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实施细1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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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是否对培训单位开展有效的督促检查工作;
是否建立月报制度,并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等。
具体检查验收内容见附表2。
三、检查验收方法
以检查验收标准为依据,采取县级检查验收、市级核查和省级整体验收三种方式。
县级检查验收的重点是对培训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并按规定组织检查验收;
市级核查的重点是对项目县和培训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
省级整体验收的重点是对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项目县进行全面验收。
1、县级检查验收。
由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组织开展对每个培训项目逐项进行检查验收。
具体操作程序为:
(1)培训单位在每期培训班培训和转移就业任务完成后两周内,向县阳光工程办公室提出检查验收申请。
(2)县阳光工程办公室接到培训单位检查验收申请后两周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3)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两周内,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对外公示检查验收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出具正式检查验收报告。
检查验收结束后,培训单位按规定向财政部门申报补助资金。
2、市级核查。
由市、州阳光工程办公室组织对项目县和培训单位进行不定期核查。
核查工作一般采取随机抽查、进村入户、跟踪调查和暗访等办法,由市、州阳光工程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也可以委托专业组织和专家开展。
3、省级整体验收。
项目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于12月底前提出验收申请,经市、州阳光工程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
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在次年1月份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月底前将全省检查验收报告报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
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组织抽查。
省级整体验收可委托市、州阳光工程办公室进行。
4、其他检查验收形式。
要建立多部门协作的机制,创新检查验收形式,提高工作质量。
要积极吸收社会人士(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检查验收工作。
要根据培训单位上报的培训台帐和转移就业台帐随机抽样进行调查,并采取进村入户、跟踪调查和暗访等办法,检查培训和转移效果。
四、奖惩
1、对培训单位检查验收的结果分三等,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对项目县检查验收的结果分三等,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3、对通过检查验收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培训单位要予以表彰;
对不合格的培训单位要取消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资格资格,3年内不得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并按照培训合同追究培训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4、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县,在下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申报上予以优先支持;
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县,取消下年度申报阳光工程资格。
5、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改正。
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单位、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予以严肃查处。
五、其他
该办法由四川省农业厅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1: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单位检查验收标准
附2: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县检查验收标准
附1: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培训单位检查验收标准
序号
评价
项目
评价标准
依据
评价内容
计分标准
1
管理
2分
(1)建立了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2)建立并落实了项目法人责任制;
(3)制定了培训实施方案;
(4)方案调整报县级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同意。
1.达到上述要求得2分。
2.以上内容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
查阅文件
资料
现场检查
2
收费
(1)有经公开招标确定或经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2)收费标准向社会和学员进行公示;
(3)收费符合有关收费政策规定;
(4)开具收费凭证。
1.达到上述要求得2分
2.没有经公开招标确定或经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不得分。
