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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第三个问式,那就是问:
「关于X,还有什么值得考虑的可能性?
」第一和第二个问式属于批判思考,第三个问式属于创意思考。
如果我们能够恰当地应用这三个问式,这对于我们的思考是有极为重要的提升作用的。
第一式:
厘清式
第一个问式看起来虽然很简单,我们问:
」但只要善用这种问法,我们就会发觉许多平常我们不会察觉它有毛病的理论或说法其实是很成问题的。
例如:
(1)新儒家的所谓「开出」——新儒家之类的一些人常说:
「中国文化能够开出科学与民主。
」很多人都听过这个说法吧。
在这一点上,如果我们问:
「这里所谓的『开出』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们就会发现,原来它的意思是不清楚的。
当我们要求厘清的时候,第一种解释就是:
「所谓『开出』,是指中国文化本身已经蕴涵了科学与民主,它自己能够发展出科学与民主。
」如果按照这种解释,那么,「中国文化能够开出科学与民主」这个说法是明显错误的。
假如中国文化本身已经蕴涵了科学与民主,并且能够自己发展出来的话,那为什么它不能够发展出来,而要从西方引进呢?
第二种解释就是:
「中国文化能够开出科学与民主,意思是指中国文化有这种要求。
」这个解释不是我强加于他们的,而是的确有这种说法,可以找有关的文献看看。
但是我们知道,当人们说A这个东西能够「开出」B这个东西时,依据「开出」这个字眼的用法,那是不能解释成「A要求B的」。
所以在第二种解释下,新儒家那个说法扭曲了「开出」这个概念。
第三种解释就是:
「中国文化能够开出科学与民主,那是指中国文化跟科学与民主没有矛盾。
」在第三种解释下,「中国文化能够开出科学与民主」这句话可算是对的,但却是一句废话。
我们想想看,世界上有哪一个文化是跟科学与民主「矛盾」的呢?
一言以蔽之,所谓「中国文化能够开出科学与民主」这个说法,要么就是明显错误,要么就是概念扭曲,要么就是虽然没错,但却是废话。
(2)解释后现代主客分裂二元对立空间——许多流行的字眼,因为流行,人们就习焉不察,而没有想到那些字眼其实是没有意义的;
即使不是完全没有意义,它的意思也是不清楚的——例如「后现代」、「解构」、「主客分裂」、「二元对立」、「空间」……一类的字眼——并不是说凡是使用这些字眼就是故弄玄虚,虽然每每都是故弄玄虚。
可能你们会觉得奇怪:
怎么连「空间」也变成了意义不明的字眼呢?
在数学或物理学中,空间的概念有颇高程度的明确性,但「空间」这个字眼现在却被某些人用得不知所云。
不是由于别人愚蠢,不懂得他们的意思;
我想他们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前几天的《信报》有篇书评介绍一本书,说是关于「空间理论」的。
我一看还以为要探讨数学或物理学方面什么重要的理论,但原来所谓的「空间理论」所讲的只不过是(例如):
「台北新公园的情欲地理学:
空间再现与男同性恋认同」。
原来是如此这般的「空间理论」(众笑)。
又例如「二元对立」这个流行的术语,有些人不经大脑就用这个术语去批评这个或那个理论为「二元对立的理论」。
但何谓「二元对立」?
那些人把「二元对立」这个术语用成批评性的字眼,认为二元对立就是不好的、有毛病的。
但如果二元对立是不好的、有毛病的,那么,「二元对立是不好的、有毛病的」这个说法本身也是有毛病的。
为什么呢?
因为,如果「二元对立」这个术语要有用处的话,则起码二元对立与非二元对立两者之间须有一个二元对立的关系。
如果二元对立与非二元对立根本没有对立分别的话,那么所谓「二元对立」就不外是一个多余的字眼。
但如果二元对立与非二元对立是有对立分别的话,那么当这些人批评别人「二元对立」,意谓「二元对立是不妥当的」的时候,他们自己就已经预设了一堆「二元对立」了(就是批评与被批评之间的二元对立,妥当与不妥当之间的二元对立,此外更有二元对立与非二元对立之间的二元对立)。
结果,这些人所作的批评,无非自打嘴巴而已。
第二式:
辨理式
前面提出的三个问式之中,第二个问式是:
「X有什么根据、理据或者理由?
