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国家税收期末复习讲义分析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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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纳税结转扣除。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
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含视同销售,不含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
总机构分摊费用(非居民企业、中国境外总机构)
社会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职工买的商业保险费不准扣除。
●不得扣除: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损失
超过标准公益性捐赠支出(12%)
赞助支出(非广告性)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企业间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间租金、特许权使用费、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前支付的利息
●亏损弥补
准予以后年度结转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境外营业机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盈利。
●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10%预提所得税)
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所得税;
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
20万元)税收优惠:
减半20%2015.1.1~2017.12.31
●高新技术企业15%
●加速折旧税收优惠:
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年限的60%
●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可按照投资额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可结转。
●税额抵免:
投资额10%当年应纳税税额中抵免。
●纳税期限:
分月分季预缴,企业自月份或季度终了15日内,报送申报表预缴税款。
年度终了日5个月起报送申请表汇算清缴。
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60日内汇算清缴。
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申报缴纳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2)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3)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4)中国境内指大陆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工资薪金7级超额累进税率3%~45%
不包括:
独生子女补贴;
托儿补助费;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
以每月收入减除35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每月收入减(3500+1300):
在境内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员;
应聘在我国工作的外籍专家;
在我国境内有住所而在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1300元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执行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最高适用税率-本级速算扣除数=∑(每一等级的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稿酬14%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
不超过20000元20%0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30%2000
超过50000元40%7000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指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或减除20%费用(每次收入额超过4000元时)后的余额
特许权使用费、利息(储蓄存款利息免征)、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所得(按次计算征税以一个月内取得收入为一次个人出租住房10%)
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20%
●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各种捐赠:
●对纳税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当先将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假设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
如果在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还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关于捐赠的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的机构向红十字事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农村义务教育、福利性和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地区中的非营利机构作出的捐赠,全额扣除。
●免税
国债利息收入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住房的所得免税
保险赔款
省级以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教文文卫体技术环境保护奖金
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军人转业费复员费
国家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
驻华使馆
见义勇为奖金
省级以上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不计入工资薪金。
●暂免税
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教育费、子女教育费,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合理的部分。
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受雇地和家庭所在地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
●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义务人指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增、消、营)
城市7%县城、镇5%其他1%
1、城建税只针对正税税额,违反“三税”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对纳税人偷逃的城建税要进行补税和罚款。
2、城建税以“三税”为税基,如果要免征或减征“三税”,也要同时免征或减征城建税;
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
3、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要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可以同时退库。
4、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消费税滞纳金0.5‰每天
●教育费附加的总原则:
一切比照城建税,区别是:
计征比率3%,不再区分地域
●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
参与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和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外国企业,都应当依法纳税。
采取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扣除项目金额包括: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
1、能准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利息+[
(一)+
(二)]×
5%以内
2、否则的话,[
(一)+
(二)]×
10%以内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
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两税一费”
2、其他纳税人:
增值税、城建税、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0.5‰)和教育费附加三税一费
(五)其他扣除项目
1、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
[
(一)+
(二)]×
20%2、其他纳税人不适用
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扣除项目金额:
(一)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
成新度折扣率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三)转让环节交纳的税金
税率: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比率税率速算扣除系数率
50%30%0
50%~100%40%5%
100~200%50%15%
200%60%35%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项目系数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扣(
(一)+
(二))*20%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采用定额税率,在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交纳。
按期计算,分期缴纳(个人居住非营业住宅免税)
按季缴纳
免缴
企业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房产税
从价计征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税率1.2%
2、从租计征:
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税率4%
房产税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非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按季申报
●车船税从量定额年机动车保险机构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印花税行为税
定额税率
权利许可证照和其他营业帐簿5元/件
比例税率
借款合同0.05‰
购销合同0.3‰
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中资金0.05‰
股权转移书据、财产租赁、仓储保管、财产保险1‰
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
●契税
实行一次性征收,采用3%~5%的幅度税率(具体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不动产的价格计算应纳税额,向产权承受人征收(一般为买方)10日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中国境内购置(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如拍卖、抵债、发明等取得并自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和农用运输车)的单位和个人,按买价(不含增值税价)征收10%的比例税率。
对购置方征收
进口自用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0%
其他自用应纳税额=最低计税价格*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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