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流程图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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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流程图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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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流程图一
连云港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流程图
(一)
(财政监督处电话:
0518—85521520)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5、《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
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
否
立卷、归档
两人以上
被检查单位拒绝检查
是
下达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否
出示执法证件
复议或组织听证
局领导批准
是
形成书面检查报告
实施检查
否
是
修改检查报告
征求当事人意见
要求复议或听证
当事人是否有异议
是
是
核实异议是否成立
当事人是否有异议
当事人是否有异议
告知行政处理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否
否
是
是
拟订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三级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是否属于本部
门职权范围
是否发现财政违法行为
监督电话
市监察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财政局:
否
否
依法移送
做出检查结论
注册会计师考试流程图
(二)
(注册会计师协会电话:
85510187)
注册会计师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报名时间:
每年4月—5月之间;考试时间:
每年9月中旬双休日举行。
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带上相关证件,按下列流程图进行:
报名资格审查
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准考证发放
组织注会考试
成绩单发放
考生申报
投诉、举报、落实、反馈
市注协举报电话
5507560
成绩疑异核查
五门单科合格换全科合格证
1、报名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财经类中级以上职称。
2、提供材料:
老考生带IC卡和一张免冠照片及身份证,新生要提供学历或职称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和免冠照片二张,并亲自报名。
媒体公开报名简章
办理入会注册
连云港市财政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三)
(人事教育处电话:
0518—85520604)
报批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上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履行相关任用手续。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及局党组要求,研究确定拟选拔任用职位。
试用期满考核、任职
对任职试用期满的干部进行考核。
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报人事部门免职。
任职
按程序进行谈话后,办理任职手续。
提任职务的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任前公示
对拟任职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征询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公示期为七天。
讨论决定
召开党组会,认真分析考察对象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并根据考察情况及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
组织考察
局党组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组织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民主推荐
适时进行演讲答辩,组织进行民主推荐。
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局党组。
连云港市财政局人员招录流程图(四)
(人事教育处电话:
0518—85520604)
公开考试
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局党组讨论,向市人事部门上报招录计划。
资格审查
对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组织考察。
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
公示时间为七天。
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到市人事部门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发布公告
经人事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招录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等。
连云港市财政局人员奖励流程图(五)
(人事教育处电话:
0518—85520604)
上报审批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到市人事部门进行报批。
讨论决定
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召开党组会,讨论确定拟奖励人员及奖励等次。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局党组安排,结合年度工作考核确定奖励指标。
民主测评
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处室上报人员进行审核后,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公示
对拟奖励人员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全局人员的监督。
公示期为七天。
办理手续
根据市人事部门的批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奖励手续。
提出人选
各处室对照奖励条件和个人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向局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奖励人选。
连云港市财政局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流程图(六)
(会计处电话:
0518—85521543)
不够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
向申报单位发放
证书
(当日办结)
按属地向县、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首席代表审批
申报单位
符合条件
市财政局会计处(备案)
一、申请条件:
1、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二、提交的材料:
1、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报告;2、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3、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5、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6、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通过网媒体、文件、网络公开办理程序及办理条件。
监督电话
市监察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办证审批流程图(七)
(会计处电话:
0518—85521543)
不够考试资格或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
向各报名点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报名点通知考生领取。
考生凭单和学历证明原件到财政机关注册办证。
通过网络、报名点等公布成绩(等省厅核发成绩后1周内)
申请人参加考试
会计处
发放准考证
(考前3周)
会计处
委托的审核点
(当日办结)
报名
申请人
1、申请条件:
(一)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
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二)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会计类专业包括:
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和理财学。
2、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提交的资料:
(1)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有效身份证件、免试学历证明原件;
(3)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4张。
通过网络、报刊、文件等公开办理程序及申请条件。
监督电话
市监察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
市监察局:
3220096
市政府法制办:
3220243
市财政局:
3046864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初级会计电算化、珠算科目考试流程图(八)
(会计处电话:
0518—85521543)
同意或不同意,一次性告知
会计处
提出申请
待笔试两门统考结束后1周内公布成绩。
考试点
(会计处委托的)参加考试
报名点
(会计处委托的)
报名考试
申请人
报)
同意
监督电话
市监察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财政局:
通过网络、文件向社会
公开考试报名条件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流程图(九)
(会计处电话:
0518—85521543)
材料不齐或不够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
通过网络、文件等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后等省厅下发成绩后,三日内将成绩上网供查询)
等省厅下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后,当日上网发布领证时间
会计处(科)初审
市人事局审理
申请人
参加考试
会计(科)处
发放准考证
考前3周
报名考试
申请人
申请报名考试基本条件:
(一)初级资格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资格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4、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5、取得博士学位。
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毕业证、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四张同底免冠一寸黑白照片,报名表、卡。
通过媒体、文件公开办理程序及办理条件。
监督电话
市监察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财政局: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流程图(十)
(会计处电话:
0518—85521543)
报名考试
申请人
监督电话
市监察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财政局:
一、申报主要条件:
获博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取得会计师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满15年或大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
二、报送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2、身份证3、本科毕业证或博士学位证4、会计师资格证5、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
向考试合格人员发给人事(职改)部门、省会计考办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有效)
材料不齐或不够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
通过网络公开报名条件及所提交的相关材料。
省财政厅
通过网络、文件等公布成绩
申请人
参加考试
省财政厅会计处
复核
会计处初审
市职称办审核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上报流程图(十一)
(会计处电话:
0518—85521543)
申报评审条件:
按当年省财政厅文件执行。
2007年按《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财会〔2007〕22号)执行。
报评申请人
(单位公示)
监督电话
市监察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财政局:
向评审通过人员发给省人事(职改)部门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和下发文件
材料不齐或不够报评条件,一次性告知
通过网络公开报评条件及所提交的相关材料。
评审通过后省财政厅通过网络、文件等公示
省高评委
评审
省财政厅会计处
复核公示
会计处(市人事局)
初审公示
持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流程图(十二)
(会计处电话:
0518—85521543)
培训机构上报财政部门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财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
无单位或零散人员或受主管部门委托
财政部门对继续教育合格人员进行注册登记:
一是在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进行记录;二是在注册电子档案中记录
主管部门集中办培训班,并对合格人员上报财政部门确认
财政部门对继续教育合格人员确认
有单位的人员,可由单位主管部门集中培训学习,但需要由单位按规定报财政部门审批
持证会计从业人员,每年须参加规定学时继续教育学习培训
财政部门同意集中培训
监督电话
市监察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财政局:
通过网络、文件公开当年继续教育的时间、内容、培训机构、学习对象、学习要求、学习方式等信息
通知当年继续培训学习完成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流程图(十四)
(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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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 财政局 财政监督 检查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