」善于提出这种问题,对思考是有极大益处的,譬如能使我们对于那些我称之为「口号思维」的思想陋习有所警惕。
口号有它的用处,但同时我们也要小心它的毛病,就是容易令人不讲理由,不问根据。
因为,一个观念或说法一旦变成了口号,就会显得好像本身已经就是理由根据似的。
随便举些例子:
(1)民主变口号——我相信民主是非常重要的,但有些人把它变成了口号,就不会去思考一下:
究竟「民主」是什么意思?
民主有些什么模式?
民主为什么是好的?
这里姑且把这些人称为「口水罗宾汉」。
真正的罗宾汉劫富济贫,是要有某些条件的:
第一、他要武艺高强;
第二、他要付出冒生命危险的代价。
但口水罗宾汉却不必具备这些条件,他们只是高喊「民主」的口号,既不用武艺高强,也可以不用付出什么代价;
不但无须付出什么代价,甚至可能会有所得益,比如得到选票。
口水罗宾汉认为民主是天经地义的,但他们的理由是什么呢?
他们又认为「一人一票」是天经地义的,但其实须要反省一下:
究竟有什么理据,为什么一定要一人一票?
或者换个方式问问他们:
「为什么十二岁的小孩没有投票权,但弱智人士却可以投票?
如果我们相信十二岁小孩的判断力高于三十五岁的弱智人士,那么规定成年的弱智人士有投票权而十二岁的小孩没有投票权,这是否合理?
」我并不是反对一人一票,而是想提醒大家:
不要把问题看成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
可能——我只是说可能——最理想的投票制度就是,比方说,那些智慧特别高、道德特别好的人——可惜不是我——可以投五票,有些人可以投四票……有些人就不能投票;
可能这样才是最合理、最理想的制度。
我并不是说实际上一定要这么做,但也不能把问题看成是「不须讨论」的、「理所当然」的。
(2)套语代思维——如前所述,「有什么根据?
」这种问法所要针对的思想陋习之一,就是口号思维。
不妨将「口号思维」这个词的意思扩大一些,包括「套语思维」。
滥用套语,常常就会一句带着一句,只是语言带动语言,而不是思想带动语言。
这样说起话来就会很流畅,这是套语的好处,如果是好处的话;
但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容易令人的警觉性减低,不会认真地思考。
近来常听到的一个套语就是:
「你不要跟我说你认为怎样怎样。
」譬如,大家正在讨论应否增加公共援助的问题,有的人就这样说:
「你不要跟我说你是反对增加公共援助的!
」你们有没有留意到这个套语?
这每每是一种拒绝理性讨论的讲法。
又或者说:
「是时候要怎样怎样了!
」比如说:
「是时候要取消考试制度了!
」当然不是永远不能用这个套式讲话,不过要给出理由。
有的人就是习惯了用这个套式讲话而不提出理由。
基于这个理由,我们现在就这样说:
「是时候要反省一下『是时候』这种说法是否妥当了!
」(众笑)
第三式:
开拓式
再谈谈对我们的思考极其有用的第三个问式,这个问式甚有助于头脑灵活,甚有助于开拓思想的广阔天地,那就是问:
」人们的思考往往是很僵化、很狭窄的,不习惯去想一想,对于要处理的问题,还有什么值得考虑的可能性。
当然,我们不能漫无目标地问:
「有什么可能性?
」因为如果不限于跟论题X有关的话,那是可以有无数多「可能性」的,这么一来思考就会失去方向。
所以要针对问题或论题来问:
关于论题X,还有什么值得考虑的可能性?
