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初稿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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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多年未决的老年人减免乘坐公交车政策得到切实落实。
县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建设全面完成。
——普惠型的社会福利事业全面发展。
儿童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实现了孤残儿童由家庭分散寄养到集中供养的转变。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积极推进救助管理信息化,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累计救助各类乞讨人员人。
发行各类福利彩票?
亿元,为社会筹集公益金万元。
慈善事业发展迅速,成立了36个乡镇基层分会和2个部门分会,筹集慈善资金万元,累计救助万多人次。
福利企业生产巩固发展,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2010年全县有福利企业38家,安置残疾人就业830人。
——优抚安置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优抚对象优待政策有效落实,发放抚恤补助金万元,支付医疗补助万元。
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万元,接收退伍士兵名,安置名退伍军人到事业单位工作。
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军民军政关系,双拥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2010年7月,在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上,我县再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省级双拥模范县荣誉称号,实现“五连冠”目标。
——村民自治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
不断深化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大力推进难点村治理工作,在全市率先圆满完成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出台了《苍南县村务公开目录》,制定了《苍南县“网上村务公开”实施方案》(意见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城乡社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卫生、教育、劳动、文化、法律等服务普遍进社区。
出台《苍南县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城镇和谐社区建设深入推进,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大都达到350平方米以上要求,社区工作者待遇明显提高。
——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取得成效。
在巩固城镇设标的基础上,积极向农村推进,21个乡镇设置新门牌13.2多万块,路牌3100多个,全县设标率100%,81个无居民海岛命名工作全部完成,《苍南县城市地名总体规划》投入使用,第一轮界线联检工作顺利完成,平安边界创优率100%。
——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2008年度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
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100%,配合计生部门做好了“两免”工作,婚检率居全市前列。
——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
社会组织管理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工作思路,指导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发挥了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目前,全县共有社会组织540个。
——殡葬改革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
以绿色殡葬为主题的生态葬法改革深入推进,“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果。
殡仪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火化遗体具,火化率达到100%。
联合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推出了丧葬补助便民举措。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深入实施“后发崛起、全面跨越”、全面建设“平安苍南”、努力建设“法治苍南”的总体部署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坚持发展和改革,全面实施民政事业现代化战略,进一步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机制,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促进全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加快民政事业发展步伐。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县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不断探索创新,提高民政事业整体水平,在现有基础上实现新的突破。
不断健全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应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
按照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深化民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民政部门管理服务水平。
根据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客观要求,准确定位民政职能,推动民政部门成为实施社会政策的重要职能部门。
——进一步提高社会自治能力。
规范完善城乡基层民主制度,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全面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和谐社区步伐。
优化社会组织总体结构,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提高其社会参与和社会服务水平。
——努力促进社会公平。
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形成责任明确、政策完善、运行顺畅的社会救助制度。
加大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力度,建立社会福利服务网络,探索形成新型社会福利体系。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健全社会捐赠机制。
倡导形成群众互助氛围,促进社会扶助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切实完善优抚保障制度,实行城乡一体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新型社会福利体系、社会自治管理体系、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和公共事务管理体系等五大体系,提高民政事业整体水平。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升社会保障能力。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加大救助资金投入,强化救助工作保障,发挥好民政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作用。
——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
建立县乡两级低保信息管理联网,实现网上审批。
全面建立村(居)低保救助(联络)员制度,形成县、乡(镇)、村(居)三级低保管理网络。
——完善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办法。
把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医疗保险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简化救助手续。
低保、五保、三无对象以及低保标准150%以内低收入家庭的医疗救助(在定点医院就医),扣除医疗保险补偿和医院的优惠减免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费用在一定额度给予全额救助,超出额度的费用按原有的比例实施救助。
提高医疗筹资标准,从2010年至2012年每年人均筹资标准增加1元,2012年后视情况逐步提高。
——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能力。
深入开展敬老院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敬老院管理新体制,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推进全县敬老院全部向区域性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形成6所区域性中心示范敬老院。
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全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全县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5%以上,敬老院规范化建设达标率95%以上。
——提升减灾救灾应急能力。
健全完善救灾减灾工作应急机制、协调机制、社会动员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督查机制。
全面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救灾应急队伍、避灾安置场所、减灾宣传阵地、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修订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县、乡(镇)二级减灾、防灾、救灾信息网,实现救灾工作信息化,积极推进救灾物质储备库(省级)建设。
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二、坚持适度普惠原则,深化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在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的同时,全面启动孤残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的制订实施工作,加快提升社会福利服务水平。