3.没有开具收费凭证不得分
3
教学
3分
(1)建立健全了教学管理机构和教学管理制度;
(2)专业申报设置合理,与培训条件相适应;
(3)制定有分专业或工种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符合教学设计要求,教案整齐、详细;
(4)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1.达到上述要求得3分。
4
培训
台帐
4分
(1)建立完整的培训台帐;
(2)培训台帐内容齐备、真实,并由学员签名、签章(手印)。
1.达上述要求得4分。
2.没有建立台账的,不得分。
3.以上内容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
5
转移
就业
(1)建立完整真实的转移就业台帐;
(2)转移就业台帐内容齐备、真实,并由学员签名、签章(手印)。
1.达到上述要求得4分。
6
师资
(1)有专兼职教师10人以上;
(2)中专以上学历和中级职称的教师达到70%;
(3)理论教学和实训指导教师配置合理。
2.以上内容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4分。
(1)建立教师名册;
(2)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农民培训理论和其他业务知识培训。
7
设备
设施
(1)有教学、培训和实习场地500平方米以上;
(2)有满足所开专业的相应教学和实训设施设备。
2.以上内容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8
教材
5分
(1)有符合培训专业要求的职业技能培训教材,教材符合农民阅读学习特点,浅显易懂;
(2)做到每个受训学员人手一套职业技能培训教材。
1.达到上述要求得5分。
2.没有同时达到两个条件要求的不得分。
9
资金
(1)资金补助方式符合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报帐手续和程序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2)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培训机构基本建设开支、条件建设和职业技能鉴定开支等。
2.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得分。
10
任务
20分
(1)培训时间达到15-90天;
(2)培训质量和标准符合有关考试大纲和考核大纲要求;
(3)培训任务按照实施方案和培训合同全面完成。
(4)培训任务不得转包和分包。
1.达到上述要求得20分。
2.培训任务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3.全年培训任务低于80%的为不合格。
4.转包和分包培训项目不得分。
随机抽查
11
输出
(1)建立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或落实有专门就业指导人员;
采取降低收费标准补助方式的,必须与学员签定就业协议书;
(2)转移就业就业率不得低于80%。
2.转移就业任务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3.全年转移就业就业率低于80%的为不合格
12
跟踪
服务
(1)及时有效开展跟踪服务;
(2)及时妥善处理转移就业后属于培训单位责任的有关问题。
2.培训单位跟踪服务开展较差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得分。
13
材料
报送
(1)按时报送月报和培训转移台帐;
(2)按时报送季度总结报告;
(3)按时报送信息材料;
(4)及时报送培训进展情况及其他材料。
14
考试
考核
(1)有完善的考试、考核制度;
(2)认真组织进行考试、考核。
1.达到要求2分。
学员调查
15
发证
1分
(1)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颁发培训证书;
(2)引导有条件的学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
1.达到上述要求1分。
统计数据
16
人员
抽查
10分
按各班次培训人数的5%比例随机抽查,全部参加培训。
1.达到上述要求10分。
2.有1人抽查不合格的,不得分。
统计资料
电话抽查
去信抽查
入户调查
17
(1)按转移就业人数5%比例随机抽查,全部转移就业;
(2)用人单位与学员签订的劳务合同期限不得低于3个月。
1.达到上述要求10分
18
学员
增收
(1)学员对所学技能知识基本掌握并加以应用;
(2)通过抽样调查,学员转移就业后人月均增收200元以上。
1.达到上述要求2分。
2.以上内容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19
回访
(1)有学员转移就业后回信;
(2)有学员转移就业后其他典型材料。
2.达不到的扣1分。
查阅资料
20
档案
(1)各级各类文件齐全,各类档案规范;
(2)应用计算机进行有效的档案管理。
现场抽查
附2:
项目县检查验收标准
评价项目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组
织
管
理
分
组织领导
管理机构
1.
(1)有县级党政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阳光工程指导小组;
(2)建立并落实了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
1.达到上述要求2分;
会议记录
2.
(1)指导小组按规定设立阳光工程办公室;
(2)办公室至少配有一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1.达到上述要求2分
现场抽查
培训方案
3.
(1)有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编制科学合理;
由政府或指导小组发布实施;
(2)方案调整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同意。
管理办法
4.
(1)有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2)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3)有检查验收办法;
(4)全部由指导小组或办公室发布实施。
1.达到上述要求4分。
制度
7分
5.
(1)有项目招投标制度;
(2)有项目法人责任制度;
(3)有公示制度;
(4)有培训台帐和转移就业台帐制度;
(5)有“第一节课”制度;
(6)有月报制度和培训转移台帐制度;
(7)有培训地方政策扶持制度;
1.达到上述要求7分。
监督
电话1分
6.有项目管理监督举报电话和资金管理监督举报电话。
1.达到上述要求1分
2.以上内容达不到要求扣1分。
培训基地认定
基地认定
7.
