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压榨车间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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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制定紧急撤离程序以及确定逃离路线布置。
3.1.3对于在撤离前仍需进行或关闭紧要操作的员工,制定其应遵循的逃离程序。
3.1.4确定紧急撤离完成后清点所有员工的程序。
3.1.5指定各负责营救和急救的员工的职责。
3.1.6对工地存放的危险品进行清点和放置。
3.1.7所有备存的紧急情况处理器材,如急救物品、呼吸器、担架、紧急个人保护器材等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并随时可以使用。
3.1.8联系公司办公室和生产办公室以及所在政府和当地政府官员的通知程序,包括最新的姓名以及电话号码名单,且应经常更新名单。
3.2基本政策
如在工作期间或者下班期间(工作日,周末以及公共假日)发生紧急状况,以下的基本政策可以做指导:
3.2.1避免或者减少个人伤害或者暴露于伤害,挽救生命。
3.2.2减少环境影响。
3.2.3减少财产和设备受损的危险。
3.2.4点名保证所有人员到场。
任何人没有到场应电话联系确定其位置,不要试图独自进行寻找,应向紧急事件服务部门报告任何失踪人员名单。
3.2.5具有资格的人可对一些小伤害进行适当的急救。
3.2.6如果合适的话,利用现有的可利用资源以及培训进行处理,如水管、灭火器,或者防毒面具等,应注意个人安全。
3.2.7员工不要试图对楼体建筑进行灭火行动。
3.2.8紧急事件行动计划的目的是在相关机构到来之前控制紧急事态,随后协助并指导他们行动。
3.2.9决不允许任何人进行威胁自己人身安全的行动。
3.3工厂消防系统与急救物品
工厂设有消防供水系统,可满足消防栓及消防车用水。
预处理车间设有闭式雨淋喷头,浸出车间设有自动泡沫喷淋装置,设有开式雨淋喷头。
工厂内部的消防柴油泵自动启动提供消防用水。
急救物品箱放于门卫室内,箱内放置有全面罩呼吸器、急救担架、雨衣、雨鞋、急救药品箱、MSDS、紧急事故处置程序等。
3.4紧急事件处理
3.4.1在以下情况下进行工厂撤离
3.4.1.1重大火灾;
3.4.1.2重大化学或易燃液体泄漏;
3.4.1.3地震、洪水、台风、海啸、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
3.4.1.4附近工业产生的重大威胁;
3.4.1.5炸弹威胁。
注意:
只能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撤离。
在发生紧急情况后,工厂将拉响警报器,所有的员工、承包商、以及来访者听到警报后都必须在安全集合点集合。
集合时所有人员应保持安静,车间应由带班值班长或负责人详细统计应集合人数与实际集合人数并及时逐级向上一级主管报告。
集合时应时刻注意周围的变化,在听到疏散信号或紧急事件控制人的疏散指令后应按疏散方向和疏散程序进行紧急疏散。
疏散时任何人应在不影响整体疏散秩序和速度的前提下向友邻提供帮助。
只允许员工在无人身伤害危险的情况下进行灭火或者急救活动。
3.4.2任务与职责
3.4.2.1生产总监和生产经理
生产总监和生产经理(或者其缺席时的委派代理人)应在紧急情况下负责全面的指挥,其具体职责为:
任命紧急情况应对负责人;
确认名单/人数以清点所有当时在场人员;
确保所有在场人员的安全;
确保实施正确程序;
与紧急情况处理部门保持联络。
3.4.2.2工艺工程师和生产主管
清点所有工厂人员;
清点所有在操作区域内工作的合同工(维修人员等);
确保所有操作人员的安全;
确保紧急事件停产程序在必要时启动;
指挥操作人员到指定地点集合。
3.4.2.3生产值班长
提醒工厂负责人、生产主管以及其他工厂人员工厂存在的紧急情况;
根据紧急事件危机程度实施必要的停车程序;
等候领导的指示。
3.4.2.4操作人员
在现场发现紧急情况的人员应马上与生产主管、值班长或安全主管联系;
在安全的情况下,明确操作人员应该做的事情,例如关闭手动蒸气阀门,执行紧急停车程序等。
3.4.2.5紧急事件协调员
值班长是紧急事件的协调员。
在更高级主管未到之前进行所有指挥,并决定采取相应行动。
当有多个主管在现场时,紧急事件协调员应遵循该职权顺序:
总经理-生产总监-生产经理-生产主管-安全主管。
任何紧急情况发生时,如有影响到工厂以外的其他地方,涉及到重大伤害或者可能引起媒体的兴趣时,应与法律和行政部门取得联系。
如果工厂发生了重大事故或者灾祸,请立即通知下列部门:
当地公安部门、劳动局(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公共卫生部门、保险公司(可咨询人事部相关保险信息)、受害员工的家属。
3.4.3外界联系
万一某处不幸发生了严重的事故或者灾祸,请立即通知下列部门
3.4.3.1当地公安部门;
3.4.3.2劳动局,查看是否属于上班时间的事故;
3.4.3.3公共卫生部门;
3.4.3.4保险公司,可咨询人事部相关保险信息;
3.4.3.5该员工的家人。
3.4.4撤离
当听到撤离鸣笛信号时,根据上级指令保持工厂继续运行或使工厂紧急停车撤离。
需要逃离现场时,由紧急事件控制人来拉响报警器鸣笛,此时紧急事件控制人能够:
3.4.4.1组织马上撤离;
3.4.4.2提醒主管并使其引起注意;
3.4.4.3由受训过的人员进行小事故的处理;
3.4.4.4向紧急事件服务部门呼救,向其说明本厂的紧急状态控制中心:
门卫室,电话。
3.4.5在紧急情况下紧急事件控制人所实施的工作
3.4.5.1安排一个人员与相应的紧急服务部门联系;
3.4.5.2如有需要应移动卡车,以保证紧急通道的畅通;
3.4.5.3如需灭火水管,指派相应人员取水管并将其连接到指定接口;
3.4.5.4如果需要担架、呼吸器或者防毒面具等,委派人员领取;
3.4.5.5当发生火灾时,需派对火灾现场熟悉的人员进行全程跟踪;
3.4.5.6确保维修人员监视消防泵的情况。
如维修人员不当班,安排临时泵房看管人员。
例如:
根据要求关闭设备等。
根据情况将紧急控制中心的紧急物品派发下去。
紧急控制中心应将以下物品配备齐,以便在需要时及时使用,如工作服、手套、护目镜、脸罩、胶鞋、胶裤、胶衣、担架、急救箱、烧伤处理、感染控制急救、MSDS手册和工厂地图等。
3.4.5.7如在重大火灾或者其他紧急状况发生时影响到了供电部门,应提醒他们。
应记录谈话的内容、事件以及谈话的结论。
3.4.6不同的状态下采取的措施
3.4.6.1火灾/爆炸
最好的火灾/爆炸防护就是避免火灾/爆炸,避免火灾/爆炸的最好办法是:
在工厂范围内遵守禁止吸烟的规定;
环境整理,灰尘、纸片以及易然物品堆积的地方都是火灾隐患;
适当以及定期的对工厂及维修设备进行润滑、保养;
正确的程序以及适合工厂维修工作的工具;
严格遵守工厂操作及安全程序,特别是在启动和停车期间;
严格遵守动火工作规定和程序。
a工厂火灾/爆炸
如在工厂的任何地方发现烟雾,并且在10分钟内找不到来源立即应通知主管。
如确定了烟雾来源并确定了是火灾,在灭火部门到来之前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并在通知相应人员后采取行动控制火势:
即时准确的关闭必要阀门切断物料来源和各种加热源,保持冷却水畅通,进行冷却或有效火源隔离,关闭机械通风装置,防止风助火势或沿通风管道蔓延,保护要害部位,转移重要物资。
灭火方式主要有:
灭火器、消防水、灭火蒸汽、沙或防火布、润滑油(用于因缺润滑油过热冒烟)等。
如果火势较大、火势危急或发生爆炸而无法控制时立即申请启用部分或全部紧急停车程序,必要时采取消防喷淋或蒸汽灭火措施;
保证人员安全,根据领导安排撤离。
人身着火:
多数是由于工作场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或扑救火灾而引起的;
也有因用易燃油品、溶剂等擦洗设备或衣物,遇到明火或静电引火花而引起的。
若是衣服着火又不能即使扑灭,则迅速脱掉衣服防止烧坏皮肤;
若来不及或无法脱掉衣服,应就地打滚用身体压灭火种;
切记不可跑动,否则风助火势会造成严重后果。
就地用水灭火效果会更好。
如果皮肤被烧伤要防止感染。
b电气火灾/爆炸
电气火灾/爆炸的特点:
带电(电气设备着火时,着火场所的很多电气设备可能是带电的。
扑救带电电气设备的火灾时,应该注意现场周围可能存在着较高的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带油(许多电气设备着火时,是绝缘油在燃烧,例如电气变压器,多油开关等,其本身充满绝缘油,受热后可能发生喷油和爆炸事故,进而使火灾范围扩大)。
扑救电气火灾时的安全措施:
扑救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灾发生后由于潮湿及烟熏等原因电气设备绝缘已经受损,所以在操作时应用绝缘良好的工具操作;