这种问法特别有利于创意思维。
通常讲创意思维的书籍都有各种各样的毛病——由于时间关系不能多谈,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留待问答时再详细讨论——一般的毛病是不懂逻辑、曲解逻辑,例如像deBono那些人,就是如此。
另一个毛病则是:
像许多日本作者所写的关于创意思维的书册,讲得太过繁琐,杂乱无章。
须知要记太多反而会妨碍创意的。
再一个毛病就是观念混淆,把工作方式跟思考方法混淆了。
他们所谈的,大多是一些工作的方式,甚至只是一些生活的习惯,而这些都不是思考方法。
比方说,他们叫你大清早喝一点凉水,或在想问题之前要有充足的睡眠,或者先做一个星期的健身运动(众笑),或者多听音乐,多些玩堆积木的游戏,声称这就可以增进创意。
其实这些生活上的事情,都不是思考方法。
又比方说,有一种叫「脑力激荡」的做法,我想大家都听过吧,brianstorming,就是一班人聚在一起,没有什么拘束限制,设定了课题之后,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畅所欲言,企图由此产生创意。
这种做法可能有的时候颇有效益,但本质上它只是一种工作方式,而不是思考方法。
撇除了上述「曲解逻辑」、「杂乱无章」以及「混淆了工作方式和思考方法」的弊病后,我看创意思维大致上可以简约成两个主要的格式。
先要声明,这两个格式都不是思考方法的严格普遍的法则。
事实上创意思维根本没有严格普遍的法则。
即使有某条创意法则对于某些人有效,但对于另一些人却可以完全无效。
反之,逻辑和数学则有绝对普遍性:
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PP」(如果P则P),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3>2」(3大于2)。
但创意思维却不是这样的。
在这里我要做的,就是把「还有什么可能性」这个问式讲得具体落实一些,提出两款创意思维的格式或型格。
以下所讲的内容,只是一种大略的纲领性提点:
(1)组合格——所谓「组合格」,就是把两项或多项事物组合起来而得到创新,其中的组合,可以是具体事物的组合,也可以是思想观念这些抽象事物的组合。
例如合金、组合柜等等的发明,就可以视为运用了组合格。
又例如,你们现在快到学期末了吧,在这个时候,很多学生都赶着写论文,他们往往就是运用组合格(众笑),从图书馆捧一大迭书回来,东抄西抄。
他们这种「功夫」,恐怕也是学老师的,许多学者都只会东抄西抄,没有什么自己的见解。
这就是他们的「组合格创意思维」了(众笑)。
再举个例子,假如你直到目前还没有找到理想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那么退而求其次,你可以这么办:
就以女朋友来说吧,如果你同时或先后有几个女朋友,一个是性情最好的,一个是头脑最好的,一个是颈脖以上最好看的(众笑),一个是颈脖以最下好看的(众笑),还有一个女朋友,恰恰是颈脖最好看的(众大笑),把这些优点组合之后,就是一个很理想的女朋友了。
所以即使你在现实上没有理想的女朋友,但从这个「创意组合格」的角度来看,你也可以得到很大的安慰了(众大笑)。
(2)转换格——另一个可能更加有用的创意思维模式,就是「转换格」,即是藉着改变或转换事物的某些部分或某个方面,从而有所创新。
比如说,以前的旧式电话是黑色的,到了后来才有奶白色的电话,再往后就有各种颜色的了。
黑色的电话已经存在了很久,大家却没有就颜色方面想一下「还有什么值得考虑的可能性」。
其实只要在颜色上改变一下,已经是一个创意了。
又比如说,以前有木桶、铁桶,后来就有了塑料桶,这也可以看作运用了转换格,是在材料上的转换。
诸如此类,在很多方面都可以这样。
例如功能的转换,你来听演讲,或者上课,或者参加教会的团契,本来这些活动都有其特定的功能,但如果你把目的改变为结识异性,这也是创意的转换,于是当你参加团契的时候,那就有新的功能了(众笑)。
同理,把太太当成了从菲律宾请来的女佣人(众笑),就是转换了太太的功能。
又譬如,你撑着雨伞,在微风细雨中同女朋友「拍拖」上公园,非常浪漫,在这情况下,那把伞就有它特定的功能;
一旦遇上贼人打劫的话,将雨伞收起来变成「西洋剑」,用它来刺对方,那就是功能的转换。
你还可以再进一步,在功能的转换上再转换一下:
当贼人被你的「西洋剑」刺得落荒而逃的时候,你可以将雨伞倒过来拿,伞把子当钩子来用,钩他。
他在前面跑,你从后面追上去钩住他。
不过你钩他的颈脖就好了,不要从下面(手势示意)这样钩上去(众大笑),这太阴损,不大好(众笑)。
小结:
招简功深
刚才所讲的三个问式,听起来很简单,但如果真能落实运用,那是妙用无穷的。
重要的是功力,而非净是招式。
若有人说:
「哦,原来今天讲的东西是这么简单的。
」我就会说:
「招式简单,正可以发挥你的功力呢。
」一大堆花招反而是没有用的。
要是你的功夫练得到家,可能一招已经足够了。
功力深不可测的话,甚至可以只用最简单的「起手式」就能取胜。
比方说,某些武功套路中的第一式「起手式」,原本是没有攻击性的,它只是为了表示风度,向对手敬礼,但你可以这样来用:
敬礼(胸前抱拳,突然分开双手快速向前合拢)——掐死你(众笑)!
