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定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7716109
- 上传时间:2022-12-08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0.85KB
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定Word格式.docx
《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定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定Word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6.正常施工的掘进巷道每天冲刷一次,停掘的供风巷道每3天冲刷一次,并在现场设置巷道区域管理牌板,悬挂洒水记录,巷道未交接的由原单位负责洒水。
3.7.易积尘地点,如运输机道、转载点等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由岗位工负责每班冲刷一次。
3.8.任何地点不得有厚度超过2mm、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地点。
3.9.洒尘标准:
存有浮煤的巷道要先清理后再洒水灭尘,灭尘时要彻底冲刷,包括巷道两帮、顶板和底板,连同巷道内管线、风筒、水棚、皮带架子等物件上面的粉尘一起冲刷干净,使巷道内的所有物件不留粉尘痕迹,凡属两个单位洒尘交界处,每个单位必须多洒10米。
4.粉尘监测管理制度
4.1.井下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
4.2.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4.3.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4.4.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4.5.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4.6.采集的个体呼吸性粉尘样、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样品,要按规定时间送检。
4.7.测尘报表格式统一、填写正规、及时上报,粉尘测定仪和个体呼吸性测定仪应按周检规定进行鉴定。
5.考核
5.1.不按规定洒水灭尘或防尘差,造成粉尘大,巷道干燥,罚责任人50元或罚责任单位500元。
5.2.巷道(包括风筒、管线、皮带吊挂链及架子上等)不及时冲刷造成积尘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罚单位500元。
5.3.巷道洒尘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建立洒尘记录,洒水地点、时间、长度、要填写具体、准确,签字要齐全,并悬挂在现场,无洒尘记录罚责任人100元,洒尘记录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20元,现场洒水记录要保留十天以上,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5.4.各单位的防尘区域牌板都必须悬挂在所标注的巷道的醒目位置,无巷道防尘区域牌板罚责任单位500元,并联责正职50元。
牌板不符合要求、悬挂位置不当、牌板面貌差,填写时间、内容不全、不清、不合格或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元。
5.5.不按规定进行测尘,一次罚责任人50元,粉尘监测管理制度一处不符合规定罚责任人20元。
⒈综放工作面
1.1.综采工作面:
管路管径(一趟)不得小于Ф108mm;
必须安设移降架自动喷雾和架间光电自动喷雾,光电喷雾每隔5个支架安装一组;
上下平巷超前支护以外100米范围内必须安设水压表,并悬挂管理牌板;
防尘管路必须刷漆编号;
上平巷30米范围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回风巷30米范围内、50米范围内各安设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各转载点要安设喷雾;
机组内外喷雾要雾化良好,内喷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压力不得小于1.5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或雾化不好必须停机;
采煤机必须安装高压自动喷雾装置,与煤机联动;
上下平巷必须按规定安设隔爆水棚,距工作面60~200m安设一组水棚,以后每隔200米安设一组。
2.掘进工作面
2.1.综掘工作面:
防尘管路管径不得小于Ф108mm;
