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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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一、要以提高思想认识为先导,进一步增强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中小学、幼儿园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学习、生活的场所,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为全社会所关注。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各种措施,深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是,一段时间以来,全国一些地方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的绑架、杀人、抢劫、强奸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食物中毒、火灾、交通肇事、校舍围墙倒塌、拥挤踩踏等事故较多,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
这些问题的发生,客观上是受社会治安严峻形势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但同时也反映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有关方面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备不足,应对乏力,缺乏有效的协作机制;二是一些部门和学校安全意识淡薄,检查防范不力,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滞后;三是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准入不严,对涉及学校卫生、校舍、校车等安全环节的准入审批和监管缺乏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四是对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较为缺乏。
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中小学生、少年儿童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现有在校学生、在园幼儿近20万人,占全区总人口17%以上,是一个牵系着千家万户的特殊群体。
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安全,对涪陵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极为重要。
做好这项工作,是贯彻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实施“科教兴涪”战略,促进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平安涪陵”,维护我区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社会政治稳定的客观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从“加快工业化,建设大城市、全面奔小康”的高度,从当前改革发展过程中社会矛盾逐步显现和治安形势较为复杂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措施,扎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要以狠抓内部安全保卫为核心,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系统自身建设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要首先从自身内部抓起,在内部安全管理上狠下功夫。
要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内部安全管理负责制。
要在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确定一名副校长、副园长具体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专职或兼职队伍承担校园内部的安全保卫,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要在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门卫、值班、巡逻、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及时解决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密的措施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工的准入资质审查,严把人员进口关,并不断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纪律教育,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事件发生。
要经常检查、维护、维修中小学和幼儿园内的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其中,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及其制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报警求助、应急处置设备和安全通道必须齐备,确保安全有效。
要积极开展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提高安全防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人人都来重视、参与和支持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的安全。
三、要以规范校园周边秩序为基础,努力创造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的社会环境为了持续有效地改善校园周边的治安状况,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正常开展和少年儿童健康顺利成长,区综治委专门成立了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区教育、公安、建设、文体、卫生、工商、新闻出版、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同志参加的安全管理协作机制,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良好的社会环境。
区建委要尽快拆除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各种违章建筑,区市政局要依法加强市政管理,区工商分局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摊点,取缔各种无证无照的流动商贩。
区文体局要依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歌舞厅、录像放映厅等娱乐场所。
区交警支队要合理规划和设置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区经委、商委要责成所属有关单位,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煤、油、气、电设备的管理,经常检查,及时维护,确保安全。
区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饮食店的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查验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区公安局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并在治安情况复杂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设置治安岗亭和报警点,严密防范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
总之,要通过有关职能部门的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把各种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安全。
同时,还要注重加强对维护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安全的社会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自觉关心、积极参与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要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严密防范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发生区公安机关要把侦破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加强与有关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及社会治安联防组织的联系,加大对有关违法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及时掌握针对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违法犯罪活动的各种情报和线索。
对发现的线索,要一查到底,快速侦破;对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从速立案和审判,依法予以惩处;对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和教职工队伍中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通过适当方式公开报道,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通过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把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减少到最低程度。
五、要以层层落实责任为关键,把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桥南、李渡和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要将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障,并在年底检查时严格考核,逗硬奖惩。
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各地政府、管委会、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教育、公安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真正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
区教育、公安、建设、文体、卫生、工商、新闻出版、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
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把对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监督指导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对因重视不够、行动不快、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导致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的,要坚决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纪责任。
六、要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手段,使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为及时解决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迅速扭转安全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遏制重大恶性案件多发的势头,教育部、公安部定于今年10月上旬至1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结合涪陵实际,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以下3个阶段: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
时间为10月下旬,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时宣传动员、安排部署;二是自查自纠阶段:
时间为11月至12月上旬,主要任务是摸清基本情况,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逐一整改到位;三是检查验收阶段:
时间为12月中下旬,主要任务是组织力量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写出书面报告。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则,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
要按照中、市综治委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和10月8日区综治委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实施“净化校园文化工程”,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顿周边违章建筑,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小卖部、饮食店等,强化对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厅、录像放映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
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应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
(二)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隐患。
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建筑、在建工程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山区、事故多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处理,限期整改,不得拖延。
一是消防安全方面:
要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配齐、配好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有关人员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避免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
二是危房改造方面,要对梓里乡金狮村校、山窝乡中学学生宿舍、中峰乡中学教师宿舍、龙潭镇中心校教学楼、涪六中教学楼、涪八中学生宿舍和食堂、城八校教学楼等现存的D级危房,进一步加大改造力度,该停用的立即停用,该抢修的抓紧抢修,该拆除的尽快拆除,决不允许师生们继续在D类危房中工作、学习和生活;对B、C级危房,该加固的要加固,该维修的要维修,并落实观察、监测责任,以确保师生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学生宿舍管理方面,对房屋门窗破损,电源线路老化,消防设施缺乏,疏散通道不畅,室内拥挤脏乱,或者管理人员经常脱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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