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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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2008
2一般规定
2.1 一般要求
(1)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2)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
(3)停放周转率应以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为基础,合理确定路内停车泊位数量,集约利用道路资源。
(4)路内停车泊位可依所在地区、道路编号,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
(5)人行道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应满足承载要求。
(6)路内停车泊位的标志和标线设置应按GB5768-2009的规定执行。
(7)路内停车泊位与服务对象目的地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
(8)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200m以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2.2设置条件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条件如下:
2.2.1道路宽度要求
表2.1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道路宽度要求(单位为米)
通行条件
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W)
泊位设置
机动车双向
通行道路
W≥12
可两侧设置
8≤W<12
可单侧设置
W<8
不可设置
机动车单向
W≥9
6≤W<9
W<6
2.2.2道路V/C比饱和度要求
占用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见表3,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见表4,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要求见下列各表;
表2.2占用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要求
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时V/C
0≤V/C<0.8
可设置
0.8≤V/C<0.9
有条件的可设置
V/C≥0.9
表2.3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要求
非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时V/C
0≤V/C<0.7
0.7≤V/C<0.9
V/C≥0.9
表2.4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要求
0≤V/C<0.7
0.7≤V/C<0.9
注:
两项V/C比值,满足其中任一项即可作为设置与否的充分条件。
2.2.3人行道剩余宽度要求
表2.5人行道设置停车泊位后剩余宽度要求(单位为米)
项目
人行道剩余宽度
各级道路
2
商业或文化中心区以及大型商店或
大型文化公共机构集中路段
3
火车站、码头附近、长途汽车站路段
4
停车位标线边缘应与盲道保持1米以上距离。
2.2.4道路沿线出入口的安全视距要求
安全视距的计算按以下公式确定:
式中:
-为反应距离,是指驾驶员发现前方的阻碍物,经过判断决定采取制动措施的那一瞬间到制动器真正开始起作用的那一瞬间汽车所行驶的距离,单位为米(m);
-为制动距离,是指汽车从制动生效到汽车完全停住,这段时间内所走的距离,单位为米(m);
-车辆的行驶限速,单位为米每秒(m/s);
-反应时间,一般取
=2.5s;
-路面与轮胎间的附着系数,一般按路面在潮湿状态下的
值计算;
-道路阻力系数。
2.3不应设置停车位的路段和区域
(1)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
(2)人行横道,人行道(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3)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m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
(4)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使用上述设施的除外;
(5)距路口渠化区域20m以内的路段;
(6)水、电、气等地下管道工作井以及距离上述地点1.5m以内的路段;
(7)盲道位置上。
3停车标志
停车标志一般包括停车位标志和辅助标志两部分。
停车位标志表示机动车允许停放的区域,需要和停车位线配合使用;
凡主标志无法完整表达或指示其规定时,如有车种专用、路段或时段等停车限制时,应设置辅助标志。
3.1 版面设计
3.1.1停车标志牌
停车位标志牌版面为正方形,颜色为蓝底白字白色衬边,边长A取80cm,衬边宽度C为0.6cm,版面朝向来车设置,如下图所示。
80
图3.1停车标志牌版面尺寸示例(单位:
厘米)
3.1.2辅助标志牌
停车辅助标志牌的颜色为白底、黑字(图形)、黑边框、白色衬边;
辅助标志的形状为矩形,长80cm,宽度取40cm或60cm,黑边框和白色衬边宽度均为0.6cm,辅助标志内的文字与图形高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25cm~40cm范围内适当调整;
辅助标志安装在主标志下面,紧靠主标志下缘,与停车位主标志牌同方向设置;
需要设置两个以上辅助标志时,可采用组合形式,但组合后的辅助标志数不宜多于三个。