每隔50m设一“三通”阀门;
30米范围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50米范围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
使用好内外喷雾,内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的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则必须增加外喷数量,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或雾化不好必须停机;
必须安设除尘风机或湿式除尘系统;
距迎头150米内安设必须安设防尘纱网1道,纱网上方安设净化水幕,综掘机运行时开启水幕。
所有水幕下方回风侧必须打砌疏水沟与巷道水沟连通,防止积水,水沟宽深为200mm*200mm,水沟必须覆盖铁篦子。
距迎头100米内设水压表,并悬挂管理牌板;
必须配齐短壁注水器,用于割煤前的注水工作;
必须按规定安设隔爆水棚,距工作面60~200m安设一组水棚,以后每隔200米安装一组。
洒水管路、水幕、水袋加水装置的截门必须安设在巷道的行人侧,以方便开启。
2.2.炮掘工作面:
防尘管路管径不得小于Ф108mm(掘进大巷、石门及采区回风上下山除外);
在距迎头10范围内安设一道炮区自动喷雾,30米范围内安设一道自动水幕,50米范围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
距扒装机100米内设水压表,并悬挂管理牌板;
必须配齐短壁注水器,用于爆破前的煤体注水工作;
必须按规定设置标准化火工硐室;
必须按规定安设隔爆水棚,必须按规定安设隔爆水袋,距工作面60~200m安设一组水棚,以后每隔200米安装一组。
洒水管路、水幕、水袋加水装置的截门必须安设在巷道的行人侧,以方便开启;
2.3.锚喷巷道必须湿式喷浆,在回风侧100米内安装两道净化喷雾。
拌料、喷浆时必须开启。
2.4.凡利用局部通风机供风进行施工的地点,严格按掘进工作面标准进行装备各类通防设施。
2.5.掘进工作面铁质防尘管路距迎头不得超过40米,采用4寸管路时4寸管子距迎头不得超过40米。
管路采用标准吊挂链吊挂至距迎头不超过50米。
3.考核
3.1.综放工作面管路管径不符合规定的,未按规定安设移降架自动喷雾和架间光电自动喷雾的,上下平巷超前支护以外100米范围内未安设水压表,并悬挂管理牌板的,防尘管路未刷漆编号的,每有一项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3.2.综放工作面上平巷、回风巷未按规定安设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的,各转载点未安设喷雾的,机组内外喷雾雾化不好,内喷压力、外喷压力不符合要求的,采煤机未安装高压自动喷雾装置并与煤机联动的,上下平巷未按规定安设隔爆水棚的,每有一项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3.3.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管径不符合要求的,未按规定设“三通”阀门、净化水幕的,内外喷雾水压不符合规定的,未安设除尘风机或湿式除尘系统的,未安设防尘纱网净化水幕及不正常使用、水幕下方未打砌疏水沟与巷道水沟连通的,未设水压表并悬挂管理牌板的,防尘管路未刷漆编号的,各转载点未安设喷雾、配齐短壁注水器的,未按规定安设隔爆水棚的,洒水管路、水幕、水袋加水装置的截门未安设在巷道的行人侧的,每有一项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3.4.锚喷巷道未在回风侧100米安装两道净化喷雾及使用不正常的,掘进工作面铁质防尘管路距迎头超过40米的,采用4寸管路时4寸管子距迎头超过40米的,每有一项对责任人罚款50元。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明确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要求,降低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管理规定
2.1.每个采区上、下山必须安设控制整个上、下山水源的与管路相配套的高压总阀门,能控制整个采区水源;
在每个车场偏口必须安设分支阀门;
斜巷做到每300米安设一处高压阀门,便于控制阶段水源。
掘进工作面开门(包括独头扩修巷道),开门点处必须设置总阀门,向里平巷每500米设置一处高压阀门,上、下山每300米设置一处高压阀门。
控制本采区及工作面供水,停水时不得影响其它地点供水。
所有地点防尘管路不得异径连接或采用高压管连接,管路阀门必须与管路相配套。
2.2.所有工作面防尘管路的管径不得小于Φ108mm,采区运煤(回风)上(下)山防尘管路管径不小于Φ108mm,管径大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所有地点防尘管路必须安设在行人侧,便于使用及维修,并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里侧的阀门必须引至人行道侧。