如果你能用敬礼的起手式去克敌制胜,你就真正是绝顶的高手了。
二、当世三盲潮
以上用三个问式来粗略总括思考方法,现在以思考方法为「功底」,在这个基础上去分析批判当世的三大盲目思潮。
第一盲潮:
极端相对主义
第一个盲潮可以称为「极端相对主义」。
并不是说凡是极端的东西就一定不好。
我们说「极端的好」、「极端的美」,也是可以的。
要批评一种思想,我们不能单凭给它起一个名字就算做批倒了它的(我们须要提出批判的理由,见下面的分析)。
这里只是为了方便起见而把某种影响很大、十分流行、尤其在知识分子之间大家几乎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至低限度在口头上接受——的思想,叫做「极端相对主义」。
相对主义如果要讨论得很详细的话,可以搞得非常复杂繁琐,时下哲学的趋势就是把问题弄得非常复杂繁琐。
但我们撇开烦琐细节不论,只谈相对主义之中影响最大的那个「版本」,就是极端相对主义。
极端相对主义认为:
「每个人都可以有他自己的价值判断,价值判断没有是非高下之分,是见仁见智的,我们不应该把自己的价值判断加诸别人身上。
」像这一类的说法,大家都耳熟能详吧?
其实这种极端相对主义有两大弊病:
(1)实践上此路不通——就我所见,口头上认同极端相对主义的人,都是口不对心的。
不久前,有个朋友问我怎么办,他说觉得很困扰,他的女儿很不听话,不论教她什么,她总是顶撞说:
「我就是喜欢!
怎么样?
」我的朋友就不知道怎么办了。
事实上如果极端相对主义者真的心口一致的话,他就很难维护法治或为法治辩护,很难从事教育,很难教小孩子了。
比如,你教小孩子的时候对他说:
「用功读书吧,不要这么懒,不念好书,长大了要做乞丐的。
」小孩子就这样响应:
「做乞丐好不好是一种价值判断,价值判断是没有是非高下之分的,见仁见智,我就是喜欢做乞丐!
」(众笑)你就很难办了,对吗?
又如果你说:
「要有礼貌些,吃东西时不要发出像猪吃饲料的声音。
」他就回应说:
「猪吃饲料的声音好不好听,是一种价值判断(众笑),我就是喜欢这种声音!
」要是你真的奉行极端相对主义的话,你就不知道怎样反驳他了。
由此可见,所谓「价值判断没有是非高下之分,我们不应该把自己的价值判断加诸别人身上」这种论调,实际上是行不通的。
(2)思想上自我推翻——极端相对主义不单在实践层面上此路不通,而且在思想层面上更有「自我推翻」(self-defeating)的致命破绽。
个中关键,在于「我们不应该把自己的价值判断加诸别人身上」这个说法所讲的「应该∕不应该」之类的规范,是取决于或隶属于我们的价值观的,这些价值规范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判断。
因此,如果「我们不应该把自己的价值判断加诸别人身上」这个说法成立的话,那么就连这个说法也同样不应该提出来了。
须知所谓「加诸别人身上」,并不是把某样东西「盖」到人家身上,那只是一个比喻,其实就是说:
「我们不应该要求别人接受我们的价值判断。
」但当我们这么说的时候,我们恰恰就是要求别人接受我们的价值判断,否则为什么不对着石头说呢?