选好电源切断点;
若在夜间切断电源应考虑照明问题;
若需剪断电线时应注意非同相电线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造成短路;
剪断电线部位应选有支撑物支撑电线的地方,以免电线剪断后掉落下来造成接地短路或触电事故;
只有电工才能进行切断电源工作。
扑救带电电器火灾时,为了争取灭火时间,如来不及切断电源,或因生产需要不允许断电时,要注意:
带电体与人体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一般室内应大于4米,室外应大于8米;
选用合适的灭火剂对电气设备灭火,灭火器喷嘴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
10KV及以下大于0.4米,35KV及以下大于0.6米;
不允许用水灭火;
对架空线路及空中设备进行灭火时,人体位置与带电体之间的仰角应不超过45℃,以防导线断落伤人,如遇带电导体断落地面时要划出一定的警戒区,防止跨步电压伤人。
c灭火器
灭火器应在工厂适当的地点放置。
自己必须熟悉自己所在区域灭火器的位置是相当重要的。
在扑灭较小的火灾时,应记住以下几条:
根据火灾类型的不同选择适当的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适合油类火灾(酒精、乙烷、汽油及油)或者需冷却扑灭的易燃物品(纸张、木材、布料或者类似材料);
二氧化碳灭火器等适合电火;
灭火时应拔出保险栓,站到距离火源上风向3米处对准火源根部横扫,决不要接近火源。
不要用清水灭火器扑灭电火或者化学火灾。
用完或者部分使用的灭火器应交于安全主管并进行更换。
在灭火器存放地点避免存放任何物品。
任何灭火器使用后,都需要完成事故报告。
d水供应及供应线路
工厂配置有消防供水系统,可满足工厂消防和消防车用水。
3.4.6.2人身伤害
如遇到可能有血液感染的情况,要采取全面防护措施,这种防护措施应在整个过程中使用,避免与血液或其他潜在的感染源接触。
在比较困难分辨是何种体液的情况下,应把所有的体液物质看作潜在的感染物质。
如果怀疑到某些体液是潜在的感染物质,自我防护的设备就是“最后一道防线”。
在使用自我防护设备的情况下,要求员工对受伤者进行急救,同时避免在进行医疗或其他紧急救护时对其他同时工作的人员造成威胁,此种情况被叫做紧急救护。
急救箱物品有担架、手套、护目镜、呼吸器、口罩、急救药物等。
因为配备的自我防护设备有限,所以用现有的防护设备进行急救是非常关键的。
自我防护设备不应洗涤或者污染后再次使用。
用过的物品应放置在值班长指定的袋子内。
如员工遇到潜在被感染的体液后,应立即通知主管。
如当班主管未能及时到达,应马上电话通知主管。
当班主管应进行后续的清理工作并对受污染产品进行适当处理。
员工对遇到的情况应上报,对情况加以调查。
用“机械手段”如刷子、灰尘盘、钳子或者镊子等把打碎的可能受感染的玻璃器皿清理干净。
不要用手直接清理。
在摘掉可能潜在受感染的手套或者个人防护物品时应尽快洗手。
在身体与血液或者其他潜在感染物质接触后应立即用水冲洗。
在清洗受感染的地区时应尽量减少水花四溅。
避免使用口管、抽血管或其他潜在有传染性物质。
不要使用在发现血液或者其他潜在受感染物质的地点发现的食物或者饮料。
如果标本容器外部受到污染,应将此容器放入二次防泄漏容器,贴上标签,等待处理或储藏。
如原来的标本可能刺破原来的容器,那么二次的存放容器需不能被刺破。
外伤止血:
出血量达到40%时就有生命危险。
现场抢救时首先采取紧急止血措施,然后再采取其他措施,常用的止血方法有:
指压止血、加压包扎止血,加垫屈肢止血和止血带止血。
包扎:
可以起到快速止血、保护伤口、防止污染作用,有利于转送和进—步治疗。
常用方法有绷带包扎、三角巾包扎、尼龙网包扎、自粘贴包扎。
骨折固定:
为了使断骨不再加重,避免加重断骨对周围组织地伤害,减轻伤员的痛苦并便于搬运,常用夹板的方法来固定。
搬运时应注意:
下肢骨折需用担架;
脊柱骨折,用门板或硬板担架,使伤者面向上。
由3-4人分别用手托起头、胸、骨盆、腿部,动作一致平放在担架上,用布带将伤员绑在担架上以防移动;
高空坠落的患者,无论情况如何都要按脊柱固定的方法处理,以备无患。
触电急救措施:
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使患者脱离电源;
防止患者在脱离电源后的二次伤害;