(1)申报培训基地的培训机构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
(2)培训机构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
(3)评审专家组组成合理;
(4)审定程序符合规定;
(5)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1.达到上述要求5分。
2.培训机构提交的材料虚假的,不得分。
3.其他内容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现场调查
培训基地公告2分
8.
(1)发布培训基地公告;
(2)公开张贴或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其他方式发布培训基地公告。
基地
9.
(1)培训基地均统一挂牌;
(2)农民能就近选择培训基地;
(3)培训基地城乡分布合理。
1.达到要求3分。
项目招标10分
招标管理
10.
(1)培训项目全部实行招标;
(2)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合理;
(3)招标程序合法;
(4)招标结果无异议;
(5)按规定公布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2.没有进行公开招标的不得分。
3.培训单位转包和分包培训项目的不得分。
4.其他内容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查阅招标
文件资料
进行调查
项目管理6分
公示管理6分
11.
(1)县阳光办和培训单位按规定公布培训单位、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收费标准、政府补助标准和就业去向等。
(2)县阳光办按规定公布检查验收结果。
1.达到上述要求6分。
2.以上内容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3分。
查阅文件资料
培训单位管理
16分
组织管理
12.
(1)与培训单位签定有培训任务合同书;
(2)培训单位项目法人责任制得到落实。
13.
(1)培训单位有经公开招标确定或经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2)培训单位公示收费标准;
(3)培训单位收费符合有关收费政策规定;
(4)培训单位向学员开具收费凭证。
1.达到上述要求4分
2.没有落实收费标准的不得分。
3.没有开具收费凭证不得分。
4.其他内容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教学培训管理4分
14.
(1)培训单位建立教学管理机构;
(2)培训单位制定严密的教学计划和实训计划;
(3)培训质量和标准达到有关考试大纲和考核大纲要求;
(4)正规职业技能培训教材采用率达到95%以上,受训学员职业技能培训人手一套。
台帐管理
15.
(1)培训单位建立培训台帐和转移就业台帐;
(2)培训单位台帐内容真实齐全。
2.没有建立台帐的,不得分。
3.其他内容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输出管理
16.
(1)培训单位建立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或落实专门就业指导人员;
(2)培训单位与学员签定就业协议书,并有效开展转移就业。
跟踪服务管理1分
17.
(1)指导培训单位开展跟踪服务;
(2)培训单位跟踪服务成效明显。
检查验收2分
18.
(1)及时开展对培训单位每期培训项目的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符合规定。
资金管理使用12分
资金管理2分
19.
(1)资金补助方式符合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2)报帐手续和程序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3)资金拨付及时分配;
(4)县级财政部门设立培训补助资金专账。
拨付凭证
资金使用4分
20.
(1)培训单位按规定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经费支出合理有效;
(2)资金使用确保农民受益。
2.有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分。
财务资料
工作经费6分
21.县财政安排有项目工作经费,并符合省阳光工程管理办公室的规定。
2.没有安排工作经费的不得分。
日常管理
6分
报表
报送1分
22.
(1)按时报送月报和培训转移就业台帐报表;
(2)按时了送季度总结报告。
1.达到上述要求分。
信息
23.
(1)报送省阳光工程管理办公室信息10篇以上;
(2)报送市、州阳光工程管理办公室信息10篇以上。
总结
24.形成自评总结、总结材料全面、完整、真实。
25.各级各类文件齐全;
各类档案规范。
宣传
报导2分
26.
(1)在市、州及以上媒体宣传报导3次以上;
(2)在本县媒体上宣传报导10次以上。
绩效22分
培训绩效10分
27.培训人数达到任务要求。
2.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3.培训人数低于80%的为不合格。
转移就业绩效10分
28.转移就业人数达到任务要求。
3.转移就业人数低于80%的为不合格。
学员增收1分
29.通过抽样调查,学员对所学技能知识基本掌握并加以应用;
学员转移就业后人月均增加200元以上。
学员回访1分
30.有学员转移就业后反馈信息资料和统计资料;
有学员转移就业后其他典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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