2.3.综放工作面进风巷30米范围内,必须安设一道净化水幕,回风巷30米范围内、50米范围内各安设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机组坚持使用内外喷雾,雾化良好,要求喷雾覆盖整个滚筒,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
必须安设架间喷雾和架间光电自动喷雾,移降架时使用好自动喷雾。
机组必须安装两台高压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2.4.炮掘工作面必须在距迎头10米范围内安设炮区远程自动喷雾,距迎头10~30米范围内安设微震自动水幕,距迎头30~50米范围内安设净化水幕;
综掘工作面必须在距迎头30米范围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50米范围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
锚喷巷道必须实施湿式喷浆,施工人员佩带防尘口罩,拌料点回风侧、喷浆点回风侧100米内都必须设置2道净化水幕,喷浆或拌料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
2.5.综掘机作业时使用内外喷雾,雾化良好,内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不得小于1.5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各转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违反以上规定一项罚责任人50元。
2.6.综掘工作面开门前要考虑除尘风机的选型,切实做到与综掘机同时安装、同时使用。
安装标准:
除尘风机安装在综掘机上便于移动,除尘风机安装风筒,前端安装喇叭口;
掘进时正常使用除尘风机,除尘风机必须与综掘机闭锁联动。
2.7.实施喷浆支护的掘进巷道喷浆后必须立即将风筒、水幕、防尘管路及其它管线上面的回弹料进行彻底冲刷,必要时提前进行防护。
2.8.井下各运输转载点、卸载点及其它扩修锚喷地点必须安装使用喷雾装置,采煤工作面下巷溜头必须安设电磁阀喷雾,以上各类喷雾装置必须正常使用;
使用的阀门装置必须安装在人行道一侧,以便开启使用,截门手把齐全。
2.9.各采掘工作面均要安设水压表及水质过滤器,安装位置采煤工作面上平巷超前支护以外100米范围内;
掘进工作面巷道开门点处。
2.10.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向外安设一道防尘纱网水幕,位置回风以外150米范围内,随皮带同步启动,有保证积水及时排出的措施。
2.11.各主要进风巷及进风石门由通修工区按照规定要求负责安设、维修净化水幕,并做到正常使用。
运煤转载点由使用单位安设封闭除尘装置及电磁阀喷雾,并正常使用。
井下所有的运输易于飞扬的颗粒物料必须使用防尘罩,运输工区负责使用维护管理,所有使用的料车下井或升井卸料完毕必须经过冲刷。
否则一次罚责任人50元。
2.12.井下斜井、大巷安设综合自动化防尘系统,远程自动化控制洒水监控系统由通修工区管理并维修,确保防尘自动化系统运行正常,做到实时监测,定时开启,保证洒尘效果;
运输工区负责对安设的防尘管路、水幕、控制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做到水幕雾化好,近能正常使用。
2.13.由通修工区监控防尘管网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运行正常,否则找出原因及时处理;
通修工区负责防尘管网的分站、线路、压力及流量传感器的管理维护维护工作,确保使用正常。
否则一处罚责任人50元。
2.14.隔爆水袋坏,分管范围内的责任单位自己负责进行更换。
2.15.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否则一次罚责任人50元。
2.16.采煤工作面要按规定进行高压煤层注水(长壁注水),煤层注水孔深度符合要求,并安设注水管,注水管安设牢固,不漏水,每个煤层注水孔必须安设说明牌,牌板内容填写齐全、准确、清晰,煤层注水孔施工完后用高压注水泵进行注水,直至工作面推进距注水孔30米时方可停止该孔注水。
2.17.所有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短壁注水,注水时间符合规定,并进行交接班。
现场必须备有6个注水封孔器,并有水压表、流量计注水器有试验装置,保证正常注水,注水必须有记录,现场悬挂注水牌板。
注水器必须定置化管理,放在专用套筒内。
3.1.不按规定安设管路阀门,安设阀门不符合要求,一次罚责任单位正职100元,并对单位罚款1000元,防尘管路采用异径连接,出现漏水现象,不用水时不关闭阀门出现长流水现象,一处罚责任人20元。