患者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术;
对局部电烧伤进行临时消毒包扎处理;
呼急救中心转院抢救。
中暑急救措施:
发现中暑人员应立即将其移到阴凉通风处;
轻度中暑给以患者含盐冷饮,可服十滴水或藿香正气水、人丹,休息后即可恢复;
高热型中署重点是物理降温,用26-29℃温水或50%的酒精全身擦浴,用风扇吹风,头部放置冰袋解暑。
3.4.6.3化学物品由外部散发到内部
如外部化学品散发到我们内部,化学品原料不明(如不清楚用哪种个人防护),感到无法忍受时应根据紧急情况从该地区迅速撤离。
由紧急事件协调人做出疏散决定。
3.4.6.4化学品泄漏
在工厂内部,无论在生产或者其他部门都在使用大量的化学品。
所有的化学品都有MSDS,在使用化学品之前,应了解化学品的特性,例如装卸化学品必须获得允许。
在可能泄漏的情况下,首先要保证现场的安全,停止物品的流动。
如果人员暴露于危险化学品的时候,应遵守MSDS的指示进行操作。
使用安全喷淋是可取的办法。
在场的所有员工应对化学品了解。
3.4.6.5溶剂溢出
在浸出车间内使用的溶剂是正己烷。
正己烷是一种透明的液体,15℃时其比重为0.667kg/cm³
,67℃以下保持液体状态但容易挥发。
这些挥发出的气体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1.2%(爆炸下限)至6.9%(爆炸上限)之间时极易发生爆炸。
高于此浓度时将不再爆炸而是燃烧。
任何的溶剂泄漏都可能产生爆炸气体。
正己烷气体2.86倍重于空气,所以总是停留在地面上的较低地点,如楼面低凹处、水封池、排放点。
浸出车间的水封池是用来截留溢出的溶剂、与水分离并将水排出的装置。
己烷将从水封池回收到溶剂安全罐。
所以保持水封池中所有的关键安全装置处于工作状态对于防止溶剂意外大量泄漏排入废水中是非常重要的。
当浸出车间内发现溢出物(一般维修清理除外),或者有任何微量的溢出物,必须立即通知主管。
如果溢流发生在夜间,必须通知值班主管。
一旦发现严重泄漏,立即通知警卫和当地现场管理人员联系,如果找不到任何人,警卫应和各主管、工厂负责人联系,如仍联系不上,应立即向当地紧急情况处理部门求援,然后继续和各主管、工厂负责人联系。
3.4.6.6炸弹威胁
当有炸弹威胁时,应该尽快处理此类不易发生的事情以便保证工厂最小的损失。
因此,如果接到此类电话,执行以下程序:
保持头脑清醒、冷静;
电话的细节决定了如何采取下一步行动。
鉴于此原因,应尽量记录产生威胁的全部信息,越详细越好;
迅速通知工厂负责人或者主管,并解释发生的事情;
迅速向公共安全部门报告:
提供炸弹威胁的细节、在搜查工厂时要求协助、强调任何信息应保密;
可疑的物品和包裹。
由于以下原因某些包裹或物品值得怀疑:
包裹的放置地与电话中告知的炸弹位置相符合、物品不属于该地点或不应摆放在其位置、物品的来源值得怀疑或不确定、物品外观如大小、形状或者重量值得怀疑、物品如钱包或者公文包看起来是被遗弃的或放错位置的;
一旦发现可疑物品或者确认了是危险物品,请不要用手处碰。
应采取以下行动:
迅速离开事发现场、要求公共安全部门派遣拆弹专家、如果可以,应停止对此该地区进行供电。
3.4.6.7食品安全威胁
我们是食品供应商,我们有责任保护我们的客户和消费者避免任何可能的恐怖行为。
如果接到任何威胁电话,告知我们的产品中被恶意参杂假货时:
保持镇静和警觉:
一个通话内容记录完整的电话将为接下来的工作、决定提供依据。
因此尽量正确记录下勒索电话的关键词句。
立即通知工厂的负责人或主管,阐述所发生的事情。
立即向公共安全部门汇报:
正确描述勒索的内容、强调此为机密不得泄漏。
立即致电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安全负责部门随即通知当地食品安全部门,发起该产品召回程序,建立沟通体系。
3.4.6.8地震、洪水、台风、海啸、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
工厂一旦陷入地震、洪水等危险时,应通知当班的工厂负责人或者主管。
由负责人或者主管来决定何时停产和如何停产。
首先考虑被侵害的地区应是电控和发电机,因此有必要安排电工及时切断有关电闸。
如果必要,申请启动消防喷淋系统或灭火蒸汽。
必要时所有员工应撤出工作地点,避开基础薄弱区和建筑薄弱区,防止被砸伤、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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