图3.2停车辅助标志牌示例(单位:
3.2 标志分类
3.2.1限路段停车位标志
表示从标志处向箭头指示方向一定路段范围内可以停车,规定范围以外禁止停放。
需要和停车位线配合使用,如图所示。
a)左侧100m路段内允许停车b)两侧50m路段内允许停车c)右侧100m路段内允许停车
图3.3限路段停车位标志示例
3.2.2限时段停车位标志
表示机动车只能在标志准许的时段停放,其他时段禁止停放。
需要和机动车限时停车位标线配合使用,如图所示。
图3.4限时段停车标志示例
3.2.3大客车专用停车标志
表示此处仅允许大客车停放,需配合大客车专用停车标线使用,如图所示。
图3.5大客车专用停车标志示例
3.2.4校车专用停车位标志
表示此处仅允许校车停放,需配合校车专用停车位线或校车停靠站标线使用。
此标志可以和注意儿童标志合用,如图所示。
图3.6校车专用停车标志示例
3.2.5出租车专用停车标志
表示此处仅允许出租车停放,需配合出租车专用停车位线使用,如图所示。
图3.7出租车专用停车标志示例
3.2.6非机动车停车标志
表示此处仅允许非机动车停放,需配合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线使用,如图所示。
图3.8非机动车专用停车标志示例
3.2.7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标志
表示此处仅允许残疾人驾驶的车辆停放,需配合残疾人车专用停车位线使用,如图所示。
图3.9残疾人专用停车标志示例
3.2.8专属停车标志
表示此处车位为专属车辆停放,需配合专属停车位线使用,如图所示。
图3.10专属停车标志示例
4停车标线
4.1基本停车管理标线
4.1.1停车位标线设计
(1)一般规定:
停车位标线用以标示车辆停放位置,路内停车位可设置在车行道边缘或者道路中央分隔带较宽的路中适当位置,停车泊位平面空间由车辆本身的尺寸加四周必要的安全间距组成。
(2)标线尺寸:
停车位标线线宽10cm,分大、小两种尺寸:
大型泊位长1560cm、宽325cm,适用于大中型车辆;
小型泊位长600cm、宽250cm,适用于小型车辆。
条件受限时,宽度可适当降低,但最小不应低于200cm。
对停车方向有特殊要求时,可在停车位标线中附加箭头,表示停车后车头的朝向要求,箭头长120cm,线宽6cm,如线26所示。
图4.1停车位标线尺寸示例(单位为厘米)
(3)标线颜色:
蓝色停车位标线表示此停车位为收费停车位;
白色标线表示此停车位为免费停车位;
黄色标线表示此停车位为专属停车位。
(4)设置样式:
停车位标线排列形式可分为平行式、倾斜式(与通道方向成30°
~60°
角)、垂直式,可根据车行道宽度、停放车辆种类、交通量等情况选择采用。
路内停车泊位的排列宜采用平行式,大型车辆停车位不宜采用倾斜式和垂直式。
a)平行式
b)倾斜式
c)垂直式
图4.2停车泊位排列形式(单位为厘米)
(5)注意事项:
多个停车泊位相连组合时,每组长度宜在60m,每组之间应留有4m以上的间隔,以简化网状线填充。
停车泊位组合见图4.3。
简化网状线为黄色,线宽为40cm,尺寸如图4.4所示。
图4.3停车泊位组合
图4.4简化网状线(单位为厘米)
4.1.2禁止长时停车标线
禁止长时停车线用于禁止路边长时停放车辆,但一般情况下允许装卸货物或上下人员等的临时停放。
本标线为黄色虚线,宜施划于道路缘石正面及顶面,无缘石的道路可施划于路面上,距路面边缘30cm。
黄色虚线的宽度为15cm,或与缘石宽度相同,线段长l00cm,间隔l00cm。
本标线可配合“禁止长时停放”路面文字和禁止长时停放标志一并使用,并可根据需要在辅助标志上标明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的时间或区间。
标线设置示例如图所示。
图4.5禁止长时停放车辆线(单位为厘米)
图4.6禁止长时停放车辆线设置
4.1.3禁止停放车辆标线
用以指示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的路段。
本标线为黄色实线,施划于道路缘石正面及顶面,无缘石的道路可施划于路面上,距路面边缘30cm。
黄色实线的宽度为15cm,或与缘石宽度相同,施划的长度表示禁停的范围。
本标线可配合“禁止停放”路面文字和禁止停放标志一并使用。
并可根据需要在辅助标志上标明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的时间或区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加设指引周边停车场库的辅助标志。
标线的划法如图所示。
图4.7禁止停放车辆线
4.2特种停车位标线
4.2.1限时段停车位标线
机动车限时停车位表示机动车只能在停车位内标注的时段停放,其他时段禁止停放。
机动车限时停车位标线为虚线边框,线宽10cm,在车位内标注准许停车的时间,数字高为60cm,如图所示。
该标线应与限时停车标志配合使用。
图4.8限时段停车位标线(单位为厘米)
4.2.2出租车停车位标线
在免费停车位内附加“出租车”文字,停车位标线为实线时,表示出租车专用待客停车位;
停车位标线为虚线时,表示出租车专用上下客车位,仅允许出租车短时停车上下客,如图所示。
图4.9出租车专用待客停车位标线(单位为厘米)
图4.10出租车专用上下客停车位标线(单位为厘米)
4.2.3非机动车停车位标线
非机动车停车位标线为蓝色实线,线宽6cm,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可根据需要和场地实际情况施划,停车位内可标划地面非机动车标记,也可以选择使用非机动车停车标志,如图所示。
图4.11非机动车停车位标线(单位为厘米)
4.2.4残疾人停车位标线
路内停车泊位应考虑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其数量应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的2%。
残疾人专用车辆或载有残疾人的车辆专用的停车位标线如图4.14所示。
停车位标线为白色,为免费停车位,其他车辆不得占用残疾人车位。
图4.12残疾人停车位标线(单位为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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