所以,一旦我们了解到「我们不应该把自己的价值判断加诸别人身上」这个说法本身也是一种价值判断之后,我们就能看出这个说法根本是自我推翻的了。
(3)出路在赋能进路——讲到这里,可能大家会有以下的问题:
如果价值判断并非没有是非高下之分,但事实上它又不像科学判断那样基本上可通过实验来验证,在这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呢?
怎样分辨价值判断的是非高下呢?
关于这个问题,可以采取我名之为「赋能进路」的方式来处理:
试从专门一点的地方说起。
比如数理逻辑这种极度严格的学科,其中的哥德尔定理、史恪林姆定理、科恩定理等等一般认为异常艰深的定理,在证明的过程中,都要或明或暗地援用普通逻辑之中的一些简单定理的,例如迪摩根定理,或者「xFxFy」、「FyxFx」等等。
问题是:
怎样证明或者判定这些简单定理是正确的呢?
答案是:
就以迪摩根定理来说,可以用真值表法、或CNF法、或树状真值分析法去判定。
在座各位起码有一半人懂得真值表法吧?
读理科的应该都懂得。
但是,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
为什么真值表法是可信的呢?
这样一直追查下去,最后我们就会走到「诉诸纯粹理性」的一步,譬如看出真值表法之为可信是理性上明显的。
由此观之,理性正正就是思考的终极据点,也就是一切证明之最根本的基础所在。
再从一个较易明白的角度来解释。
在这个时代,很多人在处理问题时必定要求抓住一些公式、判准、评估标准之类的东西才会觉得安心,否则就会感到心虚,不踏实,没有把握。
他们有所不知的是:
那些公式之类的东西最终还是要以理性为依归的。
刚才提到的一些定理,比如哥德尔定理,你们不知道它的内容也无所谓,你们不会因此就无法了解我所讲的关键要旨的,那就是:
无论什么公式、判准或评估标准,当我们追问它的根据是什么的时候,如果能够找到另外的一些公式、判准或评估标准作为根据,那么我们仍然可以进一步追问这些另外的公式、判准或评估标准本身的根据又是什么;
这样一直下去,追问标准、标准的标准、标准的标准的标准……或追问根据、根据的根据、根据的根据的根据……最后总会到达「惟有诉诸理性」(或理性加经验)这终极一步的。
人类能够正确思考、分辨是非曲直、分辨真理与谬误,这种能力就叫做「理性」。
运用理性这种天赋的能力去思考、讨论(理性思考和理性讨论包括了充分利用所掌握的有关资料来作出分析、判断、推理、评估),以此作为我们思想的根基——用这种方式和态度去处理问题,粗略地说,就可以视为采取了「赋能进路」。
一旦对赋能进路有透彻的了解,就不难看出,即使价值问题不像科学问题那样基本上能够藉着实验来解决,我们仍是可以通过赋能进路去处理那些问题的。
这么一来,我们就可避免像时下许多知识分子那样,六神无主,没有自信。
他们常常受困于诸如此类的问题:
「我有我的看法,小孩有小孩的看法,我凭什么标准去判断我的看法是对的呢?
正常人有正常人的想法,精神病人有精神病人的想法,我凭什么标准去判断精神病人的想法是错的呢?
……」这些知识分子就是如此这般经常困扰,手足无措,还说自己是「多元,开放」。
要注意的是:
这类知识分子口头上所谓的「多元,开放」,实质上只是逃避问题的遁词,只不过是用来掩饰自己茫无头绪、不敢下判断、既没有识见又不会思考的遮羞布吧了。
其实只要掌握好思考方法,循着赋能进路,经过尽可能客观的理性反省理性讨论之后,我们每每就能作出合理判断的了。
在这条件上,当遇到顽劣的小孩总是横蛮地说「我就是喜欢!
」的时候,我们就不妨考虑采取行动了(但力度不要达至违法的临界点):
「小鬼,赏你一个巴掌!
我就是喜欢,怎么样?