——推动城乡老龄事业协调发展。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十二五”期间,要采取政府主导、社会集资、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推动社会化养老工作,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2015年,力争享受机构养老服务人员达到老年人口总数3-5%。
积极鼓励社会兴办养老服务产业,全县非营利性民办养老福利(服务)机构床位数占全部床位数的比重达到80%以上。
将80岁以上老人纳入高龄补贴范围。
——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积极探索孤残儿童的家庭养育模式,深入探索研究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具体政策,健全完善“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
计划建设一所综合性社会福利院,占地8亩左右,建筑总面积3000平方米左右,总床位100张,估算需投入建设资金650万元。
——大力发展慈善捐赠事业。
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慈善组织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努力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
大力培育发展义工组织,到2015年,义工队伍达到2.5万人以上,占全县总人口的2%。
慈善资金筹集达到人均每年20元,总累计募集善款超过2亿元。
——健全流浪救助人员管理机制。
着力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不断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社会化水平。
加大救助站基建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力争在2012年完成。
县级财政部门要确保救助经费。
——规范福利企业发展。
通过加快福利企业的改革发展,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创造适合福利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培育出一批企业制度完善、管理水平先进、创新能力较强、适应市场竞争的福利企业,使我县福利企业的残疾人就业水平、残疾职工权益保障和经济总量有较大提高,主要经济指标进入全市福利企业前列。
——努力提高福利彩票发行量。
做好“中福在线”的宣传策划,提高灵溪销售厅销量,力争日均销量达到8万元。
计划在龙港镇开设“中福在线”苍南第二个销售厅,增加销量,为社会筹集更多的福利基金。
计划购置200㎡的固定销售场所,为“中福在线”提供一个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三、健全基层政权建设体系,构建和谐社区和村(居)
围绕“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区建设目标,建立健全社区组织,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推进社区自治管理,努力构筑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平台。
——深化居民自治和社区自治。
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保障居委会的办公场地、活动场所、工作经费。
推进居委会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中心城区居委会办公及综合活动用房建筑面积逐步提高。
完善社区民主自治和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居民会议制度、居委会工作评议及居务公开等各项制度建设。
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和谐社区示范创建率达80%。
——完善城镇社区服务和保障。
大力推进社区为民服务项目和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社区公共服务的功能。
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到“十二五”末,争取完成40个城镇社区组建工作,每个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基本达到350平方米,每个社区配备不少于5名专职社区工作者。
解决好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确保其年收入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进一步提高村委会选举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水平。
理顺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探索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础。
大力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激发农村基层社会的活力。
——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采用“一村一社区”的模式,建设一批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村容村貌环境良好的新型农村社区,到“十二五”末,全县776个行政村的农村社区建设覆盖率达到50%。
四、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维护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
要积极探索创新双拥共建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大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力度。
——进一步做好做实双拥工作。
不断创新双拥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法律拥军、智力拥军、行业拥军、科技拥军和社区双拥共建。
继续保持省级双拥模范县荣誉。
——建立城乡一体的优待和抚恤标准。
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改变二元结构,取消优抚对象优待和抚恤的城乡差别,实行城乡统一的标准发放办法。
——完善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制订城乡退役士兵社会化就业和自谋职业的优惠办法,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服务和上岗前培训工作,巩固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成果。
进一步科学确定补偿金比例,使发放标准与户籍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
——全面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落实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
深化“爱心献功臣”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体系、大病救助体系、全面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
五、健全社会事务管理体系,提高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按照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文明服务,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推进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行政区域调整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的要求,努力打造核心城镇和特色区域经济中心镇。
平安边界创优活动要继续保持在全省领先地位,实现界碑一体化设置,按时完成第二轮县际界线联合检查任务,保证边界的稳定和繁荣。
2014年前出版《苍南县地名志》、《苍南县行政村溯源》、苍南县地名录和苍南县行政区划图。
开通地名问询电话、电子触摸屏,提高地名文化层次,提升服务水平。
地名设标工作,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城镇和农村设标率“双百”目标。
积极探索地名文化的经济化路子,增强地名发展后劲。
——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殡仪服务场所建设,巩固和扩大全县丧事严管区范围,稳步推进丧事集中办理工作。
深入开展公墓清理整顿工作,“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到90%以上,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确保公益性和生态性的充分体现,全县各村居(社区)乡村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覆盖100%。
计划投入3000万元在县殡仪馆建设骨灰集中安置塔楼,并对乡村建设骨灰塔楼进行补助。
——大力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抓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婚姻服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保持婚姻登记率和合格率都达到100%。
积极创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示范单位”,争取于2014年实现目标。
——加快发展与规范管理社会组织。
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培育市场需要、社会需求、群众欢迎的各类社会组织。
在农村,大力培育农村专业(行业)经济协会等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社会组织;
在城镇,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社区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为城镇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
探索建立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自律管理机制和诚信评估社会监督体系。
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和创优活动,优良率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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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南县 民政 事业 十二 发展规划 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