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表格推荐下载.xlsx
- 文档编号:18543889
- 上传时间:2022-12-25
- 格式:XLSX
- 页数:36
- 大小:14.75KB
教育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表格推荐下载.xlsx
《教育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表格推荐下载.xls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育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表格推荐下载.xlsx(3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XX县教育局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九条:
考生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扰乱考场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
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1.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八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第十条: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教育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并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
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
机构编制、民政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
公安、应急管理、卫生、食品监管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卫生、食品条件保障的监管工作;
网信、文化、工业和信息化、广电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
第五十七条:
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第十八条: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1.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第二十五条:
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
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第二十六条: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应当被撤销教师资格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撤销资格,收缴证书,归档备案。
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第二十七条:
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
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监监管管流流程程监监管管结结果果监监管管层层级级1.根据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关处罚;
2.行政处罚材料归档。
1.发现问题进行行政处罚等程序。
县级1.考生行为的认定;
2.考生行为的处理;
3.考生行为的复核;
4.备案存档。
1.发现问题按规定给出不同处理。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1.违规行为的确定;
2.通报其所在学校,学校给予处理;
3.备案存档。
1.发现问题给予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1.制定遵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监管计划;
2.选定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单位/个人作为检查对象;
3.对单位/个人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开展行政检查;
4.对发现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行为的违反线索启动行政处分程序;
5.行政处分决定的执行;
6.备案归档。
1.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告知检查结果;
2.发现问题做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做出批评教育等行政处分决定。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1.制定检查计划;
2.选定检查对象;
3.开展行政检查;
4.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当事人告知检查结果;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
5.行政检查材料归档。
2.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4.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省级、市级、县级1.校车服务提供者提出申请;
2.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征求意见;
3.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
4.本级政府批准发放校车标牌,不批准书面说明;
5.备案归档。
1.发现问题做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2.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3.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分。
省级、市级、县级1.受理群众举报或投诉;
教育行政部门检查;
其他合法案件信息来源;
2.初步核实;
3.调查取证;
4.做出处罚;
5.备案存档。
1.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省级、市级、县级1.调查取证;
2.发现问题收缴证书归档备案;
3.发现问题没收假证书,作出处罚。
省级、市级、县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教育 事后 监管 事项 目录 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