第二盲潮:
滥人权主义
讲者按:
大体而言,在当今的发达社会中,知识分子较易倾向极端相对主义,一般大众及其议会代表较易倾向滥人权主义,行政高层(主管、高官、首长之类)则比较容易倾向伪专管理主义。
本篇集中探讨第二盲潮:
滥人权主义。
落后地区须防止反人权,先进地区须防止滥人权,「不先不后」的地区须防止一方面反人权一方面滥人权。
反人权是历史遗渍,在实践层面上有待清扫。
滥人权属时代盲潮,在思想层面上特须警惕。
本文的着眼点在思想层面,其批判点在时代盲潮。
跟着下来我要讲的,是第二种盲目思潮——滥人权主义。
人权思想原是非常可贵的,那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大标志,但危险的地方在于它慢慢地变了质,或者说,很多人把人权的概念滥用至走火入魔的地步,堪称之为「滥人权主义」。
〔1〕
大家可以通过下面提到的一些例子,进一步了解滥人权主义的性质〔2〕。
不过在讨论之前,先要说明一下:
今天所讲的内容,重点在于对问题的思考、分析,而不在于资料的报告、转述。
假如我说四年前有某事发生,可能实际上却是五年前,但那是无关宏旨的。
我所着重的并不是资料性的问题,我所着重的是分析、推理,是思考性的。
在这方面,我是不会有破绽的(众笑)。
确实如此(众笑),从来没有人能抓到我在思考上有什么破绽。
以为抓到破绽的那些人反而吃亏了,因为凡是没有破绽的东西,你却以为它有破绽,那么你的「以为」就一定是错谬的,一定有破绽(众笑)。
现在我们就来考察一下滥用人权概念、特别是反歧视反至走火入魔的情况。
一、走火入魔反歧视
(1)无奇不有——几年前,我看到一宗国际新闻说,在纽西兰——也可能是澳洲(众笑),不出这两个国家,应该是纽西兰吧——说的是当地订立了一条法例,规定家长如果要看子女的学业成绩,只要小孩的年纪到了六岁或六岁以上,就必须经小孩签名同意,否则就是歧视儿童,侵犯了他的私隐权,人权。
这其实对小孩子是不好的,可说是走火入魔了。
到了昨天晚上——应该是昨晚,要不就是前天晚上(众笑)……其实就是昨天的凌晨一点半左右——我闲着无聊,扭开电视机,当时正播映一个叫做Dateline的节目主持人访问某个亡命跳伞者,那人由于在美国国家公园的某些悬崖上违法跳伞而被处罚。
节目主持人访问他,他就为自己申辩,主要提出两点:
第一、他认为自己被歧视,质问为什么别人在那里登山就可以,他从山上跳伞下来就不行。
其实那是两码事,因为在那里跳伞比登山危险得多。
他跳下来的时候,如果下面有人,就可能会压死人;
如果他自己摔死的话,又会麻烦别人要做善后清理的工作(众笑)。
由于诸如此类的问题,所以不能说:
「为什么别人可以在公园里登山,而我就不可以在公园里跳伞?
这是歧视!
」如果这样的说法都成立的话,那些被判刑的强奸犯也就可以这样抗辩了:
「法官大人,这是歧视,为什么那些人结婚就可以?
」(众笑)这完全是荒谬的说法。
至于那亡命跳伞者申辩时提出的第二点,也是说人家歧视他,阻止他追求快乐。
这点也是荒谬的。
政府抓他并不是要阻止他「追求快乐」,而是因为他犯了法。
正如刚才提到的强奸犯,法庭判他坐牢并不是为了阻止他追求快乐,而是要惩罚他违法,以吓阻人们做这种伤害别人的事。
(2)无事生非——以上是国外在人权问题上走火入魔的一些例子,还有很多,数之不尽。
在香港和台湾,类似的情况也愈来愈多了,「歧视」一词铺天盖地而来。
比方说,某些广告被指责甚至被控告「歧视」,其实那些指责和控告有许多都是大有问题的,但今天我不够时间去分析其中的问题。
现在我们来考察一个最近的事例,大概两个星期前,有一批中四女学生去信「平等机会委员会」(简称为「平机会」),那些女学生发现会考课程中的历史科没有武则天的史料,认为这件事有性别歧视之嫌。
根据昨天《明报》的报道,平机会的主持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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