3.2.防尘管路管径不符合规定要求,一次罚责任人100元或罚责任单位1000元,管路用高压胶管连接,一处罚责任人50元,管路安设位置及三通、手把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一处罚责任人20元。
3.3.各类水幕及喷雾安设不全,一处罚责任人50元,安设不合格、位置不当、雾化差、不覆盖全断面或使用不正常一次罚责任人50元;
综采工作面水压达不到要求时不安装使用喷雾泵,锚喷巷道不安装使用除尘风机、不实施湿式喷浆、喷浆或拌料过程中不打开水幕,罚责任人50元,除尘风机位置不当,使用不正常,一次罚责任人20元;
采掘工作面采用降尘剂降尘时不正常使用一次罚责任人50元。
3.4.不按规定安装使用除尘风机,一次罚单位正职100元或罚责任单位1000元,使用不正常一次罚责任人50元,除尘风机安设位置不符合规定,罚责任人50元,除尘风机吸风口位置不符合规定,罚责任人50元,除尘风机与综掘机未实现闭锁联动,罚责任人50元,可伸缩性风筒吊挂不符合标准,罚责任人50元。
3.5.喷浆回弹料冲刷不彻底,影响通防设施的使用及通防面貌,一次罚责任人50元。
3.6.不安设水压表及牌板,罚责任人50元,安设位置不当,使用不正常、填写不准确,不符合要求,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7.隔爆水袋内有渣子等杂物不及时清理、脱钩、水棚面貌差,罚责任人50元;
水量不足、无水或损坏罚责任人10元/个,水袋丢失或破坏罚责任单位50元/个,看护单位必须及时更换,接到通知不及时更换,罚责任人50元。
3.8.不按规定进行煤层注水或短壁注水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煤层注水及短壁注水过程中有一处不符合规定要求,罚责任人50元。
防尘设施安装维修规定
1.目的:
对各单位防尘设施的安装维修进行界定,明确责任。
2.1.综放工区负责工作面上、下巷50米范围内的水幕、喷雾等设施的安装、维护及移设。
2.2.掘进工作面开门时,必须提前安设好防尘设施,凡是使用综掘机的工作面,从开门口一律接4寸防尘管路,掘进巷道的防尘管路一律安设在行人侧;
掘进运输巷时,转载点喷雾及三通阀门由掘进工区安装合格后交皮带工区使用、维修和管理,掘进巷道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只准撤走水幕,防尘管路及其他防尘设施要保持完好(切眼及断层切眼除外),在巷道交接时,一并进行验收交接。
2.3.皮带、运输工区分管范围内的防尘设施由自己负责安装并维护使用。
2.4.掘进工作面必须标定施工隔爆水袋的安设位置和吊挂眼,保证水棚高度不低于1.8米,定期管理(冲刷、注水、更换等)。
2.5.通修工区负责综放工作面的水袋的安装、移设、撤除等工作。
2.6.水袋必须采用专用吊挂链进行吊挂,严禁采用铁丝吊挂,确保吊挂质量、棚区长度、总水量、牌板内容等符合要求,集中加水装置安设合格,使用正常,加水阀门必须安设在水槽安设范围内,加水管采用高压水管。
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安设隔爆水袋必须采用60L水袋。
2.6.更换管路、截门或处理漏水时,需关闭防尘供水系统而影响其它单位用水时,必须提前在生产会或调度会上进行协调平衡,特殊情况需经生产调度室同意。
3.1.防尘设施及隔爆水棚安设必须符合以上标准要求,违反一项对责任人罚款20元。
3.2.处理水管漏水或更换截门私自关闭供水系统,一次罚责任人50元。
对矿井各责任单位防尘区域进行划分,明确责任。
2.原则:
按照就近管理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综放、掘进、运输、皮带、综合工区、安装、通修、制冷、防冲、准备等单位进行区域划分。
3.管理规定
3.1.综放工区负责工作面上下平巷超前架以外20米内的防尘设施的使用、维修及巷道洒水灭尘,中间巷、下巷50米范围内的防尘设施的使用、维修、回撤及巷道洒水灭尘。
3.2.综掘工区负责从巷道开门口以里施工范围内的防尘管路及设施的安装、使用、维修和巷道洒水灭尘(已交接给其他单位的巷道除外)。
3.3.运输工区负责辅一、辅二大巷及其它通车巷道防尘设施的使用、维修及其它地点洒水灭尘。
3.4.皮带工区负责所有负责的皮带机道道及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巷道及岗位防尘设施的使用、维修、管理和巷道的洒水灭尘。
3.5.综合工区负责副井上下车场、所有机电岗位的洒水灭尘工作,包括变电所、泵房等硐室至各大巷或回风通道之间的洒水灭尘工作。
3.6.安装工区负责综放面进风巷及所负责施工的范围及管路的维护安装。
3.7.制冷工区负责制冷硐室及制冷风机范围内的防尘。
3.8.准备工区负责施工范围内的防尘。
3.9.防冲负责制氮、制浆地点及施工地点范围内的防尘。
3.9.通修工区负责除掘进工区及所有各工区负责范围以外的巷道洒水灭尘等工作。
以上综合防尘区域责任范围由通防部每月1日进行一次防尘区域划分界定,并在网上公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粉尘 危害 防治 管理 规定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