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公客户用信业务操作流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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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权限经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部门总经理审核、审批。
业务管理部/用信审查岗
负责对客户用信资料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形成审查报告,报用信审批岗审核、审批。
调查、审批
公司银行部/综合管理岗
负责对客户经理提交的客户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岗签字确认后提交业务管理部审查审批。
公司银行部/客户经理岗
1)负责受理对公客户用信申请,开展用信调查,形成用信尽职调查报告;
2)落实用信条件,签订用信合同。
审查、审批
分支机构/放款审核岗
负责放款审核。
分支机构/信贷会计岗
负责贷款支付。
5原则与基本规定
1)双人调查原则。
对已授信的且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客户,实行双人调查原则。
2)实地调查原则。
必须对客户、关联企业及担保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3)信息核实原则。
通过向客户往来企业或知情人、银行同业、中介机构、政府管理部门、专家等咨询、公开信息搜集(如新闻媒体、网站等),核实所获取信息的真实性。
可以采取电话、函证咨询、实地调查、信息查询等多种方式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4)完整性原则。
开展用信业务调查前应该设计充分、完整的调查方案(包括调查方式、调查程序、调查内容、调查重点等),以避免重复和无序劳动,丧失效率。
5)客观公正原则。
开展尽职调查,保证调查的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
6)审查审批分离原则。
用信业务审查、审批应遵循岗位、职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
7)逐级审批原则。
用信业务应逐级审批。
8)独立性原则。
审查、审批人员应严格遵守用信业务审查、审批有关制度规定,独立行使审查、审批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
5.2基本规定
1)用信活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信政策,符合人民银行、监管部门的规定和省联社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的用信政策制度体系,审慎经营,严格控制风险;
2)实行用信主体、用信形式、用信对象的三统一。
6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阶段
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风险提示
6.1
受理申请
环节名称:
客户申请
操作部门/岗位:
客户/客户
职责:
提出用信申请。
操作规范:
已授信的客户以书面形式向客户经理提交用信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用信的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受理客户用信申请。
受理已授信客户用信申请,重点收集用信证明材料,包括授信后的有效证件、近期财务报表,相关交易合同、用款计划等用信材料。
6.2
用信调查
调查
对用信人经营状况、用信的合法性真实性、第二还款来源进行调查。
1)参照授信调查报告,调查用信申请人授信后经营状况变化情况,其用信的合法合规及真实性状况,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并展开调查。
2)对于符合用信规定的,应及时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调查,对客户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联网核查客户用信情况和授信余额。
3)对用信申请的调查要求遵循双人调查、实地查看、真实反映等原则。
4)第二还款来源调查。
根据授信结果对用信担保方式和担保措施进行调查,包括:
对保证人的调查包括主体资格、资信状况、代偿能力、担保意愿等进行调查;
对抵押物调查包括抵押物的合法性、所处的区域地段、市场价值、变现能力、权属是否有争议等情况,对已在本行办理抵押手续的需对抵押物有无变化情况进行调查;
对质押物的调查包括质押物市场价值、变现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
5)对贷款用途和交易对手、交易合同等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6)根据调查结果,出具用信调查报告,提出明确调查结论(包括:
金额、期限、贷款方式、用途、利率、偿还方式、担保方式、支付方式等)
7)用信调查工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风险描述:
调查流于形式或未执行关系人回避制度,对客户提供的虚假资料不能及时识别,不能真实掌握和反映用信人及担保人的实际情况,导致调查结果失真,影响用信决策。
风险等级:
高风险
控制措施:
规范操作流程,完善问责机制。
控制部门/岗位:
资料审核
负责对客户经理提交的客户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审核。
1)依据授信意见书对客户经理提交的用信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经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岗签字确认后提交业务管理部审查审批。
2)资料审核工作应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
未严格执行审查制度,审查人员按照他人授意进行审查或隐瞒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与客户串通,向有关审批人提供虚假审查报告;
风险评估未能充分反映真实风险;
审查通过不具有主体资格、基本要素不全、不符合用信政策、监管要求以及用信风险突出的用信业务,导致用信风险及监管风险。
1)用信审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查内容和不同用信业务审查的具体要求进行审查,明确突出审查意见和风险防控措施,对审查内容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
2)对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疑点必须进行核实,予以确认并做出详细说明。
6.3
用信审查
审查
负责用信业务的审查,提出独立审查意见。
1)用信业务审查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把握好审查的重点内容(包括用信主体资格、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用信用途、还款来源、担保情况、潜在风险等内容),确保审查的有效性和审查结果的合理性;
2)科学评估和揭示用信风险,提出审查结论;
3)对根据报备有关规定需报备省联社的贷款,应审查是否有省联社的报备批复,以及是否在批复有效期内,本次需要报备应予以提示;
4)在《用信审查审批表》(见附件一)上签署明确审查意见,连同用信资料一并提交业务管理部用信审批岗审核审批。
5)用信审查工作应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
未严格执行审查制度,调查与审查为同一人员完成;
审查人员按照他人授意进行审查或隐瞒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审查通过不具有主体资格、基本要素不全、不符合信贷政策、监管要求以及用信风险突出的用信业务,导致用信风险及监管风险。
1)严格落实审贷分离,单独设立授信审查岗,形成有效岗位制约;
