,确保该地区灯光建设、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对辖区专业市场内以及周边路段的店牌店招、灯箱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拆除一批未经审批的店牌、灯箱广告和一批陈旧破损、有碍观瞻、不良文化、不规范语言文字、难以修复、乱摆乱挂的店牌、灯箱广告。
对福马路、福新中路及辖区其它路段沿街店牌店招、灯箱广告进行清理和规范。
对城区主要路口、主要干道、广场的门店招牌、指示牌、户外广告等进行再巡查,厂确保做到统一规范,突出效果。
4、整治违法建设。
上半年:
组织拆除违法建设专项行动。
由市、区、镇、村共同组织力量对鼓山、新店、岳峰等地区利用“龙王”台风进行违法占地抢建的建筑,特别是对三环路、温福铁路规划路线周边及拟征地块、新村建设、旧屋区改造等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拆除。
完善日常监管、处置机制。
健全区、镇、村三级管理网络,区执法局、国土局与平原三镇各成立巡查队,每日进行覆盖式巡查,遏制新的违法建设。
对巡查中发现的违章建筑,做到当场查处并组织力量拆除;
对群众举报信息,第一时间反馈巡查队赶赴现场处置。
抓好督查落实。
由区分管领导带队不定期对辖区内违法建设查处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责任制落实到位。
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结合开展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对各村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法律教育,对带头进行违法建设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予以查处。
大力宣传《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守法意识。
下半年:
强化执法力度。
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对违法建设做到“建一拆一”。
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加强违法占地建设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和奖惩的重要内容,对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抓好五大工程
1、抓好“平安晋安”工程。
开展全区黑恶势力调查摸底工作。
开展打击“两抢”、“两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专项行动。
定期开展警情分析,实行预警通报制度,实施精确打击,重点防控,有力遏制“两抢”、“两盗”发案势头。
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在基层派出所设立情报采集站,建立秘密情报采集队伍。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快社区警务室建设。
深化开展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坚持树立命案、枪案、爆案必破的思想,全年现行命案破案率达到85%以上。
对上半年摸排出的黑恶势力实施重拳打击,铲除各类黑恶势力,杜绝做大成势。
发挥各级综治工作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和各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安全小区”创建活动,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
2、抓好“畅通工程”。
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排查并落实整改辖区6个事故易发地段,增设7个信号灯,施划11个路段标线,设置交通标志地点15个,设置诱导屏2个,设置1个单向交通道路。
同时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山区新霍线、新东线、鼓山、鼓岭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力争使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明显减少。
组织开展预防特大事故百日竞赛活动,全面加强事故工作。
组织交巡警、交通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三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实现非法营运现象明显减少。
开展“乱停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做好出租车车容车貌和运营秩序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
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镇、村积极配合交巡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开展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以“五整顿、三加强”为主要内容,全面加强防事故工作,实现交通“四项指数”稳中有降。
查处改拼货车、机动车从事非法营运工作,整改运输市场秩序。
加大路面交通管控和巡逻盘查力度,增强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强化畅通工程建设,提高畅道工程各项指标等级,确保辖区道路有序畅通。
继续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力争年内全民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覆盖率达到90%以上,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室设置率达到90%以上。
3、抓好“食品放心工程”。
继续落实整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坚持打防结合,深入开展治理“餐桌污染”。
全面落实牲畜定点屠宰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检查市场和打击私宰窝点相结合的办法,每月组织4次以上的打击私屠滥宰行动,对生猪实施全过程监控,杜绝注水肉、病死猪肉上市,对存在销售私宰肉和病死猪肉现象的市场实行通报和重罚。
完成蔬菜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对各大超市上市蔬菜每日进行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规范早餐工程管理,实行经营者持证上岗,定点、定时、定品种经营,及时更换破损的餐车、周转箱、垃圾筒等硬件,有关部门每周组织1次网点检查。
加强中小餐馆、大小酒店、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及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监督管理,实行分片负责制,严把审批发证和年审换证关,对新审批的中小餐馆按量化分级管理,坚持准入标准;
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中小餐馆定期开展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对违反食品卫生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或取缔;
各镇开展经常性巡查,发现无证中小餐馆即责令停业并立即报告。
积极确保市场正常供应。
根据商务部制定的《主要商品供应情况排队目录表》,对需求较大的粮油食品、主要副食品、传统食品、日用消费工业品的供求情况进行监测。
区政府确定5家大型超市作为监测点,要求企业非节假日时段每周报送一次重要商品销售情况、库存情况、价格变动情况,节假日时段则为日报送,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及价格变动。
深化中小餐馆和单位食堂的监督管理,年内力争辖区主干道餐饮业、重点单位食堂办证率达100%,健康证持证率100%,次干道和背街小巷餐饮业办证率和健康证持证率上升10%。
治理饮用水污染,加强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监测,确保水质合格率达95%,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95%以上,矿泉水和纯净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4、抓好市政设施建设工程。
全年安排: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按照科学合理的配比要求,重点抓好城市道路等配套建设和改造,今年配合完成岳峰南路、长福路两条断头路建设,配合完成福新中路、长乐北路、六一北路人行道的改造。
完成连潘村、益凤村、井店村主干道和埠兴路等10条小街巷的修建任务。
城市园林绿化方面。
加强区属公园、社区、单位绿地和道路绿化管理与建设。
金鸡山公园在魏杰故居周边建设占地15亩的梅花园。
