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双学位《中级财务会计1》第三阶段导学重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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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会计Ⅰ》第三阶段导学重点
《中级财务会计Ⅰ》第三阶段学习包括两个章节:
第七讲:
固定资产;
第八讲: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这一阶段的具体学习重点如下:
第七讲固定资产
一、导学大纲
1、固定资产的概念和分类
(1)固定资产的概念与特征
(2)固定资产的分类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1)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原则
(2)不同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3、固定资产的取得
(1)购置固定资产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3)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5)接受捐赠固定资产
(6)以非货币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
(7)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
(8)盘盈的固定资产
4、固定资产折旧
(1)折旧的概念
(2)折旧产生的原因
(3)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4)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5)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6)固定资产折旧的总分类核算
5、固定资产的处置
(1)出售、报废、毁损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
(2)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
(3)非货币性交换转出的固定资产
(4)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
(5)债务重组转出的固定资产
(6)盘亏固定资产
6、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和减值
(1)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2)固定资产的减值
二、导学重点、难点讲解
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或长于一年的一个经营周期,且在使用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
(2)使命寿命有限(土地除外);
(3)持有目的是供生产经营活动使用而非出售;
(4)可以给企业带来可衡量的未来经济利益。
2、固定资产的分类
(1)按经济用途分类: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按使用情况分类:
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固定资产、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和租出的固定资产
(3)按所有权分类:
自有固定资产、租入固定资产
(4)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综合分类: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土地、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按取得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对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
4、不同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而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分为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捐赠方提供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和相关税费确认为实际成本。
(5)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受让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为实际成本。
(6)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分为具有商业实质和不具有商业实质分别进行确认。
5、企业应设置“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并且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登记簿”登记固定资产的详细资料。
(1)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加上包装费、运杂费等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但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其购入固定资产实际支付的价款加上包装费、运杂费等支出以及发生的安装费等均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实施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两种。
自营工程,领用工程用材料物资、原材料、本企业商品、应支付的职工工资、辅助生产部门提供的水电劳务等,应根据实际成本,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出包工程,其具体支出在承包单位核算,“在建工程”科目实际成为企业与承包单位的结算科目,企业将与承包单位结算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4)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在其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科目。
(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单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核算。
此为高级财务会计内容。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会计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乘积,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二者的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7)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分为具有商业实质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的税费,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的税费,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8)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受让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的税费,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借贷双方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或“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9)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6、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的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除土地和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其他的企业的固定资产都要计提折旧。
7、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折旧的基数、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8、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
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1)平均年限法,也称直线法,是将一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成本在其预计年限内平均分摊的方法。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始价值-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折旧年限/12
固定资产月折旧率=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始价值*100%
=(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2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固定资产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是按固定资产所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应计提的折旧额的方法。
适用于一些专用设备。
工作量可以是里程、工作小时或工作台班等。
按里程计算折旧的公式:
单位行驶里程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规定的总行驶里程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总行驶里程
月折旧额=月内实际完成的行驶里程*单位行驶里程折旧额
按工作小时(工作台班)计算折旧的公式: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规定的总工作小时(工作台班)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总工作小时(工作台班)
月折旧额=月内实际完成的工作小时(工作台班)*每工作小时折旧额
(3)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折旧费用法,是为了加速资本投资的回收,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额,在使用初期要大于使用后期。
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又称加倍递减余额法,这种方法的折旧率是按净残值为零时直线折旧率的两倍计算的,每期计提折旧时,使用该折旧率乘以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净值)。
月折旧率=2/折旧年限/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当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额小于这时用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再剩余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算得的折旧金额时,就要将固定资产折余价值(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在剩余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
年数总和法,又称折旧年限积数法或级数递减法,它是用一个递减的分数乘以某项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
月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100%/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9、为了核算固定资产的折旧,应设置“累计折旧”科目,该科目为“固定资产”科目的备抵科目的,贷方反应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和增加固定资产时相应增加的折旧额;借方反应因出售、报废清理、盘亏等原因减少固定资产时所转销的折旧额,余额表示企业现有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企业按月计提折旧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10、实际工作中,本月应提折旧额=上月计提折旧额+上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应提折旧额-上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应提折旧额。
11、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12、固定资产的处置,应设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该科目借方反应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发生的清理费用,贷方反应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现收入以及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
(1)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其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税金,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目;收到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应由保险企业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用收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3)结转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若为净损失,且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则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若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则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13、投资转出固定资产、以固定资产换入存货、以固定资产换入无形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理;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清理后余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债务重组转出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14、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用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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