2)授信审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查内容和不同用信业务审查的具体要求进行审查,明确突出审查意见和风险防控措施,对审查内容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
3)对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疑点必须进行核实,予以确认并做出详细说明。
6.4用信审批
审核、审批
负责对权限内用信业务的审批。
1)根据审查意见,结合客户授信情况,充分考虑本行资金供给的可能性、有关政策、存贷比例、单户用信额度、资本金比例等情况进行审批,并在《用信审查审批表》(见附件一)上签署明确审批意见(包括:
金额、期限、贷款方式、用途、利率、偿还方式、担保方式、支付方式等),超权限的签署审核意见报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岗审核审批;
2)用信审批工作应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
未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和程序,审批通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监管规定及本行用信制度的用信业务;
超权审批;
未执行回避制度,加大信贷风险。
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政策、省联社及本行用信制度进行审批,执行回避制度,严禁超权审批。
根据用信审批岗意见,结合用信材料在《用信审查审批表》(见附件一)上签署明确审批意见(同上),对超权限的签署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审批
负责对用信业务的审批。
根据总经理岗用信审核意见,结合用信材料在《用信审查审批表》(见附件一)上签署明确审批意见(同上)。
6.5
发放支付
落实审批条件
负责对审批用信条件进行落实。
1)根据用信审批意见,及时通知客户落实用信条件。
2)对于抵押方式担保的贷款,客户经理应确保有权签字人面签抵押合同,并与产权所有人共同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他项权证。
3)对以存单、国债、债券、保单、股票等进行质押的贷款,客户经理应确保有权签字人面签质押合同,办理止付手续、与产权所有人共同到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领取登记证书;
4)对动产质押担保的,要对质押物进行评估、鉴定,取得有关书面证明,质物交接应填制“质物交接清单”,客户经理要与出质人共同签章办理质物交接手续,确保有权签字人面签质押合同;
5)对于保证担保贷款,由两名客户经理确保有权签字人面签保证合同(留存影像资料)。
采取应付手段、随意放宽变通落实审批条件,随意变更制定的抵押方式、擅自提高审批要求的抵押比率、以临时冻结贷款资金的不合规方式代替抵押等,都容易使贷款担保出现悬空,担保条件落实中存在缺陷,存在抵押期限短于贷款期限、土地未与房产同时办理抵押、抵押物未办理保险等问题,对第二还款来源的保障带来不利影响,加大用信资金损失的可能性。
中等风险
加强信贷审批条件的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合同签订
负责用信合同的面签。
1)客户经理对用信合同的填写符合规范要求,合同文本的补充条款约定应合规,主从合同及凭证等附件齐全且相互衔接,一式多份合同的形式内容应完全一致。
2)用信合同应使用钢笔书写,内容填制完整,不得涂改;
客户经理应确保有权签字人在用信合同(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上签字并摁指印(右手食指),核对预留印鉴,确保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留存影像资料);
3)审批条件落实后,应按照客户用信要求当日内签订用信合同。
合同主体不真实,合同签订的当事人非实际借款人和担保人;
各类申请书、合同、通知书、清单、协议等使用不规范,或内容填写不齐全、不准确或签字不真实;
合同文本使用错误;
非格式化文本未经法律部门审查、存在歧义和瑕疵;
合同文本签字、签章不合法;
主从合同之间无法律关系;
合同当事人未在规定的营业场所当面签署,导致合同瑕疵和无效,造成债务不落实,引起纠纷。
极大风险
执行合同面签,认真核实签约人的身份及授权书,确保签订合同真实、有效;
加强审查审核,加强合同的交叉复核。
贷款发放
1)对贷款发放进行审核,应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a)是否落实用信批复意见及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
b)用信担保方式是否落实,是否办妥抵、质押登记或收妥质押物;
c)用信人与交易对手的交易资料的完整性;
d)支付事项是否符合约定的贷款用途,支付对象(交易对手)、支付方式与交易资料的约定是否一致;
e)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2)对符合放款条件的,出具放款通知书并签字,与提款申请书、支付委托书及相关资料一并交信贷会计办理贷款支付。
放款通知书上应明确贷款的支付方式。
未全面落实批复意见,不按条件或进度发放贷款,不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导致贷放分控无效。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件及进度发放。
贷款支付
分支机构/信贷会计
1)做好用信出账和结算手续前的审查,主要审查合同文本、法律文书、相关凭证和审批手续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和有效。
2)审查符合规定后,根据放款通知书和提款申请书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对属受托支付的依据支付委托书,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3)对需入库保管的抵质押权证进行登记并移交库管员保管。
4)借据应由有权签字人凭有效证件面签,信贷会计岗应对签字及手指印真实性负责。
借款人未到营业场所签字、未认真核对借款人身份及身份证件,借款人未按规定开立结算账户,直接将贷款资金以现金方式提出,或转入其他账户,导致借款人与用信资金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形成“三名”贷款。
1)必须由借款人本人到现场面签;
分批支付的,必须由借款人本人依据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办理手续,属于委托人办理的,必须核实其委托手续的有效性;
2)贷款资金必须转入借款人开立的结算账户,采取受托支付的,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
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开立的结算账户。
转《贷后管理操作流程》
转贷后管理。
贷款发放支付后,移交贷后管理岗,转《贷后管理操作流程》。
7检查监督
牵头检查部门
检查内容
检查频次
报告路线
检查结果利用
业务管理部
审查审批制度及操作流程执行检查。
每年不少于2次
经营管理层
持续改进
内部审计部
内控评价时对审查审批的合规性、风险的可控性进行评价。
每年不少于1次
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
评价、问责
8附件
附件一:
《用信审查审批表》
XX银行用信业务审查审批表
申请人
客户号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联系方式
地址
已授信金额
已用信金额
申请用信金额
期限
担保方式
对外担保情况
用途
利率
A角客户经理或信贷人员意见
A角签字:
年月日
B角客户经理或信贷人员意见
B角签字:
年月日
前台、分支机构负责人意见
前台负责人签字:
审查人签字:
审批人签字:
总经理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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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 客户 业务 操作 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