加大对社区、单位的小公园、绿地的监管力度,严查乱占用绿地行为;
加强对51条区管道路的行道树、绿地的管理,定人保洁,达到整洁有序无枯树的要求。
全面完成福兴大道路、福新东路、晋安北路、紫新路、三八路的绿化改造补植工作,提高档次,向花化、美化发展。
5、抓好市民素质工程。
结合第九届文明城区迎检活动,开展普法教育进村入户宣传,印制发放3万份城管法规宣传品,做好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贯彻与落实,在全体市民中进一步普及各种法律知识。
健全城市管理工作劝导队,组织社会志愿者,坚持每日上街劝导。
区别不同对象,召开由社区、村、学校、经营户等参加的“创文明城区、做文明市民”座谈会、学习会,营造更加浓郁的创建氛围。
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开辟城市管理工作宣传专栏,每2个月更新一次内容,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健康教育等知识,以增强市民现代文明、卫生、交通、环境、环保、法律等六种意识。
培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
利用暑假活动,在中小学集中开展“十不”行为教育,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继续开展“创建华林路诚信服务一条街”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打造“诚信晋安”,在全社会提倡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
立足巩固、提高、创新,抓好市民素质工程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迈入先进行列,开展“放心店”、“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
四、主要措施
为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和措施的落实,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统一认识,把城市管理工作作为行政“一把手”工程,把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并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挂钩,切实加强领导。
区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城市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和评比工作。
区直各相关责任单位、各镇均成立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的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班子。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工作周例会制度,由区政府牵头,定期分析城市管理工作动态,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情况通报、观看现场录像、分析点评等方式,及时提出并要求相关镇、部门进行整改,必要时由区政府组织力量进行整改。
实行目标管理督查制。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层层签订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书。
建立逐级监督考核和分片包干责任追究制度,成立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由李利民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督查室、监察局、效能办等为成员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评比的组织工作,不定期进行暗检,每周进行一次明查,每季度根据日常管理与明查暗检记分进行综合评比。
区考评到各镇、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考评到各村。
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职责分工的决定》,对城市管理工作年度综合考评排名前列的单位予以奖励;
对不履行职责,影响城市管理和形象的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给予相应的处理;
对不能履职到位的城市管理职能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实行条块结合联动制。
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条条尽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区、镇、社区三级城市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依法履行好各自的管理职能,强化管理,加强协作,相互配合,有效衔接,形成合力。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联络网和工作联系制度,加强条与条、条与块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工作沟通,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城市管理整体合力的充分发挥,形成审批、管理、处罚部门及区、镇、村各级通力合作、全面覆盖的城市管理工作网络。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区政府适时组织执法、工商、公安、卫生、环保、建设、土地、园林等职能部门与有关镇配合,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特别是对“钉子户”和重难点问题,公安部门积极主动介入,保证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实行城管经费财政保障制。
进一步加大区、镇两级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城市管理工作经费按照标准核定纳入到年度财政预算,并保证每年随着城市管理范围的扩大和设施量的增加,城市管理工作经费在政府公共财政中的比重得到不断提高。
区城管执法局将镇、街的城市管理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区财政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对镇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奖励。
区、镇每年安排一定经费,按照现代化城市的要求,加大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改造力度。
在科学选址的基础上,加快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一批公厕、垃圾堆放点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城区的品位。
实行执法监督社会评议制。
加强社会对城市管理从决策到实施的全过程监督。
各责任部门对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并尽可能地使工作目标量化,提出完成工作目标的时间表,公布于众,便于市民监督。
强化社会舆论监督,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城市管理工作督查组,进行督查;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播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认真组织整改,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群众。
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的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决策,逐步建立公众听证制度。
实行行政执法程序制。
按照《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强化行政执法管理,整改执法不规范现象,确保执法工作准确、公正。
加强执法队伍的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思想作风、组织纪律、业务能力、内部管理等方面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有效解决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松散、工作不尽责、执法不文明等问题,树立积极行政执法观念,做到不越权、不错位,令行禁止,尽职尽责,文明执法,执法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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